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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治理的内在逻辑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1产业集群治理的内在逻辑3.1.1集群剩余的内涵及其实现机制3.1.1.1集群剩余的基本内涵暨南大学的陈雪梅教授在《中小企业集群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提出了集群剩余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一个企业进入集群时的利润减去不进入集群时的利润的差额”,并认为集群剩余由成本剩余和收益剩余两部分组成。其次,产业集聚有助于克服交易中的机会主义,提高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对称性。

产业集群治理的内在逻辑

3.1 产业集群治理的内在逻辑

3.1.1 集群剩余的内涵及其实现机制

3.1.1.1 集群剩余的基本内涵

暨南大学的陈雪梅教授(2003)在《中小企业集群的理论与实践》一书中,提出了集群剩余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一个企业进入集群时的利润减去不进入集群时的利润的差额”,并认为集群剩余由成本剩余和收益剩余两部分组成。陈雪梅教授是从单个企业的角度定义集群剩余的,笔者认为,集群剩余[1]应该从集群整体角度去定义,是指企业集聚与不集聚相比所获得的收益差额,是基于分工和交易优势的产业集群组织效率收益和基于网络效应的产业集群组织结构收益。这个收益差额是指“多余”的经济利润,而不是会计利润,其通过企业集群带来效率提高和整体优势获得。

3.1.1.2 集群剩余的实现机制

整体而言,集群剩余主要依靠资源共享机制、专业化生产机制、交易成本节约机制以及创新激励机制等实现。

(1)资源共享机制。首先,资源共享包括基础设施共享、专业劳动力市场共享、专业产品市场共享和集群品牌共享等。其中,基础设施共享包括一般性基础设施的共享和特殊性基础设施的共享,前者如企业集中化布局有利于降低土地、交通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供给成本,进而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后者如企业共同的产业研发中心、污染处理中心等共享,一方面有利于降低供给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关联企业。

其次,专业劳动力市场在数量和质量上提高了集群内劳动力供给的效率。一方面,伴随集群扩大而形成的专业劳动力市场有利于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的需要,及时调整工人的数量,减少工资成本和工人劳动保障方面的费用;另一方面,劳动力在区域内企业间自由流动,企业内部劳动力变换率也高。

再次,专业产品市场的形成既减少了原材料等的获取成本,也增加了生产资料或中间产品的可获得性,并有利于产品的销售。如浙江的专业化商品市场,通过批发和零售业务,吸引了国内外客户和经销商前来购买,降低了企业成品的运输、库存成本,使平均成本明显降低,从而有利于价格竞争。

最后,通过共同营销和区域专业化生产,可以树立集群品牌,如法国的香水、意大利的时装、瑞士的手表、西湖龙井茶叶等。集群品牌与单个企业品牌相比更形象、直接,是众多企业品牌精华的浓缩和提炼,更具有广泛的、持续的品牌效应,如果经营得当,则集群品牌具有更强的累积效应。集群品牌对单个企业来说是一个公共品,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广告费用,这对中小企业来说尤其具有吸引力

(2)专业化生产机制。斯密(1776)指出分工决定于市场的大小。产业集聚有利于专业市场的形成,因而形成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大规模市场需求。这为集群内部的分工和企业专业化生产提供了前提条件,从而使原先企业内部的工序开始转化为企业之间的分工,企业的专业化生产程度提高。比如,在浙江苍南县金乡镇徽章产业集群,一枚小徽章的生产环节包括设计、熔化金属、写字、刻模、晒版、打锤、钻孔、镀黄、点漆、制针、打号码、装配、包装等十几道工序。这些本可以在一家企业内部完成的工序,却由独立的加工企业或加工专业化之间分工完成,主要原因在于产业集聚带来了市场规模的扩大。

(3)交易成本节约机制。产业集聚有利于节约交易成本。

首先,产业集聚缩短了企业之间的距离,便利了企业间的货物(中间产品)运输和信息交流,降低了运输成本和信息成本。考虑到“及时生产”的要求,企业的地理接近尤显重要。

其次,产业集聚有助于克服交易中的机会主义,提高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对称性。产业集群不仅是纯粹的企业网络,而且是根植于地方的社会网络。这种社会网络基于当地共同的价值观念和产业文化,企业人员之间除了纯粹的经济关系之外,往往还存在着另外一张基于血缘、友谊社会关系网。在这双重网络内,企业间的合作不是一次性博弈,而是重复博弈。在重复博弈的条件下企业之间更易形成长期合作,减少机会主义的概率。此外,由于在双重网络的作用下,网内企业的信息相对充分,从而节省了企业搜寻信息的时间和成本。

最后,产业集聚有助于减少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的存在是因为市场的非充分竞争,取决于买方和卖方的数量,即所谓的小数目条件。所以企业的资产专用性与其所处环境的企业密度相关。在产业集群内部相关企业密度相对要高很多,即改变了所谓的小数目条件,增加了市场参与数量,从而削弱了资产专用性,降低了交易成本。

(4)创新激励机制。产业集群的创新激励机制表现在集群式创新既可以获得大企业才能拥有的创新资源优势,又能获得中小企业的创新行为优势,从而有利于提高创新活力,实现创新规模经济。集群内大企业倾向于工艺创新,而中小企业倾向于产品创新,这种分工可以使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能够提高技术创新的成功率;集群内拥有更多的商情机会,能够吸引外部人员、技术、机构的进入,引发知识集聚;集群内的学习机制和学习氛围也能够促进企业创新的成功,特别是一旦形成“集体学习过程”,就能减少集群生产体系的不确定因素,促进集群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1.2 基于集群剩余的治理逻辑结构

产业集群是一种典型的网络组织形式,集群中的结点(各个集群成员)及其相互联结是集群组织的基本结构。结点之间在保持独立性的同时又相互依赖、相互联结。集群中的关系是集群成员之间的内在联系,其关系与市场及层级组织中的关系不同:市场组织中的关系以利润为导向;层级组织中的关系以任务为导向;集群中的关系则是以互动为导向。与单纯的网络组织治理逻辑不同:首先,产业集群的成员更具有异质性,涵盖了集群企业、集群代理机构、地方政府部门等治理主体,其关系和互动的内容更为丰富和复杂;其次,作为互动结果的补充和延伸,协同创新作为集群治理的最终目标要素将被引入到逻辑分析中;最后,作为治理关系和互动的基础,集群剩余贯穿于集群治理的始终[2]

集群中结点之间并非静态的简单联结,而是频繁互动的动态联结,互动的结果是协同效应。作为常态的正协同效应,一方面促进了创新,另一方面又进一步强化了结点之间的关系,保证了关系的持续性和紧密型。因此,集群结点之间的关系、互动、协同创新构成了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其关系、互动与协同创新之所以能得以维系,根本在于集群剩余的存在。更进一步说,产业集群治理的逻辑是以集群剩余(利益)为基础的。集群成员之间的关系依靠集群剩余维系,集群剩余的存在(或是预期将会获得)是集群存在的原因;互动不仅仅是基于水平联结和垂直联结的关系互动,更是基于价值创造和利益分配的互动(图3.1)。集群成员之间在互动中的地位决定了集群成员获取集群剩余份额的能力和权力;协同创新则直接影响集群剩余规模。从这个意义上[3],集群治理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有关集群剩余分配的一整套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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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1 基于集群剩余的产业集群治理逻辑结构

3.1.2.1 关系

关系是集群成员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联系。关系的纽带可以是交易、技术、品牌,也可以是血缘、地域以及企业家之间的个人关系等,但归根结底,这些纽带都是以集群剩余为基础的。集群成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市场关系和非市场关系,前者对应的是经济关系,后者对应的是社会关系。产业集群成员间的网络关系就是一个由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交织的复杂关系系统。网络关系维持的重要假设前提是:集群成员一方依赖于由他方控制的某种资源,并且收益来自于资源的整合,合作的任何一方不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去谋求自身利益。

集群成员之间的关系具有复杂性,这种复杂性来自于联系的多样性。联系的多样性是指集群成员之间联系的异质性以及数量和分布的差异性。而这种多样性又与集群自身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有关。需求的不确定性、资产的专用性、任务的复杂性、交易频率是各种联系建立的基础。集群中成员联系的数量随着成员数目的不同而不同,同时,由于集群成员的规模、控制资源的能力等因素导致成员地位的差异,并由此造成在成员之间的联系分布不同,也决定了不同成员获取集群剩余能力的差异。

产业集群中的关系强度会影响集群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系。按照关系强度的大小可以把关系划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Granovetter采用4个指标测量关系的强弱,分别是:互动的频率、情感密度、熟识或相互信任的程度、互惠交换。其中,互动的频率是指花费在某种关系上的时间,花费的时间长为强关系,花费的时间短、互动次数少为弱关系;情感深为强关系,反之为弱关系;信任程度高为强关系,反之为弱关系;互惠交换多为强关系,反之为弱关系。因此,强关系是指互动次数多、感情投入多、信任程度高和互惠交换多的互动交往关系;弱关系是指互动次数少、感情投入少、信任程度低和互惠交换少的互动交往关系。

强关系存在于集群成员的网络式合作中(杨慧,2007),是一种嵌入式关系。强关系的优势在于能够提供必要的承诺以推动互动合作。一方面,承诺鼓励专用性关系资产的投资,提供一个“未来的阴影”以抑制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通过重复互动以及彼此熟悉的基础,创造一个“过去的阴影”,推动基于社会情感的信任和规范关系规制的出现,增强内聚力(Gulati,1995)。此外,强关系意味着一个高密度的网络结构,高密度网络通过放大制裁的声誉效应,使制裁的威胁可能更为有效(Burt,1992)。

此外,在产业集群中,企业新建立的业务联系往往是弱关系,也就是市场关系。这种关系倾向于以经济原则处理彼此的关系,以公平交易为准则。但随着交易活动的持续进行以及交易双方的频繁互动,交易双方的关系开始超越单纯的经济联系而显现出社会性特征,这就意味着集群交易的市场性关系开始逐渐转变为嵌入性关系(强关系)。

从信息获取与整合的角度看,一般认为,强关系有利于隐性知识的流动,而弱关系则有利于显性知识的流动。这点从信息的多样性和可得性中可以看出,由于同质群体差异不大,通过强关系获取的信息往往具有很高的重复性、单调性和片面性。相反,弱关系由于联结参与人不同,各参与人往往有各自的社会关系,具有异质性,因此,通过弱关系获取的信息具有很高的异质性。从信息传递角度看,强关系是弱的,弱关系是强的。在产业集群内部,由于处于共同的地域空间,共享特有的价值观和习俗观念,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其他机构之间形成某种强有力的信任关系。这样,强关系网络创造的“熟人网络”使得信息能为网络成员所共享,扩大了信息量度。此外,强关系使得网络成员愿意将更机密、更具价值的信息在群体中传播,提高了集群整体的信息承载量,提高了信息的有效度。但过强的单一联系可能导致集群网络的整体失衡,阻碍创新效率的提升。这主要是由于当集群中强关系比例过高时,信息接触点偏少,直接影响集群分工优势的发挥以及创新效率的提升,并导致信息噪音化。此时,作为信息更新力之源的弱关系就可能发挥重要的作用,发挥所谓弱关系的强力量。具体而言,企业与行业协会、商会、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构成了多元化的网络体系,他们之间的关系较之企业之间的关系而言属于弱关系,这种弱关系提供了大量的异质性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企业之间由于强关系而造成的信息结构不完善。实践中,正是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的大量合作以及中介组织的参与,才保证了集群企业不断获得新信息。

3.1.2.2 互动

集群成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网络,任何一方的行为变化都会影响其他成员的行为,进而影响整个关系网络。因此,集群成员之间的行为互为函数关系,任何一个成员行为的发生都不仅仅是自身能力的函数,同时也是其他成员行为的函数,成员的行为是成员之间互动的结果,而这种互动是通过成员之间的彼此协调完成的。集群成员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决定了互动的复杂性。互动的形式主要包括:合作性互动与竞争性互动。合作性互动以产业间关联以及信任为基础,通过重复交易和依赖关系提高交易的频率和效率,这种互动将激励形成共同利益,减少交易成本。竞争性互动具有双重性,理性竞争为集群成员之间进行重复的囚徒困境博弈创造条件,当集群成员面对可预见的未来时,他们相信理性的竞争能够增加自身的收益,进而减少交易中潜在的机会主义。与之相反,恶性竞争则会给企业和集群带来灾难。

集群成员之间的互动反映了集群中某一成员通过关系纽带对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能力以及对环境的反应能力,也反映了集群成员之间在获取集群剩余份额时的谈判能力。通过互动,集群中的某一成员能够获得获取其他主体资源的机会,同时也有利于促进成员之间的相互了解与沟通。从知识扩散的角度,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集群成员之间的互动过程以及互动对集群成员收益的影响。我们假设,集群成员间的关系由于所处地位和自身能力的差异是非对称的,并假设集群成员之间并不了解对方真实的知识储备水平。由于关系的非对称性,知识储备少的集群成员愿意与知识储备多的成员发展强关系,集群成员具有不同的互动偏好。集群成员间的互动以知识的传递和扩散为基础,互动偏好的重要标准是互动的有利性,当集群成员从互动中获利时,它与对方的关系强度会相应地发生变化。集群成员会根据以往互动的经历逐步形成对未来互动对象的选择判断,也就是说,关系强度将在第一次互动后发挥作用。根据摩农模型的结论(Mornoe,2001),当互动双方的知识差距很大时,由于强势方互动意愿不足以及弱势方吸收能力有限,互动的收益较小;当互动双方知识差距较小时,互动的收益较大;当互动双方知识差距极小时,互动收益也可能极小。

3.1.2.3 协同创新

协同理论与耗散结构理论、突变理论属于非平衡系统理论的三大流派,由德国物理学家哈肯于20世纪70年代创立。协同理论强调协同效应,特指复杂系统内各子系统之间的互动产生超出各要素单独作用的效果,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联合行为。协同理论在经济学方面的研究要归功于Ansoff,Ansoff(1987)提出了“1+1>2”这一协同概念的解释,确立了协同的经济学含义。

集群成员之间的长期互动能使关系制度化,互动的结果产生协同,协同既是互动的条件又是互动的函数。产业集群中的协同具有多元、互补、持续的特征。集群内涉及多种利益相关者,他们所拥有的资源和能力的差异性直接导致互动结果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也决定了互动过程的互补性和持续性。因此,作为互动结果的协同是多元互补性协同。这种协同有正协同和负协同之分,正协同是重复博弈的集体理性所产生的帕累托改进——整体大于部分之和。正协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加强集群成员之间的联系,增强彼此间依赖的程度,提高互动频率;通过协调使协作关系更为持久和紧密;有利于培育集群文化,通过非正式规则的约束力量避免机会主义。负协同产生了社会惰化,互动的结果往往是灾难性的。正协同是集群合作网络的常态,而负协同则是集群成员所合力避免的。如果正协同或平均收益为正是集群成员互动结果的常态,那么产业集群将保持持久的竞争优势,反之,则会走向衰败。

协同(正协同)是有利于创新的,创新是集群成员之间互动的价值指向。产业集群成员协同定位的行为是寻求外部规模经济的结果(陈莞、谢富纪,2007),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协同获得单个企业所无法获得的创新优势。集群成员通过结构协同、环境协同、方式协同作用于企业创新。

首先是结构协同。从垂直角度看,集群内成员通过专业分工相互合作以降低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彼此之间拥有对方所需要的创新信息,地理的近邻又加速了创新信息的流动;从水平角度看,同行业企业聚集在一起,行业的秘密不再是秘密,“空气中弥漫着产业的气味”。由此可见,集群范围内主体的相互联动使得整合某一地理空间创新要素的价值远远大于企业的独立创新行为。

其次是环境协同。在产业集群中,企业所面对的市场环境及文化环境是同质的,而企业所拥有的资源则是异质的,环境的确定性以及获取异质资源的便宜性使得集群内企业更容易在协同的目标、行为准则及政策制度的基础上寻求互补,从而增加互动的次数,降低沟通成本,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几率。

最后是方式协同。集群成员之间通过正式契约和非正式契约维系合作,遵循一定的有序方式选择与其他成员合作创新,如企业之间共同研发,建立研发联盟;大学、科研机构与集群企业之间的产、学、研互动;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政府与企业联合举办展会或商品交易会等。最终通过互动的协同创新效应,导致集群成员能够获取比非集群更多的收益,也即带来集群剩余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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