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文化与习俗
在丝绸之路及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历史上,塞种民族(Saka)、匈奴、粟特人、突厥人、回鹘人曾先后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海路交通发达以前,东西文明的交流主要是靠间接的陆路交通,即必须经过中亚这个中间环节。跨越中间地带的现象是很少见的,而中亚地区本身是一个具有自己独特文化的多民族地区。东西文明经过这里时往往加进了当地的一些东西而产生一些变化,但仍以原来的名称向东西方传播,殊不知这种原名义的东西其实本身已带有了很多地方化的色彩。[1]
丝绸之路开拓中,草原商路是最早开通的商路,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这条贸易之路在沟通中国和西方的丝路贸易中持续发挥了十几个世纪的重要作用。西汉以降,中亚的胡商凭借他们位于中亚十字路口的地理位置和商业优势,在陆路丝绸之路上开始扮演起重要角色,其中粟特人为草原游牧民族长期提供商业帮助,并在中国、东罗马帝国、波斯帝国、贵霜王国的经济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粟特人是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主要参与者,在推动草原民族如匈奴、突厥、回鹘、吐谷浑的经济活动过程中,发挥了不容忽视的力量。突厥人从中原获取的大量丝绢主要是通过粟特商人的媒介作用,由于粟特商人的策划和积极行动,突厥汗国和东罗马帝国结成联盟,对波斯帝国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战争,从而导致了他们的衰落,无力抵抗阿拉伯人的进攻。粟特人还参与了柔然、哒帝国与中西亚地区经济贸易的活动。唐朝代宗以后,在粟特商人的帮助下,回鹘人在与唐朝的绢马贸易中,取得了丰厚的商业利益。
丝绸之路的商业活动在唐代达到高度繁荣,粟特商人的足迹遍布丝路沿线的重要城镇。粟特人在从事大规模贸易的同时,也传播语言、艺术、技艺和宗教。“从事商业要组成商队来进行,许多人组成一团来往于远隔之地。除转运商品外,伴随他们的文化也得到传播的机会。再有,以传播文化为目的的人,由于得到这些商人的援助,才能比较容易地从事这种艰难的旅行。他们的经商范围愈广,文化相互传播的范围也就愈大,他们的商业发达史也就是文化传播史。”[2]一些粟特高僧入华,对佛教传入中原作出了巨大贡献。高僧进入中原是伴随商业活动,或者说在商业活动的带动和影响下进行宗教传播活动的,因为宗教组织一般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商人往往容易聚富,而成为宗教最大的赞助者。季羡林先生曾从经济关系、来源关系、意识形态、共同的历史使命等方面详细论述了商人与佛教关系密切的原因:“商人们积极出钱出物,供应僧伽。结果是佛教徒得到衣食之资,商人得到精神上的慰藉,甚至物质上的好处,皆大欢喜,各得其所。”[3]东汉以后,由于佛教的东传,有很多安息、康居僧人来到中原,不能排除这些高僧在东行途中与粟特商人同行的可能。据《高僧传·支娄迦谶传》载:“又有沙门支曜、康巨、康孟祥等,并以汉灵献之间(168—189,190—220),有慧学之誉,驰于京洛。曜译《成具定意》、《小本起》等;巨译《问地狱事经》,并言直理旨,不加润饰;孟祥译《中本起》及《修行本起》,先是沙门昙果于迦维罗卫国得梵本,孟祥共竺大力译为汉文。”[4](www.xing528.com)
中国华严宗的实际创始人是康法藏,唐秘书少监阎朝隐《大唐大荐福寺故大德康法藏法师之碑》和崔致远《唐大荐福寺故寺主翻译大德法藏和尚传》已反映出康法藏在长安佛教界的地位。由于他和宫廷关系极为密切,凭借政治势力使华严宗得以传播和发展。他自己号康藏国师,曾与玄奘法师一起译经。他共翻译了80卷本《华严经》,一生著述很多。
在丝绸之路上充当文化使者的主要是粟特、波斯商人,他们一直奔波于从撒马尔罕到长安的丝绸之路沿线的定居点和一些城市,这些定居点和城市都是商业活动和宗教活动的中心。他们在古代中世纪已经分布到从安息到大夏再到河中的广大地区,由于不同民族的商业伙伴需要彼此之间建立联系,所到之处他们就学习当地的语言,接受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到商人们一旦改信了其他宗教,就会再把它传输给所到之处,宗教就这样一步步由西向东传播开来。
除了政治、军事原因而导致的交往使得文化流播之外,宗教与商业一直是文化流播中更常见、更持久、更重要的载体。可以说,自古以来,利益与信仰是驱动不同文化民族之间交往最重要、最持久的动因。在西域与中原之间,自古以来就存在着较大规模的商业往来。这种商贸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中原地区的文学创作,包括诗歌、小说、辞赋在内,各种体裁的作品都或多或少地接受了商业往来所带来的文化影响,其中尤以小说所受影响为大。[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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