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文化大政,既是一个理论性和现实性都很强的问题,更是一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这里着重从文化发展路径和文化价值观的角度进行探讨。
从文化价值论的理论高度审视,新中国的文化大政,主要包括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价值目标两个部分。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理论前提,也是必经的历史阶段;后者是前者的必然发展,也是新中国文化大政的根本战略目标。
从1949年到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有步骤地实现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在这段时间,文化批判与文化重构的思维导向,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价值观。
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价值观,从总体上看,其基本要求和显著特征,就是批判与重构并举;政治、经济、文化三者有机地熔铸为一;具有高度的民族性、科学性、大众性。具体说来,就是既要大破封建主义的旧文化和帝国主义的殖民地文化,又要大立中华民族的新民主主义文化,在破与立的辩证结合的基础上,将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推向前进;在新民主主义的框架之中,把文化与政治、经济看作一个有机的、立体的系统,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从而形成一个严整的一体三元的文化系统论和文化发展观[2];在一体三元的文化系统论的规范下,建立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科学的、民主的(大众的)新型文化。
根据以上的理论思路,中国共产党在建国以后的头三年,对旧中国的教育科学文化事业进行了很有成效的改造。1956年以后,中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时期。这个时期,提出了社会主义新文化的基本价值目标。1956年9月,中国共产党举行了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正确地指出:进入社会主义阶段以后,国内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全国人民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工业化,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国家的根本任务是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1964年底到1965年初召开的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宣布:要努力把我国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这就是长期激励人心而且我们现在仍在为之奋斗的“实现四个现代化”的目标。
当然,人所共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正确判断以及相应的路线方针,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得到全面的贯彻。而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号召,也因为文化大革命而没有得到实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在1956年以后到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前的这十年中,党和国家在关于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价值目标方面,有着十分清醒的认识。并有一整套相应的政策和策略。从根本上看,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论断,以及三届人大关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号召,在客观上阐明了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价值目标。这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四个现代化,以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上述文化价值目标,为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体系的创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框架,规定了总体思路,并且为进一步创建文化价值系统提供了有利的实践条件和理论经验。
从1966年5月到1976年10月的文化大革命,整整十年时间,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体系的建设工作,非但没有按照原定的轨道进行,相反,在此之前已具雏形的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还遭到了极其粗暴的政治否定。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中国开始了伟大的历史转折。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策路线和组织路线,果断地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这样,就在客观上为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体系的创建,开辟了道路。自此以后开始的举世瞩目的改革开放,从更为广阔的实践生活方面和文化视野方面,为当代中国的文化批判和文化重构的系统工程,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优良条件。
通过改革开放的实践,经过认真的理论研讨,五年之后,产生了关于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这就是1986年通过并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且使这几个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3]。(www.xing528.com)
继后,1987年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决议》强调,“总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4]
此后,关于当代中国发展道路的论述,始终是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主题进行,始终是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思路。
由上可见,关于当代中国发展道路的论述,党和国家始终是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此为立国之本。同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即把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有机结合,以此为强国之路。在这个总体理论框架之内,作为深层结构的文化建设,被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之中。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值得指出的是,在1982年以前,人们在论述社会主义特征的时候,主要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入手,而相对忽视了文化方面的阐析。1982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经济、政治方面的特征还不足以完全包括社会主义的特征。“社会主义还必须有一个特征,就是以共产主义思想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5]。应该说,这是从理论建设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因如此,所以才有后来(1986年)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的产生。这个决议,第一次把精神文明建设明确划分为两个方面,即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的建设,渗透在整个物质文明建设之中,体现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个《决议》明确指出,轻视教育科学文化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党在长时期内的重大失误之一[6]。《决议》认定中国文明的复兴的结果,换言之,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价值目标,就是“创造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批判继承历史传统而又充分体现时代精神的,立足本国而又面向世界的,这样一个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通过这样一个精神文明的建设,促进现代化的建设,以便“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7]。
毫无疑问,这个《决议》关于精神文明的内涵、作用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终极目的的表述,科学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价值目标,是当代中国新型价值系统建设的典范性概括。
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实施五年以后,经过对其间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1991年7月,江泽民同志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要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不允许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必须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不允许搞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8]。如果我们从文化批判和文化重构的战略高度审视,这些基本要求,正是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体系的价值目标。
综上可知,关于社会主义新文化的价值目标的认识,建国以来有着一个艰难曲折的过程。经过数十年的不懈探讨,我们不仅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而且在近年有了明确的、理性的认识,有了较为完备的理论概括,这是当代中国文化发展的逻辑结果,是中国文明复兴有望的具体体现。
然而,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无论是过渡时期总路线关于工业化的宣言,中共八大决议关于国内主要矛盾的辨析和发展生产力是根本任务的论断,三届人大关于实现四化的号召,还是关于建国以来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决议、江泽民“七一”讲话,都只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型文化的指导思想,它们并不等同于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体系本身。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体系的最终建成,有待于全体人民在上述思想指导下的长期艰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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