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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起义及全国响应:清末民初政治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原定的起义计划暴露,指挥机关遭到破坏,主要领导人或被捕或暂时逃离或意外受伤,而黄兴等人尚未抵汉,情势万分危急。武昌起义的枪声打响后,革命党人立刻面临着建立新政权和新制度的重大问题。10月28日,黄兴偕宋教仁、李书城到达武昌。武昌起义犹如一声雷鸣,震动了中华大地,各省纷纷起而响应。

武昌起义及全国响应:清末民初政治研究

一、武昌起义与全国响应

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辛亥革命,以1911年10月10日爆发的武昌起义为标志。表面上看,武昌起义带有某种猝发的偶然色彩,但其背后却隐藏着深刻的历史必然性。

湖北地处中国腹心,武汉素有九省通衢之称,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长江中下游本来就是民族民主革命活动开展较早的地区,在两湖一带,日知会曾在会党、学生和新军中长期做了一些切实的工作,培植了一批革命骨干力量。1906年日知会被查封以后,继起的群治学社、振武学社、文学社、湖北共进会等团体,继续从事革命的宣传和组织工作。到1911年上半年,文学社的成员在新军中“已达五千余人”[3],约占湖北新军总数的1/3;共进会也在两湖新军和会党中发展会众千余人。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各立门户的文学社和共进会认识到“合则两美,离则两伤”的道理,决定消除畛域,联合发动反清起义,并派人赴上海邀请黄兴同盟会中部总会的宋教仁、谭人凤到汉“主持大计”[4]。由于原定的起义计划暴露,指挥机关遭到破坏,主要领导人或被捕或暂时逃离或意外受伤,而黄兴等人尚未抵汉,情势万分危急。于是,下层革命党人自动集议,定于10月10日晚动手发难。

当晚,新军工程第八营后队革命党人熊秉坤、金兆龙等首先发动,攻占了楚望台军械库。随之,其他各标营的革命者纷纷起义,一夜之间控制了武昌城。11日晚和12日晨起义军克复汉阳、汉口,接着又很快攻克了京山、天门、潜江监利汉川、黄川、宜昌、荆州、沙市等数十州县。

武昌起义的枪声打响后,革命党人立刻面临着建立新政权和新制度的重大问题。当时,革命军参谋长孙武因自制炸弹受伤入院,革命军总司令蒋翊武为躲军警搜捕而出逃,原拟推举的革命都督刘公被隔绝在汉口,副都督刘英在京山县,其他领导人刘复基、彭楚藩已被湖广总督瑞澂杀害,詹大悲、胡瑛陷身狱中,宋教仁等远在上海,孙中山更在海外。11日上午武昌城内枪声平息后,起义者群集湖北省咨议局,商议成立革命的军政机构,而“各军领袖,佥以资望浅,谦让未遑,仓卒不得人选”[5]。关于政府名称和政府首脑职位,早在《革命方略》中已有规定:政府称军政府,每军立一都督。至于由谁担任都督,起义的各军领袖咸以自己资望浅,谦让推辞,主张举“资深望重之耆绅父老”。故开始属意于应邀到会的湖北咨议局议长汤化龙,而汤顾虑“其时成败尚未可知”,遂以“不知用兵”为由婉拒。于是,有人提议:“统领黎元洪现在城内,若合选,当导觅之。”[6]众表赞同。以后从黎的一个参谋家里将黎搜出,黎抵死不肯就职。革命党人用婉劝加强迫的方式,一面监视他,一面用他的名义发布告、下命令,使这位清军第二十一混成协的协统变成了军政府的都督。由此可见革命党人在政治上的幼稚简单和缺乏经验。有了都督,众人又推汤化龙为民政总长[7],汤表示,“事已成局,自当尽死报命”[8]

湖北军政府又称鄂军都督府,是一个由革命党人联合立宪党、旧官僚、旧军阀组成的地区性革命政权,后在11月20日被各省代表共认为代行中央政务的机关。10月11日晚,成立了“谋略处”,“翌日即由谋略处商议都督府及军务、内务、财政、外交各部之组织”。12日又推定了各部正副部长:参谋部参谋长张景良,副参谋长杨开甲、吴兆麟;军务部部长孙武(未到任),副部长蒋翊武(时未归)、张振武(代理部长)、蔡绍忠;政务部部长汤化龙(未到任)、副部长张知本;外交部部长胡瑛,副部长王正廷(未到任)[9]。10月14日,革命党人邀请地方绅耆商议,由汤化龙、胡瑞霖、黄中恺等拟定了《军政府暂行条例》共6章24条。这是民国的第一个政府组织法,它规定军政府由司令部、军务部、参谋部、政事部组成,各部“均直辖于都督,受都督之指挥命令,执行主管事务”,“凡发布命令及任免文武各官,均属都督之大权”,“司令、军务、参谋部自下级军官以上,政事部自局长以上,均由都督亲任”,体现了集军政大权于都督的特点。不久,汤化龙又另订了政事部组织条例,规定政事部下设外务、内务、财政、司法、交通文书编制七个局,以实行“军民分治”。

10月17日,黎元洪剪发祭告天地,正式宣誓就任都督职后,一批旧官僚和立宪党人纷纷进入军政府,“络绎不绝,繩集于是”[10]。政事部的七个局之正副局长中,除司法局长张知本为老同盟会员外,“几乎成了清一色的旧派人物”[11];汤化龙的“旧日朋好”[12]几乎控制了军政府。由此,军政府“人品渐杂”[13],旧官僚、政客的势力越来越大,而“首义干部少有预焉”[14]

面对这种状况,革命党人颇感不安。10月25日,孙武、刘公、张振武、居正等提议改变机构设置方法,并将《军政府暂行条例》修订成《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共4章15条。其中最重大的变化是采行军政合一制度,取消包揽大权的政事部,另设军事参议会会议以制约都督职权。按照新条例,将文书局改隶军政府秘书处,财政部改为理财部,其余各局一律更名为部。这样,当时之军政府下辖10个部,各部长名单如下:

军令部:杜锡钧(原清军管带)

军务部:孙 武(共进会首领之一)

参谋部:杨开甲(原清军标统)

内务部:冯开氵睿(留日学生)

外交部:胡 瑛(同盟会员)

理财部:胡瑞霖(原咨议局议员)

交通部:熊继贞(同盟会员)(www.xing528.com)

司法部:张知本(同盟会员)

编制部:汤化龙(原咨议局议长)

总监部:刘 公(共进会首领之一)

在上述名单中,革命党人占了多一半的位置,增强了其政权的革命性。与此同时,新条例规定,都督发布之命令,除军事外,凡关系人民权利自由者,均须“召集军事参议会议决”施行;涉及各项建设事宜者,也须事先咨询参议会议决,才能执行[15]。这就对都督的权力作了限制。10月28日,黄兴偕宋教仁、李书城到达武昌。当天黎元洪即请黄出任“战时总司令”[16],以李书城为参谋长,宋教仁协助军政府处理外交事务,进一步加强了军政府内革命派的力量。

湖北军政府尽管从一开始就存在着严重的政治缺陷,但它毕竟为各省树立了革命独立的榜样,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同时开创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的先河,其功绩和意义都不容轻易抹杀。

武昌起义犹如一声雷鸣,震动了中华大地,各省纷纷起而响应。由此想到1906年4月出版的《民报》第3号所刊《革命横议·发难篇第一》的文字,不由令人生出何其相似乃尔的感觉。该文探讨反清起义的具体行动方案,提出了“扼吭”“负隅”和“蜂起”三策。其中认为,“人民之革命也,非以一革命团体与一政府角也。政府惟一,而革命团体以千百数。其颠覆政府之目的同,而同时并举,星罗棋布,蜂起蔓延,此仆彼兴,西崩东应。曾不须臾,而土崩瓦解之状已成。是悉起天下之人,起而与政府为敌也。”故“合谋而分举”即“蜂起”乃“革命军发难之上策也”[17]。果然,武昌首义后,革命军四处蜂起,清政权顿成土崩瓦解之状。

10月22日,湖南和陕西首先响应,在起义后迅速攻占省会长沙和西安,宣告独立。紧接着,江西、山西、云南均在10月份内宣布独立。11月,江苏、上海、贵州、安徽、浙江、广西、广东、福建、四川亦告光复。在短短的一个多月内,全国有14个省、市宣告独立。在这些省份中,北方的晋、陕两省连成一小片,南方以长江为界,从四川到江苏、上海东西上下相连,南及滇、桂、粤、闽,半壁河山全部易手。此外,山东曾一度宣布独立,但很快又予以取消;直隶、河南、甘肃、东三省未能独立,但革命党人曾在那里酝酿或组织起义;新疆伊犁的新军在次年1月起义,成立了临时都督府。上述情况表明,辛亥革命并非一个局部性事件,而是清廷统治在全国陷入空前全面危机的必然产物。当时所谓的“独立”,意指在法统上、行政上与清政府断绝关系,不再承认清政府是全国的政治中心,不再承认其权威的合法性,并意味着用新的政权取而代之。

辛亥革命的胜利,是广大人民群众反对清王朝的斗争长期积累的必然结果。但胜利来得如此之快,除了清王朝已人心丧尽、不堪一击之外,还应从整个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本身来探寻。如前所述,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内部有上层与中下层的区分,他们在社会政治活动中也有革命派与立宪派的明显差别。一般而言,革命派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的中下层,立宪派则代表着民族资产阶级的上层。当然,不少研究者对此表示异议,但又从理论上未能作出更为合理的解释。应该说,立宪派与革命派在政治见解上的差别是客观存在的,无须掩盖,也掩盖不了。揆诸事实,辛亥革命的主要力量是资产阶级革命派所宣传、联络和组织的新军,其次是会党,再次才是学生和其他各界群众。而无论新军还是会党,几乎所有的起义都是在革命派的领导和策动下举行的。因此,毫无疑问,辛亥革命的胜利主要得力于革命派领导、策动的武装斗争。同时,也不可否认立宪派所起的重大作用。因为立宪派与革命派不管有何种分歧,毕竟都是同一个阶级内部不同阶层的政治代表,他们在改变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政权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大目标上,基本上是一致的。

相应地,各省的独立在形式上及新政权的建设上,则因各阶层力量强弱的不同及受其他因素的制约,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各省的新政权也就并非完全掌握在革命派手中。从先后独立的15个省、市来看,各省的起义一般从中心城市——省会开始,随后出现“传檄而定”的局面(当然也有例外的)。虽然绝大多数省份都发生过交战,但特别激烈、死伤累累的惨烈之役却很少出现。自然,在新旧更替之际,各省都程度不等地发生过政局动荡、秩序紊乱的现象,这既是旧统治机构迅速解体留下的后遗症,也与新生力量还不够成熟不无关系。因此,新产生的地方政权往往是当地各派力量折衷妥协甚至相互残杀劫夺的结果,表现出来的外在特征便五花八门:有革命派掌权者,如上海、广东、福建、陕西、山西、云南等;有立宪派掌权者,如浙江、四川;有旧官僚摇身一变而宣布独立的,如江苏、广西;也有立宪派和旧官僚以不同方式从革命派手中夺取政权的,如湖北、湖南、贵州等。对此,我们可将独立的各省市及一度独立的山东省、部分独立的新疆(伊犁)之军政府都督情况列表如下[18]

续表

虽然各省政权的外在形式颇不一致,但在其间起主要作用的非革命派即立宪派,即使一些旧官僚、旧军人摇身附合革命宣布独立,也往往是立宪派劝说搞“和平独立”的结果。在宣布独立的省份中,有11个省的立宪派程度不等地进行过“和平独立”的活动。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减少了革命的阻力,助长了革命的声势,改变了阶级力量的对比,对革命派的武装斗争起了配合与补充的作用,从而加速了革命胜利的进程。因此,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假独立”或“篡夺革命果实”而予以全盘否定。当然,立宪派的“和平独立”运动,在客观上相当程度地减弱了革命浪潮对封建旧传统、旧秩序的冲击。譬如,湖南巡抚余诚格见新军攻至抚署而卫队投诚后,即出面宣称:“弟兄们,我们都是汉人”,并用白布亲书“大汉”二字悬于桅杆上,自己则趁机入内堂穴墙而逃,长沙起义即告成功。江西也有这样类似儿戏的举动。而江苏巡抚程德全被新军排队请立为都督后,苏州城内几乎“没有丝毫变动,仅用竹竿挑去了抚衙大堂屋上的几片檐瓦,以示革命必须破坏云”[19]。再如广西巡抚沈秉堃、布政使王芝祥派人一夜间制做黄色三角旗标语等数百面,于11月7日遍插桂林全城,即宣布独立。次日开独立大会时,沈、王竟戴着清朝的红顶花翎莅会。沈任都督的当天,通电广西全境,宣布“除改抚院为军政府、咨议局为议院外,一切机关用人行政均仍旧制”,要求各府州县“务望以保全治安为主,照常办事”[20]。至于省以下各级政权,“咸与维新”之例更比比皆是。如江苏省已查明情况的28个州县中,有23个州县是“和平独立”的,而这23个州县军政府的负责人,9人是原来的知州、知县和旧军官,7人是地方豪绅,6人是原咨议局议员、商会经理,革命派仅有1人。简言之,立宪派的“和平独立”活动,固然有积极的一面,但消极影响亦不容忽视。仅仅换块招牌,改几个名称,剪剪辫子,便宣告革命成功,显然不可能触动封建主义的根基,更勿论铲除它了。

在建立地方新政权的过程中,立宪派与革命派共同反清的暂时联盟逐渐分解,双方对政权问题的态度也有很大不同。一般说来,革命派对于建立政权问题不仅缺乏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具体的规划,而且在实践中也往往重视不够,有的甚至拱手相让。他们仅仅看到了立宪派和旧官僚、旧军人附和革命的表态,而忽视了这些人物及其代表的政治力量对革命政权潜在的销蚀作用。而立宪派由于早就向清政府要求过参政权,又经过清末宪政运动的锤打与历练,一般老练圆滑又富有政治经验,一开始就对政权问题较为敏感并紧抓不放。甚至于为了同革命派争夺政权,有时不惜与封建势力结盟。于是,在宣布独立的14个省中,就有8个省的新政权全部或大部落入立宪派与旧官僚手中,有两个省(贵州、安徽)的革命派在军政府里的地位很不稳固,政权掌握在革命派手中的仅有寥寥数省。

总之,在各省独立的过程中,革命党人的长处与短处都暴露得淋漓尽致。这在一定意义上预示着历史在近期的发展方向:令人目眩色迷而挟泥裹沙的革命巨流将滚滚向前,它很快会在全国取得表面胜利,但胜利却难以巩固下来,也难以获得深层的社会变革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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