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马人的生活中,农业与工业之间的划分,并不像我们现代的国家那样富于地域性,也许在健全的经济制度之下,也不会划分得如此明显。古代的农家(小屋、别墅或田产),实际上是个制造工厂,男人们的双手从事十多种重要工业。妇女的技能,使房间和环境充满了有益身心的艺术。那里的树林都变成了住处、燃料和家具,牛被杀掉,烹而食之;杂粮磨好,烘烤成饼;油与酒加工挤压;把食品烹制好并加保存;毛与亚麻清洗好,并予编织;有时,黏土烧成容器、砖和瓦,把金属打成工具;那儿的生活具有教育上的充实感和多样性,我们现代人广阔的活动却有褊狭的特长,很少能有人企及。这种百工的多样性,也不是落后或原始的经济表现。最富有的家族,都是最能自足的,他们因能制造出日常必需品的极大部分而引以为自豪。一个家庭,就是一个从事联合农业及家庭工业的经济合伙组织。
等到一个工匠承担了数个家庭的某一工作,并在他们大家都能接近的中心地带开设起他的店铺时,农村经济便补充(而非取代)了家庭工业。因此,磨坊的主人承碾许多田地上的粮食,尔后,他烤成面包,最后他又予以分送。在庞贝古城中,掘出了40家面包店。在罗马,面点的制造者是一个独立的同业公会。有一些类似的合约商在橄榄未成熟时买下产品,等成熟时再采撷果实。然而大多数的田庄,都是自己制油,自己烤自己的面包。农人和哲学家的衣着,都是朴素的手织品。富人所穿的外衣,虽也是在家中纺织,但都是在浆洗店里刷、洗、漂白和剪裁。工厂里,已能纺织一些精致的毛织品。至于那些没做成帆或网的抽纱,则由工厂制成女用的外衣及男用手帕。到了下一阶段,布料便会送给染工,染工不但在布上染色,而且在上面压印一些像我们在庞贝壁画上看到的衣物上的精美图案。皮革的制作也达到了工厂化的阶段,但鞋匠通常仍是属于个别的手工,制出鞋子来待价而沽。有些专业化鞋匠,则只为女性的纤足缝制花式的拖鞋。
天然物的生产工业几乎完全是出自奴隶或犯人之手。达契亚、高卢及西班牙的金矿和银矿,西班牙和英国的铅与锡,塞浦路斯和葡萄牙的铜,西西里的硫黄,意大利的盐场,爱尔巴岛的铁,卢纳(Luna)、伊米托斯(Hymettus)及帕罗斯(Paros)的大理石,埃及的斑岩,总之,地下的一切天然资源,都归国有,都为国家所经营,或是租自国家,为国家岁收提供一项主要来源。单是西班牙的黄金,每年便为韦斯巴芗提供4 400万塞斯特斯。矿藏的搜求,是罗马帝国征战的主要资源。塔西佗说,英国的矿业财富,是克劳狄乌斯战役“胜利的奖品”。木柴及焦炭是主要燃料。在科马吉尼(Commagene)、巴比伦王国(Baby-lonia)和安息(帕提亚),都知道石油为何物,而萨莫萨塔(Samosata)的保卫者则把它做成火把投向卢库卢斯的军队,不过还没有把它当做商业燃料应用的迹象。煤是在伯罗奔尼撒(Peloponnesus)及意大利北部被发现,但主要为铁匠使用。化铁成铜的艺术已从埃及扩展到整个的罗马帝国。大多数的铁匠、铜匠、金匠和银匠,都有一个工厂,一两个学徒。在卡普阿(Capua)、明图尔纳(Mint-urnae)、普特奥利、阿圭利亚(Aquileia)、科莫和其他各地,由数个工厂及炼制所联成一个制造工场。在卡普阿的工场,显然是由外资资助的大规模的资本企业。[1]
建筑业方面,组织良好而又专精。运木者伐木、运木;木工建屋、制家具;泥水匠调和水泥;建屋人奠立地基;建筑师建造拱门;砌墙工砌墙;泥灰工抹上石灰;粉刷匠则予粉刷;管工安装水管(通常是用铅管);地板工人铺大理石的地板;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各行业之间的权限冲突。砖与瓦是由陶器制厂供应,很多陶器业已达到了工厂阶段。图拉真、哈德良、奥勒留,都拥有这种使他们致富的工厂。阿雷提乌姆、穆蒂纳、普特奥利、苏伦图姆(Surrentum)和波伦蒂亚(Pollentia)的瓷窑,供应了全欧洲及非洲各省以及意大利的常用餐具。这种大批生产并无艺术境界可言,坦白地说,重点是放在量的多寡上。目前充斥在意大利市场的有标记的瓷器(terra sigillata),显然是劣于阿雷提乌姆的早期产品。正如我们所见,优良的技术是之于玻璃上。(www.xing528.com)
现在工厂出产的玻璃、砖瓦、陶瓷及金属品,不能使我们认为当今工业的资本主义源于古代的意大利。罗马本身只有两个大工厂——一个造纸工厂和一个染色工厂。也许现有的金属及燃料数量都不多,政治的利益似乎比工业的进展更属正当而体面。意大利中部的一些工厂中,几乎全部工人和一些经理人员都是奴隶。至于在意大利北部的工厂中,自由人的比例比较大。奴隶的数量仍然很多,足以滞碍机械的发展。厌怠的奴工由于对产品没有利害关系,故不可能有什么新发明。有些节省劳工的机器受到排斥,是因为机器或能引起技术上的失业。人民的购买力太低,以致不能刺激或支援机械化的生产。当然,意大利、埃及和希腊世界中许多常用的简单机械仍是有的,例如螺旋压榨机、螺旋唧筒、水车、动物拉动的粮磨、纺车、织布机、起重机及滑车、陶瓷用的旋转模子……但是公元96年的意大利人的生活,高度工业化的程度直到19世纪,在奴隶制度及财富极为集中的原则下,实难有较深入的进步。罗马法律为要求每一分子在从事工业行为时,都必须是一个合法而负责的合伙人,因而限制了大型组织。罗马法律禁止“有限可靠性”的公司,只有在执行政府合约时才准许合资公司成立。由于类似的限制也及于银行界,所以罕有为大型企业提供资本者。罗马或意大利的工业发展,从来没能与亚历山大或东希腊时代的工业发展等量齐观过。
[1]4世纪时,有一种火箭,充以石油精,用弓弦或弩炮发射,是当时战争武器之一。据阿米阿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说:“此箭不论落在何处,均可燃烧不熄;以水浇之,其势益炽;除撒沙之外,无法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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