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所谓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机制,是指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所必需的动力的产生机理,以及维持和改善这种机理的各种经济关系、组织制度等所构成的综合系统。农村城镇化的动力机制可分为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两大部分。
一、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
农村城镇化内在动力的产生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内部的产业约束、资源约束及就业和收入约束下的对农民的内在拉力;二是城镇化发展对农村形成的外部拉力;三是农民不断提升自身需求的内在冲动力。
(一)农村内部约束条件下的农民自觉推动力
产业性、资源性和政策性是长期、深层次制约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因素。这三大因素共同作用,形成了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内在推动力。
1.农业的弱质性是农民自觉转移的产业因素。在农业中,经济再生产与自然再生产是相交织着的,使得农业生产成果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自然因素。其具体表现主要是:农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速度慢;易于遭受自然灾害,生产风险大;农产品量大价低,储存风险大;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变现风险大;“无效成本”高(“无效成本”指自然灾害成本、农药与化肥流失成本、农业机具季节性闲置成本等),投资风险大。凡此种种都会使农业生产者处于艰难困苦的境地,古今中外无不如此,而现阶段在我国欠发达地区表现尤为突出。世界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发展里程也说明了,经济发展的最终结果是农业产业产出在GDP的比重越来越低,农业就业人数也不断下降或减少,农村要素资源向城镇转移和集中,是从根本上增加农业投入,改变农业弱质性的必然趋势。
2.人地比例失调、资源稀少是农民自觉转移的资源性因素。由于在人口政策等方面的失误,造成人口过剩,加之城市化发育迟缓,使得农村人口过剩更加严重;与此同时,土地资源相对不足,造成农村人地比、劳地比严重过高(即单位面积土地承载的人口和劳动力数量过大),从而人均、劳均的土地产品和农业收入难以提高,农村资本积累水平提高缺乏基本的要素积聚条件。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地矛盾紧张是人所共知的事实,而且耕地减少呈现出不可逆转的趋势。近些年来,农业技术尤其是农业机械和农业服务社会化的进步提高了农业生产率,同时也提出了优化农业资源配置的要求。而优化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其他一切优化的前提,因为土地收益递减规律是土地的重要属性,对农业的过量要素投入既不经济,也不合理,特别是劳动力的投入。随着资金、技术、劳动力三要素在土地上的有效投入带来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因此也带来了大量剩余劳动力转入非农产业,最终促进了农村城镇化的发展。
3.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二元分治”的经济战略和相应的经济政策,是农民自觉转移的政策性因素。其具体表现主要是:大力发展工业及为工业服务的交通、建筑、采矿等等经济部门,而相对地轻视农业部门;国家充分提供面向城市、市民的公共产品,保障职工和市民基本生活、教育、医疗、养老等等方面的需要,而极少向农村、农民提供相应的公共产品,使得农民基本上只能自力更生;长期以来,国家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从农民手中提取了大量的纯收入,用于支持城市和工业建设;从信贷资金上来看,本来缺乏资金的农村却存在着资金流出,而资金富余的城市却存在着资金流入。因此,农民必然会选择转移到城镇,转移到二、三产业领域里。
(二)城镇化发展对农民形成的外部拉力
农村城镇化内在规律和最基本的动力就是来自城镇的外部拉力。这种外部拉力的根源是我国巨大的城乡差距。按照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我国的公民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城镇居民类型和农村居民类型。通过对两种不同户籍居民的概念,在消除城乡差别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城镇与乡村的差别仍然很大,市民与农民的命运也有很大的不同。
1.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异是农民进城的原始动力。一般来讲,城镇居民的经济收入要高于农村居民,并且城乡收入差别程度由东部到中部再到西部依次递减,这与农村城镇化水平的递减规律正好一致。按照托达罗的观点,决定人口从乡村流入城镇的因素虽然很多,但人口迁移基本上是一种经济现象。决定人们是否迁移到城镇的主要因素,首先是城乡间预期的收入差异。因此,城乡人口移动量是城镇预期收入和农村预期收入的差别的函数。显然,城乡预期收入差别比率越大,因城乡人口移动而发生的城镇人口增长率就越高。之所以不是现实收入差距决定人口移动数量,其原因在于移民进入城镇后,不一定能够在现代工商部门就业。因此,移民不但要考虑收入差距,还必须考虑移民进入城镇后在现代工商业部门就业的可能性。很明显,如果迁移规模很大,以至于新移民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现代工商业部门工作的可能性很小时,即使存在着很大的城乡收入差别,也会使本来的迁移者三思而后行。因此,就业可能是城镇现代部门劳动需求因素的重要修正变量。考虑到就业的可能性,决定城乡迁移量的就只能是城乡间的预期收入差距水平而非现实差距水平。可见,城乡收入差距是农民进城的原始动力,但农民进城的数量却取决于农民对进入城镇后收入的预期。
2.城乡生活水平和方式差异是农民产生转移的精神动力。城乡居民收入的巨大差距,导致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也有明显的不同,这种差别的根源主要是历史传统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城乡居民的生活方式由于受经济水平、自然环境和社会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呈现一定的差异。农村居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其生活方式受农村社会经济的影响,具有封闭性、落后性、生活节奏缓慢性等待点;而城镇居民生活方式的层次较高,往往走在农村的前面并影响着农村中的人。城镇相对于农村在就业、收入、文化生活、社会地位等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优越性,对农村产生着不可抗拒的拉力。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人们在满足了较低层次的物质需求后,就有了较高层次的精神方面的需求。随着农民知识水平的提高,他们对农村极其匮乏的精神生活感到不满,开始寻求较高层次的精神生活,更加希望得到城镇文明的熏陶,这种愿望尤其在年轻的农民身上表现的更为突出,他们外出打工一方面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工资性收入,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体验城镇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这种愿望也成为推动农民进城的巨大动力。
3.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异是农民转移的制度诱因。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是工业化的产物,考察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发现,最初的保障政策也主要是覆盖城镇人口,随着工业化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并把农村人口包括进去。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是逐步建立了以城镇人口为主要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医疗、救济和福利等内容。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农村社会保障也在逐步发展,但仍然存在着巨大的城乡差异和地区差异。如2003年城镇居民自费医疗的比重为44.13%,而农村居民高达87.44%。又如当前推行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22.21%,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大都在5%以下。
二、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外在动力(www.xing528.com)
内在动力是促进农村城镇化的原动力,而外部环境——经济物质基础、政策环境、农村工业化、制度的变迁等也是农村城镇化动力机制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由于外部环境——经济物质基础、政策环境等对农村城镇化所形成的动力。
(一)乡镇企业是农村城镇化发展的物质基础
农村城镇化是实现经济增长的途径之一,而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又会对农村城镇化提出要求。
近年来乡镇企业的高速发展,使非农产业产值远远超过农业产值,为小城镇建设奠定了一定的经济物质基础。据统计,1978-1994年的16年间,我国乡镇企业产值由493.1亿元增长到42588.5亿元;“九五”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2000年达到27156亿元,比“八五”末增长86%,“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3.2%,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0%,占全国农村社会增加值的64%;其中工业增加值达到18812亿元,比“八五”末增长74%,“九五”期间年均增长11.7%,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47.5%。从业人员,2000年达到12819.6万人,五年中略有增加,占农村劳动力的27%。工资总额,“九五”期间支出达30978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1.5倍,此期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部分的45%来自乡镇企业,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占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八五”末的30%上升到“九五”末的34%。在乡镇企业发达地区,农民收入的80%以上来自乡镇企业。与此同时,我国城镇化水平也由1978年的17.9%增长到1994年的28.6%,据目前有关资料显示,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大约为38%,乡镇企业发达的江苏、浙江、山东等地,小城镇建设速度更快,城镇化水平也较高。可见,乡镇企业是农村经济结构高度化与增长的推动力,农村经济的发展又是农村城镇化的造血机制。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的农村城镇化典型——“龙港模式”,实际上是当地乡镇企业极大发展、农民收入极大增加、农村经济具有雄厚积累的结果。
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加速了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向乡(镇)工业小区的转移。人口和经济要素的快速集中过程,实质上就是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过程。此外,乡镇企业的发展,在增加了农民收入、缩小了城乡差别的基础上,也为农村能源、供水、交通、通讯、邮电、金融信贷等基础设施行业以及文化娱乐、敬老院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累了大量建设资金。同时,通过“以工补农”和“以工建农”的方式,有力地支持了农业发展,为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提供了更加殷实的食品和工业原料。因而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工业的发展也是推动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的外在动力机制之因。
(二)政策环境变化影响农村城镇化进程
政策环境包括国家政策大环境、地方政策环境和社区政策小环境,三者共同调控着农村城镇化进程,而这种调控并不是按照客观规律运行的。
国家政策大环境主要包括市镇建制建设政策、人口迁移政策、乡镇企业政策等。此外,政府还对城镇的规模、设施配备、就业安排,甚至居民的居住、消费方式统统予以管理和制约,使城镇化水平在数量提高的同时,质量也同样得到提高。
地方政策环境主要是各省、市、县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结合自身发展条件而制定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地方政策环境不仅是农村城镇化的重要外在动力,同时也是农村城镇化模式形成的重要原因。“量体裁衣”是地方政策的出发点,在此政策作用下的农村城镇化必将带有明显的地方特点,由此演变为特定的农村城镇化类型。
社区政策小环境是指各小城镇制定的人口、土地、产业等集聚政策。如很多地方为吸引农民进镇落户而采取的商品房购买优惠政策,包括解决城镇户口以及吸引村办企业进镇工业区的土地减免税政策等等。这些微观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小城镇的发展。社区政府制定政策的目的是追求社区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区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但在上级政府的约束和激励下,也将推进我国农村城镇化进程。近年来我国宏观控制放松,市场作用增强,社区政府在推动农村城镇化方面的作用愈发重要。
(三)制度变迁促进农村城镇化进程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经济增长的关键在于制度因素。有效地制度安排能够促进经济增长和发展,无效地制度安排则会抑制甚至阻碍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制度创新(变迁)同样可以大大促进经济发展。农村城镇化作为伴随社会经济增长和结构变迁而出现的社会现象,同样与制度安排及其变迁密切相关农村城镇化正常发展。制度变迁对农村城镇化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变迁可以有效地降低交易费用,即降低现实世界上信息不对称、存在列、部性与机会主义条件下的不确定性,从而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益,促进农村城镇化发展。二是制度变迁可以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激励机制,从而激励人们参与交易活动,进行生产和技术创新,使农村城镇化过程中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制度变迁可以为有效地合作创造条件,提供保证。合作是农村城镇化推进的主要因素之一,制度作为人们在竞争与合作中经过多次博弈而造成契约的总和,能够规范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为人们在广泛社会分工中的合作提供一个基本的框架和有效地保证,使合作能够顺利进行。
当前,欠发达地区正处在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实施农村城镇化战略,加速推进农村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反映。对农村城镇化的动力机制的分析是为了寻求一条适合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城镇化道路。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就内在动力而言,农村城镇化是必然趋势,但从外在动力上看,尤其是从政策环境、制度变迁上看,既可能成为正的推动力,也可能成为负的阻碍力,因此制定适宜的政策和完善的制度措施也不失为好的选择。如果缺乏有效率的制度,或是提供不利于生产要素聚集的制度安排,则会阻碍欠发达地区农村城镇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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