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献公辱臣遭逐
公元前564年,献公让师曹教他的爱妾弹琴。这位侍妾弹奏得不好,师曹鞭打了她。她怀恨在心,在献公面前说了师曹的坏话,献公一怒之下也抽了师曹三百鞭子。
五年后的一天,卫献公与孙文子、宁惠子约好一同进餐,这两位穿好朝服,按时来到宫中等候着。然而,献公始终没有宣召。原来献公去了豢养飞禽走兽的苑囿猎取飞鸿,孙文子、宁惠子跟着寻到苑囿,献公见了他们,连皮帽子都未摘下,随便和他们说了几句话。按照当时的礼节,臣子身着朝服晋见君主,君主必须脱去皮帽子,以示礼遇。因此,这两位大臣都感到很恼火。孙文子便回到了自己的采邑戚(今河南省濮阳县北)。
后来,其子孙蒯入朝时,卫献公请他喝酒,并且让太师歌唱《诗经•小雅•巧言》其中的一章。这章诗是“彼何人斯,居河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意思是“那是什么人哪,住在黄河边,无拳又无勇,专门造乱子”。太师知道这是有意影射孙文子,所以不肯唱。以前曾挨献公三百鞭子的师曹却主动上前请唱,为了让孙蒯听清楚。他没有歌唱,而是朗诵了一遍,他想借歌词激怒孙家父子,激化孙氏与卫献公的矛盾,借以报复献公。孙蒯听后,心中既紧张又害怕。他回到戚,禀告父亲孙文子,孙文子说道:“献公忌恨我们,我们不先动手,必死无疑。”(www.xing528.com)
于是,孙文子召集戚地的子弟臣仆,率领他们攻入都城。卫献公慌了手脚,连忙派子槓、子伯、子皮等人在丘宫与孙文子议和。孙文子不仅拒绝和解,而且杀掉了他们。卫献公又派子展先赴齐国,为最后逃往齐国做准备。他退到鄄(山东鄄城县西北)时,再次派子行向孙文子求和,孙文子又杀死了子行。卫献公见求和已经无望,只好逃向齐国。
即将走出卫国国境时,卫献公让子鲜把自己的逃亡与无罪祭告祖宗。献公的嫡母定公夫人定姜气愤地说:“如果没有神灵,那还祭告什么?如果有神灵,就不能对它说假话。你本来有罪,为什么祭告说无罪?抛开重臣不顾,只与小臣谋划国事,这是你的第一条罪状;先君让重臣孙文子、宁惠子辅佐你,你却侮辱蔑视他们,这是你的第二条罪状;我曾侍候先君的起居,虽然不是你的生身母亲,却也是你的嫡母,你理当孝敬奉养我,然而你却粗暴地待我有如奴仆,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你只能向祖宗祭告你已逃亡,不能胡说什么自己无罪!”
《史记•卫康叔世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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