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引咎辞职切入,严肃查处政务
第一,重新审视权与法的关系,消除权大于法的障碍。在实践中,当“法”与“权”遇到冲突的时候,法常常会显得苍白无力,不堪一击。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在于,我们少数官员不仅在观念上更崇尚权力,而且在实践中也自觉不自觉地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比如在目前的乡村治理中,国家明明已制定了村民自治法,但在实施过程中,却会遇到大量权与法的冲突。我们必须回归
第二,重新审视权与民的关系,消除权力只对上级负责的障碍。政府的公共治理权究竟是对上级还是对民众负责,这是一个在政务管理活动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坚持依法
第三,重新审视权与责的关系,消除只热衷于权力而漠视责任的障碍。官员问责制的核心,就是要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使官员真正能够树立一种高度的责任和危机意识,并对那些由于官员个人行为失当,或者违法、渎职、失职等,在公共管理活动中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这实际体现的是一种权力和责任、义务的平衡。
2.中国官员问责制日渐完善
哈尔滨依兰县环保局工作人员从松花江中提取水样,跟踪监测松花江水污染。
官员问责制于2003年非典期间启动,至今一批官员因失职而丢官。解振华是中国因环境污染事件被解职的最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日发布的一份通报称,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家环保总局作为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事件重视不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起事件造成的损失负有责任。解振华为此请辞,并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
“在松花江污染事件发生不久,国务院就免去了环保部门最高官员的职务,这说明,中国的政治制度愈来愈完善,官员问责制越来越健全。”蒋承菘说。(www.xing528.com)
中国官员问责制于2003年非典期间启动。包括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市长孟学农两名省部级高官在内的上千名官员,因隐瞒疫情或防治不力而被查处。非典过后,从中央到地方开始加快推进问责制的制度化。
2004年2月,在北京市密云踩踏事故和吉林市中百商厦特大火灾中又有一批官员因失职而丢官。当年4月,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因川东钻探公司特大井喷事故引咎辞职。
此举给那些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将来发展的官员敲响了警钟
蒋承菘指出,过去中国的官员基本上是终身制,如果受到处分也多是由于贪污、腐化等个人问题,因工作失误受处罚的官员极少,在环保领域更是如此。
为强化官员的工作责任心,国务院在今年3月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
中国的环境保护在一些官员眼中一直是发展中的次要问题。为了所谓政绩,一些地方以环境为代价盲目追求GDP增长数字,造成环境日趋恶化,人民的
这次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后,约100吨苯类物质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目前污染控制工作还在继续。
“中央这次迅速查处环保最高官员,给那些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将来发展的官员敲响了警钟。”蒋承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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