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走向开放的村庄
村庄社会的封闭与开放程度也是透视乡村社会变迁进程的一个维度。一般来说,传统的乡村社会具有很强的封闭性,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权力向农村地区的延伸以及外来文化的进入,村庄社区会逐渐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学家米格代尔把这两种类型的村庄分别称为内向型社区和外向型社区。判断村庄开放程度有不同的方法。波普金认为,赋税的征收、村庄的边界、土地的所有权和村民的身份认同(concept of village citizenship)等4个要素是衡量村庄社区开放与否的重要变量。[4]米格代尔则用3个指标来判别村庄的开放程度,即现金的使用、市场状况和劳动力流动。[5]笔者试图对这两种指标体系进行必要的整合,并将村庄的边界、土地所有权、人口流动和村民的身份认同等4个要素作为评价村庄开放度的变量。单家集在解放前是一个开放程度比较高的村庄。早在清朝时期,该村就已设立了集市,集市的设立促进了人口流动和商品交换。到了民国时期,政府通过推行保甲制度强化对乡村社会的管理,同时征收赋税,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村庄的开放程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民公社制度的建立,单家集的集市被取消,土地收归村集体所有,城乡对立的户籍制度限制了人们自由流动的权利,使村庄反而趋于封闭。我对单家集当前开放程度的评估是以该村在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的封闭状况为参照的。
(一)村庄边界的淡化
村庄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自然村庄,另一种是行政村庄。自然村庄是一个血缘—地域共同体;行政村庄是在国家行政力量作用下建构起来的,因而具有政治共同体的色彩。这里所说的村庄边界包含地理边界和社会心理边界两层含义。地理边界是一个村和另一个村得以区分开来的自然疆界;社会心理边界是基于自然疆界而形成的分界意识。
单家集曾经是一个完整的自然村庄,人民公社化时期被一分为二,变成了两个大队。这种行政力量作用下的村庄解体不仅使得自然村落内部出现了一个新的地理边界,而且对村庄成员的社会心理边界具有重构作用。从单家集这个自然村庄内部来看,在分大队以后,单家集人被划分为单北和单南两部分,尽管村庄成员之间有着密切的血缘、地缘关系,但他们已分属于不同的社会单位,村庄成员以大队集体为单位,在一个封闭的圈子内从事经济生产和政治活动,其结果是弱化了自然村庄内部的认同意识和家族观念,强化了大队组织内部的认同意识和大队之间的分界意识。改革开放后,单家集仍然保留了单北、单南的村庄格局,但随着土地承包到户经营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去的集体劳动被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所取代,从而改变了过去由村庄组织垄断各种资源、左右人们社会活动空间的状况,村庄结构开始变得松散,村庄界限逐渐淡化。这种趋势使有关部门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淡化村庄边界更有利于各种生产要素的流动和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1998年,经上级党委同意,单家集成立了党总支,辖单北、单南两个支部,这一尝试也许是今后逐步取消单北、单南行政边界,把两个行政村重新合并为一个大村庄的前期准备。
(二)土地所有权的变化
土地所有权的变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村庄的开放程度。改革开放以来,单家集在土地所有权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首先,土地的控制权从集体转向了家庭,这种转移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家庭获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和自由支配权,这意味着农民摆脱了制度性安排所造成的“内卷化”现象或者说对土地的高度附着性,他们可以自主决定对土地的使用方式,比如是否种地、种什么作物,是他们自己耕种还是承包给别人耕种,或者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等等,这就为促进农村人口自由流动、增强村庄开放度创造了条件。其次,随着单家集非农产业的发展,很多村民已从过去的农业劳动户转变为非农业经营户,人们对土地资源的依赖性逐渐减弱。尽管每个家庭都拥有自己的土地,但很多家庭对土地的占有意识弱化了。这里之所以要强调人们的土地占有意识,是因为在传统的农村社会,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存资源。有过农村生活经验的人都知道,当农民把土地作为生存之本时就会表现出“寸土必争”的意识,进而导致边界观念的增强,因为村庄的边界是以土地为基础划分的。据村里人说,在包产到户初期,单家集人多次与外村人因为地界划分问题发生纠纷,但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人们对土地的珍视程度减弱,边界意识随之淡化。
(三)人口流动的增加(www.xing528.com)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限制商品经济的发展,实行城乡二元发展模式。这些社会经济制度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农民的活动空间基本上被限定在村庄内部。所以人口的低流动率是封闭型村庄的一个显著特征。人民公社化以前,单家集是有集市的,每逢集日,周边地区的农民和商人们都要到集市上互通有无,交换剩余产品。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推行,民间的商品交换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单家集的集市被取消,没有了商品交换和人口流动,村庄也就进入了封闭状态。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商品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通过推行身份证制度淡化户籍制度,从而为人口的自由流动营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单家集的商品经济开始恢复,很多人利用农闲时间到外面跑买卖、做生意。与此同时,村里人开始了恢复集市的努力。1984年,单家集的集市得到恢复,周边地区的农民和商人在时隔20多年后又可以来单家集赶集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非农产业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村庄的开放度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村里人经营活动的外向度不断增强,经济活动空间得到拓展。比如牛羊屠宰、皮张贩运、土豆加工等行业基本上属于跨区域贸易,其产品主要销往外省区,从事这些行业的专业户在村庄之外建立起广泛的社会网络,他们更多的是和村外人交往和联系。同时,一部分人离开村庄到银川、兰州、新疆、福建等地打工、做生意。二是外村人口越来越多地进入单家集。由于单家集有60%的人不从事农业生产,所以每逢农忙季节[6],有300~400外村人到单家集干农活儿挣钱,他们主要来自附近的将台、什字、王民等地。平时在单家集打工谋生的人在200人左右。
(四)村民身份认同方面的变化
从事农村社会学研究的学者发现,我国传统农村社会存在着较强的村民身份,折晓叶把这种村民身份称为“村籍”[7]。根据笔者在单家集的调查,村民身份是一种积累起来的认同观念,也就是说村民身份至少要靠两种积累获得,一种是亲缘关系的积累,另一种是时间的积累。一个社会成员如果从异地迁移到单家集居住后要想从“客户”变为“单家集人”,需要经历一段很长的过渡期,同时要设法和村里人尤其是村里的大姓家族建立姻亲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才会逐渐获得村民身份。单家集在清朝就设立了集市,很多人靠集市生活,为了维持集市的持续繁荣,这里逐渐形成了尊重客商、包容外来人的村庄风尚。在集市持续繁荣的时候,单家集曾吸引了很多外地人前来从事经营活动。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外姓人口通过与当地老户建立姻亲关系定居下来,逐渐获得了村民身份。当集市衰落以后,有村民身份的人留了下来,没有村民身份的人则
①即每年3~4月份和7~9月份的播种和收割。相继返回原籍。解放初期,国家通过“土地改革”使该村没有土地的人获得了土地,这一举措对村民身份起到了强化作用。村民身份具有记忆性和持续性特征,比如一个单家集人即使迁出该村到其他地方长期工作或定居,村里人仍认同他为单家集人,他自己也有“我是单家集人”的自我认同。
费孝通教授认为,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因为传统村庄社区里的人一般都有血缘关系,朝夕相处、经常往来,彼此非常熟悉,这和城市社会完全不同。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单家集的人口流动趋于频繁,尤其是有很多外村人走了进来。比如在单家集开理发店和药铺、诊所的多为静宁人,还有一些外村人在这里从事商品零售、机械修理等行业,很多从事牛羊屠宰、皮张贩运和土豆加工的私营企业也雇用了为数较多的外乡外村人。外村人的到来使村庄里出现了许多陌生的面孔,村民们如何看待这些“陌生人”实际上就是一个身份认同的问题。
据笔者调查,单家集村民对外来人存在着一种矛盾心理,随着非农产业的发展,单家集对非农业劳动力的需求增加,同时为了维持集市的繁荣,他们希望外地客商来这里打工、搞经营,但又不希望他们的经营实力过于强大,因为这样会减少本村人占有村庄资源的份额。有这样一个事例,前几年有两个静宁人来单家集开诊所。据村民说,这两个静宁大夫很负责任,每次给病人只开三天的药,药价也便宜,所以很多村民都愿意到静宁大夫那里看病。后来,县卫生局派人到村里检查这两家诊所,说他们没有经营许可证,销售假药,欲责令他们离开单家集。在这种情况下,村上和清真寺里的老人出面把卫生局的人说了一顿,最终把两个大夫留了下来。后来才知道,卫生局之所以到单家集检查两个外地人的诊所,是因为该村有人向他们举报了这两家诊所,而举报者正是本村的大夫。实际上这两家外地人开的诊所并没有销售假药,本村大夫举报外地大夫的原因是外地大夫的到来引起了资源的重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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