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后果论
后果论也称为目的论、效果主义,其关注企业行为的后果或最终结果。根据这种理论,企业行为是否合乎伦理道德是由该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或最终结果来判断的。其公式是:“一个行动(或者规则)是道德的,当且仅当采取这个行动的效果或者后果是最好的”(陈真,2006)。后果论主要有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两种。
(1)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注重行动者的自我利益的一种道德理论,它认为一个行动的后果好,是因为它增进了行动者的自我利益。“自我”在这里既可以指作为单个人的个体,也可以指一个群体、一个组织,比如企业。其典型表达式是:“一个行动是道德的,当且仅当采取这个行动最符合行动者的个人利益”(陈真,2006)。
基于利己主义的企业行为,目的是给企业本身带来最好的结果,而不管对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又译作关民)的后果如何。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企业采取这一行动必然会损害利益相关者,对某一企业有益的行动也有可能对利益相关者有益,但对利益相关者有益的后果是不在企业管理者的考虑之内的。利己主义有开化的利己主义和极端的利己主义之分。开化的利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时间、范围)考虑行动对利益相关者造成的后果,极端的利己主义则根本不考虑行动对利益相关者的后果;但它们都关注的是自我利益,在它们看来,伦理道德是谋求自我利益的工具。
(2)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是英国伦理学家边沁和密尔提出的一种伦理学理论,也是一种根据行为的最终效果来判定行为的道德价值的理论,它认为一个行为如果造成了比其他行为更好的效果,它就是道德的。“效果好”在这里是相对于社会而言的。其典型表达式是“:一个行动是道德的,当且仅当采取这个行动最符合社会的利益”(陈真,2006)。(www.xing528.com)
功利主义原则在企业决策中最能显示其价值,也运用得最广泛。根据功利主义原则,一个企业决策能够比采取其他决策带来更好的效用,它就是道德的。同样,为最多的人带来最多的好处的企业决策就是道德的。因此,企业决策者必须评估每个供选决策,进行成本-收益分析,确定它们的正负效用,考虑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成本和收益,然后选择能产生最大净效用的一个供选决策。
功利主义有两种类型:行为功利主义和准则功利主义。行为功利主义从短期角度来判断、考察某一特定行为的总体后果;准则功利主义从长期角度来判断,注重一系列行为的后果,因为规定了一套准则,所以持续遵循它会产生最大的净效用。两者的区别可以通过美国企业伦理学家弗里切的一个例子来说明:企业伦理中有一条准则是,不要对顾客说谎。以行为功利主义来看,如果说谎的后果对顾客来讲是收益大大超过说谎带来的成本,那么它就是道德的。然而准则功利主义则会问:谎言对一系列顾客会产生什么长期影响呢?信任、顾客满意度和生意都会受损失。这样一来,说谎没有带来最大净效用。因此,准则功利主义就会坚持“不要对顾客撒谎”的准则(戴维·J.弗里切,1999)。
(3)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如果利己主义考虑的是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自我利益,则等同于功利主义;如果利己主义采取短期视角,则类似于评价单一行为后果的行为功利主义。
区别:行为功利主义用所有利益相关者获得的总净效用来评价单一行为所有的后果,而利己主义根据行为人的自我利益评价行为所有的后果。
后果论的道德理论在企业管理实践中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但也会遇到一些困难。弗里切认为这些难题有:第一,通常极难预见到一个管理决策的所有后果,决策越复杂,对行为后果的精确估计就越难;第二,许多决策的后果难以衡量;第三,效用最大化可能需要做对一些人造成很大危害的行为;第四,一个决策产生的效用对某个利益相关者集团内各成员是不均衡的(戴维·J.弗里切,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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