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大执法力度,稳定外部环境
现在社会上有少数单位对人防工事使用不够重视,有的擅自将已利用的工事关闭,甚至发生损坏工事的现象,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某单位今年将一个经营多年效益良好、使用面积达数千平方米的水果储存中心擅自关闭,给开发利用带来了相当消极的影响。某厂人武部原来利用工事储存香蕉效果一直较好,近来厂里将工事承包给某个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使用与管理发生脱节,工事维护管理跟不上去,使用者短期行为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平战结合的长远发展。[86]9号文中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人防工程,都必须经城市人防部门批准,履行手续,并负责工程的维护管理,保证工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江西省人防办、江西省财政厅《平时使用人防工程收费的暂行实施办法》中又指明:“如果平时有使用价值的而本单位又不设法使用的单位工程,人防办有权调剂使用,工程拥有单位要给予支持,在进出、通风、水和电等方面提供方便,不得借故作梗”。国务院、中央军委《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规定》中还明确指出:“保护人防工程,是每个单位、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改造、拆除人防工程,必须改造或拆除时,须经人防部门批准,拆除人防工程,应由拆除单位予以补建或赔偿”。对于影响平战结合的一些消极行为,人防部门应以人防政策法规为依据,晓之以理,据理力争,加大人防执法力度,积极纠正影响人防开发的消极行为。虽然这具有一定的难度,但这也是担负在我们肩上的职责,是涉及平战结合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外部环境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军委已将《人民防空法》纳入立法规划,预计明年初将正式颁布执行,这将是人防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要认真研究人防政策法规,以法律为武器,加大人防执法力度,建立一支像南昌市人防中队这样的专(兼)职执法队伍,为平战结合提供一个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迈入“九五”,随着人防建设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防平战结合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把全省人防平战结合工作推进到一个新阶段,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人防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www.xing528.com)
[注]1995年下半年在总结“八五”的过程中,本人对几年来的人防平战结合工作进行了一些梳理和提炼,以期对“九五”工作有一些参考和启发,写下了这篇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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