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国家住房限贷政策:详尽了解

国家住房限贷政策:详尽了解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0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枠。综合上述相关政策,可以概括为现行的核心住房限贷政策如下:一是首套住房贷款成数不得超过7成。三是暂停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五是以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国家住房限贷政策:详尽了解

23.国家现行有哪些住房限贷政策?

为遏制近年来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国务院及相关部委分别出台了住房限贷的相关政策(以下简称为“限贷令”):

(1)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下发了枟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枠(国发〔2010〕10号,内容有十条,以下简称“国十条”,见附录1)。

其中,在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2010年5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枟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枠(建房〔2010〕83号,见附录2)。

其中第一条指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第二条指出:“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第三条指出:“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是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是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第四条指出:“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3)2010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枟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枠(银发〔2010〕275号,见附录3)。

其中第一条指出:“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第二条指出:“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www.xing528.com)

第三条指出:“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

(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11年1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8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国八条”,见附录4)。

其中第三条指出:“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

第四条指出:“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综合上述相关政策,可以概括为现行的核心住房限贷政策如下:

一是首套住房贷款成数不得超过7成。

二是二套住房贷款成数不得超过4成,贷款执行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三是暂停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四是异地居民住房贷款须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是以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居民家庭住房套数。

有的房价上涨过快的省市还出台与“限贷令”相呼应的住房限购政策(以下简称“限购令”,笔者认为这是地方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至于临时多久,要看房价调控的效果),对购房套数、购房对象进行了限定。不能买房,当然就谈不上办理个人一手住房贷款业务,因此本书不就限贷令进行详细介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