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似乎已经结束——动人的大竞技与活动成为罗马最兴奋、最刺激的事。它们的举行,主要是庆祝宗教节如大地之母节(Great Mother)、谷神节(Festi-val of Ceres)、花神节、太阳神节和奥古斯都节。它们可能是“平民活动”以取悦平民,或者是“罗马人活动”(Roman Games),以纪念罗马城和罗马女神(God-dess Roma)。它们也许是与凯旋、候选人、竞选或皇室寿辰有关而举办,或像百年纪念节日一样,纪念罗马历史上的某种周期。就拿纪念帕特洛克卢斯(Patro-clus)的阿喀琉斯活动而言,那些意大利活动原来是对死人祭礼。公元前264年举行布鲁图斯·佩拉(Brutus Pera)的葬礼时,他的儿子举行了一个3人决斗“奇景”。公元前216年的马库斯·勒庇丢斯(Marcus Lepidus)的葬礼上,有一场22人的打斗场面。公元前174年,提图斯·弗拉米尼乌斯(Titus Flaminius)以斗剑活动纪念他父亲的逝世,斗剑人数达74人。
最简单的大众活动,通常是在体育场举行的运动竞赛。参加人员大多是职业选手及外国人,他们长跑、掷铅球、摔跤和拳击等。习惯于残忍搏斗表演的罗马群众,只是温和地倾向运动而已,却热衷于悬赏式的拳赛。竞赛时,大批的希腊人几乎都是拼死而斗,拳赛的手套上,是把3/4英寸的铁箍加在手指关节上。温顺的维吉尔几乎用现代的词句描写了一场比较温和的拳击竞赛:
接着,安喀塞斯(Anchises)之子拿出了同等重量的皮手套,绑在比赛者的双手上……各就各位,脚尖着地,备势以待,单臂举起……各自把头收回,躲开了对方挥出之拳,以手制手。他们击出很多重拳,狠狠地挥向彼此的身侧、胸部、耳朵、眼睛和双颊,发出来的声音随他们的挥打而回响……恩特卢斯(Entellus)伸出他的右拳,达雷斯(Dares)稍一闪躲便溜到一侧……恩特卢斯愤怒地追得达雷斯在竞技场上急奔,拳头加速落下,忽而右拳、忽而左拳……埃涅阿斯来做这场竞赛的收尾工作,达雷斯的同伴把他引到船上去,只见他双膝颤抖,他的头左右摆动,从他的口中吐出牙齿和鲜血。
更加刺激的是在马克西穆斯(Maximus)马戏团的赛马。连续两天,赛马44场,有些是马和骑师,有些是由2匹、3匹及4匹马并驾而拉的两轮轻马车。赛马的费用,可由富人拥有的养马场中支出。骑师、驾车人及每一厩的马车都要化装,或涂上鲜明的颜色——白、绿、红或蓝。整个罗马,当这些竞赛时期到来时,便依据这些颜色区分为不同的派别,红及绿色尤其特殊。在家中、学校里、讲堂上、大会堂中,有半数的谈话题材是有声望的骑师及马车御者。他们的照片到处都是,他们的胜利由第乌尔纳通报(Acta Diurna)宣布。其中有些人因此而赚大钱,有些人的铜像被竖立在公共广场里。到了指定的日子,男男女女约有18万人,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像赶节日一样走向大跑道。热情升华为狂热,激动的一派人会去嗅马粪,以确信他们心目中的马匹已有适当的喂养。观众络绎不绝地走过排列在围墙外面的店铺及妓院;他们鱼贯地进入数百个入口,热切吃力地分批坐到巨大的马蹄形座位中去。小贩为观众出售坐垫,因为座位多为硬木,而节日要持续一整天。元老院议员及其他显贵各有其特殊的大理石座位,石上装饰有青铜器。皇室的包厢后面,是一套豪华的房间,可供君王及其家属食、饮、休息、沐浴及住宿。赌博是热门玩意,钱财的转手,就像日子一样瞬息万变。从台下的开口处涌出了马匹、骑师、御者和马车。每当颜色一出现时,该派的那群人的喝彩声便震撼了看台。御者大多为奴隶,穿着鲜明的紧身战袍,戴了闪闪发光的头盔,一手持鞭,腰带上系了一把小砌刀。马车上的拖索是绑在腰间的,以防意外发生。沿椭圆形竞技场的中间有一条脊线,那是一个1 000英尺长的岛,装饰着埃及尖方形石塔及塑像,一端是些当目标用的圆柱标杆(metae)。赛车通常是跑7圈,约5英里长。技术试验的好坏,有赖于在标杆转弯时既快又捷而安全。碰撞的情形时有发生,人、车和马匹扭成一团,造成引人注目的悲剧。当人与车向最后的竿柱竞驰时,着了迷的观众像上涨的海潮,站起来招手、挥舞着手帕、大叫与祈祷、呻吟和咒骂,或者兴奋地到了忘我迷醉狂喜的地步。至于获胜者的喝彩声,远达城市之外都能听到。
在罗马的庆祝节目中,最惊人的是模拟海战。第一个盛大的海战表演,是由恺撒在市郊专门挖掘的一个盆地中举行。奥古斯都为了庆祝“复仇战神”(Mars the Avenger)神殿的落成典礼,在一个长1 800英尺、宽1 200英尺的人工湖上,用3 000名战士重演了一次“萨拉米斯之战”。以前曾提过,克劳狄乌斯为庆祝“福西恩隧道”的完工,动用了1.9万人,做了一次古希腊式的3列桨与4列桨战船的模拟战斗。他们的战斗士气令人失望,所以必须再为他们增派士兵,以便有适当的流血。在“圣提图斯竞技场”落成时,曾把整个竞技场灌水,再演一次曾引起“伯罗奔尼撒战役”的科林斯人对科尔西拉的战斗场面。在这些战役中的斗士,不是往日战俘就是已被定罪的犯人。他们互相残杀,直到有一方被杀净尽为止。如果他们斩杀英勇,胜利者便能得到自由。
动物及斗士们在圆形剧场及竞技场中的比赛使活动达到顶点。(在韦斯巴芗前称为圆形剧场,以后,称为圆形竞技场。)竞技场是一个宽广的木质地板,上面撒了沙子;地板的一部分可以降低下去,然后在更换布景时再很快地升上来;只需短短的一刹那,整个地板能淹上一层水。地板下面有巨型房舍,用以拘禁动物,放置机器,供当天表演节目的人休息。竞技场守卫围墙正上方,是垫石或大理石的高台,台上装饰华丽的座位上,坐着元老议员、教士及高级官员;再上面就是一种特别座包厢,皇帝和皇后坐在象牙及金质的宝座上,周围环坐着他们的家属和随员。在这个贵族圈后面坐着的是骑士阶级,共有20排座位。有一条饰以塑像的隔墙,在台中央把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分开。任何自由人,不分男女都可以进来,显然是不收门票的。群众便利用皇帝在场的时候(在这里或者在马戏场中),向他提出隐情——求他宽恕一个囚犯或者失败了的斗士,求他解放一名勇敢的奴隶,求他让名噪一时的斗士出现在大众面前,或向他请求某种小的改革。从最高的墙顶上,有布篷从上面向竞技场的栏杆打开,以便遮住会场中可能晒到太阳的地方。到处都有喷泉喷出一股芳香的清水,使空气凉爽舒适。中午时,大多数观众都匆忙地跑下来吃午饭。获得特准的小贩就在身边兜售食物、糖果和饮料。偶尔皇帝也会下令或赏赐给全体群众饱餐一顿,也许在你争我抢的群众中散发礼品。有时,如果竞赛是在夜晚举行,会有一大圈灯光组成的灯圈从上面照下来,照落在竞技场上和观众身上。许多的乐队,在节目更换时演奏乐曲,并配合搏斗的高潮奏出使人激动的激昂曲调。
圆顶剧场中最简单的节目是外国兽类展览。从世界各地搜集来的象、狮、虎、鳄鱼、河马、山猫、人猿、豹、熊、野猪、狼、长颈鹿、鸵鸟、鹿、美洲豹、羚羊和珍禽等,圈在皇帝与富人的动物园中,并训练它们表演引人发笑的把戏:教人猿滚枕木、驾马车,或在戏中表演;公牛的背上,可供孩童跳舞;海狮被训练得当别人叫它们名字时,能用叫声回应;大象能听着另一只象的敲钹声而起舞,或让它们走绳索、坐在桌子上,或者写希腊或拉丁字母。各种动物,可以让它们穿上鲜明与可笑的衣着整队排列,然而通常它们都是用来彼此争斗的,或与人斗,或被人们用箭或标枪猎杀而死。尼禄王时代,有一天有400只老虎与公牛及大象搏斗;另一次,在小靴子(卡利古拉)时代,杀害了400只熊;在圆形竞技场落成之日,有5 000头动物丧命。假使动物不愿拼命,它们会被鞭子、匕首及烫烙铁逼迫它们出战。克劳狄乌斯曾使约一个师的禁卫军(Praetorian Guard)与豹搏斗,尼禄王让他们与400只熊及300只狮子搏斗。(www.xing528.com)
在克里特岛及帖撒利久已流行的斗牛,是由恺撒传入罗马,在圆形剧场中是一个常见的场面。定了罪的犯人,有时穿了皮衣模仿动物,被投给野兽当食物。在这种状况下的死亡,尝尽了一切痛苦,伤痕之重,足能使医生用来研究人体内部的解剖。全世界都知道一个奴隶名叫安德罗克勒斯(Androcles)死里逃生的故事:安德罗克勒斯逃走后再次被捕,被丢进竞技场,与一头狮子在一起。但是故事告诉我们,那只狮子还记得安德罗克勒斯曾为它在爪上拔掉一根刺,因而拒绝伤害他。安德罗克勒斯得被宽释,依靠在酒馆中展览他那只文明的狮子过日子。被定罪的人,有时必须实际扮演一些著名的悲剧角色:他也许代表女巫美狄亚的对手,被穿上一套转瞬间便燃成火焰的袍子,把他烧光;他也许像赫拉克勒斯一样,在火葬堆上被活活烧死(如果我们相信北非神学家特尔图利安[Tertullian]的故事);他也许会像阿提斯一样,被公然阉割;他也许扮演穆西乌斯·斯卡埃沃尔斯(Mucius Scaevols),把手放在燃烧的焦炭上,直到手皱缩为止;他也许变成伊卡洛斯的化身,从高空跌落在一群野兽之中;他也许是帕西法厄,忍受公牛在其身上蹂躏的痛苦。有一位不幸的人,打扮成俄耳甫斯,他带着他的七弦琴,被送进竞技场,竞技场被装饰成悦人的树丛和小溪。骤然间,饥饿的动物从山林深处狂奔而出,把他撕得粉碎。抢劫犯劳雷奥卢斯(Laureolus),则在竞技场中被凌辱而死,以娱百姓,但是他垂死的时间拖延太久,所以又带来一只熊,当他被挂上十字架时让熊一块一块地吃他的肉。马提雅尔用生动及赞许的方式描写这种惨状。
最主要的节目是人与人的武装战斗,包括两人决斗或集体决斗。参加比赛的人都是战俘、死刑犯或不服从的奴隶。胜利者有屠杀囚犯的权力,这是自古就被承认的。罗马人认为,在竞技场上给俘虏一个求生的机会是他们的慷慨。被判处死罪的人,从帝国的每一个角落带到罗马来,送进斗士学校练习武艺,不久就出现在竞技活动中。如果他们勇猛拼命地从事战斗,便能赢得立刻被释放的自由;倘若他们只是战胜苟命而已,他们必须随着假日的到来而一战再战;假使这样战斗下去,3年来都未失败,就转升为奴隶,如果又使主人满意,两年内就会得到自由。罪犯从事斗士这一行,是限于杀人犯、抢劫犯、纵火、渎圣罪和叛变罪。然而献媚的地方官为要应付皇室的需求,而竞技场又逢缺人时,也会逾越这些限制的。即使是武士或元老院的议员,也会被判罪为格斗的武士,有时热爱观众的喝彩,往往促使骑士阶级的人挺身而出,志愿担任斗士。在冒险犯难的引诱之下,有不少人投入斗士学校。
早在公元前105年,罗马就已经有了这种学校。在帝国统治下,罗马有4所,意大利有好几所,亚历山大有1所。恺撒时代的富人,有他们自己训练奴隶成为斗士的学校。他们用毕业的人在平时担任护卫保镖,战时担任侍从,雇他们到私人宴会上去打斗,送他们参加竞技活动。在进入职业性的斗士学校时,许多新手都先盟誓,“忍受棍棒的鞭打、火烧,死于刀剑之苦”。训练和纪律都很严酷。饮食由医生监督,医生列出大麦来发达肌肉,违反规定的便受鞭笞、烙印及用锁链囚禁的惩罚。这些随时有生命危险的候选斗士中,并非人人都不满于自己的命运。有些人因得胜而洋洋自得,只想到自己勇武技高,而不顾危险;有些人却怨尤他们获准出战的机会不够多;这些人痛恨提比略,原因是他举办的竞技太少;他们有求名的刺激和安慰;他们的名字被崇拜者涂写在公共场所的墙上;女人爱恋他们,诗人为他们歌颂,画家为他们画像,雕刻家为后世雕刻他们那钢铁似的双头肌和骇人的眉头。不过,很多人还是为他们的囚禁生涯、他们残忍的生活、他们短暂的寿命而叹息。有几个人自寻短见:有一个人用洗厕所的海绵窒喉而死,另一个人把头撞入转动中的轮辐中间,有些人在竞技场上切腹自杀。
比赛前夕,有一餐丰盛的宴会招待他们。比较粗迈的人尽情地暴食豪饮;另一些人,向妻子和儿女感伤地告别;那些身为基督徒的人则聚在一起,来一次最后的“爱的晚餐”。第二天早晨,他们穿上节日服装走进竞技场,从头到尾整队而行。通常他们都持有矛、剑、刀,佩有钢盔、盾牌、防肩板、护胸板与胫甲。根据他们所使用的兵器可区分为:用网把敌手缠绕,再用短剑刺杀之;用盾及剑追杀敌人;用弹弓射杀对手;双手各持短剑一把;在战车上作战;与兽类搏斗的人。除了这些类别之外,斗士们从事单人、双人或成组决斗。如果单打的受了重伤,竞技的筹备人便询问观众的意愿,观众若竖起大拇指(或者摇动手帕),就表示仁慈,做宽大的处置;若把大拇指往下伸(Pollice Verso),表示胜利者可以立刻去杀死战败者。任何背叛公意贪生怕死的斗士,都会引起人们的憎恶,并用烫烙铁刺激他的勇气。集体搏斗有更多的屠杀,有成千的人在搏斗中作生死搏斗。在奥古斯都举办的8项竞赛中,有1万人参加这种大规模的战斗。穿着卡隆服的群众用尖棒刺失败者,看他们是否装死,若是装死的,他们便用木槌击打他们的头部。另一些参加的人打扮成信使神,用钩子把尸体拉出场外。同时摩尔族的奴隶用锹子把染了血的地面铲起来,为下一个送死的人铺上新鲜的沙土。
大多数罗马人维护斗士竞技活动,其理由是:牺牲者是因重罪而被判死罪的人,他们所受的痛苦可以当做对别人的警戒。注定处死的人接受面对创伤及死亡的训练,可以激发人们斯巴达人勇武的美德。经常目睹流血及战斗的景象,使罗马人适应战争的需要和牺牲。对任何事物都不满的尤维纳利斯,认为竞技活动无伤大雅;具有高度文明的小普林尼,赞扬图拉真皇帝推出了强迫男人“高贵的负伤与蔑视死亡”的场面;塔西佗谴责说,洒在竞技场上的血,只是普通人的“贱血”(cheap gore)罢了。西塞罗憎恶这种屠杀,他说:“对一个高尚而有人性的人来说,眼瞧着一只高尚的动物被无情的猎人刺中心脏,或我们自己的弱辈被一头力量惊人的动物残酷地肢解,这又算得上是什么娱乐呢?”但是他又补充说:“逼迫犯人搏斗时,是呈现在我们面前反抗痛苦及死亡的最佳纪律。”趁中午休息时,他顺道走到了竞技场,这时大部分群众已离去吃午餐,他看到数百名犯人被驱策到竞技场上,用他们的鲜血娱乐剩下的观众,因而使他感到震惊。他写道:
我回到家中,益发地觉得好贪婪、好残酷、好无情哟!因为我是处于人类之中。碰巧赶上了一个正午表演,本想寻乐、益智及松弛一下……使人的眼睛在同类相搏斗中得到休息。然而恰恰相反……这些中午搏斗的人被送到竞技场,身上毫无铠甲。他们受到四面八方的围击,每一个观众都每击必中……早晨他们把人丢给狮子群,中午他们把人丢给观众。观众的要求是:曾杀死敌手的胜利者,应该轮到他面对别人杀害他了。最后的胜利者再保留到下一次的屠杀……座位几乎都空了,但仍进行着这种事情……人类啊!对人类本来是一种神圣的事,但为了运动和一时之快而遭杀身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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