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旧制度》导论中,托克维尔写道,他的著作意在“阐明在什么方面,[现在的社会制度]与在它之前的社会制度相似或不同;并且要确定,通过如此剧变,损失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第xi页)。因而,他写道,
只要我从我们的祖先那里发现任何对一个国家至关重要但现在几乎绝迹的美德,如一种健康独立的精神、高远的抱负、自信、有理想,我都要将它们解救出来。同样地,只要我发现了任何罪恶的踪迹,在毁灭了旧秩序之后仍然对国家有影响,我就会着重强调它们;因为正是根据它们以前引起的罪恶,我们能够估量出它们至今可能带来的危害。[第xii页]
于是,在此再次可见,研究旧制度并非仅仅以实践一种历史重构作为其内在目的;它的意图在于,帮助托克维尔所处的时代从一种对过去已经发生的事件具有的毫无意义的愤怒中解救出来,同样也从一种毫无意义、不加批判的满足于它本身在现在取得的成就的心态中解救出来。这种观点明显是自由主义的,但语气却是保守主义的。语气虽然表面上客观公正,但实质内涵已经被调换了,它由一种对必然的悲剧式接受转变成一种对旧秩序的追随者反讽式的警告,让他们照看好自己的最大利益,并且做出相应的行动。
托克维尔表现的革命既非某种不可逃避的元历史过程的产物,亦非一种针对未来的单一决定的可能性。相反,他强调,它是在自然和特定社会环境提供的可选择性事实中人类选择的产物。革命就像旧制度那样,是一个历史事件;它是一种有着特定外貌和生命形式的确定的过去,有可悲叹的恶行和可保存的美德。和旧制度一样,革命也有其发生的缘由,并且有终止的缘由,以及它采取了在时人心目中的那种形式的缘由。但是,托克维尔试图说明,在人类意识与其社会存在的条件变得彼此和谐的过程中,尽管参与这部转换戏剧的不同角色各自有其特殊的目的,旧制度向新制度的转换为什么不是以辩证的方式,而是以剧变的方式发生的。
因而,《旧制度》是一部旨在保存守护之作。托克维尔的目的并非要让欧洲回到从前或者在现在止步,而是要使得民主的未来更为自由、更为人道。但是,这种更为人道的未来根本上是以贵族方式来构想的。在对柏克的一段著名评论中,托克维尔使这种目的得以彰显:(www.xing528.com)
“你们想要一改政府的弊端,”[柏克]对法兰西说道:“但你们为什么要创造一种新的事物呢?为什么不回到你们的旧传统中去呢?”……柏克没有看到,正在他眼前发生的是一场革命,其目的恰恰是要废除那种“古代欧洲的共同法”,让时间之轮倒转是不可能的。[第21页]
大革命对“整个的社会制度”产生了怀疑;就法国人民而言,它是一种尝试,尝试着“结束过去,就好像要割裂他们的生活,并且在他们迄今已成和渴望将成的一切事物之间造成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第vii页)。但关键之处在于,这种尝试没有实现,并且研究将表明,“尽管它可能很激进,大革命带来的变化远比一般想象的要小得多”(第20页)。与此同时,尝试与过去彻底决裂的失败并不能解释成反对大革命的论据。托克维尔说道,因为,即便大革命没有发生,
旧的社会结构在任何地方仍然迟早会被粉碎。惟一不同的是,它不是如此残酷地突然崩溃,而是将一点点地破碎。在一种没有预警、没有过渡也没有悔意的猛然倾覆中,大革命实现了无论如何一定会发生——即使是以缓慢的速度发生的事情。[同上]
对托克维尔而言,大革命作为历史中一种更高逻辑的显现是可以理解的,但在法国历史中尤其显著:“它是长时期酝酿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是一个有着六代人断断续续参与其间的过程突然而剧烈的结束。”这样,托克维尔把大革命展现为旧制度中的“一种内在实在”,即一种“蓄势待发的存在”(同上)。大革命的领袖想要激进地与过去决裂,并且其敌人也相信会是这样,事实上,它远非如此,大革命实际上是“它如此急着要摧毁的社会秩序的自然结果”。这样想象后,大革命既非正,亦非邪,而本质上是一个历史事件,也就是说,是一种过去的产物、一种自我的呈现,以及任何关于欧洲的未来意向中的一种必然要素。这样,当大部分托克维尔的同时代人,如自由主义者和保守主义者都开始达成一致,认为任何民众的放纵一律会造成邪恶效果,在大革命期间的放纵尤其如此,这时,托克维尔对大革命和民众都继续培养了一种现实主义的关注,这首先是因为它们存在(因而必须加以研究),其次是因为,它们对于一般的人、对于所有阶级的个体与创造出来服务于他们的社会体系之间的关系都有所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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