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勤
社会变迁是指文化、社会结构和社会行为的模式中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变化,既泛指一切社会现象的变化,又特指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既指社会变化的过程,又指社会变化的结果。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成功地阻止社会变迁,只是不同社会之间在变迁的速度、性质和方向上不同而已。社会变迁涉及到多种复杂的因素,每个社会都是独特的,它的任何变化都很可能是由于多种相互作用着的因素造成的。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传统社会受到西方社会经济文化的冲击,漫长的封建社会发生了变化,社会变迁在加剧。但是,帝国主义为了扶持封建势力作为它们统治中国的支柱,非但丝毫不去触动中国的封建制度,而且还极力地保持和巩固这种制度。经济结构上,封建剥削制度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剥削相结合,在中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明显的优势。政治结构上,皇帝和贵族的专制政权虽被推翻了,但代之而起的是地主阶级和军阀官僚的统治,接着是地主阶级和大资产阶级联盟的专政,而且帝国主义操纵了中国的政治和军事力量,操纵了中国的财政和经济的命脉,在中国的政治经济结构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中国社会的变迁大体处于一种缓慢发展的状态,这种发展还常常受到政治斗争、军事战争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出起伏不定的态势。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社会变迁尤为缓慢。
20世纪二三十年代,对中国农村社会的改造已引起各个政治和社会派别的关注。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过许多治理农村的政策和措施,乡村建设学派也对农村改造倾注了大量的精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国民党对农村的政策实际上是代表了乡村豪绅阶级的利益,实际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乡村建设学派虽然也认识到土地问题是农村的核心问题,认为依靠国民党政府实现社会改造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自身的软弱,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敢触及帝国主义与封建残余的统治,不敢触动农村封建土地占有关系,不得不依附政府的经费而实施具体的实验计划,正如千家驹先生在1935年所言:“他们想不谈中国社会之政治的经济的根本问题,但他们要解决的却正是这些根本问题。他们不敢正视促使中国农村破产的真正原因,但他们所要救济的却正是由这些原因所促使的国民经济破产和农村破产”,“如果我们不从这些基本问题上着眼(指帝国主义及封建残余之剥削),结果岂止实验自实验,破产自破产。而且有一天破产的浪潮会把实验的一点点基础,也打击得粉碎”。(1)
中国共产党对农村社会变迁的认识及采取的具体措施,与国民党和乡村建设学派是完全不同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翻旧制度和改造旧社会,建立和建设新社会。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制度在农村的确立,是中国农村社会发展的重大进步。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重构政权组织和社会组织,促进民主化进程,调整经济结构,增强社会意识,改变农民某些生活方式等方面都有所创新,对变迁中的中国社会,具有示范和表率作用。
一、重构农村政权组织,改变传统社会结构
近代中国农村社会还属于传统社会,宗族组织是最主要的社区组织,它们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具有一定独立性、自治性的民间组织。宗族是同聚村落的父系血亲关系按伦理纲常建立的社会组织,通常拥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和一定的共同文化,具有政治、经济、宗教、教育等方面较为完整的功能。家庭又是农村最基本的组织或单元。在中国这个传统的农业国中,农村的地域、人口、经济一直是民国社会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民国时期国民党统治区的农村包括自然社区和法定社区。自然社区是人类在生产和生活中自然形成的村落,村落的居民长期休养生息在同一地缘之内,是具有共同的生活生产方式即乡土意识的区域共同体,村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法定社区通常指地方行政区,它们的界限可以明确地在地图上加以法律形式的规定。
中国国民党南京政府建立后,颁布了《县组织法》、《改进地方自治原则》。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党为了加强对农村基层的控制,1939年9月颁布《县各级组织纲要》,实行“新县制”,规定:乡(镇)是县以下唯一基层政权机构,乡(镇)以下保甲是“乡镇内之编制”。以上区署则为县政府派出的辅助机关,因而新县制的核心是乡(镇)保甲制度。随着保甲制度的实行,村镇制度走向了规范化,保、甲和区的权利,对村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实行直接干预,并且对上级行政单位负责。保甲制度的实施,“在一定意义上意味着明清时期以乡约为象征的伦理道德性村政向社会—经济控制的村政的转型”。但是,“保甲制度的创设并没有致使家族制度走向消亡,而仅仅意味着家族作为一种村镇制度被新的政区和权力结构所取代。家族的组织、区域网络、经济功能和仪式得以相当的保存。家族认同感、通婚制度、轮耕轮祭制度基本上沿用旧法”。(2)保甲制度并没有触动乡族势力的社会文化根基,而是为家族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同时,外来权力与广大农村社区的原有生活不相容,背离了原有农村权力文化的运作习惯,导致政府基层权力与农村社区民众的脱节,农民缺乏独立的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又由于农村中传统的政治意识与管理过程开始松散,但中央政权却无法有效地进行政治组织,进而引发的无政权状态导致一系列的农村社会问题。
中国共产党创建的革命根据地是农村社区的新模式,与其它社区的发展有所不同。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中国富强的出路在农村,因而努力寻找改造农村、重构农村社区区域政治、拯救中国的各种办法和道路。在对比和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选择了以革命方式改造旧农村的道路。
第一,实行新的行政编制,改变旧有行政区域过大的状况。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各苏维埃区域,县以下农村行政区划基本采取区、乡、村几级管理。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划分行政区域暂行条例》规定:各级行政区域划分的人口和面积标准为:乡苏维埃和市苏维埃,山地每乡15里、3000人,平地每乡10里、5000人;区苏维埃,山地每区9乡、45里,平地每区12乡、30里,每区择一经济中心为行政中心;县苏维埃每县为12个至15个区苏维埃。(3)很明显,这种区域划分改变了中国旧有行政区域过大,因此难以控制和管理的局面。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农村法定社区基本上都贯彻了战争时期管辖范围不宜太大的原则,以便于开展和组织群众运动。
第二,重构新的政权组织,增强民主和参政意识。中国共产党以革命的方式对农村社区实行新的社会整合。各革命根据地的农村社区组织,主要是各级革命政权机构及其与各级政权机构相配合的在革命政权鼓励和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各种新的社区功能组织。中国传统的政治意识使农民对外来力量有一种天然的、敏感的抵触心理,所以中国共产党要想管理好农村社区,必须使农村基层管理机制农民化,也就是说,吸收农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并能从中培养一批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基层管理者。当农村基层社会权力被训练过的农民来管理时,广大农民才会在宗族权力以外,对共产党的政权进一步了解最后予以认同,才能支持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的政治取向。所以,中国共产党把农村社区政权直接建立在人民民主选举基础上,广泛吸收农民群众参加政府工作。1934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对军阀、官僚、地主豪绅、富农及一切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有权直接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和政治任务。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各级工农民主政权,实行“议行合一”制,既是议事机关,又是执行机关。工农兵代表既参加议事,又直接参加政府工作。由此可见,苏维埃成为最能动员民众以适应国内战争和革命建设需要的机关,这是中国历史上其它政府都无法做到的。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政权机构和民主政治方面,创造了一个与国民党统治区不同的政治实体——抗日解放区。在各抗日根据地内,实行了高度的抗日民主政治。如陕甘宁边区,1939年成立了边区参议会,并且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要》,规定:参议会和政府要发扬民主政治,采取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机构,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保障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的自由。由于民主政治的推行,使根据地内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可以行使选举、罢免、创制、复议权力,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精髓。民主的口号在中国高喊了几十年,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农村社区才把它付诸实施。针对农民中文盲多、文化素质不高的实际情况,革命根据地采取投豆法、划圈法等,使更多的农民参与民主政治。一些民主人士实地考察了抗日根据地的选举后都赞叹不已。国民党员刘奠基先生也说:我从没有想到二十年来追求的愿望——民主政治,会在今天敌后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实现。
1940年起,由毛泽东倡导的,在革命根据地政权机构中普遍实行的“三三制”政策,进一步发扬了民主精神。广大农民对新政治的参与热情,充分说明他们已逐渐从过去封闭、保守、被动的政治形态中摆脱出来,而对民主政治产生了认同感。农村社区政权组织的重构和农民民主意识的加强,对中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新中国的政治走向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建立新的农村社会组织机构。中国农村长期以来处于分散落后的状态。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关系本位的社会。“中国人的这种重视关系的取向浸透于经济生活之中。亲缘关系在中国的农业活动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4)家庭、宗族、村落在整个社会组织结构中,是一种生产、经济、政治、消费的基本单位。农村社会结构具有单一性、封闭性、地域性和情境性。农村社区间的交往极少,农民长期休养生息在同一地缘之内。“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5)然而,中国农民虽处于社会系统之中,实际上被排斥于社会活动之外,民众的力量因此而备受窒息。民国时期的农村社区发展缓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摧毁了封建势力的压迫及宗族势力的根基,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政策改造农村社会,使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和重组,某些旧的结构因素受到遏制,新的社会结构因素得以产生和发展。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农村基层政权继承和发扬苏维埃时期的优良传统,动员广大农民参加各种民众组织。政府领导农民组建了农业生产合作社、消费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农会、妇女联合会、青年救国会、儿童团、民兵等群众性组织。新的社会组织的建立,把长期处于分散、孤立,且习惯于以血缘宗族为生活圈的农村社区个人融入各种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成员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旧有社区的封闭、保守、狭隘、落后及自私的心理。而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革命的理论,“使这些组织在农村社区建设和社会生活方面,比旧的组织具有更高的理想和境界。这些组织的建立,表明中国农村社区社会化程度的提高”。(6)
中国共产党成功地把几千年来游离于政治之外的广大农民纳入到政治体系之中,这一点恰恰是近代以来中国一些政党和多数政治家在追求民主政治中所未能真正理解和得到的。
二、农村社区经济结构的嬗变
社会经济的变化与发展是社会变迁最重要的因素和内容,对社会变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1931年,著名学者陈翰笙先生明确指出:“在中国,大部分的生产关系是属于农村的。”“它们集中在土地之占有与利用,以及其它的农业生产的手段上;从这些问题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农村生产关系,因而产生了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意识。”(7)他还指出:“欲解决中国今日生产问题,而不根本解决农村经济问题,自无可能之理。”(8)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的好坏对整个国民经济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是,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农村经济出现了严重的衰退。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阶级手中。据毛泽东1930年所作的《兴国调查》,占人口总数不过6%的地主富农,占有土地的80%;占人口总数20%的中农,占有土地15%;占人口总数74%的贫农雇农和其它劳动人民,占有土地仅为5%。“在福建的闽西地区,平均85%的土地掌握在地主和富农的手中。”(9)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在全国的状况由此可见一斑。这种极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制度是帝国主义和国内买办豪绅阶级联合统治中国的主要根基,是造成中国近代经济长期停滞的最主要根源。也是农民一切痛苦的根源。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受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压迫最深的中国农民被压在庞大的社会金字塔的最底层,他们所遭受的剥削和压迫程度之烈,是世界所少见的。
由于土地的高度集中,使不少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失去土地,成为无地的雇农或只有少量土地的贫农。农村普遍呈现出中农户数下降和贫雇农户数上升的趋势。薛暮桥先生认为,中国的地主甚至富农都是把土地分割开来租给贫苦的佃农耕种;中国的贫农大多数是向地主或富农租地经营,他们受到的最主要的剥削乃是苛重的地租。在这种土地关系下,地主富农既然不愿意扩大经营,也就不可能从事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生产;一般贫农又受到苛重的剥削,再也没有力量改进农业了。这种半封建的小农经营要向前发展,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是地主富农经营自由发展,向着资本主义道路前进;第二是消灭地主富农,让这些小农经营自由联合起来,组织集体农场,走上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然而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农村,这条道路是行不通的。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革命,为土地制度的变革注入了新的因素。共产党领导农民进行的最主要的社会变革,就是土地革命,即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耕者有其田”。在当时工业不发达、农村人口过多的情况下,对稀缺资源土地的平均占有,是保证每个人都具有生存发展权的前提。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也就保证了农民的物质利益。“农民斗争的第一个主要要求是要得到土地——耕者有其田,这个要求在下层农民——雇农贫农尤为迫切。”(10)马克思早就指出:人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恩格斯也说:暴力仅仅是手段,经济利益是目的。物质利益是人们行为的重要驱动力,人们的物质利益唯有得到切实保护和尊重,才会迸发出高昂的热情和冲天的干劲。尤其是对农民这个最讲实际的阶级更是如此。中国共产党代表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在农村实行土地革命,将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根据地建设三者有效地结合起来,使农村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土地革命时期的分田分地、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土地改革及五十年代基本完成的土地改革运动,使农村原始的、落后的经济结构和经济形式发生了质变,逐渐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演变为新民主主义经济。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在各解放区陆续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使解放区的经济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改变了土地占有过于集中的状况。尽管减租减息只是一项具有过渡性质的削弱封建经济形态的改革,但它的实施,毕竟使几千年来的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了《中华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土地改革的基本目的是废除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消灭,引起了农村社会多方面的变动。第一,使农村社区的经济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改变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关系,改变了过去土地占有过于集中的状况。即由地主、富农集中占有变为各阶层分散占有,雇农、佃农开始从农村中消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第二,使农村社区阶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阶级和阶层结构简单化,地主阶级不存在了,贫雇农因分得土地而上升为中农,中农和贫农成为农村中的主要力量。经济结构的变动是农村社区变动的基础,它促使和带动了其它方面的变革,也为未来中国社会的经济结构奠定了基础。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对农民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空前广泛和深入的社会动员和社会整合。
三、社会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迁(www.xing528.com)
社会价值观念主要是指人们的行为规范和思想体系。人们的社会活动都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指导下发生的。因而,社会价值观念的变化是整个社会变迁的基本方面,并且往往成为整个社会变迁的先声。生活方式是指人们在一定价值观念支配下,为满足需要而在各种生活领域中进行活动的行为习惯。其中,思想的变化又是至关重要的,“在那些倾向于以变迁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国家,思想是社会变迁中的一个特别重要的因素”。(11)
传统的农业社会,乡绅地主是乡村中政治维系的基础,也是文化及价值观念的引导者和仲裁者。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西方资产阶级理论学说在中国的传播,特别是辛亥革命使传统的社会结构和思想理论基础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动摇,各种新思潮、新观念纷纷从都市涌入农村,农村的文化层面也有了些许的变化。但是,在中国共产党建立农村革命政权以前,封建的伦理道德、家族观念、因循守旧和宗教迷信意识等仍然严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在整个社会的所有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方式都相同时,他们的思想、情感和人格便不可能有什么实质性的不同。由他们所构成的社会,就是一个高度同质的社会。在一个高度同质的社会,极容易产生抗拒变迁的心态。这种抗拒变迁的心态又渗透到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民革命,不仅改变了社会经济政治等基础结构,而且使社会思想文化等上层建筑发生了根本改变。广大农民们对共产党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逐渐产生一种认同意识,他们的民族意识、国家观念、民主思想、政治效能感和参政议政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各根据地先后展开了一系列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逐渐转变农民的价值观及其生活方式。人生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更新,促使农村社区在质的层次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且影响着中国的历史发展趋势。各根据地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第一,开展扫除文盲和普及科学知识的启蒙教育,采取的教育形式有识字班、冬学和民众学校。其中,冬学是抗日战争时期边区国防教育领域内总动员的一项具体任务,也是成年人的一种补习教育,特别是给农民提供受教育的良好机会。教学内容有政治教育、识字教育和生产知识教育。冬学教育大大提高了民众的文化素质,农民群众的抗日救国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第二,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传播到农村社区。在抗日旗帜下,许多知识分子走出学校、机关,深入到农民和抗战生活中,创作了大量的诗歌、散文、剧本、小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民主、自由、科学等新文化和新的价值观。将农民从长期的愚昧状况中解放出来,为其接受进步的政治文化奠定了思想基础。
第三,铲除影响农村社区稳定和健康发展的毒素。烟毒、盗匪、赌博和娼妓历来是旧中国农村社区的顽疾。南京国民政府没有能有效地解决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革命根据地建立后,政府颁布禁烟禁毒禁赌禁娼的法律和政策,并对强盗土匪予以坚决镇压。
第四,破除陈规陋习,提高妇女地位,利用法律对传统伦理观念进行改革,提倡男女平等,对一夫一妻制、婚姻自主、妇女财产继承权的强制执行,都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的婚姻制度和人际关系。妇女走出家庭,在社区活动中承担与男子同样的角色。
随着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宗族意识和迷信思想淡化,代之而起的是民主法律意识和科学思想,农民们的精神生活逐渐丰富起来。当然,要彻底改变农民的生活环境和方式还需付出极大的努力。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的改革对农村社会变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的社会变迁来说,政治、经济、社会、观念之间的变迁有一种明显的轮番推动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政治革新总是走在前面,然后才可能有经济和社会的变迁。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的演变,越来越多的社会成员被卷入其中,接受与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体系相适应的观念与价值的洗礼。反过来,随着融入新的观念和价值体系的社会成员日益增多,对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进一步变革的要求也会更加强烈。新一轮的政治革新又孕育而生。由此可见,中国共产党始终关注和适应社会的发展,紧紧把握时代的脉搏,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寻找强国富民的道路,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理论,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是适应中国社会发展需要的,是社会变迁的主力军,是广大人民和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李勤,武汉大学行政学院副教授)
【注释】
(1)千家驹:《中国的歧路——评邹平乡村建设运动兼论中国工业化问题》,《东方杂志》第32卷第10号。
(2)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44页。
(3)陈荣华:《中央苏区史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2年版,第134页。
(4)陆学艺:《中国农村现代化道路研究》,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1页。
(5)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6)朱汉国:《中国社会通史》(民国卷),山西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208页。
(7)陈翰笙:《陈翰笙文集》,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43页。
(8)同上,第40页。
(9)蒋建农主编:《毛泽东全书》第5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
(10)《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斗争史料选编》,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35页。
(11)[美]伊恩·罗伯逊:《社会学》,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7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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