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的需求与供给。所有资本具有产生平均利润的趋势。这种倾向在表面上成为例外的是冒险性企业中的高额保险费。短期借贷资本〔票据贴现〕的利率在工商业中常有很大变动,但在农业方面看不到变动。固定资本的利率与其他资本的普通利率相比,下降较显著,在固定资本很难或不可能转用到别的方面时,情况更是这样。反过来说,与其他普通资本的情况相比,从固定资本中经常获得高额的利息,这是极少有的。
在企业的纯收益中,企业主的工资如何与资本利息相区别呢?
为什么在最低的文化发展阶段,完全不存在利息这种东西呢?
国民的需求愈是增大,愈是需要对不毛的耕地和其他没有收益的地方更多地投入资本。这样,一部分降低的资本利息逐渐影响其他所有的资本利益,因此利率的下降经常与经济文化的提高相联系。在地租不变的情况下,工资提高利息就下降,反之亦然。
中世纪各国利率的大小问题。现代的俄罗斯、美国等国家利率的高低。为什么古代的利息比现代高?
利率的下降首先明显地出现在各个都市。为了对抗这种下降,资本的消费增加,从而出现地租减少或工资下降。不过这些终究不能阻止利率下落。机械和流通手段的增加对利率有什么影响呢?在国民经济还在上升时期的情况下,利率的下降本身就包含有防止其下落的手段。英国和荷兰的利率的历史。利率的最低点随着国民性的不同而有差别。处于完全没落状态的国家利率经常重行上涨。
资本转移到利率高的国家去的方法:(1)资本家移居国外;(2)临时投资;(3)特别是通过信用来进行。这种信用的成立,与其说是通过直接借贷的方式,不如说是更多地通过延期支付的方式。一国的资本愈丰富,信用期限愈长。
〔参考文献〕赫尔曼关于利润问题的论述可参见其《国民经济的研究》第5节。莱拜留斯:《公信用论》,1820年。(www.xing528.com)
宗教方面禁止利息的一般情况——摩西、穆罕默德及其他。《出埃及记》,第22章,第25节;《利末记》,第25章,第35节以下;《申命记》,第23章,第20节(按系第19节之笔误——译者)以下、第15章;《诗篇》,第15章,第5节、第109章,第11节;《箴言》,第28章,第8节;《耶利米哀》,第15章,第10节;《以赛亚》,第18章;《尼希米记》,第5章,第1节及第12节。
中世纪对利息的厌恶可以从下列情况得到说明,即当时金钱的借贷差不多只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发生,而且利率太高。古代罗马禁止利息的历史。并非所有的神父都不许征收利息,而只是后期的神父们,由于野蛮民族的侵入恢复了最古经济文化阶段的利息关系,才不许征收利息。在教会法学的法律中禁止利息逐渐发展;中世纪后期禁止利息有了缓和。付息购买 [19] 。从付息购买过渡到真正的有息的金钱借贷。
〔参考文献〕米卡埃力斯:《摩西禁止高利贷法的精神与方法》。缪勒:《放高利贷地区仇恨的动因和历史》(哥廷根应征论文),1821年。马丁·路德:《高利贷的教义》,1519年;《关于商业与高利贷》,1524年。
法定利率。在所谓诛求(高利贷)之中,可分为对利息的诛求、本金的诛求和复利等。法定利率的规定一般是极容易逃避的,但这对债务者自己并没有多少利益。如果严格执行这种法律规定,将减少资本的借贷和资本节约,而增加对国外的信用贷款。如果逃避法律的规定,则被迫借款的债务者通常要对债权者补偿由于法律规定债权者所经受的危险。对任何资本都规定同一利息,这是不公正的,对有危险性的贷款、小额借款、短期贷款更是这样。这就是废止任何一种高利贷禁止法,包括小额贷款情况下的高利贷禁止法不能承认的理由。因此,对于本金的诛求和复利计算,特别应该经常加以禁止。法院所规定的法定利率,当然不应过于离开普通的利率。债权者的地位越低,法定的利息越高这一原则,已成为立法的多数。
〔参考文献〕边沁:《高利贷的辩护》,1787年。杜尔哥:《关于有息贷款的笔记》,1789年。京特:《关于高利贷及高利贷禁止法的全面研究》,1790年。克斯:《论废除高利贷禁止法》,1791年。
交易越是复杂,对某一种事业中一时的资本过剩和某一种事业中一时的资本缺乏进行平均化工作的仲介者就越需要。这就是银行家。在低级的文化发展阶段,古代也好,现代也好,都由寺院执行这种业务。
国民经济越发展,国民收入三部分的区别就越显著。随着地租的增长,没有希望获得资本和土地的工人阶级以及与之相对立的权力强大的资本家阶级相应地发展起来。在各高度发展的国家中,国民的自由受到损害,终于招致与其相对立的金权寡头政治和大众无政府主义的各种理由。关于罗马后期的骑士阶层与元老院、平民和都市国家的对立的说明。佛罗伦斯金权寡头政治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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