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演讲
1.演讲作为言语行为的一般特征
什么是演讲?或许有的同志会以为:演讲就是说话。
演讲就是说话——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判断。是的,凡演讲都离不开说话,但是在生活的不同场合,人们说话的种类实在太多太多了,比如:幼儿园的小朋友对阿姨说——阿姨,我要喝水;学校的小学生对老师说——老师,这道算术题我不会;愁眉苦脸的病人对医生说——医生,我肚子疼;工厂的工人对师傅说——师傅,下午我有事请假……显然,他们都是在说话,而所有这些说话都与演讲不沾边。
演讲与说话之间是不能画等号的。
那么,可不可以说,演讲不是说话?任何一个人的任何演讲如果自始至终都不说一句话,只是煞有介事地瞎比画,演讲就变成哑剧表演了。
在这里,我们关键是要弄清楚演讲作为一种言语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言语行为有哪些不同。同一般意义上的言语行为相比较,演讲的言语行为一般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言语接受对象的公众性。根据这个特征,我们可以把它同单个或少数人的言语行为区别开来,使自己演讲的言语行为能够照顾到在场的每一个听众,具有更强的有效性和普适性。
第二,言语组织的目的性。根据这个特征,我们可以把它同茶余饭后的闲言絮语区分开来,使自己演讲的每一句话都紧紧围绕演讲的目的,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第三,言语阐述的系统性。根据这个特征,我们可以把它同较为短暂的讲话区分开来,按照一定的逻辑体系和逻辑规则梳理言语的思路,形成严密科学的言语系统,使我们演讲的言语行为具有更强的逻辑性和科学性。
第四,言语表达的艺术性。由于以上三个方面的特性,这就决定了我们演讲的言语行为从内容到形式、从组织到实施,乃至每一句话、每一个字的谈吐,都必须讲求艺术性,具有更强的说服人、感染人和打动人心的力量。(www.xing528.com)
2.辞书对演讲的解释
《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就某个问题对听众说明事理,发表见解。”
《新华词典》的定义:“就某个或某些问题对听众发表看法或见解。”
《汉语大词典》的定义:“演说;讲演。”
《辞海》的定义:“在听众面前就某一问题表示自己的意见或阐说某一事理。”
《演讲全书》的定义:“演讲者在特定的时境中,借助有声语言(为主)和态势语言(为辅)的艺术手段,针对社会的现实和未来,面对广大听众发表意见,抒发情感,从而达到感召听众并促使其行动的一种现实的信息交流活动。”
3.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理解演讲的定义
演讲又称讲演或演说,它是一个人对较多人的言语行为,是一个人当众较为系统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或阐说某一事理,从而达到使人知、使人信、使人激、使人动的一种信息交流活动。
其实,演讲的定义就蕴涵于“演”和“讲”这样两个字眼之中,究其要义,一是演,二是讲。所谓演,就是系统性和艺术性;所谓讲,就是开口说话。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演讲理解为系统而艺术地说话。不过,这里的演——艺术性,决不同于戏剧或曲艺演员的表演,更不是为艺术而艺术,它也含有推演、演绎的意思。从两者的关系来看,演和讲围绕着演讲的目的构成了对立统一体,它们虽然相互依存、相互交织、相互转化、相互促进,但是两者并不是平分秋色,而是以讲为主,以演为辅,演始终是围绕着讲铺陈展开,并且始终是为讲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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