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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小微企业发展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江苏各地政府在扶持鼓励当地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围绕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因地制宜地创新工作思路,千方百计地为本地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在政府主导下,注重协作、创新载体,合力推进小微企业发展。

江苏小微企业发展研究成果

第二节 江苏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政府部门在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中的举措

中央政府对私营个体经济和小微企业的发展一直给予高度的重视,在2005年、2010年先后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中央各部委又密集出台帮扶小微企业的政策意见,特别是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8个方面、总计29条具体措施,试图推动小型微型企业的创新发展和结构调整,创造有利于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意见》涵盖财税、金融、贸易、就业、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方面,基本可视为中央扶持小微企业的纲领。

江苏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的相关规定,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注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经营管理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先后出台了《关于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的政策意见》、《关于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的意见》,致力于构建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资本结构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合作模式多样化、产品服务专业化的小微企业金融担保体系。省发改委、中小企业局、财政厅税务局、商务厅等职能部门也出台了一些具体细则,细化了支持和鼓励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办法和举措,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江苏各地政府在扶持鼓励当地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围绕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因地制宜地创新工作思路,千方百计地为本地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主要体现在:

(一)不断优化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国家和省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在第一时间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及时地把政策信息传递给企业,组织并指导企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申报各级政府扶持项目,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对于各类涉及小微企业的收费项目应免尽免。各级政府还根据自己的财力,出台一些配套的政策措施,实实在在地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例如:扬州高邮市为了给本地小微企业融资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对担保机构实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宿迁市宿豫区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2011年区财政安排240万元小微企业市场开拓资金专项经费,加大对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的资金补助;对当年销售收入2 000万元、税收2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给予奖励;放宽行业准入限制,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对前来登记的小微企业实行“审核合一”,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结效率

(二)努力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的要素瓶颈制约

小微企业在发展初期,资金、人才和土地等要素资源紧缺,需要政府既要“扶上马”、更要“送一程”。省内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主动靠前服务,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帮助小微企业突破要素瓶颈的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就业、失业动态监控机制,随时关注本地区就业需求,推进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训,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泰州市海陵区人社局与云南、贵州、四川、湖北等地人社部门建立了劳务互助关系,畅通企业用工输送渠道。宿迁市宿豫区、沭阳县人社局对小微企业用工情况进行网络化管理,并与国资委合作,多方联动向企业输送人才。镇江丹阳市通过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年”、“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竞赛”等活动,引导金融机构主动与市场需求对接,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更好地帮助小微企业。南京溧水区通过实行万顷良田工程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盘活土地存量,建设标准厂房,保障小微企业的用地需求。

(三)建设推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的载体

目前江苏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已实现市、县(区)全覆盖,各类公共服务载体为小微企业提供了适宜生存、发展的环境。各级政府不断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着力提升产业集聚载体、科技创新创业载体的综合承载能力,搭建小微企业科学发展的优质平台。苏州、无锡等市面广量大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中心已成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创业成长的重要基地。南京江宁区以产业园区作为产业集聚载体,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挖掘龙头企业的生产、经营、服务等配套需求,引导小微企业向园区集聚,通过产业集聚提高小微企业生存发展能力;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教资源优势,强化科技园、科技孵化器等公共平台建设,依托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为初创期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资金、厂房等各种资源要素的支持,帮助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四)构建制度框架,增强保障力度,创新工作机制

除了出台一系列制度性扶持措施外,全省各地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包括降低准入门槛,规范登记服务,定向结对帮扶等。针对小微企业生存周期短、发展速度慢等问题,着力加大登记后续保障力度,实施跟踪指导、深层服务,包括强化创业发展培训,帮助破解融资难题,引导实施商标战略和行政指导规范经营。同时,在政府主导下,注重协作、创新载体,合力推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力推企业升级转型、以企助企、诚信示范和信息服务行动。例如,宿迁依托全市143个工商合同指导站,动员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开展业务结对帮扶,将市内大中型企业部分产品订单和服务交予小微企业,为其配套服务,实现共赢。运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系统,市、县(区)局按季度统计分析市场主体行业分布、发展变化情况,为小微企业投资人创业、兴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同时,结合全市“千企升级”计划,大力引导规模较大、潜力较为明显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实现个体工商户向小微企业转型、小微企业向中型企业壮大。(www.xing528.com)

二、工商联组织在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

工商联作为服务民营经济的主要职能部门,长期以来,在创新金融服务,为会员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解决燃眉之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上颇下了一番工夫,做了大量的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工商联组织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帮助落实各级政府给予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和加快小微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倾注了很大的精力。2012年2—3月,江苏省工商联与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省工商局联合组成调研组深入全省各地,调查小微企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了解中央和省里针对小微企业扶持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发现和总结小微企业在保生存、促转型、谋发展中的典型和成功做法,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调研期间,调研组分别召开当地政府部门座谈会、小微企业代表座谈会,实地考察了部分小微企业,对企业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讨,并与政府有关部门做了沟通和反馈。从调研的情况看,政府部门和小微企业对工商联组织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的帮助、引导和服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把工商联组织看成是自己的“娘家人”。

各级工商联尤其是县区工商联与小微企业联系密切,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识较强,在促进小微企业生存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省内各级工商联组织既关注小微企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又关注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区域性、行业性、个性化问题,通过参政议政渠道将小微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及时反映给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为小微企业争取政策支持并为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例如,常州市工商联围绕小微企业的诉求,专题调研小微企业经营中的融资难问题,所形成的政协提案被列为市长督办提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研究制定对策,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帮助小微企业破解发展难题

为帮助小微企业解决经营中的资金问题,各地工商联利用行业组织的外部影响力和内部凝聚力,积极搭建银商企合作平台,探索在行业商会内部建立应急互助基金、融资担保中心等多种融资渠道。太仓市璜泾镇加弹行业商会在工商联的指导和参与下,积极与金融部门沟通协调,设立注册资本金抵押、设备抵押和成员企业联保三重保险银行按注册资本金1∶5放贷,甚至按1∶7放贷,开创了行业商会“互助担保”融资新模式。

为帮助小微企业缓解“用工难”问题,南通如皋、海安等地的行业组织定期召开会员企业负责人协商会,加强行业自律与合作,在保障企业员工劳动待遇的同时,通过制定商会会员企业公约、建立违约保证金制度等办法,避免出现行业内企业间相互挖人、无序竞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小微企业的员工队伍。

(三)搭建各类服务平台,增强小微企业自身的实力

江苏各地工商联组织通过搭建科技创新平台、产学研合作平台、市场推广平台、教育培训平台等各类平台,为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提供人力、财力、智力支撑。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和人才引进的合作,定期组织专家学者为小微企业管理者授课。同时,组织小微企业“走出去”,参加国内外相关的研讨会、展销会、博览会,了解国际上行业发展现状,开展国际合作,提升自身实力和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镇江丹阳眼镜商会围绕打造“丹阳眼镜”区域品牌,通过举办展览会、参与制定产业规划以及制定行业标准等多种形式,为企业搭建通向市场的桥梁,带动企业共同发展。

(四)构建法律维权网络,为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保驾护航

工商联组织及行业商会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机构的联系,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与税务部门合作,成立纳税人维权中心净化企业涉税环境;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培训、法律维权服务,增强企业维权意识;与各级工会等部门合作,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共同解决劳动纠纷。例如,南通如皋市工商联与服装商会一起研究制定了服装行业劳资合作实施细则,成为南通市协调劳资纠纷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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