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7日)
全省各级法院:
金桂兰同志现任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审判员。她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先后被中共牡丹江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十佳干警;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授予2000年度市劳动模范;被省法院授予全省法院优秀审判员、“十杰女法官”、“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省妇联授予黑龙江省“三八红旗手”;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学创”活动先进个人标兵等荣誉称号,荣立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
多年来,金桂兰同志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无比热爱,把公平和正义送给每个当事人,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十几年来,金桂兰同志共主审了1050件案件,无重审改判,无超审限,无上访缠诉,90%的案件都是以调解方式结案,她以高尚的职业道德、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和廉洁正派、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赢得了辖区百姓的拥护和爱戴。金桂兰同志是全省法院优秀法官的杰出代表,是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她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员、人民法官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的榜样。(www.xing528.com)
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向金桂兰同志学习活动。学习她胸怀祖国,热爱人民,无私奉献的崇高思想;学习她牢记宗旨,关心群众,为民解忧的优良作风;学习她扎根基层,艰苦朴素,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学习她公正司法,廉洁自律,刚直不阿的优秀品质;学习她克服困难,战胜疾病,忘我工作的顽强意志;学习她恪尽职守,不图虚名,一心为民的公仆精神。学习金桂兰同志就要像她那样,公正司法,不徇私惰,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认真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建立与人民群众心心相连的深厚感情,把爱民、亲民、为民、安民作为工作的最高准则,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公正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认真解决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全面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开展向金桂兰同志学习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见到成效。要把学习活动同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总结、表彰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典型,在全省法院兴起“学先进、树形象、比奉献”的热潮,促进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保障改革、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