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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教育调查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比较理想的模式应该是,一个民族群体对其社会成员的传统文化教育和技能培养均可以通过学校教育来完成,但由于受国家教育体制、族群文化构造和民族居住格局等因素的影响,回族对其社会成员的传统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不能都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回族教育重新回到早期那种经堂教育与正规教育相互分割的状态。

回族教育调查研究成果

一、社会学视野中的回族教育

教育(education)是一种以影响人的身心发展为目标的社会活动。由于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教育在组织形式和内容等方面不尽相同,学术界一般把教育分为正规教育和非正规教育两种类型。教育的正规与非正规性都是相对的,在我国,一般把学校教育视为正规教育,而把某一民族内部的传统教育视为非正规教育。尽管教育有形式和内容上的差异,但不同教育类型在社会目标和功能方面基本一致。在社会学的视野中,教育有五个主要的社会功能,即社会化、社会控制、筛选和分配、对外来人员的同化作用、社会革新与社会变迁[1]其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功能就是社会化。

(一)教育与人的社会化

社会化(socialization)一般是就人的社会化而言的。所谓人的社会化就是人在社会环境中通过经验而形成智力和体力行为的过程。[2]人的社会化是社会对个体成员的教化过程,这个教化过程就是教育。一般来说,人的社会化包括文化、心理、社会和技能四种基本取向。

从文化取向看,人的社会化被看做是保持社会文化传递和社会生活延续的基本方式,是民族文化遗产的转移过程。一个社会、一个族群之所以要对其新生的社会成员进行教育,是因为文化是后天习得的,所以只有通过教育才有可能使他们了解和内化本民族的信仰、习俗和价值观念。

从心理取向看,人的社会化是人的个性和人格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人的心理结构和人格状态也不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一个人的伦理意识、性格特征、行为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是他所在的社会、群体塑造的结果。

从社会取向看,人不是离群索居的,而是生存于特定的社会群体之中,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一个人要在群体中生活,他就要在社会关系中扮演各种角色,如父亲、子女、丈夫、妻子等,而这些角色的扮演也不是自然天成的,而是要接受长辈的教育、社会的熏陶,就是要通过角色学习,逐渐了解自己在群体或社会结构中的关系和地位,领悟并遵从群体和社会对自己的角色期待,学会根据自己所扮演的不同角色采取行动。

从技能取向看,一个人要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就要通过社会化的方式获得参与社会生活的技能,如日常生活技能、文化科技知识、职业技能等。这些技能并不是通过遗传获得的,而是要通过学习和训练。如果人的行为能够通过遗传基因获得或者有生物性的固定行为模式,社会化过程也就没有必要了。[3]

(二)回族的教育选择

1.模式选择。教育在人的社会化方面最突出的功能体现在文化传承和技能培养方面,教育可以在家庭、社区、学校等多种空间中展开,其中学校是最重要的空间之一。比较理想的模式应该是,一个民族群体对其社会成员的传统文化教育和技能培养均可以通过学校教育来完成,但由于受国家教育体制、族群文化构造和民族居住格局等因素的影响,回族对其社会成员的传统文化教育和技能培训并不能都通过学校教育来实现。从历史上看,回族群体内部形成了以“经堂教育”为代表的宗教教育体制,但一直未能建构起适合本民族历史文化特点的世俗教育体制。

翻开单家集的教育史可以看出,这个村庄的教育是在读书和念经两种缺乏有机统一性的模式下并行发展的,即该村回族成员中一部分人选择的是到清真寺念经,成为念经人、阿訇;另一部分人选择了类似于汉族成员的受教育方式,到私塾、乡学接受儒家教育,成为秀才、举人等。[4]但这两种互不衔接、不可兼顾的受教育模式往往使回族社会面临着两难选择:一方面,读书可以使回族成员在受到良好的教育后,通过层层科考跻身于士绅阶层和封建官僚集团,参与国家事务管理,提高自身的社会生存能力,但人们又担心读书会导致宗教信仰的丧失,不利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绵延。另一方面,念经可以培养宗教知识分子,是维系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传承的基本途径,但念经人只是民间精英,无法进入官僚、士大夫阶层,念经无法获得其他方面的技能和素质,无法全面提高个体成员的自我生存能力。(www.xing528.com)

民国时期,由一些回族政治、文化精英所倡导的新式回民教育,实际上就是想通过这种努力把宗教教育与世俗教育、把念经和读书有机结合起来,这种“经书并重”的教育模式虽然因为社会历史的变迁未能存续和发展,但它是弥合回族教育自身长期存在的断裂现象的有益尝试,也是回族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据《静宁县教育志》记载,民国初年,甘肃省劝学所要求各学区的劝学员劝导民众入学,“为使回族人民有受教育的均等权利,1919年在单家集创办了回族初等小学”。为提高回族儿童入学率,学校在开设国语、算术、公民训练、常识和历史等课程之外,有一段时间还请本村清真寺阿訇为学生讲授阿拉伯语。后来,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坚持教育与宗教分离的原则,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理念。在这种情况下,回族教育重新回到早期那种经堂教育与正规教育相互分割的状态。

如何处理读书和念经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如何正确处理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与正式教育之间关系的问题。这个困扰了回族数百年的理论问题如果解决好了,将会极大地推动回族教育的发展,给回族的未来发展注入活力。回族文化具有很强的宗教本位性,比如回族的许多风俗习惯、伦理观念、行为模式的形成都受到伊斯兰教的深刻影响,但并不能因此就把回族文化等同于伊斯兰教。若从这个角度反观教育,我们就可以说,经堂教育包含着民族传统教育的内容,但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宗教教育,经堂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无法囊括有关这个民族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全部内容,因而无力担当全面传承回族历史文化的重任,所以经堂教育不等于民族传统教育。

2.性别选择。从性别角度看,社会是由男女两性共同组成的。被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一个观点是:社会具有性别不平等的特点,比如男人和女人所承担的角色往往受到不平等的评价和对待,男女之间获得社会报酬的机会也不平等,这些社会报酬包括社会分工、社会参与、对财产的支配权和继承权以及受教育的权利等。[5]回族的性别观念受到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的双重影响,但要对这一命题进行详细的辨析和梳理则相当困难,回族文化中究竟哪些属于伊斯兰文化要素,哪些是儒家文化的印痕?目前尚未见到有学者对此作出清晰解答,这主要和两种文化在回族社会的相互交融有关。

儒家文化对回族文化产生影响的途径有三个:一是回汉民族相处和交往过程中的潜移默化。潜移默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很难在瞬间内进行观察,但它是文化间相互影响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二是回族经学家在伊斯兰教经典的汉语化和教义学说阐释过程中对儒释道某些术语及合理思想进行了适度吸收和整合,成为回族文化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三是学校教育。历史上,回族社会中的部分成员进入私塾、乡学、书院学习“四书”“五经”等课程。这些接受过儒家文化熏陶的个体成员会通过言传身教等方式向社区中的其他成员传播儒家文化。笔者对回族教育中性别选择问题的分析将在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交织互映的背景中展开,也就是说回族社会的性别观念和两性地位的建构是两种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依循《古兰经》等经典中的有关表述,可以对伊斯兰文化中关于两性地位的安排作如下概括:第一,包含着男女平等的思想。比如《古兰经》很多经文中对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规定是男女并提,通常采用“信道的男女应……”或“……的男女”等词语方式。《古兰经》上说:“男人将因他们的行为而受报酬,妇女也将因她们的行为而受报酬”(4:32),这就肯定了两性获得社会报酬的平等性。《古兰经》上还明确规定了男女在继承遗产方面的平等权利。第二,提倡男女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古兰经》中借用“衣服”的概念比喻男女之间的关系,男人是女人的衣服,女人是男人的衣服。第三,强调男性对女性的关爱,男人是维护妇女的(4:34)。第四,强调妻子对丈夫的顺从。“贤淑的女子是服从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隐微的。”(4:34)把这些思想与儒家文化中有关两性关系的表述相对照可以看出,伊斯兰教对两性地位的安排更具有平等性,同时二者也有许多近似之处,如伊斯兰文化中强调妻子顺从丈夫的观念与我国传统文化中“三从四德”“夫为妻纲”思想基本一致,而且这些思想已通过潜移默化等多种方式整合到了回族文化体系之中。

关于受教育的权利问题,我们在伊斯兰教的教义学说体系中并没有检索到限制妇女受教育的明确规定,“圣训”上说:“求知是每个男女穆斯林的天职。”这说明伊斯兰教在教育方面并不存在性别歧视,而是赋予了男女在受教育方面的平等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回族教育具有明显的性别选择特征,男子往往享有比女子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其中的原因是什么?[6]事实上,回族的很多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与宗教经典上的规定并不一致,在教育方面也是如此。这说明回族文化受到儒家文化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回族不仅吸收了儒家文化中的许多要素,而且对这些文化因子的保留比汉族社会更持久,许多在汉族社会中已经淡化或消失了的文化因子,在回族社会依然能够看到,对教育的态度就是其中的一例。

单家集是一个比较重视教育的回族乡村社区,但该村教育也存在着明显的性别选择,男性比女性拥有更多的受教育权利。据《单民小学校志》的记载,[7]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单家集几乎没有女童入学。1926年,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甘肃省实施义务教育规程》规定:凡儿童年满8岁,免费入学,对不入学者处以家长1~5元的罚金。据该村的几位老年人回忆,当时专门有外地来的老师到各家说服家长送孩子上学,但主要针对男孩而不是女童。新中国成立后,“妇女是半边天”的社会主义男女平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回族女性的地位。1959年,单家集小学共有8名回族学生毕业,其中有女生2名,占总数的25%,这是该村有回族女学生毕业的第一次记载。笔者没有得到反映该村回族女童历年入学率的数据,但《单民小学校志》中记载了本校历年毕业生情况和1981年以后在校学生数。对这两项数据的相关统计结果显示:第一,该村回族女童教育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有较为明显发展。从1981年到1999年,该村在校回族女学生比例总体上呈现出上升趋势,比如1981年占在校回族学生总数的28.38%;在最高的1994年达到48.61%,接近人口自然比例。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有新的发展,1994年以后的比例一直保持在40%以上。第二,回族女童在校就读率整体上低于男性。从1981年到1999年,该村回族女学生在校平均比例为40.17%,而男学生的比例为59.83%,二者相差近20个百分点。第三,女学生入学后的辍学率高、巩固率低,这从单民小学历年毕业生的性别构成中可以反映出来。从1981年到1999年的18年时间里,该村回族女学生在校平均比例为40.17%,而女学生各年度平均毕业人数只占毕业生总数的31.16%,比男学生毕业人数低37.68%,这主要与女学生的辍学率较高有关。

由此可以判断,乡村回族教育中确实存在着性别选择和性别歧视问题,回族家庭的父母更愿意支持男孩子接受学校教育,男子在受教育方面享有比女子更多的权利,这种情况在解放前和解放初期的一段时间里表现得尤为明显。以上有关统计仅限于小学阶段,如果观察从小学到大学的整个学习阶段,女性接受教育的机会表现为依次减少的情形,女孩子在初中、高中阶段的辍学率更高。同时也应该看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乡村回族女子受教育方面的机会也越来越多,社会在受教育方面对女性的歧视程度正在逐渐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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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1 单民小学不同年度毕业生中的性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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