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初政团政党林立的原因及特点
(一)民初政团政党林立的原因
民初政团政党林立、互争雄长的复杂状况,在中国历史上毋庸置疑是空前绝后的。究其原因,应该说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既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既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这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经济上的因素。本书第二章第一、二节已经述及,辛亥革命以前,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已出现了两次高潮。第一次高潮出现在中日甲午战争后的1895~1898年间,其发展速度、规模和商办资本的比重,都是过去各个时期所没有的。(1)这几年新设立的商办企业,资本在万元以上的有80家,资本总额1781万元,比过去20多年的总和还要多。(2)新设厂矿的规模比以前大为扩展。例如,1895年华侨资本家张振勋在烟台开设张裕酿酒公司,投资规模即为100万元;1899年官僚士绅张謇等在南通创办大生纱厂,投资规模也达70万元。(3)无论在设厂数目还是在资本额方面,商办企业均已超过官办或官督商办企业,取得了一定的优势地位。到了20世纪初,特别是1904~1908年间,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又出现了第二次高潮。这次高潮,更明显地受到了外国势力对华大量投资的刺激和人民反帝爱国运动的推动,也与清政府的“新政改革”、为解决财政困难采取“奖励设厂”的政策有关。这次高潮不仅在规模上超过了第一次高潮,投资的范围、设厂的地域更广大,而且一批官办企业开始向商办企业转化,并涌现出一批同时投资于几个行业或拥有较雄厚资金的著名企业家。随着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基础迅速扩大,以至分布到内地各省。据统计,从1900年到1911年,除了大批立宪、革命两种团体外,仅商会、教育会、农会三者的总数“已达2千有余”[108]。日益增多的社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组织程度和民主意识大大增强。而辛亥革命后解除了清王朝对民族资本主义的严重束缚,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代表就很自然地要求在政治上取得更多的发言权,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保障自己在经济上的利益。这是民初政团政党纷纷出现的深刻的经济原因。
第二,政局变动所提供的独特的环境因素。以普遍皇权为中心的传统政治结构在辛亥革命的强力冲击下迅速瓦解和崩溃,天下大乱,新的希望出现,这就使社会上长期处于压抑并淤积下来的各种政治能量无拘束地释放了出来,有了表达意愿、参与政治的可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武昌起义之后,清政府为了镇压革命而接二连三地请求手握军事大权的袁世凯出山,给国内的政治格局带来了新的变化。首先,袁故作姿态,拖延不出,固然是为了攫取更大的权力,但其所提出山的6项条件,特别是其中的“宽容参与此次事件(按指武昌起义和各地响应)诸人”和“解除党禁”两条,则无疑使清廷放松了对革命派的监禁和镇压。事实上,这一年10月30日清廷发出上谕“罪己”,表示要“开放党禁”,“大赦国事犯”,并随之开释了包括谋刺摄政王载沣的汪精卫在内的一批政治犯。其次,袁迫使清廷解散皇族内阁,成立责任内阁,并进而迫使清帝退位,也减弱了清皇族对革命派实现民主共和政体的阻力。再次,袁主持与南方进行和谈,虚伪地承认“共和”的种种表演,更增强了资产阶级各政治派别在中国实行议会民主和政党政治的幻想。在此种情势下,暂时还没有人能够对思想、言论、结社等实施严格、有效的控制。这是变化了的政局给政团政党的林立所提供的环境条件。
第三,资产阶级革命、立宪两大政治派别主观上的因素。清朝封建帝制一倒台,同盟会纲领中“驱除鞑虏”的反清目标已达到,不再有现实意义,而如何来“创立民国,平均地权”,或者还要不要“平均地权”,在其内部本来就认识不一致,加之一部分革命党人争权夺利的思想抬头,在组织上就难免不发生大的分化。同时,帝制被推翻后,宪友会和立宪团体的君宪目标不复存在,也只好风流云散,各奔前程。不过,立宪派又不愿放弃政治权力的追逐,便又重新调整自己的主张、配备自己的力量,或攀龙附凤,或另行结团组党。这是中国资产阶级两大政治派别内部主观上的原因。
(二)民初政团政党的特点
第一,不成熟性。民初中国资产阶级的各个政团政党,与西方资产阶级政团政党和中国后来的政团政党相比,尚处于很不成熟的阶段。当时,全国虽然出现了设会组党的热潮,“共和”“宪政”“民主”的口号满天飞,但如何通过政团政党的“和平竞争”,以实现中华民国的民主政治,对许多政团政党的成员来说却不甚了然。正如孙中山所说:“中国人多不明白党字的真义,就是已入政党的党员,也不能人人知道政党的作用。”[109]这种不成熟性表现在:(1)组织相当涣散,跨党现象非常普遍。党员入党常常不需要办什么手续,发个党证就算有了党籍,有些连党证也不要,打声招呼就成为其党员;而且都缺乏严密的组织纪律,没有固定的组织生活,也不受什么组织纪律的约束;参加了这个党的人也可随意加入别的党,并不需要什么人和组织的批准。以革命政党同盟会而论,谁要参加同盟会,在组织手续上最重要的就是在承认它的宗旨后填写一份入会的盟书,以后就很少再受组织的约束,甚至连同盟会本部一些重要人物的政治行动和进退出处,也往往任由本人随心所欲去做。因此,组织上的分裂和党员跨党现象非常普遍,往往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面目很难识别。如梁启超、孙洪伊各有3个党籍,章太炎、汪精卫等各有5个党籍,汤化龙、谷钟秀等各有6个党籍,景耀月、张謇等各有7个党籍,黎元洪有9个党籍,伍廷芳、那彦图、黄兴等人竟各有11个党籍。这种跨党行为大体有两类:一是并非出于本人的意愿或信仰,大凡因其有实力或有社会政治影响而被拥戴为挂名领袖;一是出于本人的意愿,只是作为竞权牟利猎名的手段,好比“狡兔三窟”。这后一种人不讲什么道德,最无政治节操,但在当时却被视为平常,不以为怪。(2)各党派成分都十分复杂,尽管有程度的不同。就成员的政治面目来说,各党派特别是几个大党大都由原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旧士绅等多种人物组成,只是所占比重不一。以共和党为例,其领导集团共5人,理事长黎元洪和理事伍廷芳、那彦图都是清末官僚,理事张謇和章太炎分别是原立宪派与同盟会的要人;查出其本部干事46人,原立宪派22人,占48%,原革命派5人,占10%,旧官僚9人,占20%;查出其支部负责人22人,原立宪派6人,占27%,原革命派5人,占23%,旧官僚9人,占41%,其他2人,占9%;再看其基层干部情况,查出浙江省共和党分部负责人42人,立宪派2人,旧官吏2人,乡绅34人,分别占5%、14%、81%[110]。(3)各政团政党虽然大都属于资产阶级性质,但又不同程度地带有封建行帮宗派色彩,而且在许多人的思想中地域观念和封建宗派观念往往重于现代政党观念。如民社主要骨干大都是湖北籍革命党人和立宪派,它的政治取向也多以黎元洪为首的湖北集团的利益为重。同时,不少政团政党更以人物关系相结合,并“非因政见而成”[111]。同盟会会员朱德裳在后来回忆时极而言之说:“中国人无公党,只有私党。政党政治,不过一包揽把持的代名词,无他义也。”[112]所以,各政团政党虽然无不标榜自己的政纲尽善尽美,打着“利国利民”旗号,但它们却绝少研究政纲,而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组织、吸引会员、扩张党势上。于是,党的宗旨和政纲往往成了空洞的招牌,其性质和差别很难辨别。这与辛亥革命前革命派与立宪派各有鲜明的旗帜大不相同。
第二,几乎所有的政团政党基本上都缺乏下层民众作基础。一方面,他们看不起下层民众,而看重的仅是有地位、有实力、有影响、有文化的人,因而根本不能代表下层民众的利益。另一方面,广大下层民众基于自己的认知范围和实用原则,也较难理解和接受政党之类的东西,对之不感兴趣。以共和党四川支、分部党员的构成为例,据有的人回忆,四川支部的党员,除有少量的军政府职员、地主、工商业者外,多数都是留学生或四川新式学堂的师生。分部的党员,则以地主乡绅为主,如在四川各县,“凡是城内的参议会等等团体和乡场上的团保分子,大多数都是共和党员”[113]。由于缺乏社会动员和民众根基,这些政团政党犹如水上的浮萍,很难独立担负振兴国家和民族的重任。
第三,发展的不平衡性。据调查统计,自1911年10月武昌起义爆发至1913年底,全国312个政团政党中,以上海、南京为中心的江苏107个,以北京为中心的直隶92个,广东25个,四川10个,河南6个,安徽、湖北各7个,奉天5个,福建4个,察哈尔、吉林、山西、山东各3个,黑龙江、浙江各2个,广西、江西、云南各1个,省份不详的19个。从以上可见,由于北京、南京、上海是当时全国政治运动的中心,因而江苏、直隶的政团政党就占了全国多一半。除此之外,从总的方面看,南方的政团政党数大大超过了北方,这说明南方的资本主义经济比北方有较大发展,也反映了南方革命势力和民主势力的勃兴。
民初政团政党的纷纷出现和不断分化组合的现象,是与当时民主共和制度的开创与建设相辅相成的。它从一个侧面彰显出民初社会政治的不统一,同时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民气、民智比前大为增强、大为开放的总趋势,揭示了中国人民政治意识、政治热情、政治觉悟的提高和对民主共和政治的向往。事实表明,民主共和观念确实在一定意义上深入了人心。当然,对于这种社会政治文化水平的进步也不能估计过高。首先,许多政团政党都不同程度地缺乏独立自主的政治意识,往往需要借助于旧官僚、旧军阀的实力和社会政治影响,因而带有较明显的政治依附性。不少政团政党的拥黎或拥袁,并把中国统一的希望寄托在这些人身上,就是这种依附性的表现之一。其次,广大下层民众,特别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基本上还没有政治上的自我觉醒,不大理解或不能接受议会、政党、内阁之类象征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新事物,他们仍然希望有个好的强有力的人物(尽管不一定是皇帝)来替他们作主。这种政治意识倾向仍是消极的依附型、臣服型而非自主参与型。这是辛亥革命“没有一个大的农村变动”的不彻底性的重要特征,同时也是后来袁世凯之所以能够推行独裁专制和复辟帝制的社会基础。所以,从总体上看,刚刚脱胎于数千年传统封建大帝国母体的稚嫩的中华民国,政治社会化的程度十分有限,国民的政治素质普遍较低,这就是当时中国的政治国情和政治民情。鲁迅所塑造的乡村的阿Q形象,其基本特征就是缺乏内在的自我意识和觉醒,几乎全凭本能生活和行动。他的精神胜利法使他永远觉得自己是胜利者,永远无法面对现实。阿Q想革命,但并不懂得革命,不了解革命的目的和方法,最后终于被虐杀而不明究竟。阿Q的形象,只不过是辛亥革命后中国国民性消极方面的一个缩影。然而,话又说回来,所有这一切都远不足以构成否定辛亥革命的理由,因为辛亥革命以及民初政团政党林立的现象,尽管很不成熟并伴随有不少负面因素,但却有着独特的“开天辟地”的历史价值。陈平原指出,“在史学研究中,‘晚霞’与‘朝霞’有时候是很难分辨的”,特别是对清末民初这一时段历史影响的认识。犹如清末民初“小说界革命”中涌现的众多新小说家一样,同时致力于社会政治变革的一大批政治家(包括立宪改良派和共和革命派),“当他们声称反叛传统时,分明拖着一条长长的传统的尾巴;当他们表示皈依传统时,分明又现出西方的影响”[114]。可以说,正是这一“古今”“中外”激烈碰撞的特殊处境,决定了他们探索之旅的瞻前顾后、困惑迷茫、徘徊歧路乃至失足落水,体现了中国社会转型和现代化历程的曲折、复杂与艰辛。也正是在这一“古今”“中外”错综交汇的关节点上,他们才有机会各展其能,彼此扬弃,殊途同归,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而后来者又无一不是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开始起步的。
【注释】
[1]张玉法:《民初政党的调查与分析》,见张玉法编:《中国现代史论集》第4辑,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0年版,第35页。
[2][日]清藤幸七郎:《致内田良平》,《北一辉著作集》第3卷,第178~179页。
[3]《吴淞军政分府李宣言》,《民立报》1911年11月17日。
[4]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62页。
[5]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第362页。
[6]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第363页。
[7]《民立报》1911年11月30日;另可参阅徐辉琪:《“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口号的由来及评价》,《近代史研究》1983年第4期。
[8]《章炳麟之消弭党见》,《大公报》1911年12月12日。
[9]此语出自章太炎《参议员论》(1912年2月),见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72页。
[10]张孝若:《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第172页。
[11]《时报》1912年2月10日。
[12]《同盟会本部宣言》,《民立报》1911年12月24日。
[13]章炳麟:《消弭党争书二》,见钱须弥编:《太炎最近文录》,上海国学书室1915年铅印本,第77页。
[14]《民立报》1911年12月12日。
[15]《民立报》1911年11月17日。
[16]《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
[17]《民立报》1911年12月30日。
[18]《同盟会本部改定暂行章程并意见书》,《天铎报》1912年1月2日。
[19]章炳麟:《与张季直先生书》,《大共和日报》1912年1月20日。
[20]《中华民国联合会章程》,《民立报》1911年12月14日。
[21]《大共和日报》第1号,1912年1月4日。
[22]《大共和日报》第2号,1912年1月5日。
[23]《大共和日报》第2号,1912年1月5日。
[2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2辑,第12~13页。
[25]《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19页。
[26]杨树标:《蒋介石传》,团结出版社1989年版,第26页。
[27]《大共和日报》第53号,1912年3月3日。
[28]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册,第588页。
[29]《大共和日报》第53号,1912年3月3日。
[30]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册,第594页。
[31]章炳麟:《致南京参议院论建都书》,《时报》1912年2月13日。
[32]章炳麟:《驳黄兴主张南都电》,见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册,第565、566页。
[33]章炳麟:《致袁世凯论治术》《致袁世凯商榷官制电二》,见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上册,第396页。
[34]章炳麟:《与孙中山书》,《大中华杂志》第2卷,第12页。
[35]《吴玉章回忆录》,中国青年出版社1978年版,第94~95页。
[36]章氏后来虽曾参与过孙中山领导的护法运动,但又始终对革命党人的作为及批评他的“革命军起,革命党消”口号心存芥蒂。如1933年10月10日他在国学讲习会以《民国光复》为题作讲演,不仅“论证”民初的内阁副署权、国会可否权二制度古已有之,不足“矜为奇创”,而且将民元以来中国政治“只有纷乱而无改良”的责任统统强加到革命党人头上,并为袁世凯等开脱,说什么国会“议员以可否权之奇货可居”,“势凌总统,敲诈贿赂,无所不至”;宋教仁“亦以副署权陵铄元首,终蒙杀身之祸”;甚至认为革命党人不采纳他的口号而“竟留十二年(1923年)曹锟贿选之丑”。见汤志钧编:《章太炎年谱长编》下册,第925~926页。笔者以为,我们当然不必苛责有过贡献的革命先辈,但无视这些事实,就不可能全面了解一个立体而真实的章太炎。
[37]中国国民党党史会编:《革命文献》第5辑,第82页。
[38]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编:《黄兴集》,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3页。
[39]毛注青编:《黄兴年谱》,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08页。
[40]《近代史资料》1954年第1期,第72页。
[41]《黄兴集》,第216页。
[42]章炳麟:《致任甫先生书》,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640页。
[43]《民社规约》,《民立报》1912年1月21日。
[44]第四条未通过,见《民社大事记》,《时事新报》1912年3月1日。
[45]万鸿喈:《民社成立与黎袁勾结》,见全国政协编:《辛亥革命回忆录》(2),第107页。
[46]《民声日报》1912年2月21日。
[47]《民声日报》1912年4月16日。
[48]《民声日报》1912年4月22日。
[49]《民声日报》1912年3月15日。
[50]《民立报》1911年12月21~23日。
[51]《民立报》1912年8月14日。
[52]《致邓泽如函》(1914年10月20日),《孙中山全集》第3卷,第126页。(www.xing528.com)
[53]前述“民社”部分和此节某些内容在综合时较多采用了曾业英、徐辉琪的《民初政党概述》,见《贵州社会科学》1982年第1~6期。
[54]《孙洪伊致黄与之函》(1912年5月19日),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631页。
[55]《亚细亚日报》1912年3月20日。
[56]《民国公会议定政纲》,《民立报》1912年2月21日。
[57]《国民党暂定简章》,《民立报》1912年3月1日。
[58]《共和党临时事务所广告》,《天铎报》1912年4月29日。
[59]魏宏运主编:《民国史纪事本末》第1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53页。
[60]章炳麟:《关于统一党不与他党合并之演说》,见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下册,第592页。
[61]《新纪元报》1912年7月22日。
[62]《新纪元报》1913年3月3日。
[63]《时事新报》1912年1月9日。
[64]《统一共和党规约》,《民立报》1912年3月10~12日。
[65]《平民日报》1912年9月1日。
[66]《大公报》1912年6月30日。
[67]《平民日报》1912年9月1日。
[68]《大公报》1912年7月30日。
[69]湖北图书馆藏:《中山先生五日驻鄂记》。
[70]《胡汉民自传》,《近代史资料》1981年第2期。
[71]参见徐辉琪:《论武昌起义后同盟会的演变》,《近代史研究》1981年第3期。
[72]《同盟会大会纪事》,《民立报》1912年7月28日。
[73]《同盟会本部致各支部电》,《天南日报》1912年8月22日。
[74]《徐谦奏请清廷改行民主立宪折》,《时报》1911年11月29日。
[75]《大公报》1912年2月26~28日。
[76]《京津时报》1912年4月14日。
[77]《大公报》1912年5月14日。
[78]《共和实进会宣言书》,《亚细亚日报》1912年3月10日。
[79]《大公报》1912年3月3日。
[80]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件:《通告社会白话书》。
[81]《大公报》1912年4月19日。
[8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群进会章程》。
[83]谢彬:《民国政党史》,上海学术研究总会1927年印行,第43页。
[84]《民主报》1912年8月13日;又见《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397页。
[85]《五党大合并详志》,《民立报》1912年8月19日。
[86]《太平洋报》1912年8月14日。
[87]《国民协会简章》,《国民公报》1911年12月28日。
[88]天津《大公报》1912年2月8日。
[89]天津《大公报》1912年2月8日。
[90]《时报》1912年10月24日。
[91]《民立报》1912年2月7日。
[92]为扩大影响,该会曾将此文印刷2万册行世,后又附录于《庸言》第1卷第1、2、4号;另见林志钧编《饮冰室合集》“文集”之28。
[93]孙洪伊:《致黄与之先生书》(1912年5月19日),见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631页。
[94]《时报》1913年2月17日。
[95]上海经世文社编译部编:《民国经世文编》第6册“政治”3,上海经世文社1914年石印版,第16页。
[96]全国政协编:《文史资料选辑》第13辑,第112页。
[97]《申报》1913年5月7日。
[98]李剑农:《戊戌以后三十年中国政治史》,第152页。
[99]《中国社会党规章》,《天铎报》1911年11月2日。
[100]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中国社会党传单》。
[101]《新闻报》1911年12月29日。
[102]《民立报》1911年11月15日。
[103]《民立报》1911年12月18日。
[104]《民声日报》1912年3月。
[105]《民权报》1912年12月25日。
[106]胡鄂公:《辛亥革命北方实录》,中华书局1946年版,第94页。
[107]魏宏运主编:《民国史纪事本末》第1卷,第160页。
[108]桑兵:《清末新知识界的社团与活动》,第274页。
[109]《孙中山先生演说》,《国民杂志》1913年第2号。
[110]参见程为坤:《民初共和党的形成、组织及其派系》,《近代史研究》1986年第3期,第104~106页。
[111]率群:《讨论与主张》(2),《民立报》1912年12月28日。
[112]朱德裳:《三十年闻见录》,岳麓书社1985年版,第40页。
[113]全国政协编:《辛亥革命回忆录》(6),第477~478、483页。
[114]陈平原:《中国现代小说的起点——清末民初小说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1页,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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