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生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简称中央军委,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统率机构。中央军委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过程中建立和发展的。
一
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产生于何时?依目前公布的史料,1925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中国现时的政局与共产党的职任议决案》指出,“应当继续扩大工人自卫军的组织”,“要组织青年工人的武装十人队百人队等,因此中央委员会之下必须设立军事委员会”;(1)《组织问题议决案》指出,“中央之下应有职工运动农民运动及军事运动委员会,他们都应经常的执行自己的工作”(2)。同年12月12日《中央通告第六十八号》又指出,“十月在北京之扩大会议各种议决案都非常重要”,只是由于“印刷错误”,《组织问题议决案》中“军事运动委员会”应改正为“军事部”。(3)有研究文章说,北京会议之后便成立了中央军事委员会,年底改称中央军事部,由张国焘、王一飞、任弼时三人组成,张国焘兼任主任。(4)又据《聂荣臻回忆录》的说法,1925年,为了满足国内大革命对干部的迫切需要,他们一行二十多人(全是学军事的)于8月上旬离莫斯科回国,9月上旬抵上海,由陈独秀分配工作。其中“王一飞、颜昌颐被留在党中央做军委工作”,“这是我们党中央最早的军委。因为当时广东区党委已成立了军事部,我们的党员从事军事工作的越来越多,中央需要有专门机构掌握这方面的情况,再加上王一飞同志建议成立军委,陈独秀接受了这个意见”。(5)看来,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产生也是有一个过程的:革命形势的发展提出了在中央设立专门军事机构的客观要求,王一飞的建议更起了促进作用,于是中央在北京召开的“十月会议”便通过了相应议案,到年底又正式定名为“中央军事部”,也可以说至此中央军事领导机构是正式成立了。
在此之前,中共中央虽未设立主管军事工作的专门机构,但对这方面还是注意了的。如1924年5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便指出,对“中国北部及中部的兵士里的宣传,最先便要注意军官学校,至少要组织小小的C.P.小组织”,还要通过印发出版物、发传单来“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宣传国民革命”;在“广东政府的领域里,应当要做国民党军队里的有规划的宣传,使在‘军人’手里的兵士变成真正拥护民族解放运动的战士——要求国民党做这件事”。(6)同年冬,担任中共广东区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和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周恩来,在取得孙中山同意后,以黄埔一期生中的共产党员为骨干,组建成“建国陆海军大元帅府铁甲车队”,以此为基础,1925年11月又在广东肇庆组建成国民革命军第四军独立团,由刚从苏联学习归来的共产党员叶挺任团长,成为当时我党掌握的唯一正规军队。(7)
到了1926年2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共中央特别会议上,为了准备北伐战争,加强党对北方国民军的工作,使之“成为民众抵抗帝国主义与反动军阀之有力的武装”,支撑北方局面,并“从中造成一部分真正的国民革命的武装势力”,决定“中央应建立一强有力的军委”。(8)这年冬,周恩来等人由广东来到上海,组成了中共中央军委机关(也称中央军事部),周恩来任军委书记(也称军事部长)。1927年5月军委机关迁汉口,在周恩来领导下,军委成员聂荣臻、王一飞、欧阳钦等各有分工,人手虽略有增加,“但机关仍然是很精干的,总共不到十个人”。(9)
大革命失败后,中共中央于1927年8月7日在汉口举行了紧急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总方针,选出了中央临时政治局。在8月9日的中央临时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决定周恩来(政治局候补委员)任中央军事部部长,王一飞任秘书,同时决定在周恩来未回到中央以前由王一飞代理部务。(10)同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的《最近组织问题的重要任务议决案》提出要纠正“不集体化”的毛病,建立党的“民主集权制”,“使一切斗争都变成为党的集体指导”。(11)12月1日《中央通告第十七号》更对组织改造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之一便是各级党委“废止设部制度,集权于常委”,“组织宣传改为科,为纯粹技术机关,其它部分如军事等在工作有必要时可设科”。由此,军事部改为军事科,与组织科、宣传科等并列,隶属于临时中央政治局常委及其组织局之下,组织局负责人周恩来仍兼管军事科工作。(12)1928年7月结束的中共六大决定重新设立中央军事部,大会文件之一的《军事工作决议案(草案)》第七部分“党的军事组织”规定:“中国共产党的一切军事工作都应集中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部。各地应设立军事委员会,受地方党部之一般指导而工作,但于军事技术方面,则受中央军事部之指挥。中央军事部和各地军事委员会均依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所规定之计划书而工作。”(13)此前,3月10日的《中央致湘鄂赣三省委信》便指示“三省省委下均宜设军委”,“有工农革命军管辖的特委亦应设军委。军委不仅有建议讨论权,且应在各级党部常委军运政策之下负指挥管理军事工作之责”;(14)5月25日的《中央通告第五十一号——军事工作大纲》再次强调,“军事问题既因暴动的发展而趋重要,党的军委必须成为健全而有力的组织,军委的书记即由省委或特委的书记或常委兼任”,“军委的工作不但限于计划建设,并须分科掌管兵士运动红军赤卫队调查及其它特务事项”。(15)尽管六大之后发出的《中央通告第七十四号——关于军事问题》颁布了“各级党部军事部组织大纲”和“军事工作计划大纲”,规定“在中央常委之下设立中央军事部”,“中央军事部的组织,除设军事委员会为讨论及建议机关外,并设参谋、组织、兵士、特务、交通五科执行一切工作”,并具体规定了军事委员会和各科的人员编制及其职责,要求“中央军事部应从速建立起各机关,找齐各工作人员”,要求“从速建立各省军事委员会,已有军科的省份,即将军科改组,加以扩充与健全”,(16)但实际上并未完全落实。据1929年6月的《中央政治局工作报告纲要》,认为“中央第一次军事组织的通告,离开了实际工作的观点,偏于形式主义之机关的建立,确是一个错误。国际东方部关于这件事曾有一指示的信,批评这一错误,中央完全接受”。(17)又据同年6月19日的《军部工作报告》,知道“当时因工作上的尚不需要,所以兵士、特务、交通等科均未成立,工作人员除部长外有秘书组织参谋各一人,后加参谋一人”;“及至今年一二月,中央因经费的减少,各部都要缩小组织,军部可缩小到最小限度,连部长仅留三人工作,各科均取消,而部长大部分的时间,又用到政治局及常委的工作去了,实际经常专门在军部工作的只有秘书及交通各一人,一直到最近,还是如此”;自中央军事部成立后的九个月间,“因为人力财力的有限”,所做工作主要是拟定一些通告经中央发出,讨论有关军事问题以指导和推动各地工作,招待和训练各地来沪的军事同志,以及编辑一些军事知识小册子。(18)六大之后1928年10月重新设立的中央军事部,由政治局候补委员杨殷担任部长。1929年8月杨殷在上海被捕遇害后,仍由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部部长周恩来兼任军事部长。为了加强对全国军事工作的指导,1929年10月17日中央军事部制定出《关于目前军事工作计划大纲》,再次明确“中央军事部是全国党的最高军事指导机关”,并就军事干部的训练、军运的宣传、扩大红军的策略和瓦解敌军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还规定了中央军事部本身的工作制度(诸如分科、分工、会议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制度、军事通讯等等)。(19)虽然在大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建立一强有力的军委”,虽然中共六大之后又一再强调发挥中央军事部对全国军事工作的指导作用,但由于中央军事领导机构长期设在上海,远离红军和农村根据地,又处于严重白色恐怖下的秘密状态,故事实上“早期的军委不指挥军队,只进行组织和联络工作”,“是一种组织工作性质的机构”,(20)稍后也是主要负责白区军事工作和对各主力红军重大决策的指导,并不直接指挥红军的具体作战行动。这种状况到1931年11月“中革军委”成立后,才得以根本改变。
二
1930年3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中央军事部与其所属军事委员会(设立于1928年10月,当时规定“军事委员会以军事部长,中央常委一人,工委农委书记团中央代表一人,及军事专家若干人组织之,专为讨论及建议机关,每二周开会一次,由军事部长负责召集”)合并称作中央军事委员会。随后发出的《中央通知第一○三号——关于全国红军指挥问题》指出,“现在全国红军的发展指挥统一问题,已非常严重而必要,过去因为没有严格的规定,对各地红军,除中央指挥外,各省省委以至特委都可以指挥,于是指挥的系统既紊乱而决定又常不免有抵触”。在列举一些事例后,指出“若如此紊乱下去,将来难免不发生更严重的问题。因此中央决定关于红军的指挥问题,以后各地已组织的正式红军,一切指挥权完全统一于中央军委”,对于“距离太远指挥不灵便”者,“将在各地设立办事处”或“委托各省军委指挥”。(21)4月15日制定的《中央军委军事工作计划大纲》就红军问题规定要“集中组织,统一指挥”,“全国的红军都应集中指挥于中央军委之下,同时为适应斗争环境各军协同动作起见,必须成立军团以上的统一指挥机关”,并具体规定了“目前应该准备成立的”几个军团及其“发展方向的目标”;就中央军委本身的工作提出“要渐次扩大渐次使成为半群众半公开的最高军事指挥机关”。(22)可见,进入1930年,面对规模日大的红色割据局面,中共中央除一再强调集中统一指挥外,也开始着意探寻一种实施有效指挥的组织形式。
还在1929年底,中央订立的《目前扩大红军的计划大纲》在“各大红色区域的红军指挥系统”便提出“坚决纠正过去以党的名义指挥红军的路线,要以群众的革命组织、革命政权、革命委员会或苏维埃(工农兵代表会议)来指挥红军,党只是从党的组织上去指挥红军中的党,以党团作用来领导红军”,(23)到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红军代表会议和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6月中旬中央特派员涂振农抵达闽西长汀,向红四军前委传达会议精神,主要内容便有整编红军,建立革命军事委员会以统一“指挥军事及政权”。随之便组成红一军团(开始称为第一路军),同时成立“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红军的军事行动和政权建设工作,毛泽东任主席,委员有朱德、彭德怀、林彪、陈毅等人。6月25日,为着宣传动员群众,红一军团以“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表《为进攻南昌会师武汉通电》,这就向全国民众亮出了“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牌子。(24)之后,为了加强对全国红色区域的集中统一指挥,中共中央就筹备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并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就成立苏区中央局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做了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准备。到当年10月24日制定的《中央政治局关于苏维埃区域工作计划》,更明确指出:“我们现在确定湘鄂赣联接到赣西南为一大区域,要巩固和发展完成为苏区的中央根据地”;“为要巩固各苏区根据地而向外发展,必须首先注意于各苏区的联系配合与一致的行动”;“这些根据地的配合与联系的实现,要决定于各地党部的指导与军事行动能否完全一致;因此,中央政治局便决定在中央苏区立即设立中央局,目的在指导整个苏维埃区域之党的组织,同时,并在苏区成立中央军事委员会以统一各苏区的军事指挥”;“在苏维埃政权中,军事指挥系统应直属中央临时政府下之革命军事委员会”,“革命军事委员会有全权指挥所属的红军与一切武装力量”。(25)
1931年1月15日,苏区中央局正式成立于中央苏区的江西省宁都县小布村,中央指定的成员有周恩来、项英、毛泽东、朱德、任弼时等人,因周恩来尚未进入中央苏区,由项英代理中央局书记。按照规定,苏区中央局“在政治上组织上同南方局、长江局一样,受中央政治局的指导,管理全国苏维埃区域内各级党部,指导全国苏维埃区域内党的工作”,“以后全国各苏区及红军中党部(总前委取消)应直接受苏区中央局指导”。(26)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同时成立,项英任主席,朱德、毛泽东任副主席,受苏区中央局领导。稍后,为了统一和加强全国红军的政治指导,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内设立总政治部,以毛泽东为主任,“指挥红军中的政治部并指导政治委员的政治工作”。(27)11月初中央苏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通过的《红军问题决议案》指出,“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是中国工农红军最高级权力的指挥机关,管理红军的组织与给养以及教育训练并指挥红军作战行动,只有立刻健全这一严格集中的指挥机关”,“才能达到当前革命任务”。(28)到11月7日(即十月革命纪念日),一再延期的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终于在中央苏区的瑞金召开了。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随后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即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下的人民委员会),毛泽东当选为主席。大会通过了《红军问题决议案》,委托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指定最高军事机关——革命军事委员会中国红军总司令,管理红军的给养与组织以及军事训练,并指挥红军的作战行动”,并指出“革命军事委员会与其附属机关的一切训令,红军应立刻坚决的执行”。(29)根据这一决议和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11月25日以朱德、彭德怀、王稼祥、林彪、谭震林、叶剑英、孔荷宠、周恩来、张国焘、邵式平、贺龙、毛泽东、徐向前、关向应、王盛荣十五人组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以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王稼祥又为总政治部主任。规定“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成立后,即取消第一方面军总司令总政委的名义及其组织。所有中华全国红色海陆空军完全集中统一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30)与此同时,原设在上海的中央军委(中央军事部)成员周恩来等人也陆续进入苏区,留沪的军委机关实际上便成为留守处了。至此,设立在中央苏区的中革军委基本上取代了设在上海的中央军委,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在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上完成了一次大转变。要问这一转变的意义,三年以后1934年1月24日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作了最好的回答,他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建立,统一了全国红军的领导,使各个苏区各个战线的红军部队,开始在统一的战略意志之下,互相响应与互相配合地行动起来。这是由散漫的游击队的行动进到正规的与大规模的红军部队的行动的重要关键。”(31)回头看历史,可以说当年的这一转变是完全必要的,也是比较及时的,中革军委在中央苏区的成立和它对红军的有效管理、有效指挥,对推进中国革命进程的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须指出的是,这种组织形式(或曰隶属关系)的改变,并未改变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实际上中革军委仍由苏区中央局及后来的中共中央局直接领导。
1933年1月,中共临时中央决定由上海迁入中央苏区,二三月间“负总责”的博古进入苏区。5月将中革军委同红军总部分开,中革军委由前方移驻瑞金,增补博古、项英为军委委员,并规定军委主席朱德在前方时(因朱为红军总司令,须常随总司令部在前方指挥作战),由项英代理军委主席,“实际上在以后相当一段时间内就由他们在瑞金发号施令、指挥作战了。”(32)同年9月,共产国际派来的李德(即奥托·布劳恩)也进入中央苏区,充任中革军委顾问。在博古的支持下,他操纵了中革军委的指挥权,推行一套错误的打法,直接导致了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的失败,中央红军被迫作战略转移,踏上了长征的道路。
1934年2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结束后的中革军委主席仍为朱德,副主席为周恩来、王稼祥。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形式上并未改变军委领导,这由朱德在四渡赤水战役期间发出的大量电报和80年代发现的陈云《遵义政治局扩大会议传达提纲》手稿已得到确证。但遵义会议决定“毛泽东同志选为常委”,“取消三人团,仍由最高军事首长朱周为军事指挥者,而恩来同志是党内委托的对于指挥军事上下最后决心的负责者”,会后常委分工又“以泽东同志为恩来同志的军事指挥上的帮助者”,(33)实际上是极大地改变了指挥决策中心。特别是3月11日在贵州鸭溪、苟坝一带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三人组成的军事领导小组,全权处理当时最紧迫的军事指挥工作,成为全党全军最重要的领导机构,从而也就在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在最高层的核心领导地位。
1935年6月,中央红军同四方面军在川西懋功会师。为统一指挥,加强团结,7月18日军委公布了由朱德任红军总司令、张国焘任红军总政委的命令,并规定“一切军队均由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总政委直接统率指挥”。调整后的中革军委,主席仍为朱德,副主席为张国焘、周恩来、王稼祥。(34)后来由于同张国焘之间关于北上还是南下的争论变得异常激烈,为了防止意外,中共中央不得不断然率领红一军、红三军及军委纵队于9月10日单独北上,并于9月12日在甘肃省迭部县俄界(今高吉)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张国焘同志的错误的决定》,同时决定将所率部队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支队,成立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林彪、王稼祥五人团领导一切,首先打到甘东北或陕北去。胜利到达陕北后,11月3日以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命令的形式公布成立了中国工农红军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西北军委”,由中共中央直接领导,实际上是中革军委),毛泽东任主席,周恩来、彭德怀任副主席。
1936年10月,红军三大主力会师后,“党中央为统一军事指挥,团结对敌,确定由毛泽东、彭德怀、王稼祥、朱德、张国焘、陈昌浩六人组成军委主席团(周恩来因准备与蒋介石谈判,暂不参加)。并规定三个方面军的行动,统由朱德、张国焘分别以总司令、总政委的名义,依照中央与军委的决定组织指挥”。(35)到12月7日,中革军委主席团转发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关于扩大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组织的命令,以毛泽东等23人组成中革军委,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张国焘、彭德怀、任弼时、贺龙7人组成中革军委主席团,毛泽东任主席,周恩来、张国焘任副主席;同时组成中国人民抗日红军总部,朱德任总司令,张国焘任总政委,任命刘伯承为总参谋长,叶剑英为副总参谋长,王稼祥为总政治部主任,杨尚昆为副主任,叶季壮为总供给部部长兼政委。军委组织的扩大,对于加强红军建设,保证集中统一指挥,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一时期,中革军委还曾以“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名称出现,如1933年1月17日的《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宣言》、1934年7月15日的《北上抗日宣言》、1936年5月5日的《停战议和一致抗日通电》均是。
三
全国性的抗日战争爆发后,由于国共合作实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要正式改称为陕甘宁边区政府,集结在陕甘宁的主力红军要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中革军委也就须相应地恢复为中共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形式了。1937年8月下旬在陕北洛川冯家村举行的政治局扩大会议(洛川会议)决定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由11人组成,他们是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任弼时、叶剑英、林彪、贺龙、刘伯承、张浩、徐向前,毛泽东为书记(实际称主席),朱德、周恩来为副书记(实际称副主席)。为了加强对军队的直接指导,会议期间决定设立中央军委前方军分会(后称华北军分会),朱德为书记,彭德怀为副书记。稍后又设立了新四军军分会(后改为华中军分会)。1938年11月增补王稼祥为军委副主席(王又为军委总政治部主任)。1943年3月增补刘少奇为军委副主席(刘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委员会书记)。在八年抗战中,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领导广大敌后抗日军民,广泛开展游击战争,创建抗日根据地,抗击了大部侵华日军和绝大部分伪军,为赢得抗日战争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
1945年6月中共七大闭幕,8月23日(即日本投降后)组成新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任副主席,军委委员还有陈毅、聂荣臻、贺龙、徐向前、刘伯承、林彪、叶剑英,杨尚昆为军委秘书长。在之后的人民解放战争中,中央军委的组织基本上没有变化。从1947年3月撤出延安到1948年3月离开陕北,毛泽东、周恩来、任弼时率领军委精干的指挥班子,依托彭德怀指挥下的西北野战军,在陕北转战一年,迎来了全国军事形势的明显好转。1948年5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机关驻足河北省建屏县(今平山县)西柏坡,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在这里出色地指挥了震惊世界的三大战役,然后于1949年3月胜利进北平。解放战争期间,伴随形势的发展,1947年3月正式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的名称。到1948年11月,为着适应夺取全国胜利的需要,中共中央决定中央军委今后在对外公开发布命令时,使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名称,如1949年4月21日《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和6月15日公布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均是。在三年多的人民解放战争中,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为实现“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总目标,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广大人民群众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英勇斗争,组织指挥了一系列重大战役,表现出高超的军事斗争艺术,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彪炳史册的光辉业绩,终于建立了新中国。
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其中第三章“军事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统一的军队,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又任命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程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贺龙、刘伯承、陈毅、林彪、徐向前、叶剑英、聂荣臻、高岗、粟裕、张云逸、邓小平、李先念、饶漱石、邓子恢、习仲勋、罗瑞卿、萨镇冰、张治中、傅作义、蔡廷锴、龙云、刘斐22人为委员。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周恩来主持。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再次在形式上纳入国家政权系统。
1951年11月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增补林彪、高岗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增补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增补徐海东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从1952年7月起,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彭德怀主持。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最初几年,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指挥了向全国大进军、剿灭残匪、解放沿海岛屿和抗美援朝等重大军事行动,均取得辉煌战绩。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也取得明显成绩。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根据这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同时,国务院副总理彭德怀兼任国防部长。9月28日,也就是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那天,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重新成立党的军事委员会的决议,以加强党对军队的领导。决议指出,必须同过去一样,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之下成立一个党的军事委员会,担负整个军事工作的领导。同时决定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2人组成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军委主席,彭德怀主持军委日常工作。这样,最高军事领导机构便形成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格局,虽然具体组成人员不完全相同(国防委员会中有一些党外人士),但主体部分就是那些人。当然,事实上国防委员会只是个咨询性质的机构,并非全国武装力量的统率机关。1954年10月31日又决定黄克诚任军委秘书长,萧向荣任副秘书长,在军委领导下,负责协调各总部的工作,处理军委日常工作。1956年11月又决定增补黄克诚、粟裕、陈赓、谭政、萧劲光、王树声、许光达、萧华、刘亚楼、洪学智为中共中央军委委员。1958年7月军委扩大会议通过的《关于改变组织体制的决议(草案)》又明确指出,中央军委是党中央的军事工作部门,是统一领导全军的统率机关,军委主席是全军统帅。
1959年七八月间举行的庐山会议和八九月间举行的军委扩大会议,错误地批判了彭德怀、黄克诚等,并决定将彭、黄调离国防工作领导岗位。9月17日通过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任命副总理林彪兼任国防部长,副总理罗瑞卿兼任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9月26日,根据中央政治局关于军委人员组成的决定,中央军委发出通知:军委主席为毛泽东,副主席为林彪、贺龙、聂荣臻;军委委员共21人,其中毛泽东、林彪、贺龙、聂荣臻、朱德、刘伯承、陈毅、邓小平、罗荣桓、徐向前、叶剑英、罗瑞卿、谭政为常委;罗瑞卿任军委秘书长,苏振华、萧向荣任副秘书长;军委日常工作由林彪主持。10月20日军委又发出通知,决定在军委常委之下设立一个办公会议,由罗瑞卿、谭政、杨成武、萧华、邱会作、萧向荣6人组成,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同时增补萧华为军委副秘书长。1960年5月增补张爱萍为军委办公会议成员。1965年6月增补杨成武为军委副秘书长。1966年1月8日中共中央决定增补陈毅、刘伯承、徐向前、叶剑英为军委副主席,同年3月又增补王新亭为军委副秘书长。早在1965年12月罗瑞卿实际上已被隔离审查,并由第一副总长杨成武出任代总参谋长,1966年5月又决定由叶剑英兼任军委秘书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严重干扰和破坏,军委正常工作受到极大影响。1967年3月中央决定增补谢富治、萧华、杨成武、粟裕为军委常委。8月17日,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碰头会议决定,成立由吴法宪(负责)、叶群、邱会作、张秀川组成的四人小组,接受中央文革小组的领导,负责处理驻京机关、部队文化大革命的问题。9月该小组称为军委办事组,由杨成武任组长,成员有吴法宪、叶群、李作鹏、邱会作。10月又增补李天焕、刘锦平为办事组成员。1968年3月“杨(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事件”发生后,3月25日改组军委办事组,由林彪的死党黄永胜、吴法宪分任正副组长,叶、李、邱仍为办事组成员。1969年1月又增补李天佑为办事组成员。“新的军委办事组成立后,军委常委就停止了活动,不再开会了”,“使林、叶、黄、吴、李、邱控制的军委办事组,取代中央军委‘合法’化了”。(36)也就是说,林彪一伙通过军委办事组控制了军委很大一部分权力。1969年4月28日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会政治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一届军委成员名单,主席为毛泽东,副主席为林彪、刘伯承、陈毅、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同时通过了军委办事组成员名单,组长为黄永胜,副组长为吴法宪,成员有叶群、刘贤权、李天佑、李作鹏、李德生、邱会作、温玉成、谢富治8人。1970年九届二中全会后,中共中央又先后决定增补汪东兴、纪登奎、张才千、陈士榘为军委办事组成员(此举即毛泽东所说的“掺沙子”)。1971年9月13日林彪事败叛逃,毙命于蒙古温都尔汗。10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撤销军委办事组,成立军委办公会议,由叶剑英、谢富治、张春桥、李先念、李德生、纪登奎、汪东兴、陈士榘、张才千、刘贤权10人组成,由军委副主席叶剑英主持军委日常工作。1973年10月又增补王洪文为军委办公会议成员。同年12月22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共中央决定增补邓小平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委员、中央军委办公会议成员,参加中央和军委的领导工作。1975年1月5日又任命邓小平为军委副主席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同时任命张春桥为总政治部主任。在1月间举行的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叶剑英被任命为国防部长。2月5日中共中央决定取消军委办公会议,成立军委常务委员会,由叶剑英、王洪文、邓小平、张春桥、刘伯承、陈锡联、汪东兴、苏振华、徐向前、聂荣臻、粟裕11人组成,由叶剑英主持,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同年又增补李先念、王震为军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但在“四人帮”一伙的严重干扰下,进入1976年,随着“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掀起,情况又急剧逆转。这年1月8日,全国军民爱戴的好总理周恩来撒手长逝;2月2日中共中央以叶剑英生病为由中止其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的权力,改由陈锡联主持;4月7日邓小平又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但“四人帮”不得人心,半年后形势再次突变。9月9日毛泽东逝世,10月6日“四人帮”即被一举粉碎,7日政治局一致通过华国锋出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次年7月的十届三中全会予以追认),到1977年3月7日中共中央又通知仍由叶剑英主持军委日常工作。真是大落大起。
五
1977年7月举行的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恢复邓小平同志职务的决议》,恢复了邓小平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等职务。中共十一大之后,8月19日十一届一中全会通过了由63人组成的新一届中央军委名单,华国锋为主席,叶剑英、邓小平、刘伯承、徐向前、聂荣臻为副主席,李先念、汪东兴、陈锡联、韦国清、苏振华、张廷发、粟裕、罗瑞卿为常委,杨勇、梁必业、张震为列席常委,秘书长由罗瑞卿兼任。1978年3月又增补王震为军委常委。这年8月3日罗瑞卿病逝,次年1月10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由耿飚担任军委常委、秘书长,2月4日又任命韦国清、杨勇为副秘书长。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军队建设也进入了一个新时期。1979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军委办公会议,在军委常委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军委办公会议成员有耿飚、韦国清、杨勇、王平、王尚荣、梁必业、洪学智、萧洪达8人,由耿飚主持。军委办公会议建立后,不再设军委列席常委。同时还决定增补王平为军委副秘书长。1980年1月增补许世友、杨得志、韩先楚、杨勇、王平为军委常委。3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邓小平免兼总参谋长,由杨得志任总参谋长、军委副秘书长,军委办公会议成员。1981年6月举行的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请求(此前,1980年2月十一届五中全会已批准汪东兴、陈锡联的辞职请求,免去其军委常委职务),选举胡耀邦为中共中央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7月10日中共中央通知,杨尚昆任中央军委常委、秘书长,免去耿飚的秘书长职务。按照中共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1982年9月12日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委主席,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为军委副主席(杨为常务副主席)。9月30日中共中央决定,杨尚昆兼任军委秘书长,余秋里、杨得志、张爱萍、洪学智为副秘书长。并决定中央军委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不设常委;由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军委常务会议,负责处理军委日常工作。
1975年1月,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二部宪法)第十五条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国家主席、国防委员会的设置被正式取消。1978年3月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新中国第三部宪法)的有关规定与此相同。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新中国第四部宪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其中第六款为“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它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新宪法的规定,1983年6月举行的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8日选举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6月20日,根据邓小平的提名,决定叶剑英、徐向前、聂荣臻、杨尚昆为军委副主席,余秋里、杨得志、张爱萍、洪学智为军委委员(余、杨、张、洪分别担任着总政治部主任、总参谋长、国防部长、总后勤部部长职务)。这样,在消失了多年之后,又有了以国家政权机构形式出现的最高军事领导机构,从而“根据我国现在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恰当地规定了军队在国家体制中的地位”。(37)当然,正如彭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所言,“在国家的中央军委成立之后,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并不会改变。《序言》里明确肯定了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作用,当然也包括党对军队的领导”。(38)此后的中央军事委员会,既是中共中央的军事机关,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虽以两种形式并存,但组成人员和对军队的领导职能则完全一致,正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应该说,将武装力量置于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之下,以及党和国家对武装力量领导的一致性,正是中国军队领导体制所具有的特色。
以上便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领导机构沿革的大概情况。迄今,体制上没有变化,只有组成人员更替。
1987年11月1日中共十三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其中第二十一条第五段“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改为“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11月2日举行的十三届一中全会根据政治局常委会的提名,决定邓小平任军委主席,赵紫阳任第一副主席,杨尚昆任常务副主席。11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杨尚昆兼任军委秘书长,洪学智、刘华清任副秘书长。1988年4月8日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杨尚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邓小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4月9日,根据邓小平的提名,决定赵紫阳、杨尚昆为军委副主席,洪学智、刘华清、秦基伟、迟浩田、杨白冰、赵南起为军委委员(秦、迟、杨、赵分别担任着国防部长、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职务)。
1989年春夏的政治风波后,同年6月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分别作出决定,撤销赵紫阳党内一切领导职务(当然也就撤销了他的军委第一副主席职务),撤销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第一副主席职务。四中全会还对中央领导机构的部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此前总书记是赵紫阳)。这年9月4日,邓小平致函中央政治局,请求辞去军委主席职务(早在中共十三大时邓已退出中央委员会和中央顾问委员会,留任军委主席)。11月6日至9日举行的十三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同意邓小平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由江泽民任中央军委主席,杨尚昆任第一副主席,刘华清任副主席,杨白冰任秘书长。1990年4月3日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军委主席,次日根据江泽民提名,决定任命刘华清为国家军委副主席。此时的军委组成人员为:主席江泽民,副主席杨尚昆、刘华清,委员杨白冰、秦基伟、迟浩田、赵南起。
1992年10月19日在北京举行的十四届一中全会决定了新一届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主席江泽民,副主席刘华清、张震,委员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1993年3月27日,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军委主席;28日,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江泽民的提名,经投票表决,决定刘华清、张震为军委副主席,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傅全有为军委委员(迟、张、于、傅分别担任着国防部长、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职务)。1995年9月举行的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决定增补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王克、王瑞林为军委委员(总参谋长傅全有、总政治部主任于永波、总后勤部部长王克、总政治部副主任王瑞林)。12月28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张万年、迟浩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副主席,王克、王瑞林为军委委员。可见,体制上“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特色依旧。
1997年9月19日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决定的新一届中共中央军委组成人员和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决定的国家中央军委组成人员完全一样,即:军委主席江泽民,副主席张万年、迟浩田,委员傅全有、于永波、王克、王瑞林。总装备部成立后,又增补总装备部部长曹刚川为军委委员。1999年9月举行的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增补胡锦涛为军委副主席,郭伯雄、徐才厚为军委委员;10月31日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的提名,决定任命胡锦涛为国家军委副主席,任命郭伯雄、徐才厚为国家军委委员(郭、徐随之分别出任总参谋部常务副总长和总政治部常务副主任)。
在2002年11月举行的中共十六大上,江泽民退出了中央委员会,胡锦涛当选为总书记。11月15日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决定了新一届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主席江泽民,副主席胡锦涛、郭伯雄、曹刚川,委员徐才厚、梁光烈、廖锡龙、李继耐,随后徐、梁、廖、李分别出任总政治部主任、总参谋长、总后勤部部长、总装备部部长。2003年3月举行的十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的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与此相同(须指出的是,江泽民不再担任国家主席,胡锦涛当选为国家主席,曹刚川兼任国防部长)。
在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接替江泽民出任军委主席,副主席为郭伯雄、曹刚川、徐才厚,委员为梁光烈、李继耐、廖锡龙、陈炳德、乔清晨、张定发、靖致远(分任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总装备部部长、空军司令员、海军司令员、第二炮兵司令员)。2005年3月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的国家中央军委组成人员与此完全相同。
(马福生,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注释】
(www.xing528.com)
(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第469页,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8月第1版,1990年4月第2次印刷(二至六册同此)。
(2)《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一册,第473页。
(3)同上,第535页。
(4)参看李玲《中共中央军事部的成立及其最初的工作》一文,《党史研究》1986年第3期。
(5)《聂荣臻回忆录》(上)第43页,战士出版社1983年12月第2版。又,《周恩来选集》(上卷)“注释”第25也说颜昌颐“1925年在中共中央军委、湖南省委军委工作”,最早的军委成员应有颜昌颐。
(6)《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册,第249-250页。
(7)参看:《周士第回忆录》,人民出版社1979年4月第1版。
(8)《北方区政治军事工作问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二册,第61至62页。
(9)《聂荣臻回忆录》(上)第57页。
(10)参看赵朴:《八七会议与党的改组》一文,《党史研究》1985年第4期。
(1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三册,第471-472页。
(12)同上,第536-537页。
(13)《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四册,第491页。
(14)同上,第166页。
(15)同上,第234页。
(16)《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四册,第103-104页,国防大学出版社内部发行(各册同)。
(17)同上,第115页。
(18)《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四册,第121-122页。
(19)同上,第146-148页。
(20)《聂荣臻回忆录》(上)第57、43页。
(21)《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六册,第55页。
(22)《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四册,第433、437页。
(23)同上,第167页。
(24)参看:《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史》,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25)《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六册,第429、431-432、440页。
(26)《中共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一号——苏维埃区域中央局的成立及其任务》(1931年1月15日),《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四册,第622页。
(27)《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通令第六号》(1931年2月17日),《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四册,第623页。
(28)《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七册,第488页,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
(29)同上,第800页。
(30)《中央军委宣告成立(通令)》(1931年11月25日),《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五册,第135页。
(31)《毛泽东军事文集》第一卷,军事科学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12月第1版,第337页。
(32)《聂荣臻回忆录》(上)第181页。
(33)《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十五册,第416页。“三人团”是博古、李德进入苏区后,由博古、李德、周恩来三人组成的党中央关于军事指挥的决策机构。后来由毛泽东、周恩来、王稼祥组成的三人小组也被称为“新三人团”。
(34)参看徐向前:《历史的回顾》(中),解放军出版社1985年10月第1版。
(35)同上,第506-507页。
(36)参看赵文魁:《关于林彪反革命集团形成的探讨》一文,中共党史研究会编《社会主义时期论文选辑》,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12月第1版。
(37)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83年1月第1版,第19页。
(38)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文件》,人民出版社1983年1月第1版,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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