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判史-审判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判史-审判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有法可依,红四军制定了严格的军纪。[2]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中共中央的指示,是红军官兵的行动准则,是红军领导机关调节军内外纠纷,审理民事刑事及反革命案件的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处理违纪和审判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在武装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审判史-审判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为了有法可依,红四军制定了严格的军纪。1929年9月1日,《陈毅关于朱毛军的历史及其状况的报告》中,归纳为下列数项:

(1)战时纪律,临阵退却,畏缩不前,违抗命令等可由军官就地枪决。

(2)一般纪律,通敌、叛反、拐枪潜逃开小差,强奸、乱烧乱杀,毁坏人民财物均处死刑;赌博则没收其所有金钱并决定一月内不发零用钱;嫖妓则处以夜不归营之罪,因嫖妓而滋事者,量其大小或处死刑或罚勤务或打屁股或打手心,其余比较细小之错误则按其轻重处罚之。

(3)红军三大纪律,各种纪律宣布之后多而复杂,士兵每每弄不清楚,又特别归纳为三大纪律:

①不准乱拿工农小商人一点东西。

②打土豪要归公。

③一切行动听指挥。

这三条纪律是一个原则,但包括了一切,所以以现在红军士兵每每都要抬出这三条来批评他不愿的人,他自己犯了处罚他也就没有话说。[1]

1927年10月下旬,毛泽东率部队开进井冈山王佐部驻地茨坪时,宣布了红军三大纪律以后,在1928年初红军攻占江西遂川县城时,又宣布了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稻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1929年以后,毛泽东又把三大纪律中的“不准乱拿工农小商人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后来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对六项注意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后于1947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重新颁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中,把八项注意中的“洗澡避女人”改为“不调戏妇女”,把“不搜俘虏腰包”改为“不虐待俘虏”。从而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更为简练、完善、规范。

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在关于红军的纪律与处罚方面规定:“应做到使士兵自动守纪律,以群众的力量与影响来裁制违犯纪律的人,坚决地废除肉刑。”[2]

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中共中央的指示,是红军官兵的行动准则,是红军领导机关调节军内外纠纷,审理民事刑事及反革命案件的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

平江起义前夕,起义领导人湘鄂赣边特委书记滕代远及军队领导人彭德怀等提出的政治上的要求,宣布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并以缴获的部分武器移交给地方党委武装工农,改善士兵生活,官兵待遇平等,经济公开,建立革命的士兵委员会,选举长官,废除打骂和奴隶教育,在湘鄂赣边创建苏维埃区域,与湘赣边朱毛部队活动的区域打成一片,实行土地政纲等。此外,在政治上还规定了以下具体的十项:

“(一)彻底消灭平江城的民团、挨户团等地主反动武装,逮捕县长、省督察员、独立第五师副师长等反动头子和一切土豪劣绅。推翻国民党政府,推翻国民党党部,打倒一切军阀,打倒帝国主义。(www.xing528.com)

(二)宣布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并以缴获的一部分武器移交给地方党委武装工农。

(三)建立平江县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宣布土地政纲和劳动法令。首先是不还债、不纳税,不送租,打土豪,分田地……增加工资。

(四)释放在牢狱中的一切政治犯。

(五)在湘、鄂、赣边区建立革命根据地,并求得与湘赣边区革命根据地和红四军活动的区域打成一片。建立湘鄂赣边区工农兵苏维埃政府,以便统一领导斗争。

(六)改善士兵生活。凡参加起义的官兵,每人发现洋三元。官、兵、夫待遇平等,经济公开。建立革命的士兵委员会,选举官长,废除打骂和奴隶教育。

(七)向富商筹募军饷,没收地主豪绅及反动头子的财产。除现金作为军饷外,其他财物分给贫苦群众。

(八)宣布反对帝国主义,没收各帝国主义者在平江的教堂、企业和财物,归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处理。

(九)武装拥护苏联,并与各弱小民族、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的战争

(十)人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罢工等自由。”[3]

以上这些政治要求,成为维护工农兵合法权益,惩办反动豪绅地主,反动政府官员、反动军官及叛徒、敌特的法律依据;成为党领导人民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发展革命武装,进行土地革命的法律保障。

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处理违纪和审判犯罪案件的法律依据,是在武装斗争的实践中形成的。起初,没有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那样完整的规定和提法,但有些条条和要求。军队,就要服从命令听指挥。打仗不听指挥,轻者批评,重者禁闭。路过家乡,你要回家看看,得请假,不能自由行动。打土豪所得的财物,都是归公的,不准贪污,贪污要被枪毙。红31师就枪毙过一个司务长,他贪污20元。那样艰苦的环境,钱来得十分不易,20块银元不是个小数目。再就是,不准调戏妇女,不准随便抓人、杀人。不准抢东西,不准烧房子,官兵平等。

经过流血牺牲的奋斗,鄂豫皖边区革命根据地扩大了,红军部队发展了,处理军中违纪违法案件的经验也多了,徐向前等红军中的领导人,将红军纪律规定了十条:“1.不拿穷人一针一线;2.不拿穷人粮食;3.对穷人态度要和蔼;4.爱护枪不要弄坏;5.节省子弹勿乱打;6.对群众要宣传红军主张;7.火线上要对白军宣传;8.占城市注意收集机器医药;9.得物资要先顾伤员同志;10.到地方要研究地形道路”。[4]纪律是红军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保证。有了严格的纪律,才能上下一心,军民一致,不断发展壮大自己。这就为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