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丰富和发展
(一)“台独”膨胀
随着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美国加紧利用台湾问题对中国进行牵制。支持、纵容“台独”势力及其活动,使“台独”势力膨胀、“台独”思潮蔓延。1995年6月李登辉访美,在国际上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分裂活动,1999年7月他又抛出“两国论”。2000年5月,民进党上台后,拒不接受一个中国原则,顽固坚持“台独”立场,否认“九二共识”,并于2002年8月悍然抛出“一边一国论”。“台独”分裂势力加紧进行分裂活动,严重危害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反对和遏制“台独”成为两岸同胞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二)“九二共识”、八项主张和对台工作的总体要求(单选、多选)
1992年11月,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称为“九二共识”,在此基础上开启了两岸事务性商谈。1993年,两岸举行了汪辜会谈,两岸关系发展迈出历史性的重要一步。
面对内外环境的巨大变化,江泽民发表了题为《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讲话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思想,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团结两岸同胞,共同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决心和诚意,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对发展两岸关系、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具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江泽民在这一讲话中,就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若干重要问题提出了八项看法和主张。2002年11月,在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高度概括了台湾局势和两岸关系形势的重大变化和主要特征,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第一,明确提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坚定地维护一个中国原则。
第二,在坚持和平统一、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的基础上,提出“文攻武备”的总方略。
第三,首次提出进行海峡两岸和平统一谈判,创造性地发展了关于两岸谈判的主张。
第四,将做好台湾人民工作提升到“完成祖国统一的重要基础”的战略高度,努力扩大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第五,指出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地拖延下去。早日完成祖国统一,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www.xing528.com)
第六,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阐述了解决台湾问题与经济建设的辩证关系,强调解决台湾问题的关键在于增强综合国力。
二、新世纪新阶段的对台方针政策(单选、多选)
2003年后的一段时间里,台海局势日益严峻,“台独”势力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针对当时台海局势的紧张状况,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
(一)四点建议
2005年3月4日,胡锦涛提出新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的四点意见,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
2005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首次以国家大法形式宣示了中国人民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意志,有力地遏制和打击了“台独”分裂势力。
2006年4月,胡锦涛进一步提出,和平发展理应成为两岸关系发展的主题,成为两岸同胞共同为之奋斗的目标。2008年3月,“台独”分裂势力在台湾遭受重挫,重新执政的国民党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台湾局势发生积极变化,对台工作逐渐取得重要进展,两岸关系取得重大突破。两岸关系开始步入和平发展轨道。
(二)六点意见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就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提出六点意见:恪守一个中国,增进政治互信;推进经济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弘扬中华文化,加强精神纽带;加强人员往来,扩大各界交流;维护国家主权,协商涉外事务;结束敌对状态,达成和平协议。
(三)四项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第一,要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核心是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第二,要持续推进两岸交流合作,拓宽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进道路;第三,要努力促进两岸同胞团结奋斗,汇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强大动力;第四,坚决反对“台独”分裂图谋,确保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稳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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