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电影的本质是运动,动画的优势更在于运动。这种观点似是而非,混淆不清。难道戏剧、舞蹈、音乐就能离开运动吗?其实运动只是这几种艺术的存在方式,并非本质。电影是由演员运用整个身心经过艺术加工表演出来的运动,由摄影机忠实地记录下来,其存在方式是真实的记录运动;戏剧是演员以自己的形体与内心的运动来反映人生世态,其存在方式是直接呈现在舞台之上;舞蹈则是舞蹈者运用自身的肢体来宣泄内心的情感,其存在方式是在舞台上表现肢体运动;音乐是以演唱或演奏发出的声音在时间流程中的运动来表达主体的情感和情绪,其存在方式是表现声音的运动。
显而易见,电影、戏剧、舞蹈和音乐都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物质实体运动产生的存在形式。那么,动画呢?动画原本是静止的图画,并没有物质实体存在,它的运动是动画家运用电影技术制造出来的,是人为的。因此,动画的运动是前所未有的,而且是客观世界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运动,故而称之为被创造出来的运动。动画艺术不仅能创造虚拟物体的运动,更重要的是,它还能创造有思想、有情感、有性格的虚拟生命运动,因而最大限度地彰显了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才是动画艺术的本质所在,也是动画艺术的价值所在。
人的生命存在于五彩缤纷的具体时空中,人类发明的各种艺术载体,例如绘画、雕塑、文学、戏剧、舞蹈等,都是为了替代性地实现对时空的超越,以便记录下人类生活的鲜活形象和生存状态。动画艺术是怎样通过创造运动来创造生命的呢?鲁道夫·阿恩海姆说:“人们曾多次尝试运用‘人造动作’去代替以人体为媒介的动作。”但是,“机械手段只能创造出精致的玩具,而创造不出具有动力性质的艺术式样”,“只有动画片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视觉运动,才能避免机械性。当这种新式技术与摄影技术结合起来时,不仅能复制和操纵人体的运动,而且还能复制另外一些大大小小的自然物体的运动。”[2](www.xing528.com)
这段话说明两层意思:其一,用机械手段制造的玩具是物质实体,其运动受物理时空的限制,不能避免机械性;而动画片创造出来的是视觉影像运动,是摄影技术复制和操纵的人体运动,能够避免机械性。其二,机械制造的玩具之类的运动是预设的规定性的简单重复的动作,是在外力作用下完成的,不可能“具有动力性质”;而动画的影像运动仿佛是动画形象在自身的内在动力的驱动下完成丰富复杂的动作和行为,如同生命体的自由运动。但是,人类生命体的自由运动的内在动力源于自身的思想、情感和性格。因此,动画艺术创造生命就必须赋予动画形象(包括人物或拟人化的动物、物体等)以鲜明而完整的思想性格,确定它的行动目标和意义;赋予它情感,激发它行动的勇气和力量;赋予它性格,决定它行动的方式和方法。惟其如此,动画形象才有了人性,才能成为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然而,仅限于此,还没有完成动画形象的生命创造。因为动画艺术既不是模仿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和物体,也不是再现物质世界的生存状态,而是创造一个全新的非现实的生命运动影像。
动画艺术创造的物质媒介是静止的、无生命的漫画造型,它的生命运动完全是无中生有的创造,完全是根据动画家对物质现实的审美体验和艺术追求,超越现实、超越时空创造出来的。这种创造是对“物质现实”加以童话化、神话化的改造,创造出全新的、物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的“非现实漫画运动影像”。这种生命运动完全是人的自由创造的产物,也是动画艺术区别于其他艺术的本质特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