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私人的房子或小教堂集合,组织成犹太人会堂的形式,每个集会称为一个Ekklesia——一种希腊人民聚集在市政府的称呼。他们像伊希斯和密特拉信徒一样,欢迎奴隶参加,虽然没有解放奴隶的企图,但是在“天国里所有人都可得到自由”的应许下,奴隶们得到了安慰。早期的信徒,主要是以大众阶级占优势,其中也有些中下阶级,偶尔也有些富有者。然而,他们绝不是塞尔苏斯所说的“人们中的渣滓”,他们大部分过着有规律而且勤勉的生活,以财物资助传道工作,并且提供资金给一些穷困的基督教团体——他们作了很多的努力,最后他们赢得了偏僻地区的人民。
妇女们是被允许参加聚会的,并且在次要的角色中,也达到很突出的地步,但是教会要求她们过谦恭、顺服、退隐的生活,使外邦人抱愧蒙羞。在礼拜的时候,她们必须蒙着头,因为她们的头发被认为是最诱惑人的,纵使天使在服侍时,也会被妇女的头发所分心。圣哲罗姆甚至认为妇女的头发应该全剃掉。基督徒妇女还要避免使用化妆品和珠宝,尤其是假发,因为牧师的祝福降临到那些戴着假发的头上,就很难知道哪一个头是受祝福的。保罗曾严厉地指示他的教会说:
女人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她们总要顺服,她们如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在教会中男人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荣耀和形象,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而造,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这是犹太人和希腊人对女人的看法,并不是罗马人的看法。也许这正代表着一种反动思想,以反对有些妇女自由渐增,沦为放纵的现象,我们可如此相信,在这些严词谴责之下,虽是没有珠宝、香水,但借着面纱,基督教妇女仍然富有吸引力,并且能以灵巧的方法,运用她们古老的权力。未婚的妇女和寡妇,教会给她们找到许多有用的工作,她们组织成“姐妹”团体,办理慈善的工作,以后就形成了修女们不同的阶级,而那些修女真诚、亲切的态度,正是基督教最高贵的化身。
卢西安大约在公元160年对基督徒有如此的描写:“那般最愚蠢的人,眇视一切尘世的事物,而将一切的财物视为公有。”30年后,德尔图良宣告说:“我们所有的事物均为公用,唯独妻子例外。”他并且以其特有尖刻的语气说:“基于那一点,我们拆伙了,的确,其他的人也是在那一点上如此。”但我们不应该照着字面来了解这些话,因为在另外一篇文章中,德尔图良也提到,基督教的“共产”只不过按着各人所有的多寡,将财物献出,作为公众基金。它最初的目的,不过是便于施舍。而富有的人,也因慑于最后的审判,愿意献出他们的财物。许多早期的基督徒均同意苦修派的看法,认为一个富有的人,若不将他剩余的财物与人分享,就无异于贼。雅各——耶稣的兄弟——也曾用非常刻毒的话,攻击一些富有的人,他说:
嗐!你们这些富足人哪!应当哭泣号啕,因为将有苦难临到你们身上。你们的财物坏了,衣服也被虫子咬了,你们的金银都生了锈,那锈要证明你们的不是,又要吃你们的肉,如同火烧,你们在末世只知积攒钱财,工人给你们收割庄稼,你们亏欠他们的工钱,这工钱有声音呼叫,并且那收割之人的冤声已经入了万军之主的耳了……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最终进入天国吗?
他又补充说,在天国里,富足的人将要像花在炽热的阳光下凋谢。
共餐,是共产主义的要素之一。就像希腊罗马的集会,偶尔一起聚餐一样,早期的基督徒,通常在安息日的晚间,聚集在一起享用“爱宴”。这种“爱宴”是以祷告和读经开始,然后由牧师将酒与面包祝谢后,才分给大家吃,最后仍以祷告和读经结束。信徒们相信面包与酒代表了基督的身体和血。信奉狄俄尼索斯神、阿提斯神及密特拉神的人,也有类似的宴会,而他们认为他们所吃的乃是这些神的化身。“爱宴”最后的仪式是“爱的亲吻”,在某些会众中,这个仪式只限于男与男、女与女,而在另外一些会众中,这个严格的限制也没有强迫执行。许多参加者,在这个仪式中,发现了非宗教的喜悦。德尔图良和其他一些人,公开地指责说,如此的仪式将会导致“性的放纵”。教会当局则建议,亲吻时嘴唇不应该张开,如果亲吻带来了愉悦感,不该再继续下去。3世纪以后,“爱宴”就渐渐消失了。
不管这些插曲是否真实,也不管传道者是否循循善诱地呼吁众人将仪式做到完美的地步,我们可以相信,早期基督徒的道德,的确是异教徒对基督徒谴责的一个例子。因为这个原因,后来有些有智之士及有影响力的人,不惜任何代价,定了一个超然的伦理标准,去节制人的原始本能,以合乎道德标准。当信徒盼望天国来临的时候,同时他必须相信有一位审判者,他看得见每个人的一举一动,也知道每个人的思想、念头,没有一个人能逃避得了他,也没有一个人能欺骗他。在这种神圣的监视之下,于是有了彼此的监察。罪在这些小团体中很难隐藏得住,若有人秘密地破坏了新的道德纪律,而被人发现时,将要公然地遭受到申斥。而曾经毁了异教的一些社会恶习如堕胎、杀婴等,在基督教中是绝对禁止的,且视为与谋杀同罪。在许多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发现基督徒救了许多被弃的婴孩,给他们施洗,并且借着社会基金,将他们抚养长大。在其他方面,教会禁止教友们涉足戏院或公共娱乐场所,并且禁止基督徒参与异教节期的庆祝典礼,不过在这些方面收效并不大。大体上,基督教仍不断地夸张犹太人道德的严厉及苛刻。独身生活是最受人推崇的,而他们认为婚姻制度只是防止杂交及繁衍子孙的可笑方法。夫妻的婚姻关系也受到限制,夫妻中若有一方是异教徒,另一方是基督徒,唯有异教徒欲取消婚姻关系时,才能被允许离婚。鳏夫或寡妇如欲再婚,是绝对没人赞成的,至于“同性恋”更是会遭受到古代人少有的非难。德尔图良说:“至于性生活,基督徒是绝对以自己的妻子为满足的。”
当人们期待基督再来的时候,那一些严厉的道德纪律和规条自然地被宣布。但是当这个盼望消失的时候,人的肉体情欲再度升起,于是基督徒的道德也因此松弛了。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所著的小册子《哈玛斯的牧羊人》(The Shepherd of Hermas,约在110年),严厉地斥责基督徒中再度出现了贪心、不诚实、涂胭脂、染头发、画眼睑、醉酒及奸淫这些罪恶的事情。然而大体上,这段时期基督徒的道德生活仍是很好的。儿女均孝顺父母,朋友之间互相忠实,夫妻也彼此互敬互信,完全呈现出信心、生活的快乐,因此普林尼不得不向罗马皇帝图拉真报告说,基督徒实在过着一种非常祥和而可为模范的生活。盖仑对基督徒有过如此的描写:“他们如此不断地自律自制……他们如此强烈地渴望达到道德上最完美的境界,以致他们几乎不亚于一个真正的哲学家。”由于他们相信全人类都因为亚当的罪而被玷污,而每一个人终要面临最后的审判。所以基督徒们都远离一切的引诱,指责“世界与肉体”,并且以禁食及种种的责罚压制欲望,非常谨慎、虔诚地度日,以防备那可怕日子的到来。他们对音乐、美食、外来的酒、温水浴或者剃须修面均带着一种怀疑的眼光,认为这些事似乎与神的旨意不符合。一般基督徒认为他们的生活比他们以往信仰异教之神时更郁闷,唯有当他们偶尔秘密地去拜他们以往的神时,生活才有乐趣。到2世纪,犹太人安息日的严肃气氛才被基督徒的主日崇拜所取代。(www.xing528.com)
在主日即星期日,基督徒聚集在一起,开始他们每星期一次的敬拜仪式。牧师先读一段经文,然后领会众一起祷告,最后由牧师讲道,内容不外乎是一些教条式的教训、道德生活的勉励以及宗派间的争辩。在早期的聚会中,一般人,尤其是妇女可以说预言,就是以一种神魂超拔的神态,说出一些将要发生的事情,而这些事情,只能以宗教的观点来解释。然而当这些行为引起了宗教狂热及神学上的混乱时,教会当局开始表示不满,最后终于禁止这种行为。因为牧师不得不除去迷信,所以才采取行动去压制这些举动。
到了2世纪末期,主日崇拜仪式渐渐采取天主教弥撒的形式。这种仪式,一部分是取自希腊神秘宗教中的洁净仪式、圣餐仪式,一部分是取自犹太圣殿中的敬拜仪式。借着圣餐仪式以及借着神的胜过死亡的权能,弥撒的内容渐渐丰富,其中包括了祷告,读诗篇,读经文,讲道以及诗歌的背诵,尤其最特别的就是以象征性的“神的羔羊”代替古老基督教中“有血的祭牲”。以往基督徒把酒和面包当做献给神的礼物,而现在他们把面包和酒想象成经由牧师把它献给神,变成基督的身体和血,再一次地表示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因此在聚会当中,借着圣餐的仪式,许多信徒分享了他们救主的生命。这是一个时代所认可已久的观念,而异教徒不必接受这种观念。借着弥撒的玄义,把这种观念具体化表现出来,于是基督教成为所有神秘宗教中最伟大的一个。这种观念在起初只是一种很低微的习惯,却很顺畅地发展成高尚的习惯。而它的被教会采纳,是教会之所以能够成为那个时代的象征,以及教友们的必需物的原因之一。没有任何的仪式能够使得心灵寂寞的人得到如此的振奋,也没有任何仪式能够给予信徒们更大的勇气去面对这到处充满敌意的世界。[1]
圣餐的仪式,是早期基督教七个圣礼之一,被认为是传递神恩典的神圣仪式。在此,教会也借着象征性的诗,去安慰信徒,并提高教友的尊荣,并借着神恩典的滋润,使得漫长的人生旅程中得到再一次的更新。在1世纪时,只有三种仪式——洗礼、圣餐、授职被认为是圣礼。但其实在以往教会的习惯中,早已有其他四个圣礼的根源了。早期的使徒及一些长老,在洗礼以外,更借着“按手礼”,使信徒接受圣灵。因此,渐渐地,“按手礼”由“施洗礼”中分出来,而成为“坚信礼”。当婴儿时期的洗礼代替了成年后的洗礼时,人们渐渐觉得有一种年长后灵洗的需要。以往在公众前的认罪,这时变成了私底下向神父认罪,当时的神父,宣称他们由使徒及主教的继承人接受了这种特权,“可以捆绑罪,也可以释放罪”——接受教友的认罪,并且赦免他们的罪。这种“忏悔仪式”也成为圣礼之一,在这个仪式当中,神父可以借着赦免教友罪的时候责骂他。这样,一方面可以给予罪人一个激励他改进的力量,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得罪人免于良心上的不安及悔意而造成的精神病。在这过去的几个世纪中,婚姻仍旧是一般民间的仪式;但是后来经过教会准许后,婚姻不仅是契约而已,而且是彼此之间神圣的誓言。到了公元200年,“按手礼”增加了一个额外的任职仪式,借着这个仪式,主教擅用了独有的权力去任命神父,有效地执行这些圣礼。最后,教会又由《雅各书》(第5章,第14节)中,导出一个临终涂膏仪式即最后的祝福仪式,成为圣礼之一。神父将油涂在死者的感觉器官及四肢上,借此仪式,再一次地洗清死者的罪,好让他能以无愧的良心去见神。若是我们以当时的人对这些仪式的看法,来判断这些仪式的话,实在是很可笑的。但是以鼓励及启发人性来看这些仪式的话,这些仪式的确是灵魂最有效的药剂。
基督徒生命中最后的荣耀,乃是“埋葬仪式”。因为新的信仰不仅宣布了灵魂的复活,也宣布了身体的复活,因此死者的遗体有了许多很好的照顾。埋葬的仪式由神父主持,每一个死者都有自己的坟墓。大约在公元100年,罗马的基督徒依照叙利亚及埃特鲁里亚的传统,开始将死者埋在地下墓穴,也许并不是为了隐藏,而是要节省空间和经费。当时罗马人在地下挖很长的地道,并且有不同的高度,而死者的尸体就是放在这些地下走廊的两边。犹太人与异教徒也采用这种方法,他们也许只是为了方便。有些地道似乎特别的绕道,于是成为基督徒躲避罗马帝国逼迫的好地方。当基督教抬头后,这种将死者埋放在地下墓穴的习惯渐渐消失。这些地下墓穴,变成了敬拜及朝圣的目标。到了9世纪,才渐渐阻塞而被人遗忘了。直到1578年,才被人意外地发现。
早期的基督教艺术,大部分均保留在地下墓穴的壁画及浮雕中。据考古学家研究的结果,大约在180年,出现了基督教最有名的一些象征物。鸽子——代表着灵魂脱离了今生的牢狱;长生鸟——由死灰中复生,代表着复活;棕榈叶——表示胜利;橄榄枝——和平的象征;鱼——因为希腊字的鱼(i-ch-th-u-s),正是下面这句希腊话中每一个字的字首“Iesous Christos theou uios soter”,意思就是说,神的儿子耶稣基督是救世主。在地下墓穴中,还有一个很有名的雕像,叫做“好牧人”,这个雕像,完全仿照塔那格拉(Tanagra)镇罗马神话中的信使神,携带一只羊的雕像。偶尔我们也可以在这些图画中,发现庞贝城的优雅风格;例如装饰在圣多米提拉坟墓顶上的花、藤蔓以及鸟等;通常这些都是次等工匠的平凡作品,他们以东方的暗晦,代替了古典的清晰。在那些世纪当中,由于基督教过分重视来生,以至于对今生毫不关心,且基督教承袭了犹太人对雕像的嫌恶,他们将雕像与偶像混为一谈,并且指责雕像及绘画太过分夸耀裸体,因此当基督教渐渐地茁壮,而雕塑的艺术也就渐渐走下坡路。但是一些镶嵌的细工倒是很普遍。教堂的地板、墙壁及浸礼所,均嵌有花叶形的小方格,以及“神的羔羊”和《圣经》中故事的图画。在一些雕刻精美的石棺中,也可以发现类似很粗的浮雕。在同时,建筑师也改变希腊罗马式的教堂以适合基督教崇拜的需要。因为以往藏置异教神的小庙堂建筑形式,无法让教会容纳所有的会众,而现在新的教堂,有很宽阔的本堂及走道,可供教会之需,而教堂东面突出的半圆形或多边形部分,正好可利用做至圣所。基督教在音乐方面,也继承了不少希腊的音乐符号、音阶等。有些神学家很不赞成妇女们在教堂中或公众地方唱歌,因为他们认为妇女的声音,很可能引起一些易受激动的男性产生邪恶的念头。然而,会众们时常借着赞美诗表达他们的希望、感谢以及快乐,于是音乐成为最美好的崇拜,以及基督教信仰中最精致、最微妙的侍奉。
除了基督教以外,在人类中没有任何更吸引人的宗教了。它不分个人、阶级和国家;它不像犹太教,只限于一个民族,也不像希腊罗马正式的宗教,只限于国家中的自由民才可以信奉。借着使全人类都能继承基督得胜死亡的胜利,基督教宣布了人类基本的平等,而现世所有不同的阶级,只是暂时性的。对于那些悲惨、残废、哀恸、气馁及受辱之人,它给予他们同情、怜悯、尊严,并且给予他们启发性的基督的故事;因着天国的盼望以及死后永不止息的幸福,而照亮了基督徒们的生活。甚至对于那些恶性重大的罪人,基督教以应许赦免他们,并且只要他们肯悔改,也接受他们为教友。对于那些心灵被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人生的何去何从,罪恶及痛苦的解除……等所困扰的人,基督教提供了启示性的教义,使最单纯的灵魂,能得到心灵的安息。对于那些遭受贫苦及劳苦折磨的人,基督教借着圣礼和弥撒,带给他们如诗般的喜乐。此外基督教将博爱、仁慈、严谨、和平这些美德带给了在道德上几乎是真空且垂死的异教、冷酷的禁欲派、败坏的放纵派——而被残酷压迫及性关系混乱了的世界,以及满足于现状的帝国——也接受了些基督教的道德。
因着适合人类的需要,这个新的信仰传播得非常迅速。几乎每一个信徒,都带有革命家的热忱,将自己作为一个宣传的中心。而罗马帝国的马路、河流、海岸线及贸易线等交通设施也大大地有利于教会发展的路线。东边从耶路撒冷到大马士革、埃泽萨、杜拉(Dura)、塞琉西亚及斯泰封;南边经波斯特拉、佩特拉到阿拉伯;西边经叙利亚到埃及;北边经过安条克到小亚细亚及亚美尼亚;由以弗所及特洛阿斯越过爱琴海到哥林多、帖撒罗尼卡,经过埃格那提亚路到都拉基乌姆,越过亚得里亚海到布伦迪西姆,或者经由斯库拉及卡律布狄斯(Charyb-dis)到普特奥利及罗马,由西西里岛、埃及到北非,越过地中海或阿尔卑斯山到西班牙及高卢,由此再到不列颠。于是十字架随着罗马帝国的势力渐渐扩散到各处,而罗马的武力也为基督教铺设了道路,小亚细亚是这几个世纪中基督教的大本营。到300年,大部分以弗所及士麦那的居民均是基督徒。这个新的信仰,在北非也发展得很不错。迦太基及希波成为基督徒学习及争论信仰的领导中心。在这里也产生了许多伟大的拉丁教会的教父——德尔图良、西普西安、奥古斯丁;而弥撒中的拉丁经文及第一本拉丁文的新约《圣经》,也是在此地形成。到3世纪末期,罗马的基督徒约有10万。在罗马的教会已经能够给予其他地方的会众经济上的帮助,而其主教也因此在教会中要求有至高的权威。总计起来,到300年,在东方,大约有1/4的人是基督徒,而在西方只有1/20。然而在200年时,德尔图良就曾说过:“我们(基督徒)好像昨天才诞生出来,但是我们却充满了你的城邑、市镇,你的岛屿,你的部落,你的军营城堡、宫廷及国会议院。”
[1]在密特拉教的某些秘密宗教仪式中,崇拜者被当做面包与酒,献给他们的神。16世纪,当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及秘鲁时,他们非常惊奇地发现当地的印第安人也有类似的仪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