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服务与应用系统
服务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电子政务服务主要包括面向公众、企事业单位和政府的各种服务。服务的实现程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是电子政务建设成败的关键。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网络为载体,逐步建立电子政务服务体系。要面向各类用户的需要,选择社会公众关注程度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业务流程相对稳定、信息密集、实时性强的政府业务,作为电子政务优先支持的业务。它们主要包括办公、财政管理、税收管理、金融监督、进出口管理、涉农管理与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用监督、资源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司法保障等业务。应用系统是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内容。到目前为止,国家已建、在建和拟建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包括办公、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金融、海关、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农业、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防汛指挥、国土资源、人事人才、新闻出版、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企业信用监管、药品监管等。应用系统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已建应用系统、强化已建系统的应用,推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支持部门间业务协同。要统筹规划新建应用系统的建设。要做好需要优先支持的业务的流程梳理,搞好部门应用系统和地方综合应用系统的衔接。应用系统建设要有利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优化组织结构,避免简单地在原有体制和业务流程基础上建设应用系统。
作为一种先进、复杂的信息系统,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必须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手段以提高政务运转的效率,并增加整个系统的可靠性。鉴于安全问题,在构建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时要绝对避免单纯的技术观点,只考虑技术的先进性,而忽视技术的安全性、自主性。应从三个层次处理技术先进性和自主性的问题:
(1)对于核心应用系统和关键政务环节必须确保在各种实施方案中的技术自主性,在此层次的应用系统中,技术的先进性不是首要的。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技术自主性的含义是比较广泛的。以软件技术为例,自主技术的软件并非特指在我国自行开发研制的系统平台上由国内的技术人员所编制的软件。自主技术的软件可以包括由国内技术人员依赖国外的系统平台和开发平台编制的软件,甚至也可以包括直接由国外软件公司编制的软件,但其中的关键算法和重要接口必须由我方人员掌握。(www.xing528.com)
(2)对于位于核心层外部,但又与其他外部信息系统(例如国际互联网)存在一定可监控的隔绝层的层次,可以尽量采用先进技术以提高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实际上,在整个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中,位于此层次的应用系统也是承载信息最多,工作模型和处理流程最复杂的。由于核心层的应用系统不直接与外部信息系统相连,并能在一定的安全监控体系中运行,因此不必单纯从技术自主的角度考虑而放弃某些先进的技术。
(3)对于直接与外部信息系统相连的部分,也要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加以考虑。对于其中安全监控系统,需要在其中的核心部分(例如核心加密算法)确保技术自主,对于其他部分,由于所承载的信息基本都属于非关键信息,并且需要与其他信息系统的接口保持通信协议、数据格式甚至软件体系的一致性。因此,不应强求对技术自主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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