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荷兰的七个省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值得骄傲、所向无敌的共和国。它的扩展,它的财富,使它四周的邻国又惊奇又妒忌。它是一个与其他各国完全不同的国家,没有国王。每个城市,几乎完全独立,由当地有钱的公民组成市议会来统治。每一市议会派代表参加省民大会,每一省民大会又派代表参加国务院。而国务院专管省与省之间的协调以及外交方面的事务。这种政体,至少对荷兰的商业巨子是非常理想的,因为他们的财富全赖荷兰对外贸易的扩张而增加。可是也有人反对过这种商人的寡头政治政体,那就是荷兰惟一的贵族势力威廉一世:沉默的奥兰治(Orange)及拿骚(Nassau)王室的后代威廉一世——曾经在荷兰挣扎抵抗西班牙侵略的那一段最艰难的时期,领导全国渡过难关。因此,国务院为纪念他对国家的功绩,特别任命他作省长及军队的总司令。而且,省长与总司令两个职位,都是世袭的。他掌握军队的控治权,足以让他随时推翻当时的寡头政治共和国,成立一个贵族化的君主专制国家。1650年7月,奥兰治王朝的威廉二世以省长及总司令的身份,想取得全国各省的最高统治权,发起了政变。有好几个省的省长起而反抗他。威廉的军队抓了他们之中的6个人,关在牢里。其中包括雅各布·维特(Jacob de witt),多德雷赫特(Dordrecht)的市长在内。可是威廉二世被天花夺去了战场上的胜利,死于1650年11月6日。他死时只有24岁。他的遗孀玛丽·斯图亚特(Mary Stuart)在他死后一个星期,生下了奥兰治的威廉三世,他生来就注定了要做比他父亲的梦想更高的职位:英国国王。
在这两个争权的统治阶级之下,有农民及渔民。他们担负着供给全国人民食品的重要工作,但他们所得的收入,只不过是商人、制造业者和地主们所忽略的一小部分而已。如果我们相信荷兰画家所画的图画,那时农民已由于战争和重重的剥削,变得像野兽一样一无所有,偶尔靠庆典节目调剂一下生活,他们都被酒精刺激得麻木不仁。在阿姆斯特丹、哈勒姆(Haarlem)及莱顿(Leiden)等地,店铺里有手艺的匠人,以及工厂中的工人,所赚的工资比英国同样的人要高。可是他们在1672年还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罢工。从法国移民来的胡格诺派教徒,以他们的储蓄及技能,使荷兰工业进步得更加迅速。到了1700年,荷兰联邦共和国已取代了法国,成为世界第一工业王国。
荷兰的最大经济来源,是发展及开拓对外贸易。1652年,它取得了好望角(Cape of Good Hope),又建立了开普敦市(Capetown,译按:今南非联邦南部城市之一)荷兰东印度公司,有198年之久,每年平均付给股东18%股利。荷兰殖民地上的土著,被当做奴隶使用,甚至被卖作奴隶。但在本土的投资者,不大清楚那些事情,只是以荷兰人特有的平静心情领取股利。荷兰的对外贸易,在1740年以前,一直是世界第一。1665年,共有2000艘欧洲商船在海上行驶,担任海上商务运输工作,其中1500艘是属于荷兰的。当时全世界一致公认,荷兰的商人及银行家们是最能干的。那时的阿姆斯特丹银行,几乎经营一切现代银行所经营的业务。其存款数字大约等于现在的1亿美元之多。价值百万元金额的交易,在一小时内可处理完毕。大家对荷兰金融的稳定和可靠有极大的信心。所以荷兰政府可以用比任何国家都低的利率贷款,有时只要年息4厘就够了。阿姆斯特丹大概是那时全欧洲最美、最文明的城市。我们曾提过笛卡儿对它的称赞,斯宾诺莎也说过同样的话。佩皮斯(Pepys,16331703年)对海牙也有相似的评语:“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做到最清洁。城中每一幢房子,以及房子中的每一部分,都尽可能地保持清洁。”
这些可爱的城市,如果不是由于人性的贪婪,很可能会成为天堂。但它的繁荣,引起了英国和法国的入侵。为了内部争权,又造成了维特的悲剧。更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使原本可以和睦相处的居民,变得水火不容,彼此仇视。绝大多数的加尔文派新教徒只要可能,在任何地方都禁止天主教的公开崇拜仪式。1682年举行的多德雷赫特宗教会议(Synod of Dort),也许是为了报复《南特诏书》之撤销,拟定了一篇宣布加尔文教派是正统教派的自白书,要求每一个牧师在上面签字,如不签就要被放逐出境,又任命朱里厄(过去是一个法国胡格诺教徒)主持一个加尔文教派宗教裁判会,传讯并审判有关的异教徒,并把这些异教徒逐出正规教会,更祈求上帝以“世俗的方式”使他们坐牢。但不管怎么样,阿明尼乌教派(Arminian,译按:荷兰神学家阿明尼乌所创教派)兴旺起来了。他们是一群勇敢的人,不相信上帝会事先安排好,要把绝大多数的人打进永不毁灭的地狱中去。各种不同教派的信徒,包括门诺教派(Mennonites)、柯里尔教会(Collegiants,这一派曾庇护斯宾诺莎)、路西安教派(Lucianites)、虔信教派甚至于惟一神教派(Unitarians,译按:此派反对三位一体说),都能借着荷兰法律的漏洞及法界人士的松懈,找到容身之地。苏塞纳斯派教徒为了躲避波兰政府的迫害,纷纷逃到荷兰,请求保护。但在1653年,荷兰法律禁止他们上帝一神论的崇拜方式。1658年,丹尼尔·兹威克(Daniel Zwicker)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一篇论文,对耶稣基督的神性提出疑问,并认为应该把《圣经》拿出来给大家用“全世界一致公认的真理”来分析。虽然如此,他仍能像一个将军一样,平平安安地死去。可是1688年,有一位寇伯(Kerbagh)先生发表了同样言论,却被判十年徒刑,死在监中。贝弗兰(Hadrian Beverland)也被判刑,因为他认为亚当和夏娃的原罪起于性行为,与苹果没有太大的关系。(www.xing528.com)
到了17世纪末叶,荷兰对各种宗教的容忍程度,又放宽了。由于与各种不同文化的国家交易,它把港口和商业中心开放给各种不同信仰或无任何信仰的商人使用。荷兰政府发现,对各种宗教作一有限度的容忍,能使国家赚更多的钱。虽然荷兰的宗教自由并不完全,但和其他任何基督教国家相比,要宽大得多。固然加尔文教派在政治上占绝对优势,但天主教因信徒太多,要完全镇压下去有点不可能。更有甚者,如威廉·坦普尔爵士(William Temple)所说的,在社会及政治均由商界人士所控制的情况之下,宗教对荷兰之影响力,跟其他国家相比要小得太多了。从其他各国来的难民,对荷兰经济或文化多多少少有点贡献。当然,他们也应当要求有限的宗教自由。当克伦威尔掌握了英国的政权时,大部分的英国皇族逃亡荷兰。当查理二世恢复了君主政体时,英国的民主政治家们又纷纷逃到荷兰共和国请求庇护。当路易十四迫害胡格诺派教徒时,他们之中一部分也逃到荷兰。当洛克、柯林斯(Collins)及培尔恐惧英国或法国对他们的控诉时,发现荷兰是他们的天堂。当阿姆斯特丹的葡萄牙犹太教会堂驱逐斯宾诺莎时,他马上被荷兰的学者们接待、协助,同时,维特还赏给他一笔年金。因此小荷兰居然成了全欧洲在商业、财政、科学及哲学方面的学术中心。
荷兰的文化,如果没有宗教自由、科学、文学及艺术等的润饰,就会令人感到十分乏味,完全以物质文明为主了。惠更斯和其他的荷兰科学家,我们以后还会谈到。荷兰也有诗人、戏剧家及历史学家,可是他们的语言限制了他们的名声。荷兰的城市中,充满了书籍及出版社。英国只有两大出版中心:伦敦和牛津。法国也只有巴黎和里昂两处。可是荷兰有阿姆斯特丹、鹿特丹(Rotterdam)、莱顿、乌得勒支及海牙等五大出版中心,出版拉丁文、希腊文、德文、英文、法文、希伯来文,当然也有荷兰文的书籍。光是阿姆斯特丹一市,就有400家专门印刷、出版和出售书籍的店铺。
在荷兰,对艺术的鉴赏力,对金钱的贪心,与对永生的盼望,三者互相竞争。荷兰自治都市里的居民们,信奉新教,剥夺了教堂里陈设装饰品的权利。但他们的女人及房子,却用从上帝的教堂里取来的东西作装饰。荷兰人为了使太太安静,送她们天鹅绒、丝织品及珠宝首饰等作礼物。在他们的餐桌上,摆设着金制或银制餐具。墙上挂着缀锦画,使墙壁增色不少。在饰架上或碗橱中,必定摆满了瓷器或雕刻精美的玻璃制品。1650年之后,代尔夫特(Delft,译按:荷兰西部之一城市)的荷兰瓷器制造商,受了由中国及日本进口的瓷器影响,制成上了釉的瓷器,大部分是白底蓝花,使原来严谨而单调的家中,增加了不少光彩。绝对不会有一个荷兰家庭,不拥有一幅或好几幅小油画,代表着住处的清洁和安宁。同时,这些画也让人们在室内的墙壁上,看到了令人精神焕发的树木、花草、小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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