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学术界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研究和讨论十分激烈,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演化、概念和范围、地位和作用、特点和趋势等方面。整理和理清这些问题,对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
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逐步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社会公众所认识,其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西部欠发达地区各级政府为了鼓励、引导、支持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而出台了许多鼓励性政策。
一、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演变以及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影响
认识和思考非公有制经济在不同地区表现出的发展方面存在差距的原因,可以说是多方面的、综合性的,理论上已经有很多的探讨。在这里,我们只是从国家非公有制经济政策演化角度,来探讨其对西部欠发达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影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城市在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也放开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限制。当时,通过“给政策”来搞活流通和发展流通领域里的个体私营经济、集体经济,其政策核心是解决就业问题。这个时期,非公有制经济主要集中在流通领域。当时,一方面,由于西部地区地广人稀,城市规模小,就业压力远远小于东部地区。仅从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角度看,西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在需求不大,动力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西部贫困面积大,物资极为短缺,发展流通的基本商品要素稀缺,流通领域的个体私营经济虽然也有一定的发展,但总体上仍处在较低层次,资本积累量很小。可见,这一时期由于内在需求不大,外在要素不充分,西部欠发达地区在流通领域并没有能够完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资本积累和人才、信息储备。
1987年,中共“十三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了“目前全民所有制以外的其他经济成分,不是发展得太多,而是还很不够。”强调“在不同的经济领域,不同的地区,各种所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应当有所不同。”此后,有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文化传统背景和以一般性加工业、轻纺食品为主要构成的东部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在各个领域都得到了迅速发展,而以资源开发加工和军工产品生产为主要构成的中西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没有突破政策界线,仍停留在流通领域,拉大了与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加剧了发达与欠发达的区别。
1992年,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有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大”报告指出:“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并指出“不同经济成分可以自愿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等。西部欠发达地区个体私营经济本就很弱,又受开放政策的时空顺序上差异性影响,外资经济含量很小,非公有制经济总体发展方面,已经不能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的联合经营的条件还不具备,双方实力差距还非常悬殊,非公有制经济对公有制经济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公有制经济改制缺乏外在的引力和推动力,非公有制经济靠自身发展,在当时还受到许多限制和歧视。
中共“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所有制问题上的经验教训,立足逐步消除所有制结构不合理对生产力的羁绊,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明确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一科学论断,确立了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地位,即个体私营经济已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之一,国家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从这以后,西部欠发达地区才真正开始从政策角度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各省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但多为宏观性政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认识仍处在初始水平。
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对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又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等多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自此以来,为非公有经济的发展,都出台一些切实的具体的政策,非公有制经济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及范围
正确理解非公有制经济概念内涵,对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谈到非公有制经济,人们经常将其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民营经济等提法混为一谈。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经济成分的内涵均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对非公有制经济一词,虽然也是法律和政策用语,却没有明确的法律或政策的概念内涵界定。加之目前各种统计报表资料中并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专项资料,常以个体、私营、外资企业资料来归类和统计,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义与理解目前仍是众说不一。因此,有必要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阐述。
(一)非公有制经济概念
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判断一种经济成分的性质,主要看这种经济成分的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如何结合,以及产品如何分配。就是说,一种经济成分的性质主要是由其内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所决定的。按照这一标准,国家统计局在1998年制定的《关于统计上划分经济成分的规定》中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概念进行了界定。该规定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指资产归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所有或归外商、港澳台商所有的经济成分。
但是,由于我国现阶段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对非公有制经济概念的理解和认识,还需要把握以下两个方面非公有制经济是与公有制经济相对称的概念。在我国,一般说来,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前者包括各种类型的国有经济,后者包括各种类型的城乡集体经济;同时,还包括以国有经济或集体经济为主的有其他所有制经济成分参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主要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商投资经济,以及以这些经济为主的有其他经济成分参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二)非公有制经济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个体经济是为我国公民个人所有的经济,一般是指各种类型的个体工商户。私营经济是指直接或间接为私人所有的经济,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主要股东为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为私人性质法人、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包括主要股东为个人和私人性质法人、机构共同所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非公有制经济与外商投资经济
外商投资经济是指主要股东中有境外投资者的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各类外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从所有制性质上划分,严格意义的外商投资企业,应为由境外投资者控股、即大股东为外商的企业。但在我国,从吸引外商来华投资目的出发,在法律和政策上将外商占有25%以上股份的企业均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中实际上存在不少国有、集体和境内私人控股的外资企业。另外,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商投资者,除大多数为境外的私人性质的股东或投资者外,也有一些股东或投资者为境外的政府机构或政府机构所属的社会组织,还有部分股东或投资者为境外的公众性很强的经济组织如社会养老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境外的后两类投资者与境外完全的私人性质股东或投资者是有区别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后两类外商是境外的“公有”经济,即境外的“国有制(政府所有)经济”和“集体(社会公众)所有制经济”。但是在我国,人们一般将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列入非公有制经济范围。
(四)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
民营经济一词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出现,现在已成为日常用语。人们使用民营经济这一概念,基本含义类似,但具体内涵与外延有不小差异,往往因时、因人、因所指对象而异。最初使用时,民营经济主要是相对于“官营”和“政府经营”而言,非官、非政府经营的经济即为民营经济。也有的是相对于公有经济而言,非国有、非集体经营的经济即为民营经济。公营含有公家经营之义,公家既指国家政府,也指集体组织。早期使用这一词汇时,人们的内心实际上是指私营经济,但为避免主张私有制之嫌,就采用了民营这一较能为当时所接受的词汇。当时也有人不主张使用这一概念,其最主要理由是:民营经济中的“民”范围的宽窄难以确定,各人理解差别很大;民营经济模糊了不同经济成分、不同企业组织形式的区别,使国家难以对其制定规范和明确的政策。近年来,民营经济含义进一步变化,基本趋势是内涵缩小,外延扩大。有三种观点较具代表性。一是以“国营”为对照进行界定。概念的内涵重在企业经营方式。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经济外的所有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非国有经济即为民营经济。它包括全部个体企业、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还包括国有民营企业,即国家所有但按市场经济(类似私营)方式经营的企业。二是以“国有”为对照进行界定。概念的内涵重在企业所有制关系。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除国有民营企业外,它包括第一个界定中的所有企业。三是以“国有、外资”为对照进行界定。概念的内涵引入了境内境外含义。民营经济是指除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外所有的经济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除外商投资企业外,它包括第二个界定中的所有企业。另外,也有人认为,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也是“民营经济”。理由是:国有是全民所有,这更是一种民有;实现了政企分开、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国有企业,已非过去国家或政府控制的企业,已经按照市场经济方式运行,与一般私营和外商企业在运行上无多大区别,也是一种“民营经济”。
综上所述,民营经济范围要大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民营经济包括国有民营、私营经济、个体经济、集体经济、外资经济等,而非公有制经济却不包括国有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是一个大交叉的概念,但并不是一个等同的概念。
三、非公有制经济的重大地位与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在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面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大大地调动了个人和社会的积极性,大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个体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现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显示出旺盛的生机和活力。
(一)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数量最多比例最大的企业群体
从企业数量看,2003年,私营个体企业占全国各类企业总数的86.7%。其中私营企业300.6万户,私营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43.7%。1992-2003年,私营企业年均增长32.8%。2004年上半年私营企业达334万户,比2003年底增长11%。2003年个体企业2353万户,2004年上半年2291万户,比2003年底下降2.66%,1992-2003年个体企业年均增长4%。从注册资金看,到2003年底,全国私营个体企业注册资金总额为39492亿元,占全国内资注册资金总额186813亿元的21.13%。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金35305亿元,2004年上半年42146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19.4%,户均注册资金126万元,1992-2003年注册资金年均增长58.6%。个体户注册资金4187亿元,2004年上半年为4638亿元,比2003年底增长10.76%,户均注册资金2万元;1992-2003年注册资金年均增长19.3%。另外,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22.6万户,注册资本6226亿美元,投资总额11173亿美元。
(二)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www.xing528.com)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速度成倍地高于全国经济增长速度,占GDP的比重从1979年的不足1‰增长到目前已超过1/3,加上外商投资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经超过一半。据统计,在40个工业部门中,非公有制经济在27个部门中的比例已经超过50%,在部分行业已经超过70%,成为推动行业发展的主体。2003年,私营工业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12.8%和销售收入的13.8%;加上规模以下工业,个体私营工业已占全国工业增加值和销售收入的40%左右。加上外资工业经济,非公有制工业已占全国工业的60%以上。2003年,私营企业占全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的9.6%,商品零售总额的16.4%;加上限额以下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已占全国商品销售总额和零售总额的60%以上。在部分地区,个体私营经济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2003年,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以个体、私营为主)所占GDP比重已超过70%,同年,甘肃非公有制经济所占GDP比重仅为26.7%。
(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就业的主渠道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6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城镇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3年我国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已达8936万人,占全国非农就业人数的23%。其中,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为4922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19.2%;农村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员4014万人,占乡镇企业就业人员的29.6%。若按农业部统计的乡镇企业中的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9500多万人计,全国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数已高达1﹒44亿人,占非农就业人数的37%。若加上商务部统计的外商投资企业就业人员2350万人,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数已近1﹒7亿人,占全国非农就业人员的45%。再有,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3/4以上人员在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再就业。另据全国工商联的数据,从1999-2002年,全社会就业总量增加了9000万人,同期仅二、三产业的民营经济就业数量增加了1.5亿人;也就是说,民营经济不仅创造了100%的社会新增就业,而且弥补了国有和集体经济排放出的近6000万就业人员。
(四)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近年来,在各种经济成分中,个体私营企业的税收增长是最快的,明显高于全国水平及其他经济成分。2003年全国私营个体企业各项税收总额为2532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12.3%。其中,私营企业1485亿元,占全国税收的7.2%,税收总额比2002年增长53.7%,高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33.4个百分点。2004年私营企业税收达2002亿元,占全国税收的7.8%,税收总额同比增长34.8%,高于全国税收增长速度9.1个百分点;加上个体税收,个体私营税收已占全国税收的约14%。再加上外商企业税收5334亿元,2004年非公有制经济税收已占全国税收总额的35%。
(五)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对外开放的主力军
外商企业早已是我国外贸的主力军,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占外贸进出口总额的一半以上。近年来,随着外贸经营权的放开,私营外贸企业发展迅速,出口增长迅猛,成为对外开放的一支生力军,作用越来越大。2003年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593.2亿美元,增长154.2%,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7%。2004年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增长90%以上,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近10%,其中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1%以上。浙江私营经济出口已占全省出口的近40%,首次超过国有及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出口第一军团。目前,一批有实力的非公有制企业已走出国门,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生力量。山东省2003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境外兴办企业239家,而以前累计兴办境外企业才152家。
(六)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支撑县域经济的主体
目前,全国绝大多数市(县)的经济主体力量已经是个体私营经济,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个体私营经济。浙江温州市个体私营经济纳税占全市工商税收的80%左右,辽宁营口市占72%,广西玉林市占51%。非公有制经济推动了县域经济发展,在广东1550个乡(镇)中,年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300多个,超过20亿元的有120多个。浙江建制镇由1978年的167个增加到2002年的824个,有26个县(市)进入全国百强县。
(七)非公有制经济成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改变落后面貌的主体力量
在我国西部欠发达地区,除国家的财政转移支付等支持外,改变落后状况的根本途径就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在西部欠发达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创造的GDP达70%左右,创造的税收占50%以上。据全国工商联测算,如果把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所交税金合计,全国贫困地区一半县(市)财政收入的2/3来自非公有经济。
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特点和新趋势
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出现了一系列新特点和新趋势,综合理论研究成果,整理如下:
(一)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分布拓宽
非公有制经济在行业分布上以传统加工业和轻纺行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等领域为主,近来已开始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新兴服务等领域拓展。据统计,在40个工业行业中,有27个行业的非公有制经济产值比重已超过50%,有的行业已超过70%。在批发零售业和饮食服务业等一般商贸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已占主体地位。近几年,非公有制经济开始向重化工、基础设施、社会公用事业等领域迅速发展。在冶金、汽车、电力等行业,已经出现投资规模在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的私营企业。在道路桥梁建设和城市环保及公交运输等领域,不少私营企业已开始积极介入。在广告业、咨询业和计算机服务业,私营企业数量近年均以成倍的速度增加。据统计,2003年全国有30多家私营企业进入汽车整车生产;钢铁产量超过100万吨的私营企业已有10多家;全国年产3万吨以上电解铝的41家企业中有11家是私营企业。
(二)非公有制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非公有制经济在结构规模上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为主,近来已涌现出一批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的大企业、大集团。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1年全国私营企业132万户,从业人员3170万人,户均24人;实收资本14068亿元,户均106万元;营业收入31883亿元,户均241万元。私营企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如第二产业中的私营企业户均34人,资本金93.7万元,营业收入258万元,人均7.76万。近年来,资本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私营企业日益增多,且出现了一批大企业、大集团。2001年职工人数超过500人的私营企业有3792家,其中17家超过5000人,规模最大的达几万人;资本金超过1亿元的562家,规模最大的超过10亿元。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全国私营企业户均资产规模,1990年为9.68万元,2000年为75.53万元,2003年为118万元。据全国工商联对其会员民营企业(多数是私营企业)的统计,2002年前500家企业平均资产规模为12.89亿元,销售收入14.1亿元。位居前列的私营企业东方集团,2003年资产规模为327亿元,销售收入为203亿元。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模式出现多样化
非公有制经济在组织形式上以个人、家族企业,近来已向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发展。过去非公有制企业大都是个人、家族制企业,主要企业组织形式是私人独资企业。近年来,股份多元化的私营公司制企业发展迅速,已成为主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国家统计局统计,2001年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达64万多户,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已分别占私营企业总数的48%、54%、73%和70%。一批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已成为市场最具活力的企业。到2002年底,全国已有近200家由私人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16%。随着企业组织形式的变化,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也相应变化。全国工商联调查,1993年到2004年的十余年间,私营经济中的独资企业比例由63.8%下降为22.5%,而有限责任公司比例由16.5%上升至62.9%。1993年私营企业中董事会比例为26%,股东大会与监事会无相关记录,党组织、工会和职代会的比例也不高;2004年六种组织形式比例都在30%以上,其中最高的前三位是:董事会(74.3%)、股东大会(56.7%)、工会(50.5%)。
(四)非公有制经济在产业区域布局上出现产业集群特征
非公有制经济在产业区域布局上以小规模、分散化经营为主,现在部分地区已形成一批以大规模、专业化经营为特征、行业与地域比较集中的产业集群。非公有制经济过去在各个地市和县镇分布的主要特征是,行业类别众多、企业规模小、分散化经营。近年来,在一些地方的区(县)与乡(镇)出现了许多特色产业集群,或称之为专业镇、区块经济。主要特征是,生产聚集于一、二个行业,围绕龙头企业或龙头产品,一家一户分工从事小规模加工,千家万户合作形成大规模生产。人们将产业集群形象地描述为“小商品、大市场”、“小企业、大社会”、“小买卖、大发展”。如广东省的大沥铝材、西樵纺织;福建省的晋江鞋业、南安建材;浙江省的永康五金、温州打火机等。2003年,广东省有各种专业村283个,专业镇62个,其中产值超过10亿元的有13个。浙江省产值超过亿元的各种经济区块519个,其中产值超过10亿元的147个,超过50亿元的29个,超过100亿元的3个。有些产业集群已成为我国的重要制造业基地,产品在全国占有很高市场份额。浙江温州的打火机和眼镜出口占全国的90%,低压电器产值占全国1/3;嵊州的领带产量占全国的80%。
(五)中西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比重大,现中西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加速、比重在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一直比较快,现在仍保持良好势头,有的已成为经济主体。2003年,江苏个体私营经济占全省GDP的30.5%,税收的20%以上;浙江个体私营经济占GDP的70%;福建个体私营经济占GDP的约一半,占财政收入1/3以上。近年来,中西部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发展速度超过全国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速度,在地方经济中的比重日益提高,多数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比重已达1/3左右。2003年,河南个体私营经济已占GDP的40%以上,税收的25%以上;湖南非公有制经济占GDP的65%;陕西、四川和重庆的非公有制经济均已占GDP的40%左右,对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0%;甘肃非公有制经济也已占GDP的1/4以上。
(六)非公有制经济基本上以国内市场为主,现已开始逐步向国际市场迅速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家进一步对非公有制经济放开进出口经营权,一大批私营企业纷纷转向国际贸易,私营企业的进出口业务发展非常迅速,速度明显高于国有经济和三资企业的外贸增长。2003年,私营企业进口和出口分别增长152%和157%;2004年,私营企业进出口总额又增长90%以上,已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约10%,其中占全国出口总额的11%以上,比2003年提高了约4个百分点。2003年,浙江民营经济出口已占全省出口的36.5%,首次超过国有及外商投资企业,成为出口第一军团;2004年已经超过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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