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1.4.1 研究方法
本书在调阅大量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形成了理论的基本框架,希望通过多种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获得较好的研究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科交叉。本书系统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展开对产业集群治理的定性和定量研究。一是将经济学与社会学领域对治理的概念进行整合;二是将公共管理学领域强调多元决策、共同治理的理念融入全书的分析;三是运用统计学的知识展开对集群治理绩效的定量评价。
(2)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本书研究的一个前提即集群治理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不论是治理机制、治理结构还是治理模式在某个时间点是静态可观察的,但随着条件的变化,这些因素都可能发生改变。因此,集群治理研究的目的就是探讨如何推动其走向“良好的治理”。
(3)宏观与微观分析相结合。本书的研究一方面涉及集群治理微观主体的行为,包括治理主体间的权力关系、集体行动的形成;另一方面,结合产业集群治理失灵问题,特别是集群治理存在的现实问题,从宏观层面提出了促进集群发展的对策建议。
(4)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本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集群治理的逻辑、机制、结构等,因此定性的成分更多一些,但也涉及到一定的定量研究。例如,为了评价产业集群治理绩效,本书从产出和过程两个层面建立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阐述了运用模糊层次综合分析法进行评价的步骤。
(5)理论与实证分析相结合。一般而言,理论的进展有两条密切相关的途径:一是对尚不完善的理论进行再整理、再发现,特别是通过相关学科的交叉领域以及学科之间的互动中寻找理论创新的契机;二是对不断变化的现实进行系统的调研研究,并对其进行归纳、抽象、升华,进而得出可以指导实践的理论。本书对产业集群理论、网络组织理论、治理理论进行梳理、集成、创造,同时结合中国实际和大量的现实案例,重点研究发展中国家的产业集群治理问题。
1.4.2 主要创新点
本书综合运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研究集群治理问题,力图有所创新,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4.2.1 理论研究
(1)基于治理理论重新界定了产业集群治理的内涵,并分析了集群治理体系的要素、结构和功能。本书将产业集群治理定义为“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机制和制度,旨在协调集群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和维护集群竞争优势并采取集体行动的持续过程”。同时,建立产业集群治理体系的三要素六因素概念模型和总体结构模型,作为全书分析的架构基础。其中,产业集群治理体系的三要素六因素包括主体要素(治理主体基本性质和治理主体间的关系)、行动要素(治理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环境要素(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在产业集群治理体系中,作为主体的集群企业网络治理处于集群治理体系的核心层,行业协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机构治理处于辅助层,地方政府治理处于外围层,共同构成了集群治理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治理体系结构。
(2)提出集群网络权力的概念。本书将集群网络权力定义为某个集群治理主体影响、支配和控制其他集群治理主体的能力。将集群网络权力划分为企业网络权力、行业协会权力、地方政府权力,并分析了集群网络权力的来源、表现、特点;指出集群网络权力结构决定博弈制度的选择性安排,而制度安排将影响集群成员的选择性行动,直接影响集群效率,进而影响集群剩余的规模;而集群治理主体拥有的网络权力大小直接决定其在集群网络中的位置以及获取集群剩余的能力。
(3)建立了集群剩余分配合理化的夏普利值计算模型。本书指出,基于网络权力基础的集群剩余分配机制有可能由于缺乏公平性而导致集群效率的损失。实现集群剩余分配的合理化,将集群剩余公平分配给所有成员,对集群的稳定发展十分重要。本书在传统夏普利值计算方法的基础上,将投资、风险等因素纳入其中,建立了一个改进的集群剩余分配模型,并进行了数值模拟。
(4)建立了一个涵盖声誉机制因素的集群集体行动实现的领导者-追随者模型。通过模型结合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包括:声誉机制的存在提高了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不论是对组织集体行动还是参与集体行动,良好的声誉机制都会对集体行动的形成起到促进作用;声誉机制主要对组织者和“搭便车”者发挥作用,当声誉激励和惩罚不够明显时,主要对组织者发挥作用——拥有更多资源和能力的大企业更加关心自己的声誉和政治地位的结论。当声誉激励和惩罚非常明显时,能够促进“搭便车”者参与集体行动;集体行动中成员的异质性是有边界的,差异过大,不利于集体行动的形成。(www.xing528.com)
1.4.2.2 方法运用
建立了集群治理绩效评价的模型与方法。本书提出集群治理力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以正式和非正式治理机制为基础,以集群治理主体间的网络权力关系及其演进为运行方式,能够通过集体行动的实现,为产业集群带来可持续的竞争优势的能力”。在此基础上,从产出绩效(竞争力)和过程绩效(治理力)两个维度,建立了涵盖44个指标的产业集群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方法,以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
1.4.2.3 政策视角
本书提出建立集群治理绩效考评制度,制定“基于事实”的集群政策,并指出,将集群政策的制定与集群治理绩效的评价相结合,能够提高集群政策的针对性和目的性,能够提高集群政策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注释】
[1]治理理论还不成熟,其基本概念还比较模糊,但它打破了人文社会科学里长期存在的二分法思维方式。
[2]荷兰学者基斯·冯·克斯伯根(Kees Van Kersbergen)和佛朗斯·冯·瓦尔登(Frans Van Waarden)在2004年3月出版的《欧洲政治研究杂志》发表了一篇文章,就认为“治理”是当前“不同学科之间的桥梁”。
[3]也有学者认为,治理观点对理论的贡献并不在于因果关系分析这个层次,它并不为我们提供一种新的规范理论。其价值在于,它是一种组织框架。诸如此类的概念框架提供一种语言和一个参照系,可借以考察现实。
[4]组织本身具有静态的组织形式和动态的组织机制,因此,作为中间网络组织形式之一的产业集群治理也包含静态和动态两种属性,这也是本书分析的逻辑起点。
[5]具体请参见文后相关参考文献,在此不作赘述。
[6]新兴产业集群理论主要或着重研究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问题,是相对于传统的产业集群和新产业集群概念而言的。
[7]制度分割是指非历史性规范制度决定主体通过建立制度壁垒(差别制度)限制或约束制度作用对象的(决策)行为。制度分割可以分为强制性制度分割和诱致性制度分割。
[8]国内学者对集群竞争优势的分析也比较深入具体,由于篇幅限制,在此不再一一罗列,具体请见文后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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