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浙粤沪小微企业发展对江苏的启示
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近年来浙粤沪政府动作频频,但与发达国家和新的市场需求相比,小微企业的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还不高,有些优势在丧失,新的优势又没有完全形成。因此,必须促进小微企业再创新优势,这是小微企业自身健康发展的需要,是实现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的需要,是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后劲的必然要求。
一、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13年,上海市组织动员全市相关机构参与“关注小微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主题服务活动,为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推动小微企业享受减轻税费负担、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全面提升小微企业自身素质和发展能力,并通过《解放日报》、《上海商报》、市经信委微博、移动电视、机场媒体等公布服务活动安排表,广泛动员本市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全年将协调本市相关部门和服务机构开展1 000多场服务活动,同时采用了多种方式为企业减负。
此外,上海还出台了多项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在2015年底前,对年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在2014年底前,对本市小型微型企业免征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额贷款公司要确保50万元以下的借款人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各级政府年度采购项目预算保留不少于18%的比例给小型微型企业等。
浙江省政府也专门成立了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政策措施上也给予重点支持,比如涉及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向小微企业倾斜,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对象重点集中在小微企业,加强信贷保障的重点也是小微企业。
广东省先后推动出台了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等20多个针对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推广日、强企工程、信息化推进工程、银河培训工程等品牌活动,搭建中小企业对接服务平台,组织各类融资、咨询、技术、培训、信息等专业组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开展与中小企业服务对接,尽量满足中小企业各类服务需求。目前,全省已形成覆盖大部分县(市、区)的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纵向网络体系,全省142个市、县(区)成立或指定了126个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综合服务机构覆盖率超过88%,建立了省、市、县(区)综合服务机构联动机制。
三、抓机遇,促升级
浙江省积极引导小微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充分利用目前宏观偏紧等环境,以此作为倒逼机制,加快改变传统的发展方式,改变浙江省经济长期处于国际国内产业分工价值链末端的不利处境,扶持引导小微企业向“专、精、特、优”发展,形成一批科技型、成长型企业。根据现阶段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关键要加快传统制造业的改造提升,把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落实到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的转型发展上,特别是要支持龙头企业向制定行业标准、创建品牌、掌握议价权发展,以此带动面上千家万户相关的小微企业转型升级。要有选择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要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素质、增强竞争力为主要目标,通过组织创新、科技创新、市场创新、品牌创新和建立供应链及分销网络,转向产业链上较高层次,着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污染、降低成本、提高附加值。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与经济下行压力,广东省为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继《关于依靠科技创新推进专业镇转型升级的决定》后,省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快专业镇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一次性新增5亿元专项资金,扶持九大平台建设,促进专业镇主导产业及专业镇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和转型升级。(www.xing528.com)
四、设立多渠道扶持资金
广东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小微企业融资拓宽渠道:一是持续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的扶持资金投入。包括从2003年起每年省财政投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2亿元,主要用于技术改造等;设立1亿元省部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鼓励和支持设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地、技术创新中心;2008年设立10亿元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二是缓解企业融资压力。2009年一次性新增20亿元资金用于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及融资担保。专门设立广东省节能减排的贷款项目,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为中小企业实施节能降耗融资活动提供一定保障。三是“十二五”期间,每年将新增安排20亿元,共100亿元,重点支持引导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此外,广东省各地市也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如佛山市2009年拿出10个亿支持民企自主创新,带动380亿的研发投入,取得明显成效。
上述两省一市在发展小微企业的实践中创造的主要经验和做法,给江苏省小微企业发展以深刻启示。
第一,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参与国家战略实施及各项综合配套改革。以此作为现阶段江苏经济新的发展契机,进一步争取发展政策,尽快做出战略性布局,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有序、有效、持续性地推进落实,降低准入门槛,破除影响民间投资的体制障碍,鼓励支持小微企业进入发展。
第二,努力帮助小微企业破解发展中的瓶颈和困难。一是努力缓解融资困难。抓紧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建设行动计划,创建综合改革试验区,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积极争取信贷投放增量,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提高小微企业贷款比例,降低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强化对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支撑。二是进一步加快重大税制改革,尽快出台和落实减轻企业负担及让利于企业、服务于企业的政策措施,提振企业信心,帮助企业改善生存环境和生产经营环境。三是要做好煤电油运、土地供应、信贷支持等各项要素保障工作,努力缓解各种要素制约。四是要帮助企业赴省内外、境内外参展,千方百计保订单、保出口,努力拓展营销网络和省外、国外市场。
第三,加强行政服务和管理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服务、管理和考核,努力为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坚定不移地推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大发展、大提升、大调整、大集群,使小微企业成为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完善扶持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加大实体经济投入,坚守实业,做强主业。
第四,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着力改善法制环境、政务环境、舆论环境。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幅度削减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各种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同时,坚决清理各种涉企收费,加大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保护力度。特别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致力于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各种困难,营造出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注释】
[1]SMEDI:Small and Medium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Index,通过对中小企业进行调查,利用中小企业对本行业运行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判断和预期数据编制而成,是反映中国中小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指数。取值范围为0~200,100为指数的景气临界值,表明经济状况变化不大;100~200为景气区间,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上升或者改善,越接近200景气度越高;0~100为不景气区间,表明经济状况趋于下降或者恶化,越接近0景气度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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