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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研究成果一览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家都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集中地展现在他的《逻辑学》一书中;如何理解黑格尔的“逻辑”,也就会如何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不是偶然形成的。作为整个西方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以来的西方哲学的集大成,黑格尔的《逻辑学》正是关于概念的“内涵逻辑”的辩证法,也就是关于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研究成果一览

1859年,在评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时,恩格斯针对如何研究经济学这个问题,做出这样一段论述:“自从黑格尔逝世之后,把一门科学在其固有的内部联系中来阐述的尝试,几乎未曾有过。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从老师的辩证法中只学会搬弄最简单的技巧,拿来到处应用,而且常常笨拙得可笑。对他们来说,黑格尔的全部遗产不过是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不过是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

[1]如此这般地套用“辩证”词句,怎么能不是“讲套话”、“说空话”呢?又怎么能责怪人们把“辩证法”讥讽为“变戏法”呢?

恩格斯的这段论述是辛辣的、犀利的,也是中肯的、切实的,会使我们向自己发问:我们是否也像恩格斯所揭露和批评的“官方的黑格尔学派”那样,把“辩证法”当成“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把“辩证法”变成“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当我们毫无例外地把一些问题简化为“一方面”和“另一方面”的时候,当我们论证一些问题空洞地强调其“作用”与“反作用”的时候,当我们谈论现实状况习以为常地指出其“成绩主要”和“问题不少”的时候,当我们评论各种人物及其理论都千篇一律地分解为“贡献”与“局限”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联想到恩格斯所批评的“官方的黑格尔学派”?我们是否会警惕自己把“辩证法”变成了“变戏法”?

品味恩格斯的论述,我们可以深切地体会到,“辩证法”之所以被人们嘲讽为“变戏法”,是因为“辩证法”变成了“可以用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变成了“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也就是把“辩证法”变成了没有思想内容的“辩证词句”。因此,从学理上说,我们必须对“辩证法”提出的首要问题就是:“辩证法”是不是一种可以脱离思想内容而到处套用的“方法”?

“辩证法”,我们习惯性地把它理解为只是一种“方法”,一种可以用来解释任何问题的最根本的、最重要的“方法”。在这种习惯性的理解中,我们淡化甚至是遗忘了“辩证法”的生命根基和根本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而走向了“辩证法”自身的反面——脱离思想内容的“变戏法”。

恩格斯批评“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从“老师的辩证法”中“只学会搬弄最简单的技巧”,那么,“老师的辩证法”即黑格尔本人的辩证法究竟是什么?大家都知道,黑格尔的辩证法集中地展现在他的《逻辑学》一书中;如何理解黑格尔的“逻辑”,也就会如何理解黑格尔的“辩证法”。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首先鲜明地从黑格尔的“逻辑”中引发出如下三个重要论断:其一,“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2];其二,针对人们把“逻辑”当成“外在的形式”,列宁提出,“黑格尔则要求这样的逻辑:其中形式是富有内容的形式,是活生生的实在的内容的形式,是和内容不可分离地联系着的形式”[3];其三,正是基于上述认识,列宁得出了关于“逻辑”的论断:“逻辑不是关于思维的外在形式的学说,而是关于‘一切物质的、自然的和精神的事物’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关于世界的全部具体内容的以及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规律的学说,即对世界的认识的历史的总计、总和、结论。”[4]这个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逻辑”,就是黑格尔的辩证法。

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不是偶然形成的。自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到近代西方哲学家培根,曾经分别地探索和提出了关于思维运动的演绎逻辑和归纳逻辑。这两种被称之“形式逻辑”的思维运动的逻辑,都是要求“暂时撇开思维的具体内容,而专门研究人的思维结构及其运动的规律和规则”。这种专门研究思维形式结构的逻辑学,从概念角度看,可以称为“外延逻辑”即关于概念的“外延”关系的逻辑。与此相反,自笛卡尔以来,西方近代哲学在对人类思想的愈来愈深入的反思中,则形成了以概念的思想内容及其发展为对象的逻辑,这就是“内涵逻辑”。作为整个西方传统哲学、特别是近代以来的西方哲学的集大成,黑格尔的《逻辑学》正是关于概念的“内涵逻辑”的辩证法,也就是关于人类思想运动的逻辑的辩证法。这个以概念内涵或思想内容为对象的辩证法,并不是外在于内容的纯粹的形式,并不是“撇开”思想内容的“方法”;恰恰相反,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关于思想运动的辩证法,是关于概念发展的辩证法,因而是黑格尔自己所说的关于“真理”的辩证法。

人们对“辩证法”的最大误解,就在于把思想的内容和形式割裂开了,把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割裂开了,把哲学的理论与方法割裂开了,从而把作为世界观理论的辩证法、作为关于真理学说的辩证法,变成了没有思想内容、没有概念内涵、没有实证知识的纯粹的“方法”,似乎辩证法像某种“工具”一样,需要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用在各种对象上,用过之后,也可以收起来以备再用。正是由于把“辩证法”当作可以脱离思想内容的纯粹的“工具”或“方法”,因而就像恩格斯所批评的那样,把“辩证法”变成了“可以套在任何论题上的刻板公式”,甚至把“辩证法”变成了“可以用来在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的时候及时搪塞一下的词汇语录”。

理解辩证法的内容与形式、理论与方法的统一,首先需要重新理解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使用的“概念”、“词汇”和“范畴”。列宁从黑格尔的辩证法中形成的基本认识,就是“思维的范畴不是人的工具,而是自然的和人的规律性的表述”,“范畴是区分过程中的梯级,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梯级,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5]因而“范畴”构成了人类认识的“阶梯”和“支撑点”。这就是说,“概念”、“词汇”、“范畴”,它们不仅仅是人类认识的“积淀”、“结晶”和文明的“水库”,而且正是这个文明的“水库”为人类自身的发展提供了不断前进的“网上纽结”、“阶梯”和“支撑点”。离开这个文明的“水库”以及对这个“水库”的反思,“辩证法”就会成为没有思想内容的“刻板公式”,就会成为“变戏法”的“词汇语录”。(www.xing528.com)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理解,人们之所以会把“辩证法”变成“变戏法”,这正如恩格斯尖锐地指出的,是由于“缺乏思想和实证知识”。我们必须注意的是,恩格斯这里所说的“思想”,不仅仅是泛指各种具体的思想内容,而且是特指关于思想史的“思想”。在批评“官方的黑格尔学派”之后,恩格斯就对“老师的辩证法”做出这样的解释:“黑格尔的思维方式不同于所有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就是他的思维方式有巨大的历史感作基础”;“何况黑格尔不同于他的门徒,他不像他们那样以无知自豪,而是所有时代中最有学问的人物之一”[6]。正是从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反思和对“官方的黑格尔学派”的批评中,恩格斯得出了一个关于“辩证哲学”的基本论断,这就是:所谓的“辩证哲学”是“一种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这就是说,能否掌握和运用“辩证法”,从根本上说,就在于能否“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能否掌握人类自身的思想史。对此,恩格斯还进一步提出,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能力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进行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现在还没有别的手段。这是值得我们深长思之的。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列宁全集》第55卷,7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3]同上书,77页。

[4]同上书,77页。

[5]《列宁全集》第55卷,75、7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4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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