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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万秋关注江青,蓝苹交往,美国出版《江青前传》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崔万秋与蓝苹有诸多交往——这也正是崔万秋后来一直高度关注江青的缘由。崔万秋晚年,在美国潜心写作《江青前传》一书,于1988年由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崔万秋在《江青前传》一书中,详细论及了“约法三章”。在这一版本的“约法三章”中,第一条规定了毛、贺、江三人的关系,第二条规定了江青的任务,第三条规定了对江青所作的限制。

崔万秋关注江青,蓝苹交往,美国出版《江青前传》

在中国台湾地区,对江青有着深入研究的,首推崔万秋先生。

崔万秋的背景错综复杂。上海作家柯灵先生在生前曾经关照我,要注意研究这个崔万秋的情况。崔万秋有着三重身份:

一是编辑。曾虚白(《孽海花》作者)于1932年2月12日在上海创办《大晚报》,崔万秋1933年从日本广岛文理科大学毕业之后,便应曾虚白之邀在上海《大晚报》坐镇副刊《火炬》,主持笔政。

二是作家。他写过许多散文,也出版过长篇小说《重庆睡美人》,还著有《通鉴研究》、《日本废除不平等条约史》等学术著作,并翻译出版日本作家夏目漱石、武者小路实笃、井上靖、林芙美子的戏剧、小说。

在上海与张春桥关系密切的《大晚报》副刊主编崔万秋曾是军统特务

三是国民党军统情治人员。

崔万秋的前两种身份是公开的,而第三种身份则是秘密的。

崔万秋的真实身份水落石出,是在南京解放之后,公安人员从国民党保密局(原军统局)遗留的档案中,查出“情报人员登记卡”。在写着“崔万秋”大名的卡片上,清楚地标明“上海站情报员”!

对此,曾任国民党军统局本部处长的沈醉(后来是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专员)对崔万秋的真面目,于1977年1月8日作如下说明:“我于1932年冬参加复兴社特务处(军统前身)后,便在特务处上海特区当交通联络员,崔万秋当时已参加了特务处,是特务处上海特区领导的直属通讯员,每月薪金八十元……我担任上海特区交通员两年左右的时间中,都由我约崔万秋与先后担任特务处书记长的唐纵、梁于乔和特务处情报科科长张炎元见面,1933年冬天,特务头子戴笠还叫我约在上海四马路杏花楼菜馆吃饭,事后,他对那次和戴笠见面,感到非常高兴。”

崔万秋担任上海《大晚报》的《火炬》副刊主编时,与张春桥、江青(当时艺名为蓝苹)都熟悉,他们仨同为山东老乡。崔万秋年长张春桥14岁,曾在《火炬》副刊发表张春桥多篇文章。崔万秋与蓝苹有诸多交往——这也正是崔万秋后来一直高度关注江青的缘由。

沈醉在他所写的《我这三十年》一书第二十章《二进深宫》中,有一段关于崔万秋、蓝苹、张春桥的极为重要的文字:(www.xing528.com)

我当时去崔家,经常见到蓝苹,她有时还给我倒茶,因为崔是上海《大晚报》副刊《火炬》的编辑,常在该报写“北国美人”等类文章来给蓝苹捧场,一个四等演员有这样的人来捧场,当然是求之不得。我不但记得很清楚,而且在粉碎“四人帮”后,知道那个在崔家见过的穿蹩脚西装的狄克,就是张春桥,我的脑子里也有印象……

沈醉的回忆表明,当时蓝苹与张春桥同为崔万秋的座上宾。

如果说崔万秋与张春桥只是文字之交,而崔万秋与蓝苹的交往则要深入得多。据崔万秋在《江青前传》中自述,他是经导演洪深介绍,前往话剧《娜拉》排练现场,看见“一个穿阴丹士林旗袍,梳着刘海发形的年轻姑娘,远离大家沿着靠窗那一边,一个人走来走去,口中念念有词地背诵台词”,此人就是蓝苹。他与蓝苹就这样认识了。从那以后,崔万秋去观看话剧《娜拉》演出,组织、发表话剧《娜拉》的评论。为了感谢崔万秋,蓝苹打电话给他,他俩在霞飞路(今上海淮海路)的DDS咖啡馆见面,又在锦江饭店共餐……

1937年“七七事变”之后,蓝苹离开上海前往延安,而崔万秋则到重庆国民党中宣部国际宣传处工作。1945年8月日本投降时,由于崔万秋精通日语,以少将高级参议身份飞往上海,襄助国民党第三方面军司令官汤恩伯接受日军受降事宜。从1948年起,崔万秋出任国民党政府驻日大使馆政务参事,达16年之久。1964年返回台湾,出任“国民党政府外交部亚东太平洋司”副司长。1967年起出任“国民党政府驻巴西大使馆”公使。1971年退休,隐居美国。1990年7月病逝于旧金山

崔万秋晚年,在美国潜心写作《江青前传》一书,于1988年由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我细读了《江青前传》,发觉除了写及他自己在上海与蓝苹的直接交往之外,广征博引,极其详尽引用海外尤其台湾方面对于江青的研究资料,对江青的早年身世进行详尽考证。可以说,如果他不是长期关注江青,在美国很难收集如此众多的关于江青的报道、专著、研究论文以及国民党的内部文件。

崔万秋在《江青前传》一书中,详细论及了“约法三章”。我注意到,崔万秋所列“约法三章”,是所有关于“约法三章”的种种版本中,文字最为详尽、最为严密的:

第一,毛、贺的夫妇关系尚存在,而没有正式解除时,江青同志不能以毛泽东夫人自居;

第二,江青同志负责照料毛泽东同志的生活起居与健康,今后谁也无权向党中央提出类似的要求;

第三,江青同志只管毛泽东的私人生活与事务,二十年内禁止在党内担任任何职务,并不得干预过问党内人事及参加政治生活。

在这一版本的“约法三章”中,第一条规定了毛、贺、江三人的关系,第二条规定了江青的任务,第三条规定了对江青所作的限制。这三条,条理清楚,用词稳妥,逻辑性强,是种种“约法三章”版本中最为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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