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特人在很年轻时就离开本国到别处贩易,他们长期活跃在丝绸之路上,以擅长经商而著称。[73]粟特人凭借他们的经商天赋,除了贩卖丝绸之外,还参与了奴婢贸易,这些奴婢被大量贩卖于城市的茶楼酒肆之中,被称为“酒家胡”。[74]有大量粟特少女被卖到洛阳、长安,唐代诗中经常有对“酒家胡”、“胡姬”进行描写的诗句。林梅村先生认为,这些装扮入时的酒家胡是丝绸之路上被粟特商人贩卖到中国来的女奴,[75]其所带来的异域风情也在唐代诗人有大量描写。
1969年在吐鲁番阿斯塔那153号墓出土的文书中就有粟特人买卖奴婢的记载:
“岁在神圣的希利发高昌王延寿十六年。在中国说是猪年的五月二十七日,粟特语称为12月。
在高昌市场众人面前,张(?)姓’wt’的儿子沙门y’nsy’n用波斯铸纯度很高的一百二十文银钱向tws’kk的儿子wzwswβyrt买了cwy’kk姓的女人在土耳其斯坦生的康国的女奴隶,名字叫’wp’ch。
沙门y’nsy’n买回这个女奴隶没有欠债,不再是原主的财产,不能追夺,不得非难,作为永久财产包括她的子孙后代被买下了。因此沙门y’nsy’n以及子孙后代,根据喜好打她、虐待、捆绑;出卖、作人质、作礼物赠送,想怎么样做都可以。正像对世代相传的家生奴、旁生的、在自己的家生的女奴隶,以及用银钱买回的永久财产一样,有关这个女奴隶,卖主不过问,脱离一切旧有关系,不再具有约束力。这件女奴隶文书对于所有过往和定居的人、国王、大臣,都有效,有信服力。携有保持这件女奴隶文书,可以收走、带走、持有这个女奴隶。写在女奴隶文书上的条件,就是这样。
在场的有cwn’kk的儿子tysr’t,xwt’wc的儿子米国的n’mδr,krz的儿子康国的pys’k,nńykwc的儿子笯赤建国的ńyz’t,何国的[]。
这件女奴隶文书,是经书记长pt’wr许可,在卖主命令、女奴隶同意的情况下,由书记长儿子’wxw’n书写的。
高昌书记长pt’wr的印(?)”
背面所写:
“女奴隶文书沙门y’nsy’n”
按:“女奴隶文书”,粟特原文用的是略写。[76]
另外,吐鲁番文书中还有大量的回鹘文有关贩卖人口文书,尤其是第一号文书《台特米里克等买卖妇女契》、第二号文书《凯特姆杜卖女奴契》、第三号文书《喀林·喀喇卖女奴契》、第四号文书《雅甫·托合里利卖女奴契》。[77]
这些装扮入时的酒家胡是丝绸之路上被粟特商人贩卖到中国来的女奴,据林梅村先生考证,酒家胡最早出现于东汉时期。在龟兹、于阗、高昌等地都设有奴隶市场。魏晋时期,丝绸之路上的龟兹女奴买卖非常兴旺。《魏书·西域传》记载龟兹“俗性多淫,置女市,收男子钱入官”。《新唐书·西域传》记载:“葱岭以东俗喜淫,龟兹、于阗置女肆,征其钱。”西州地处丝路中道之要冲,中西贸易发达,是女奴买卖的一大市场,《唐贞观廿二年(648)庭州人米巡职辞为公请给公验事》记粟特人米巡职携婢娑匐(年12)从庭州往西州市易。[78]仅从“娑匐”一名,我们即可断定被卖的胡婢为突厥人。因为“匐”当是突厥语Beg之对音。[79]
在吐鲁番出土的唐垂拱元年(685)康尾义罗施请过所案卷中,兴生胡康尾义罗施携婢可婢支、吐火罗磨色多携婢二、康纥槎携婢桃业从西而来,途经西州请过所去往长安贸易。[80]从姓名来看,他们应该都是未入籍的兴生胡,经常往来于丝绸之路上进行贸易,其所贩卖的女奴婢也应该是中亚的胡女。沿丝绸之路输入中国的胡奴婢大多由粟特胡商贩来,其产地主要是粟特与突厥属地。如吐鲁番文书《唐李贺子上阿部、阿婆书一》记载李贺子在公元646年以7500文买得胡婢一人。[81]还有来自碎叶等地的突厥人,如《唐垂拱元年(685)康尾义罗施等请过所案卷》所载奴突密等人。[82]
阿斯塔那509号墓《唐开元十九年(731)唐荣买婢市券抄件》:[83]
(前略)
6.开元拾玖年贰月 日。得兴胡米禄山辞:今将婢失满儿,年拾壹,于
7.西州市出卖与京兆府金城县人唐荣,得练肆拾匹。其婢及
8.练,即日分付了,请给买人市券者。准状勘责,问口承贱
9.不虚。又责的保人石曹主等五人款。保不是寒良诱
10.等色者,勘责状同,依给买人市券。
11. 练主
12.用西州都督府印 婢主兴胡米禄山
13. 婢失满儿年拾贰
14. 保人高昌县石曹主年卌六
15. 保人同县曹娑勘年卌八
16. 保人同县康薄鼻年五十五
17.同元 保人寄住康萨登年五十九
18. 保人高昌县罗易没年五十九
19. 史
20. 丞上柱国玄亮
21. 券
22. 史竹无冬
《开元二十年薛十五娘买胡婢绿珠市券白》[84]
1.开元贰拾年捌月 日,得田元瑜牒称,今将胡婢绿珠年拾叁岁,2.于西州市出卖与女妇薛十五娘,得大练肆拾匹。今保见集,
3.谨连元券如前,请改给买人市券者。准状勘责状同,问
4.口承贱不虚。又责得保人陈希演等伍人款,保上件人婢不
5.是寒良诱等色,如后虚妄,主、保当罪。勘责既同,依给
6.买人市券。练主
7.用州印 婢主田元瑜
8. 胡婢绿珠年十三
9. 保人瀚海军别奏上柱国陈希演年卌三
10. 保人行客赵九思年卅八
11. 保人行客许文简年卌二
12. 保人王义温年廿五
13.同元 保人行客王义贞年卅六
14. 史
15.上柱国玄亮券
16. 史康登
买主唐荣用四十匹练买得失满儿为奴婢;薛十五娘用大练四十匹买得胡婢绿珠。唐荣的卖主米禄山是昭武九姓中的米国人,他以兴贩为业,兼做奴婢买卖的生意,他带着奴婢来西州贩易,并没有唐朝州县市令颁发的“市券”,从文书中又可看到买卖奴婢至少需要五个保人,在西州得到五个保人的“保白”后,并且认定保人米禄山不是寒良詃诱等色,就可以在西州市场上交易了。
在吐鲁番地区鄯善县吐峪沟乡海洋1号墓出土一件《阚氏高昌永康十二年(477)闰月十四日张祖买奴券》(编号97TSYM1:5),柳方《吐鲁番新出的一件努隶买卖文书》一文,录出这件契券的文字,并对年代、格式、所反映的经济和社会面貌作了分析,为我们理解这件契券提供了准确的说明。[85]
1.永康十二年润(月)十四日,张祖从康阿醜
2.买胡奴益富一人,年卅,交与贾行百叁
3.拾柒匹。贾即毕,奴即付,奴若有仍(认)
4.名,仰醜了理,祖不能知。二主和合,共成券
5.文之后,各不得反悔,悔者罚行贰
6.百柒拾肆匹,入不悔者。民有私要,要
7.行[二主],沽各半。请宋忠书信,
8.时见祖彊、迦奴、何养、苏高昌
9.唐胡
与这件契券所出自的1号墓并排的另一座墓中,出土了一件木质墓表,文字已经模糊,但可以看出“张祖”二字,考古人员认为这个墓表可能是盗墓者从张祖墓盗出而弃置于其旁的墓中,也就是说这件契券所出土的1号墓应当就是张祖本人的墓。[86]
哈拉和卓88号墓出土吐鲁番文书《北凉承平八年(450)翟绍远买婢券》,承平八年遂次己丑九月廿二日,翟绍远从石阿奴买婢一人,字绍女,年廿五,交与丘慈锦三张半,贾(价)则毕,人即付(后略)。[87]
长安城的中亚胡人中,人数最多的是中亚商胡。敦煌文书P3813《文明判集》第114—121详细记载了一则长安粟特商人的生活情况,“长安县人史婆陁家兴贩,资财巨富,身有勋官骁骑尉,其园池屋宇、衣服器玩、家童侍妾比侯王。有亲弟颉利,久已别居,家贫壁立,兄亦不分给。有邻人康莫鼻,借衣不得,告言违法式事。五服既陈,用别尊卑之叙;九章攸显,爰远上下之仪。婆陀阛阓商人,旗亭贾竖,族望卑贱,门地寒微。侮慢朝章,纵斯奢僭。遂使金玉磊砢,无惭梁霍之家;绮毂缤纷,有逾田、窦之室。梅梁桂栋,架迥浮空;绣桷雕楹,光霞烂目。歌姬舞女,纡罗袂已惊风;骑士游童,转金鞍而照日。”[88]阛阓即市肆,据《长安志》卷7记载:“长安外郭城有京兆府万年、长安两县。万年县领街东五十四坊及东市;长安县领街西五十四坊及西市。”史婆陁既是长安县人,其所经营的商业当在西市的市场之内。判文中又云史婆陁是“旗亭贾竖”,旗亭泛指酒肆,说明史婆陁在西市内是经营酒业的。由经营酒业而一跃成为巨富,家里的园池屋宇、衣服器玩和家僮侍妾居然堪比王侯之家,可见经营酒业的利润是颇为丰厚的。而西市的酒之所以如此畅销,可能与当时长安城出产名酒有关。
唐代的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吸引大批商胡东来,有很多人来到京师长安和洛阳一带。唐代的商业活动根据政府的法律规定,被严格地限制在特定的区域“市”中进行,“市”内又按照经营商品的种类及性质,分为若干“行”,在“行”内又分若干“肆”。当时长安的东、西二市,都是商业区,是胡商交易活跃的地方。其中东市坐落在贵族和官僚住宅区附近,又《长安志》卷8“东市”条下引注文曰:“街市内货材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万年县户口减于长安,又公卿以下居止多在朱雀街东,第宅所占勋贵,由是商贾所凑,多归西市”。[89]唐会昌三年(843)六月二十七日长安东市发生大火,有不少胡商的店肆被毁,“夜三更,东市失火。烧东市曹门以西二十四行四千余家,官、私财物、金银绢药等总烧尽”。[90]西市是胡商聚集最多的交易场所,所谓“商贾所凑,多归西市”即是,其“市内店肆如东市之制。长安县所领四万余户,比万年为多,浮寄流寓,不可胜计”。[91]市内有衣肆、帛肆、食店、饭铺、鱼肆、酒肆、凶肆、波斯邸等,中亚、西亚的胡人多居住在这一带。
西市为胡商最大聚居之所,这在文献中有很多记载。刘肃《大唐新语》卷9记载:“贞观中,金城坊有人家为胡所劫者,久捕贼不获。时杨纂为雍州长史,判勘京城坊市诸胡,尽禁推问。司法参军尹伊异判之曰:‘贼出万端,作伪非一,亦有胡着汉帽,汉着胡帽,亦须汉里兼求,不得胡中直觅。请追禁西市胡,余请不问’。……俄果获贼。”[92]
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寺主元竟,多识释门故事,云李右座每至生日常转请此寺僧就宅设斋……斋毕,帘下出彩篚,香罗帕籍一物如朽钉,长数寸。僧归失望,渐惋数日。且意大臣不容欺己,遂携至西市,示于商胡。商胡见之,惊曰:‘上人安得此物,必货此不违价’。僧试求百千。胡人大笑曰:‘未也,更极意言之,’加至五百千。胡人曰:‘此值一千万’,遂与之。僧访其名,曰:‘此宝骨也’。”[93]
《太平广记》卷243《窦乂传》记载:“尝有胡人米亮因饥寒,乂见,辄与钱帛,凡七年,不之问。异日,又见亮,哀其饥寒,又与钱五千文”。米亮后因感激,而对在西市经商的窦乂作了报答。[94]像米亮这样遭遇的中亚胡商,在长安城可能还有一些,反映了粟特人的生活状况,应该是真实可信的。
据史籍记载,长安的酒肆多分布在西市之中。《太平广记》卷76《李淳风》记载:“北斗七星当化为人,明日至西市饮酒。”[95]《太平广记》卷243《窦乂传》还记载:“先是西市秤行之南。有十余亩坳下潜汙之地。曰小海池。为旗亭之内。众秽所聚。(窦乂)又遂求买之。其主不测,乂酬钱三万。既获之,于其中立标。悬幡子。绕池设六七铺。制造煎饼乃米团子。召小儿掷瓦砾。击其幡标。中者以煎饼团子啖。不逾月。两街小儿竞往。计万万。所掷瓦砾已满矣。遂经度造。店二十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店今存焉,号为窦家店。”[96]唐代的长安,西市为最重要的交易场所,也称“金市”。“金市”,日本学者石田干之助和向达先生均以为是指西市,长安胡店多在西市,则其间有侍酒之胡姬,固为近理者也[97]。
《太平广记》卷168“李约”条记载:“李约为兵部员外,汧公之子也……约尝江行,与一商胡舟楫相次,商胡病,固邀相见,以二女托之,皆绝色也。又遗一珠,约悉唯唯,及商胡死,财宝约数万,悉籍其数送官。而以儿女求配,始。殓商胡时,约自以夜光含之,人莫知也。后,死胡有亲属来理资财,约请官司发掘,检之,夜光果在。”[98]
《长安志》卷8《东市》记载:“(东)市内货财二百二十行,四面立邸,四方珍奇,皆所积集”。《长安志》卷10《西市》记载:“西市内店肆如东市之制。”西市规模应更盛于东市。《朝野佥载》记载:“邹骆驼,长安人。先贫,常以小车推蒸饼卖之。每胜业坊角有伏砖,车触之即翻,尘土涴其饼,驼苦之。乃将撅削去十余砖,下有瓷瓮,容五斛许,开看,有金数斗,于是巨富”。[99]《两京新记》中记有“(怀德坊)南门之东,旧有富商邹凤炽宅。凤炽肩高背曲,有似骆驼,时人号为邹骆驼。其家巨富,金银赀货,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往,因是势倾朝市。邸店田宅,遍满海内,又尝谒见高祖,请市终南山,山中每树估绢一匹,自云:‘山树虽尽,而臣绢未竭。’”[100]
从唐代故事小说来看,宝物大多为来自胡商本土,有些是胡商将宝物带入中国,有的是将流入中国的宝物携回本国,因为这些宝物与胡商所在国家的命运有密切关系。
洛阳地区的龙门石窟第1410窟北市香行社社人等造像记:
北市香行社
社官安僧达 录事孙香表 史玄策
常行师 康惠登
……何难迪
……康静智
右件社人等一心供养
永昌元年(689)三月八日起手[101]
北市丝行像龛中之康玄智疑为康国丝行商人。北市香行社社官安僧达,录事史玄策、康惠登为经营香行业之安国人、史国人和康国人。北市彩帛行净土堂西壁刻造像记题名中之何口、何善德可能是居住在洛阳的何国丝绸商人。由于这些外国商人在洛阳自由定居,自由营业,不受任何歧视或限制,所以在商胡聚集区均有按照本国的习俗生活和宗教信仰而建立的祠庙。
唐朝在洛阳设立有西、南、北三市,社是市场中的商人组织,所谓“香行社”,就是贩卖香料的商人之间的民间组织,香料是粟特人经营所常见的商品,因而其中成员多为粟特人。这些粟特商人已经组成较为稳固之社,并担任社官等职务,这说明他们不再是来往不定的游商,而是长期在洛阳定居者。粟特人在中原所形成的一系列民族聚落,与粟特人的商业活动都有密切的关系[102]。
横贯欧亚大陆的丝绸之路上的利润大都被中间商粟特人赚取,为得到中国的丝绸,粟特商人不惜贩卖人口,甚至卖儿鬻女。
具有高额利润的女奴隶同贵如黄金的丝绸一样,也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品,她们不仅被贩卖到中国,也被贩卖到阿拉伯甚至东罗马帝国。关于女奴的用途,希提(Philip K·Hitti)在《阿拉伯通史》中写道:“奴隶中的姑娘,被用做歌妓、舞女和嬖妾,有些嬖妾对于哈里发颇有势力。例如,痣妞,赖世德花七万第尔汗买了她。”[103]唐代长安西市中的胡姬与阿拉伯帝国的歌妓一样,都是丝绸之路上被贩卖的女奴,她们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靠歌舞技艺,为人们佐酒助兴。
奴婢和牲畜的单价非常高,对奴婢和牲畜所征的税必然是政府的一大收入。《唐令拾遗》载:“诸市,每肆立标,题行名。”可见市场中一般是按行设肆的,朱雷先生认为,奴婢属于口马行。
《长安志》卷8“东市”条注云:“西市有口马止号行。”又据《长安志》卷7“安善坊”条注云:“高宗时,并此坊及大业坊之半,立中市署,领口马牛驴之肆。然已偏处京城之南,交易者不便,后但出文符于署司而已,货鬻者并移于市,至武太后末年,废为教弩场,其场隶威远将军。”可见口马行曾经一度由西市分离出去,另立一专门市场——中市。
唐代以后,丝绸之路的国际贸易盛极一时,丝路胡商的足迹遍布西起东罗马东至长安的丝路沿线上。而女奴买卖作为贸易中之大宗,不仅市场广阔,而且价格高昂,成为粟特人贩往唐代中国的主要商品之一。
梁冀的父亲梁商也曾献美人支通期给汉顺帝,支通期就是一个西域月支出身的胡姬。当时洛阳城也有不少西域来的胡姬。辛延年的《羽林郎》说:“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炉。”诗中所说的酒家胡女,反抗强暴,拒绝贵族家豪奴的调戏,这里只不过是借西汉的霍家来讽刺东汉贵族窦家,它反映的正是东汉洛阳城里的真实情况。
《全唐诗》卷165《少年行二首》云:“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金市”,石田干之助和向达均以为是指西市,长安胡店多在西市,则其间有侍酒之胡姬,固为近理者也。[104]日本学者加藤繁和日野开三郎则认为“金市”当指长安的金行,日野氏更进一步指出长安的金肆和珠玉肆多集中在西市东面的延寿坊。[105]“金市”应当指金行或金肆。仁井田升的《唐令拾遗》中的《关市令》云:“凡市每肆立标,题行名。义解:题行名者,假令题标条云:绢市、布市之类也。”其中的市即当肆来理解。
《全唐诗》卷165《白鼻》记载:“银鞍白鼻,绿地障泥锦。细雨春风花落时,挥鞭直就胡姬饮。”关于白鼻的胡姬酒,《全唐诗》卷511张祜也有诗记载:“为底胡姬酒,长(常)来白鼻,摘莲抛水上,郎意在浮花。”可见白鼻的胡姬酒肆在长安非常著名。指黑嘴的黄马,说明此酒店附近有马及马具出售。据《逸史》载,西市有鞦辔行,行有酒楼。故白鼻的酒肆极有可能位于西市的鞦辔行之内。据《国史补》卷下记载:“酒则有郢州之富水,乌程之若下,荥阳之土窟春,富平之石冻春,剑南之烧春京城之西市腔,蝦蟆陵郎官清、阿婆清,又有三勒浆酒类,酒法出波斯,三勒者谓庵摩勒、毗梨勒、诃梨勒。”其中的西市腔即产自西市,酿酒法出波斯的三勒浆可能也在西市内出售,因为西市内有许多著名的波斯邸,所以西市是唐代盛产美酒的地方。陈寅恪先生认为,自汉至唐,吾国产名酒之地多是中亚胡族聚居区域,西市即为其中之一。
为了招揽顾客,在西市中当垆卖酒的胡姬绝大多数是异域的美女。《全唐诗》卷162《前有一樽酒行二首》云:“胡姬貌如花,当垆笑春风。笑春风,舞罗衣,君今不醉将安归?”当垆的胡姬不仅有姣好的面容,还有出色的歌舞表演。《全唐诗》卷171李白《醉后赠王历阳》描述:“书秃千兔毫,诗裁两牛腰。笔纵起龙虎,舞曲拂云霄。双歌二胡姬,更奏远清朝。举酒挑朔雪,从君不相饶。”有的胡姬甚至提供陪宿服务,《全唐诗》卷494施肩吾《戏郑申府》描述:“年少郑郎那解愁,春来闲卧酒家楼。胡姬若拟邀他宿,挂却金鞭系紫骝。”异域甘甜的美酒和绝妙的歌舞让无数的唐人乐不思蜀,当人们沉醉于歌舞美酒的享受时,殊不知当垆卖酒的胡姬夜深人静的时候却在抹着思乡的泪水,吹着幽怨的曲子,《全唐诗》卷394李贺《龙夜吟》描述:“鬈发胡儿眼睛绿,高楼夜尽吹横竹。一声似向天上来,月下美人望乡哭。寒砧能捣百尺练,粉泪凝珠滴红线。胡儿莫作陇头吟,隔窗暗结愁人心。”(www.xing528.com)
为了更多地招揽顾客,在西市中当垆卖酒的胡姬绝大多数是面容姣好的异域女子,她们还有出色的歌舞演技。具有高额利润的女奴隶同贵如黄金的丝绸一样,也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商品,她们除了被贩卖到中国,还经常被贩卖到阿拉伯甚至东罗马帝国。[106]新疆出土的佉卢文、于阗文、回鹘文等文书里发现有人口买卖文券。另外,在高昌附唐以前的吐鲁番汉文文书中有诸商胡携带奴婢、牲畜请往京师进行交易、买卖的文券。奴婢买卖不仅见于唐代,在此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胡奴婢被从遥远的胡地沿丝绸之路贩运到中国贩卖。唐朝境内丝路沿线各地当时可能都存在胡奴婢买卖,胡奴婢作为唐代一种特殊商品是经由中亚、西亚输入中原的。
胡姬具备能歌善舞之特点,在琵琶、筚篥、箜篌、胡琴等西域乐器方面技艺娴熟。胡姬色才兼备,更能吸引男子的寻欢作乐之心。葛承雍先生对宋代文人使用“胡姬”情况作了分析:“宋代胡姬悄然消失了,‘胡姬’也成了一个历史遗痕的称谓,但宋代文人受‘内外制’影响常常把唐代与‘当代’联系,似乎仍然延展着唐人的一脉情结,他们在诗词创作中附和着唐人的观感,喜欢‘唐音宋调’,在想象的填词空间里继续描写着‘胡姬’,将胡姬作为一个强烈的象征符号,塑造出国家强盛的表征,传输给民众。”[107]
美国学者谢弗说:“在这里,精明能干的老板娘雇用带有异国情调,而且面容姣好的胡姬(比如说吐火罗姑娘或是粟特姑娘)用琥珀杯或者玛瑙杯为客人斟满名贵的美酒,而这些姑娘则是酒店的生意更加兴隆。由胡儿吹箫伴奏的甜润的歌唱表演和迷人的舞蹈,也是酒店老板增加销售量的重要手段。这些温顺可人、金发碧眼的美人儿使使人心荡神迷,从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我们还依稀可以看到她们卓越的风姿。”[108]
向达先生说:“唐代的胡食、胡床、胡服、胡乐盛行一时,在开元、天宝时达到高潮。尤其是胡酒,更以其别有风味而吸引了包括上到皇帝、下到百姓的各层人士。有唐一代,西域酒在长安流行,大约出于波斯,但为时人所称羡西市以及长安城东曲江池一带,具有胡姬侍酒之酒肆,李白诸人常醉其中,金樽美酒,甚有不少异国情调。”[109]
粟特、波斯、吐火罗等商人沿丝路向东贩卖胡奴婢,自粟特、波斯、吐火罗以西沿丝路各地必然也同样存在胡奴婢买卖,只是奴婢不以胡、汉区分而已。至于当时是否也有汉奴婢被沿丝绸之路向西贩卖,目前虽然缺少足够的证据,但是,既然奴婢作为商品被胡商贩卖,自然就不会违背商品流通的一般规律,由于市场的需求,一般由价格低廉的地区流向价格高的地区。当时国际市场上来自粟特、突厥等地的奴婢价格最低,唯利是图的粟特兴生胡将这些奴婢转而向东,携带到中国市场贩卖,这大概是唐代沿丝绸之路许多胡奴婢被贩卖到中国的原因,同时也说明当时进入中国市场的胡奴婢大都来自粟特、突厥两地。
随着国外商品、文化大量传入内地,唐代对胡奴婢的需要也与日俱增,这就进一步增加了对胡奴婢的需求,从而胡奴婢身价不断上升。当时胡奴婢经由高昌、敦煌卖入内地者逐渐增多。胡奴婢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不断被卖入内地,且有增多趋势。西域胡商将胡奴婢带往中国内地,以高价出售后再购买丝绸沿丝路向西销售,以牟取高额利润,以致丝绸之路上西州等地出现了专门从事胡奴婢买卖的胡商。
三、马匹、骆驼交易
中原王朝在与中亚游牧民族进行交往时,主要是用中原王朝的丝绸交换中亚的特产良种马,这也是古代中原王朝与中亚游牧民族的基本关系。中原王朝与游牧民族之间的战争也多是因为这一关系所致。松田寿男指出:“我们可以确信,隋与突厥的关系基调,就像匈奴与汉的情况一样,明显地是以所谓的‘绢马交易’为中心。”[110]
突厥人与回鹘参与了绢马贸易,突厥人经商活动的文书,见于吐鲁番阿斯塔那307号墓《高昌口善等传供食帐》、吐鲁番阿斯塔那171号墓出土的《高昌延寿十四年(637)兵部差人看馆客使文书》、《高昌竺佛图等传供食帐》等文书,以及阿斯塔那188号墓出土的《唐西州都督府牒为便钱酬北庭军事事》、《唐译语人何德力代书突骑施首领多亥达干收领马价抄》、《唐上李大使牒为三姓首领纳马酬价事》、《唐市马残牒》等文书,这些出土文书说明在西州市场上进行着钱帛市马的交易。《唐便钱酬马价文书》记载唐西州官府必须用“便钱”来支付突厥人马价,官方承担着沉重的负担。
除粟特、波斯商人在丝路贸易中扮演中间商角色外,突厥、回鹘等游牧民族也积极参加了贸易活动,他们用牲畜和畜产品进行交换,出售生产的铁和铁制武器,还把侵袭邻国时劫掠的大量宝物当成贸易商品,用来换取自己酷爱的丝绸织品。[111]回鹘是一个商业性很强的民族,在其强盛时,凭借其在安史之乱中助唐有功,在从事绢马贸易中获得巨大的利益。“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使唐政府面临“蕃得绢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甚苦之”的局面。[112]在数额巨大的绢马贸易中,可能回鹘人自身是无法完全消费这些丝织品的,他们从而进行丝绸转手贸易,每年将大量的丝绢通过草原丝绸之路运往中亚、西亚等地,同时,将中亚、西亚的琉璃、翡翠、珊瑚以及一些稀有珍品和奢侈品,如宝石、珍珠、金银器、毛皮、地毯、药材等,贩易到中原。
柔然与内地的贸易传统很快就被后来崛起的突厥人所继承,最初,突厥仅在北魏边境地带从事贸易。《周书》卷50《异域志》下记载:“其后曰土门,部落稍盛,始至塞上市缯絮,愿通中国。西魏大统十一年(545),太祖遣酒泉胡安诺槃陀使焉。其国皆相庆曰:‘今大国使至,我国将兴也。’十二年(546),土门遂遣使献方物。”[113]其强盛后,完全控制了北周和北齐,迫其向自己缴纳丝绸作为贡赋,再将丝绸销往西方。《北史》卷99《突厥传》载:“自俟斤以来,其国富强,有凌轹华夏之志。朝廷既与之和亲,岁给缯絮、锦彩十万段。突厥在京师者,又待之优礼,衣锦食肉,常以千数。齐人惧其寇掠,亦倾府藏以给之。他钵弥复骄傲,乃令其徒属曰:‘但使我在南两个儿孝顺,何忧无物邪?”[114]隋唐时期的“物”是丝绸的简称或俗称。
《隋书》记载:“大业三年(607)四月,幸榆林。启民及义成公主来朝行宫前后献马三千匹。帝大悦,赐物万二千段。”[115]同卷记载:“帝法驾御千人大帐,享启民及其部落酋长,三千五百人,赐物二十万段。”[116]当遇到突厥举行婚、丧事等,中原王朝也多赠丝绸。《册府元龟·外臣部》记载突厥沙钵罗可汗死,文帝“遣太常予以祭焉。赐物五千段。”贞观之初,灭东突厥,遂有大量突厥人归降,朝廷都赐予丰厚财物,凉州都督李大亮上疏谏道:“近来突厥,倾国入朝。既不能俘之江淮,以变其俗,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乃置于内地,去京不远,虽则宽仁之意,亦非久安之计也。酋长悉授大官,禄厚位尊,理多靡费。”[117]
为了让因隋末战乱而被突厥掠走的中原百姓重返故乡,朝廷不得不以大量的金银丝帛将他们赎回:“隋末,中国人多没于突厥。及突厥降,上遣使以金帛赎之。五月,乙丑,有司奏,凡得男女八万口。”[118]
安史之乱后,唐朝元气大伤,马匹骤然减少,急需向域外购买战马,于是唐王朝主要与回鹘人在丝绸、马匹方面进行交易。《新唐书·食货志一》记载:“时回纥有助收西京功,代宗厚遇之,与中国婚姻,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余万匹。而中国财力屈竭,岁负马价。”[119]《资治通鉴·唐纪四十》记载:“回鹘自乾元以来,岁求和市,每一马易四十缣,动至数万匹,马皆驽瘠无用。朝廷苦之,所市多不能尽其数,回鹘待遣、继之者常不绝于鸿胪。至是,上欲悦其意,命尽市之。秋,七月,辛丑,回鹘辞归,载赐遣及马价,共用车千余乘。”[120]
白居易诗《与回鹘可汗书》记载:“达览将军等至,省表其马数共六千五百匹。据所到印纳马二万匹,都计马价绢五十万匹。缘近岁以来,或有水旱,军国之用,不免阙供,今数内且方圆支二十五万匹,分付达览将军,便令归国。”[121]
如莫任南先生所说:“每年从中原大量流入突厥的丝织品,可汗和贵族们只会消耗掉一部分,大部分当转销到西方各国去了。”[122]
另外,在吐鲁番出土的文书中常有关于驼马交易的文书,如《唐开元二十年(732)瓜州都督府给西州百姓游击将军石染典过所》:
1.(前缺)家生奴移□□□□□
2.安西已来,上件人肆、驴拾。今月日,得牒
3.称:从西来,至此市易事了。今欲却往安
4.西已来,路由铁门关,镇戍守捉不练行由,
5.请改给者。依勘来文同此,已判给,幸依勘
6.过。
7. 府
8.户曹参军亶
9.史杨祗
10.开元二十年叁月拾肆日给。
11.三月二十九日,悬泉守捉官高宾勘西过。
12.三月十九日,常乐守捉官果毅孟进勘西过。
13.三月廿日,苦水守捉押官年五月(用)勘西过。
14.三月廿一日,盐池戍守捉押官健儿吕楚珪勘过。琛
15.作人康禄山 石怒忿 家生奴移多地
16.驴拾头 沙州市勘同,市令张休。
17.牒,染典先蒙瓜州给过所,今至此市易
18.事了,欲往伊州市易。路由恐所在守捉不
19.练行由。谨连来文如前,请乞判命。谨牒。
20.印 开元廿年三月廿 日,西州百姓游击将军石染典牒。
21.任去。 琛示。
22.廿五日。
23.印
24.四月六日伊州刺史张宾押过。[123]
石染典从瓜州来到西州贩易,交易完之后要向西而去,经过沙州、瓜州、铁门关继续进行交易。此“过所”原由瓜州颁发,沿途已经过悬泉、常乐、苦水、盐池等地守捉官员验过。到伊州后,向官府呈上瓜州颁发的“过所”,由伊州刺史验查、加盖印章后才能继续向西进行交易。申请人必须申报同行人以及所要交易的商品数量情况,可以说,“过所”是当时胡商进行交易的通行证或交易许可证。
《唐开元二十一年(733)石染典买马契》(图八四)[124]:
图八四 石染典买马契
1.马一匹骝敦六岁
2.开元二十一年正月五日,西州百姓石染典,交用大练拾捌
3.匹,今于西州市,买康思礼边上件马。其马
4.及练,即日各交相分付了。如后有人寒
5.盗识认者,一仰主、保知当,不管买人之事。恐
6.人无信,故立私契。两共和可,画指为记。
7. 练主
8. 马主别将康思礼年卌四
9. 保人兴胡罗世那年卌
10. 保人兴胡安达汉年卌五
11. 保人西州百姓石早寒年五十
由此可知,一般胡商在进行交易时,都要立契约,并且有保人作担保。
吐鲁番阿斯塔那35号墓《唐咸亨四年(673)西州前庭府杜队正买驼契》:
1.咸亨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西州前庭府队正杜□□□
2.交用练拾肆匹,于康国兴生胡康乌破延边
3.买取黄敦驼壹头,年十岁。其驼及练即
4.交想(相)付了。若驼有人寒盗□□
5.者,一仰本主及保人酬当,杜悉不知。叁日
6.不食水草,得还本主。得保未集,且立
7.私契,保人集,别市契。两和立契,获指
8.□验。
9. 驼主康乌破延
10. 买驼人杜
11. 保人都护人敦
12. 保人同乡人康莫遮
13. 知见人张轨端[125]
阿斯塔纳188号墓出土《唐译语人何德力代书突骑施首领多亥达干收领马价抄》:[前缺]
1.□钱贰拾贯肆百文
2.右酬首领多亥达干马叁匹
3.十二月十一日付突骑施首领多亥达
4.干领
5. 译语人何 德力[126]
同墓出土《唐市马残牒》
(三)
1.赤敦七岁 直壹拾伍匹□□□
2.□□□ 大练捌匹□□□
(四)
1.达干马一匹□□□
2.禄俟斤马一匹
3.□□□马一匹
……
(六)
1.□□□马一匹赤
2.□□□首领延莫达[127]
另外,阿斯塔那188号墓出土《唐上李大使牒为三姓首领纳马酬价事》、《唐市马残牒》等也都是马匹交易的文书。
从称号达干、俟斤来看,应为突骑施人,而三姓首领应为葛逻逯。唐政府为了用于西州的军事防卫,需要购买突骑施等少数民族的马匹。所以,在西州存在着用钱帛交换马匹的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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