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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研究:思想前提的自我批判成功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对思想的反思中,则又构成了对思想的前提批判。这就需要我们从“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这两个思想维度的比较中,去理解哲学的“反思”和辩证法的“批判”。这表明,人类的“反思思想”的思维活动在本质上(本性上)是批判的。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研究:思想前提的自我批判成功

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根源于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反思。“批判”与“反思”是密不可分的。

反思,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这表现了人类思维的特殊维度,也表现了人类思维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反思的思维是以关于世界的思想为对象,而不是直接地以世界本身为对象。而在对思想的反思中,则又构成了对思想的前提批判。只有在对思想的前提批判的意义上,才构成真正的哲学思维活动,才显示出真正的辩证法的批判本性。

“反思”,是思维对存在的一种特殊关系。思维对存在的“反思”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思维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对象)来思考。思维对存在的这种“反思”关系,构成了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

思维对存在的反思关系,是同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密切相关的。面向生活进行哲学思考,我们就会发现,思维与存在之间具有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这些矛盾关系,是作为人类把握世界的全部方式的共同对象而存在的。人类以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科学等各种方式把握世界,从而构成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经验的、幻想的、直觉的、体悟的、审美的、逻辑的等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并以这些矛盾关系作为自己的对象。同时,我们也可以反过来说,正因为人类是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如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去构成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关系,人类才得以形成关于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的自我意识。这表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本身,并不就是(并不只是)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的“基本问题”,都可以说是“思维和存在”的矛盾关系);只有在思维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问题”进行“反思”时,“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才成为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正是思维对“存在”(这里的“存在”是指“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这种特殊关系,构成了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哲学的“反思”维度。

这里,我们必须首先强调地指出的是,思维与存在之间虽然具有无限丰富的矛盾关系,但是,从人类思想的“维度”上看,“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却可以归结为两个最基本的“维度”:一是构成思想的维度,也就是思维以人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为中介而实现的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维度;二是反思思想的维度,也就是思想以自身为中介实现的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而予以“反思”的维度。这就需要我们从“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这两个思想维度的比较中,去理解哲学的“反思”和辩证法的“批判”。

“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是人类思想的两个最基本的维度。“反思思想”是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构成思想”则是人类全部认识活动的思想维度。下面,我们分别解释这两个“维度”。

所谓“构成思想”,就是以某种具体的方式(如常识的、神话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和科学的方式),去形成某种认知的、价值的、审美的关于存在的思想,并把这种思想作为某种目的性要求,以实践活动的方式获得某种形式的现实性。这就是“构成思想”的维度所形成的“思维和存在”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的统一。这种统一的产物,就是“属人的世界”,即人的“经验世界”、“神话世界”、“宗教世界”、“伦理世界”、“艺术世界”和“科学世界”,也就是人的“生活世界”。

所谓“反思思想”,则是以人类把握世界的诸种方式(如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及其全部成果(知识形态的常识、神话、宗教、艺术、伦理和科学)作为“反思”的对象,去追问“思维和存在”统一的根据,去考察断定“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标准,去揭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更深层次的矛盾,从而实现人类思想在逻辑层次上的跃迁。

对比“构成思想”与“反思思想”这两个维度,我们会看到:“构成思想”是以“世界”(神话的世界、常识的世界、宗教的世界、艺术的世界、伦理的世界和科学的世界)为对象,历史地(发展地)构筑“属人的世界”;“反思思想”则是以“思想”(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所形成的认识成果)为对象,揭露这些“思想”的内在矛盾,以及这些“思想”之间的矛盾,从而为人类思想敞开自我批判的空间,推动人类思想的变革,并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这表明,人类的“反思思想”的思维活动在本质上(本性上)是批判的。

在人类把握世界的常识的、宗教的、艺术的、伦理的、科学的和哲学的全部基本方式当中,哲学具有其特殊的价值与功能。哲学的这种特殊的价值与功能,就在于它是这种人类思想的特殊的思想维度——反思的思想维度——的理论表达。

人类思想的反思维度,在人类的理论思维的发展过程中,构成了反思的思维方式,这就是哲学的思维方式。对此,黑格尔曾经提出,“哲学乃是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方式中,思维成为认识,成为把握对象的概念式的认识。所以哲学思维无论与一般思维如何相同,无论本质上与一般思维同是一个思维,但总是与活动于人类一切行为里的思维,与使人类的一切活动具有人性的思维有了区别”[1]。黑格尔还具体地指出,这种哲学思维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以思想的本身为内容,力求思想自觉其为思想”[2]。黑格尔把这种哲学的反思的思维称作“思辨的思维”,也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

对于这种“思辨的思维”即“辩证思维”,黑格尔通过“感觉”、“直观”、“想象”、“意志”同“思维”的对比来予以解释。他说:“精神,作为感觉和直观,以感性事物为对象;作为想象,以形象为对象;作为意志,以目的为对象。但就精神相反于或仅是相异于它的这些特定存在形式和它的各个对象而言,复要求它自己的最高的内在性——思维——的满足。而以思维为它的对象。”[3]这就是人类思维的反思活动,即人类思维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因此,我们在这里仍然需要通过对“表象思维”和“形式思维”与黑格尔所说的“思辨思维”的比较,来阐释“反思”的“哲学思维”。

关于这三种思维,黑格尔作过详细的对比和论证。黑格尔说:“表象思维的习惯可以称为一种物质的思维,一种偶然的意识,它完全沉浸在材料里,因而很难从物质里将它自身摆脱出来而同时还能独立存在。与此相反,另一种思维,即形式推理,乃以脱离内容为自由,并以超出内容而骄傲;而在这里,真正值得骄傲的是努力放弃这种自由,不要成为任意调动内容的原则,而把这种自由沉入于内容,让内容按照它自己的本性,即按照它自己的自身而自行运动,并从而考察这种运动。”[4]这就是说:作为“反思”的“哲学思维”,它既不是以经验材料为对象而形成关于经验世界的各种知识的“表象思维”,也不是以思维的形式推理为对象而形成关于思维的结构与规则的知识的“形式推理”,而是以思想的内容为对象而形成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辩证思维”。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哲学是“对认识的认识”、“对思想的思想”,也就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的“反思”;辩证法则是在“反思”中所形成的关于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即概念发展的辩证法。

“反思”,是思想以自身为对象反过来而思之。显然,“反思”的对象就是“思想”。对此,我们需要做出具体的解释与论证。

“思想”,是关于思想对象的思想;没有思想的对象,就不会有“思想”。这正如马克思所说,“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5],“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6]。因此,在关于“反思”的对象的思考中,我们就不能局限于对“反思”与“思想”二者关系的思考,而必须是扩展为对“反思”、“思想”和“思想对象”三者关系的思考。从这三者关系中,我们既会看到“反思”对象的普遍性,又会懂得“反思”对象的特殊性,从而在“反思”对象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中,深化对“反思”的哲学思维的理解。

首先,我们分析“思想”与“思想对象”的关系。在人类的“构成思想”的思想维度中,“思维与存在的关系”中的“存在”就是“思想”的对象。在这种“构成思想”的维度中的“存在”,不仅是指“物质性”的存在,而且是指“精神性”的存在。如果借用英国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尔的“三个世界”来表述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那么,这里的“存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所谓“物理自然世界”,即客观物质世界;(2)所谓“人的意识世界”,即主观精神世界;(3)所谓“客观知识世界”,即语言文化世界。实际上,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就是构成思想对象的全部的存在,即物理自然世界、主观精神世界和语言文化世界的存在。

“构成思想”的思想维度是形成关于世界的全部“思想”,与此相反,哲学反思的直接对象是“思想”,而不是思想的对象。如果反思的对象仍然是作为思想对象的“存在”,那么,这仍然是“构成思想”的思想维度,它所形成的也仍然是关于世界的思想。正因为“反思”的对象是“思想”,而不是思想的对象,因此,“反思”才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作为“问题”来思考。就是说,在人类思想的反思维度中,不是具体地实现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统一,从而构成关于“存在”的某种“思想”;恰恰相反,人类思想的反思维度,是揭露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对各种关于“存在”的“思想”进行反省和批判。正因为“思想”的“对象”是构成思想的全部“存在”,“思想”本身是无限丰富、复杂的,所以,反思的对象是无限开阔的,古往今来的各种哲学从未停止对“思想”的“反思”,当代哲学则愈来愈强烈地感受到“反思”的任重道远。

把“反思”同“思想”和“思想对象”联系起来,我们就会发现:当哲学企图坚守自己的固有领地的时候,即哲学直接地把“自然界”、“社会”或“思维”作为自己的对象的时候,它越来越感到自己“无家可归”;当哲学被“驱逐”出它的全部世袭领地之后,它却真正实现了“四海为家”。这就是因为:“思想”,是关于“世界”的思想,人们正是在“思想”中才能达到对“世界”的把握、理解和解释;“反思”,是对“思想”的反思,关于“世界”的全部“思想”都是哲学“反思”的对象。毛泽东同志把哲学解释为“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7],就是把“知识”(思想)作为哲学的直接对象,也就是肯定了哲学对思想的反思。

我们应当看到: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既是“无处不在”的(人类把握世界的任何方式都包含着这种矛盾关系),又是“无时不有”的(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方式在其历史的全部过程中都包含这种矛盾关系);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关系既是“无限扩展”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发展揭示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更为丰富的矛盾关系),又是“无限深化”的(人类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的发展揭示出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更深层次的矛盾关系)。因此,哲学“反思”的对象既是“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的,又是“无限扩展”和“无限深化”的。作为哲学世界观的辩证法,它的“批判本性”就在于,它以这种“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和“无限扩展”、“无限深化”的“矛盾”为对象,不断地“扩展”和“深化”对人与世界、思维与存在之间的“矛盾”关系的理解,使人们永远葆有“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它的否定的理解”。

在对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的理解中,我们还应当看到:以“思想”为对象的“反思”,不仅是反思“被构成的思想”,而且要反思“构成思想的活动”,反思“构成思想的方式”,特别是要反思“构成思想的根据”和“评价思想的标准”。这就是对“思想前提”的批判,或者说对思想的“前提批判”。辩证法的批判本性,集中地表现在它是对“思想前提”的批判或对思想的“前提批判”。对此,我们有必要详加讨论。

思想,不仅需要思想的对象,而且需要构成思想的活动与方式。构成思想的活动,首要的是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也就是思想构成自己的“逻辑支撑点”。它规范着思想的主体想什么和不想什么、怎么想和不怎么想,也就是规范着思想主体的思想内容和思想方式。因此,反思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揭示思想构成自己的“逻辑支撑点”,是哲学反思的深层使命,是辩证法批判的深层对象。

构成思想的方式,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人们以常识的、神话的、宗教的、艺术的、科学的等不同的方式去把握世界,也就形成关于世界的各种思想。因此,在哲学反思中,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是极为重要的反思的对象。通过对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的反思,人类就能够在哲学的层面上不断地更新自己的世界图景,并从而变革自己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审美意识,实现人类自身的发展。这就是哲学反思的前提性。

哲学反思的前提性,是指哲学的反思是对思想的各种“前提”的批判,而不是一般所理解的对思想的“内容”的批判,即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反复思考”和“再三思考”。哲学反思的前提性,既构成了哲学反思的真实对象,又决定了辩证法批判的真实意义。理解哲学反思的前提性,是掌握哲学的反思的思维方式的根本性要求。

哲学的批判性反思,总是对反思对象的批判;没有作为反思对象的“思想”,也就没有作为反思活动的批判。然而,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是:反思的对象不只是作为思想内容的思想,而且包括构成思想的根据。这种构成思想的根据,是思想得以形成的前提。它是哲学反思的真实对象,因而哲学的反思具有“前提批判的性质”。

在哲学的意义上,思想的前提是构成思想的根据,推演思想的支点,评价思想的尺度和检验思想的标准。对思想的前提批判,也就是对思想的根据、支点、尺度和标准的批判。这种“前提批判”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实现思想的逻辑层次的跃迁。这表明,哲学的反思是反思的特定层次——前提批判的反思活动。(www.xing528.com)

这里,我们先来分析思想的自我反思的两个基本层次:一是思想对自己的思想内容的反思;二是思想对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的反思。前者是普遍地存在于各种思想活动之中的思想自我反思,后者则是属于哲学层面的哲学反思,也就是辩证法的批判性反思。

毫无疑问,以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为对象的哲学反思,当然不止于科学研究中的哲学层面的反思,而且包括一切思想活动中对构成思想的根据和原则的反思。任何思想,不管是常识思想还是宗教思想,不管是艺术思想还是科学思想,都隐含着构成其具体内容、从而也是超越其具体内容的根据和原则。这些根据和原则,是思想构成其自身的一只“看不见的手”。它以文化传统、思维模式、价值尺度、审美标准、行为准则、终极关怀等形式而构成思想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这种思想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作为思想构成自己的逻辑前提而隐含在思想构成自己的过程和结果中,并对思想构成其自身的进程与结果发挥逻辑的强制性力量——由既定的思想逻辑支点出发而形成特定的思想。因此,要变革思想,就必须变革构成思想的逻辑支点。这就要求人们必须从思想自我反思的第一个层次——思想内容的反思,跃迁到思想自我反思的第二个层次——对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的反思,也就是对思想前提的反思。这就是哲学的前提批判。

思想的前提,就是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也就是思想构成自己的逻辑支点。人的任何思想,都蕴含着构成自己的前提;对思想的前提批判,就是思想的逻辑层次的跃迁。应当看到,对思想的前提批判,既是哲学反思的实质性内容,又是哲学的艰巨使命。哲学反思的艰巨性,就在于思想前提所具有的“隐匿性”、“强制性”;而哲学反思的现实性,则在于思想前提所具有的“可选择性”和“可批判性”。作为思想前提批判的必要性与可能性的统一,则在于思想前提的“普遍性”。

首先,我们考察思想前提的“隐匿性”和“强制性”。思想前提,它作为构成思想的根据和原则,是思想中的“一只看不见的手”,也是思想构成自己的“幕后的操纵者”。比如,在一般的思维过程中,我们总是按照形式逻辑的三段论的方式去思考问题,并且不自觉地遵守着形式推理的各种规则。这些形式推理的规则,在我们构成思想的进程和结果中,总是深深地隐匿在思想活动之中。还应看到的是,在我们的思想活动中,并不仅仅是不自觉地遵循着思维运动的规律与规则,而且“隐匿”着更多的“幕后操纵者”。比如,每个民族的文化传统都无条件地烙印在各个民族的人们的思想之中,并以不自觉的方式规范着人们的所思所想和所作所为。同样,人们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审美意识、终极关怀等,都以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方式而规范着人们的思想内容和行为内容。这就是思想前提在思想活动中的隐匿性。

思想构成自己的根据和原则虽然深深地“隐匿”在思想的过程与结果之中,但它作为思想中的“看不见的手”和“幕后的操纵者”,却直接地规范着人们想什么和不想什么、怎么想和不怎么想、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怎么做和不怎么做。这就是思想前提对构成思想的“强制性”。比如,在“常识”范围内,我们必须遵循“经验”的方式去构成思想,任何“超验”的思考,都是对“常识”的“挑战”。同样,在各种特定的理论框架中,我们必须以这些理论框架提供的基本原则为思想的前提,并依据这些思想前提去形成思想。在平面几何的论域内,我们必须(而且只能)是从“三角形三内角之和等于180°”出发去思考三角形问题,而不能(不允许)从其他思想前提去构成思想。这就是思想前提对构成思想的逻辑强制性。

思想前提的“隐匿性”和“强制性”,构成了哲学反思的必要性。这就是,只有通过哲学反思,才能超越对思想内容的反思,而达到对构成思想的前提的反思;也只有通过对构成思想的前提的哲学反思,才能揭示出“隐匿”在思想的过程和结果中的“前提”,并以哲学批判的方式去解除这些思想前提的“逻辑强制性”,从而使人们解放思想,创立新的思想。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根源于对思想的“前提批判”。

其次,我们分析思想前提的“可选择性”和“可批判性”。哲学对思想前提的反思,不仅是由于人类思想的发展需要不断地揭示隐匿于思想之中的前提,并不断地“解除”这些思想前提的“逻辑强制性”,而且是因为,思想前提自身所具有的“可选择性”和“可批判性”,为哲学的前提批判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

哲学对思想的前提批判,首先是因为任何思想的前提或思想的任何前提都具有“可选择性”。这就是说,思想的前提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在构成思想的特定过程和特定结果中,这是确定的,不可变易的,因而它的逻辑强制性是合理的;另一方面,它在思想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在纷繁复杂和多种多样的思想领域中,它又是不确定的,可以变易的,因而它的逻辑强制性又是应当和可以解除的。

哲学对思想的前提批判,还因为任何思想的前提或思想的任何前提都具有“可批判性”。这就是说,我们在对任何思想的反思中,都不仅可以反思思想的内容,而且能够反思思想的前提。思想的前提在思想的过程和结果中是“隐匿”的,但人们却可以通过哲学的反思去揭示这些隐匿的前提,对这些前提进行“分析”或“解释”,使它们以文化传统、思维模式、价值尺度、审美标准和终极关怀等方式而成为哲学批判的对象。

最后,我们分析思想前提的“普遍性”。哲学对思想的前提批判,其必要性与可能性的统一,在于思想前提的“普遍性”。这就是说,在人的思想的过程和结果中,思想前提是“无处不在”和“无时不有”的。这种思想前提的“普遍性”,既构成了哲学对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必要性(任何思想都“隐匿”着需要揭示和批判的“前提”),又构成了哲学对思想的前提批判的可能性(从任何思想中都能够揭示出予以批判的“前提”)。以“思想”为对象的哲学之所以能够“四海为家”,从根本上说,就在于思想的“前提”具有普遍性。

思想前提的普遍性,首先表现在任何思想都有构成其自身的根据。具体地说,任何思想的自我构成,都是以某种“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为前提的。这就是说,人们在构成具体的思想之前,总有某种关于世界的整体图景,总有某些构成思想的方法,总有某些对思想进行解释和评价的解释原则和评价标准。

思想前提的普遍性,又表现在思想的过程总要遵循思维的规则和运用思维的方法。这些思维的规则和方法正是思想构成自己的重要前提。学习形式逻辑,是要求人们自觉地掌握和运用思维的规则去构成思想和交流思想。思想的前提批判则是要求对构成思想的思维规则和思想方法进行哲学反思。在论述辩证法时,列宁指出:“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其中包含着无数的各式各样观察现实、接近现实的成分……”[8]社会实践为基础的人类认识具有生理的、心理的、语言的、逻辑的、经验的、情感的、意志的、文化的多质性及其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人类在其前进的发展过程中,又不断地生成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各式各样的认识成分,从而构成思维与存在之间的日益丰富的矛盾关系,并实现思维与存在的辩证的、历史的、具体的统一。揭示和批判地考察这些认识成分、认识环节和认识方法等,是哲学的前提批判的重要内容。

思想前提的普遍性,还表现在思想的构成总要以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为前提。这就是说,任何思想的构成,都是通过常识的、神话的、宗教的、伦理的、艺术的、科学的或哲学的方式构成的;没有把握世界的某种特定方式,也就没有某种特定的关于世界的思想。问题在于,人类把握世界的各种基本方式,都不是凝固的和僵死的,而是在人类的前进的发展中历史地变化的。哲学的前提批判,就是揭示思想在自我构成中,究竟是以怎样的方式为前提。通过这样的哲学前提批判,就会变革和更新人类把握世界的基本方式,从而实现思想的逻辑层次的跃迁。

思想前提的普遍性,最深层地表现为“理论思维的前提”。恩格斯曾经强调地指出,在人的全部思想中,隐含着一个最普遍的、“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这就是思维与存在的统一性。恩格斯说:“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这个事实是我们的理论思维的本能的和无条件的前提。”[9]无论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还是在各种科学研究中,都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当作“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去进行各自的活动。也就是说,无论是在人们的日常活动中,还是在专门的科学研究中,都不是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当作“问题”,而是把这个“前提”放在一边,专心从事自己的活动。人类思想的哲学维度,就在于它不像各门具体科学和人类把握世界的其他方式那样,把理论思维的“前提”当作毋庸置疑的出发点,去实现思维和存在的某种形式的统一,而是把理论思维的这个“不自觉的和无条件的前提”作为考察的对象,去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因此,只有理解哲学对理论思维的前提批判,才能理解哲学基本问题的真实意义,才能把握哲学的反思的思维方式,才能理解辩证法的“批判本性”。

[1][德]黑格尔:《小逻辑》,38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2]同上书,39页。

[3]同上书,51页。

[4][德]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卷,40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1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7]《毛泽东选集》第3卷,81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8]《列宁全集》第55卷,30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36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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