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和谐社会视阈下社会变迁与社区发展

和谐社会视阈下社会变迁与社区发展

时间:2023-11-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社会变迁与社区发展一、社区的概念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最早对社区进行了界定。这一概念后来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内涵,已与滕尼斯所说的理想类型大不相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后来的社区概念被注入“地域”要素。社区的地域要素不仅为社区成员提供活动场所,提供生产、生活的一部分资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区的发展。

和谐社会视阈下社会变迁与社区发展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与社区发展

一、社区的概念

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于1887年最早对社区进行了界定。他认为,社区指的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或自然情感的社会有机体。在滕尼斯那里,社区一词表示由具有共同习俗、价值观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成员关系密切、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但与世隔绝和排外的社会关系的共同体。不难看出,滕尼斯所说的社区概念在其本意上并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一个具体的地方社会,而是描述一种社会关系,并进一步延伸为一种人类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一种具有一定特征的群体组织。这一共同体的最显著特征是共同性,不但是在价值观、认同感上的共同性,而且是个人特质上的共同性。另一个特征是人与人的亲密性、互助性和浓厚的人情味。这一概念后来成为社会学意义上的社区内涵,已与滕尼斯所说的理想类型大不相同,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后来的社区概念被注入“地域”要素。

1917年,英国社会学家麦基弗在其所著的《社区:一种社会学的研究》一书中,强调了社区的利益共同性和地域性。他指出,社区是指任何共同生活的区域村庄、城镇、地区、国家,甚至更广大的区域。不管什么地方,人们只要生活在一起,他们就会发展出某种有区别性的共同特征,如风俗、传统和说话方式等。这些特征是有效的共同生活方式的标记和结果。他强调指出,社区必须建立在成员的共同利益之上,社区的主要特征是共同的善或公共利益。在他看来,利益共同体是可以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但这必须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意识,也就是说其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的善或公共利益,或者是一个团体所共有的一系列利益。

1932年,芝加哥大学著名功能学派的代表帕克教授到燕京大学讲学时将“社区”一词引入中国,他认为社区是指“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赋予了社区地域性特征。

《中国社会学百科全书》中对社区的定义通常是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它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且有着较为密切的社会交往。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社会学概论》一书中,明确界定“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庭、民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一定地域里,形成一个在生活上互相关联的大集体”。方明在他的《社区新论》一书中指出:社区是指聚集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社会群体和社会组织,根据一套规范和制度结合而成的社会实体,是一个地域社会生活共同体。社会学家袁方在1990年也指出:社区是由聚集在某一地域内按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具有共同人口特征的地域生活共同体。

可见,社区概念的发展从心理意义上的社区逐渐过渡到地理空间范畴的社区,二者都兼顾了其中一方面而舍弃了另一方面。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是二者兼备的,既要考虑心理意义上的社区,也要考虑地域意义上的社区。

二、社区的构成要素

社区作为一个社会实体,通常包括以下基本构成要素。

1.一定数量的社区人口

以一定社会关系为基础组织起来进行共同生活的人群,是社区的主体,也是构成社区的首要因素。社区人口是社区产生、存在的前提,是社区生活的创造者,是社区物质基础的创造者或使用者,是社区社会关系的承担者。人口数量的多少、密集程度、人文素养的好与坏都决定着社区未来的发展。

2.一定范围的地域空间

社区的地域要素,是社区各种自然地理条件的综合,是社区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自然环境条件。社区的地域要素不仅为社区成员提供活动场所,提供生产、生活的一部分资源,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区的发展。

3.一定规模的社区设施

社区的专门活动、参与社会生活等都离不开社区及基本场所和设施,因此,一定规模的社区设施必然成为构成社区的重要因素。就城市社区而言,作为社区构成要素的社区设施主要包括生活设施、生产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社区设施的数量多少和完善程度,是衡量社区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一定规模的社区设施都体现了人文关怀和氛围。

4.一定特征的社区文化

社区文化包括一定的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社区意识、地方语言等,它融合、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社区文化是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社区凝聚力、影响力的重要基础,是通行于一个社区范围之内的特定的文化现象,是社区居民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积淀而成的,是许多社区相对独立、相互区别的一个主要标志。

5.一定类型的社区组织

作为具有多重功能的地域性社会生活共同体,社区是一个有组织、有秩序的社会实体。每个社区都要有相对独立的组织机构、有秩序的社会实体来管理社区的公共事务,调解人际关系和居民纠纷,维护社区的共同利益,保证社区生活正常运行。就城市社区来说,社区组织有的属于政党组织,如街道党委、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有的属于政权组织,如街道办事处;有的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社区居民委员会等。这些社区组织协调配合,在社区建设中承担着各自的职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共同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上述基本要素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别:一是人群;二是自然物质要素,主要是地域和社区设施;三是社区文化要素,包括社区管理机构。这些基本要素在特定地域内的有机结合,就构成了一个现实的社区。

三、社区分类

社区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系统,可以用多种标准进行分类。

按照社区成员的主要活动或社区发挥的主要功能,可将社区划分为工业社区、商业社区、农业社区、文化社区、军事社区等。

按照社区规模大小,可将社区划分为巨型社区、大型社区、中型社区、小型社区和微型社区等。

按照社区内部结构体系的完整程度,可将社区划分为整体性社区和局部性社区,前者是指具有相对独立意义,基本上具备了社会有机体的主要内容,并且能够解决绝大多数居民的主要生活需要的社区;后者虽然也具备社区的基本要素,但是难以解决绝大多数居民的多种生活需要,不能较为完整地表现社会结构体系。(www.xing528.com)

按照社区的形成方式,可将社区划分为自然社区和法定社区。自然社区是自然形成的,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逐渐扩展形成的,具有自然的社区边界。而法定社区的边界是通过行政程序划定的。

按照多元综合标准,可将社区划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城镇社区两大类型,这是一种最基本、最主要的社区分类。

四、社会与社区的本质区别

社区与社会既有相同的一面,也有不同的方面,它们有着各自的本质规定,这种本质规定就是他们的相互区别。社会是由居住在同一社区或不同社区、来自同一文化或不同文化、同一制度或不同制度、同一组织或不同组织的个体成员组成的群体,他们以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为基础,通过社会组织、政府机构来处理社会事务,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而社区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共同价值、共同利益、社会事务、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建立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之上,在不同的经济形态下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和社会事务。迄今人类经历了以农业为基础的传统共同体社会,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基础的政府主导社会福利的现代社会和在信息经济基础上的政府、社会部门共同治理的社会。

社区的基本特征是: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有共同利益和意识且彼此间有着密切社会交往的社会群体。社区概念既包含了心理意义上的社区,也包含地域意义上的社区。

社会可以不涉及具体的空间因素,但是社区必须有具体的空间或区位因素。

五、社区的发展历程

1.社区在我国的发展历史

社区,其实就是人际关系在一定地理区位中相对稳定的表现,它的发生发展则是人类生存聚居形式发生变化的标志与结果。

(1)社区发展的三大阶段。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叶南客认为,纵观人类的文明进程,根据每一时期一定区域内主要人际关系转化和聚居形式的变迁,社区的发展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远古时代的血缘型社区、农业社会以来的地缘型社区、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代的业缘型社区。

第一,远古时代的血缘型社区。人类社会在旧石器时代的后期,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公社,因此,氏族是人类社会最早最基本的社区单位。在氏族社区中,人们共同掌握生产资料、共同劳动、共同分享劳动果实,生存活动的空间不断扩展,血缘型社区的组织规模也不断扩充,出现了由几个血缘相近的氏族组成的胞族群体,再由几个胞族群组成部落的有机序列。最后,由若干部落联合组成部落联盟,这标志着血缘型社区发展到了最高阶段。

第二,农业社会以来的地缘型社区。人类进入了农耕时代后,农村居民点的出现对于人类社区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标志着以地缘关系为主的地缘型社区开始登上历史舞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包括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在内的城市基层社会结构面临改革和调整的任务,社区的地位和作用显得十分重要,社区建设的要求非常迫切。

第三,科学技术高度发达时代的业缘型社区。由于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社会联系愈加密切,专业化特长及倾向也愈显突出,分工专业化比较集中,各种功能中心、功能特区的概念便在社会中形成,如商业中心区、科学工业园区等等。这些都无不说明了一个简单的事实,那就是当代的人群聚集形式已发生了变化,他们的交往更多的是以同类职业、相近爱好、共同价值观念为缘由。

(2)社区发展的四大阶段。陈树冬认为,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社区发展的历程来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可以认为是从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50年代。这一阶段属于我国城市组织的创始阶段,在这一阶段我国城市社区组织体系基本形成,这个阶段的社区主要是以居委会的形式出现的,其主要工作依据是1954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第二阶段大体是20世纪60到70年代。在这一阶段通过社区单位化和单位社区化的双向发展,单位社会进入全盛时期,不存在没有主管部门的单位,也不存在没有单位的个人。城市社区基本上以邻里社区的形式出现,基本上是以四合院、里弄、单位单元为形式,功能除行政管理政治控制外,还包括邻里互助和由单位提供的后勤服务,原有街居体制提供的政治管理功能和控制功能大大超过服务功能。

第三阶段大体是20世纪80到90年代。当时的市辖区政府是城市的基层政权组织,街道办事处仍然是其派出机构,居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改革开放逐渐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城市中国有和集体单位在全社会的比例减小,部分单位出现解体,新的经济形式和经济组织大量出现,并且随着单位社会职能下放、住房制度改革、劳动力自由流动,社会的利益主体越来越多元化,具有独立利益的个人和组织把从单位得不到的服务需求转向了居住小区。这一系列社会结构变革,使得原本没有实质组织意义的居住单位,逐步变为地域性的单位、社团和个人多方面利益整合的、具有多种实际功能的城市基层社会实体,社区地位日益重要。

第四阶段大体是21世纪开始到现在。这一阶段明确提出了建设和谐社区的思路,并且提出了要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区。党中央把做好社区建设提到了重要的高度,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明确要求,社区建设实践也取得了明显的进展。

可见,社区的形成与发展是与人类生存活动相伴随的。人类的生存竞争和商业竞争推动着社区从简单到复杂、从集中到分散、从综合到专门化的发展过程。城市化和工业化则不断引起社区结构的“大变迁”,并促使人类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发生变化。80年代以来,当代社区通过解决犯罪、老龄化、失业、贫困等严重的社会问题,从形式到内容又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革,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前景。

2.国外社区发展的历史

国外社区发展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世纪前后德国汉堡福利制度与爱尔伯福制的实行,这些制度以鼓励社区成员参与社区福利工作来倡导社区内部成员自我服务、志愿服务,这种做法后来影响到英、法等国。20世纪初这些国家出现了广泛性的以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培养社区成员自治与互助精神、改善社区生活条件为目标的“睦邻运动”和“社区福利中心运动”等,社区社会工作也由此得以产生并广泛开展。

二战后,随着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贫困、疾病、犯罪、失业、经济发展滞缓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困扰,政府部门越来越感到力量的有限,便转而将目光转向寻求民间力量。社区作为地域性的居民组织和民间资源的聚集点成为政府合作的对象。以运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自助力量为主的构想带来了“社区发展运动”。联合国发动了以乡村社区为单位,由政府有关机构同社区内的民间团体、合作组织、互助组织等通力合作,动员社区居民自发建设社区的倡导,并在1952年成立了“社区组织与社区发展小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解决迫切的社会问题。之后,社区发展运动从农村向城市、从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扩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社区发展列入国家发展计划,试图以此解决城市化过程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在广泛的全球性的社会整体结构变迁过程中,社区以区域社会、民间力量、基层组织等多重身份在今天的人类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社区的发展都与人类活动息息相关,历史的大车轮在前行,社区的发展也呈现出了不同的内容和进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