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愈是唐代古文学名家,他从维护封建统治制度的角度出发,反对当时统治者佞佛不遗余力的风气。在当时举朝竞相奉佛的情况下,韩愈能独立坚持己见,不怕触怒皇帝,冒死上书切谏,精神难能可贵。
法门寺位于陕西省扶风县城北十千米处的法门寺镇。法门寺初名“阿育王寺”,隋炀帝末年毁于战火,到了唐初又重建,改名“法门寺”。
法门寺在唐代是皇家寺院,因此在社会上有着重要影响和崇高地位。相传寺中藏有佛骨舍利,所谓“佛骨”,据说是佛的一节中指骨。相传此骨长“一寸八分,莹净如玉,以金廓棺盛之”。唐代皇室每隔几十年就要开寺迎请,将佛骨舍利迎到宫中供养。据《广弘明集》卷十五载署名为道宣所作的《略列大唐育王古塔历并佛像经法神瑞迹》中记:“岐州岐山南,岐山县北二十里,法门寺塔在平原上,古来三十年一度开,开必感应。”在唐代历史上,先后曾经有过七次迎请佛骨舍利之举,最早是在唐太宗贞观五年,即公元631年时。这次开塔迎佛骨的同时,还重修法门寺,增筑了殿堂,修建了钟鼓楼。据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敕翰林学士张仲素撰《佛骨碑》中说,唐太宗曾为之建立寺宇,施以重塔,武则天又荐以宝函加以珍藏。唐中宗、肃宗、德宗等历代帝王都曾对佛骨加以礼敬。
每次开塔迎佛骨,在当时都是一次重大的庆典活动。届时京邑内外,百姓踊跃奔腾,齐聚于京师,在佛骨舍利经过的途中,王公庶士,奔走舍施,其中也有废业破产以全部财产奉献施舍的,甚至不惜毁身残肢、烧顶灼臂而求供养者。以烧顶、燃指、灼臂等极端方式供养,是当时一些佛教徒为了表示虔诚信佛的决心,甚至不惜以身献佛的意愿。
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有功德使上奏朝廷,讲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释迦牟尼佛指骨一节。又据说此塔应当每三十年一开,开则岁丰人安,等等。于是宪宗下诏,于次年派人前往迎接佛骨,入禁中供养三天,然后交京城佛寺轮流供奉。此举令朝野一时震动,都人若狂,王公士庶,奔走相告,“焚顶烧指,千百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面对这种情况,当时刑部侍郎韩愈极不以为然,乃上表切谏,写了有名的《谏迎佛骨表》。(www.xing528.com)
韩愈(768~824),字退之,原籍河北昌黎,生于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县西),他幼年丧父,寄养于堂兄家。从小刻苦学习儒学,不久即通六经百家。进入仕途后,他曾任国子博士、刑部侍郎等职。在《谏迎佛骨表》中,韩愈认为,奉事佛教,希望求福,结果会适得其反。他指出,梁武帝就是因为佞佛,数次舍身佛寺,结果造成“侯景之乱”,自己也被困饿死,导致了国破身亡。韩愈从儒家正统政治思想和伦理观念出发,极力反对佛教的过分发展。他认为佛是“夷狄”,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所以是违背儒家的伦理思想原则的。他批评所谓“迎佛骨”之举是“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是自取其辱,等等。
韩愈以触目惊心的事例,尖锐深刻的语言,严厉地批评了佛教,极力劝阻宪宗迎佛骨之举,但是这触怒了崇佛极深的宪宗皇帝,韩愈为此几乎丢了性命。由于一些大臣的讨情,才算未被杀掉,但被贬为潮州刺史,“一封朝奏落九天”。
法门寺
2006年5月,法门寺遗址作为南北朝至清的古遗址,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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