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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同族团的形成与家和同族的多样性:一个研究成果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认识是超越了关于家和同族的理论立场,是众多学者的共同主张。中野卓以有贺的家理论为基础,明确指出,不仅是在农村,在城市的商家中由本家、分家的关系也形成了同族联合。中野指出,暖帘对商家而言是商号,表现出系谱的相互认可和连续,是家在社会、经济上的信用。商家同族团依据买卖的内容和家族结构的不同,其形成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

商家同族团的形成与家和同族的多样性:一个研究成果

四、家和同族的多样性

同族关系(同族团)是家的联合的一般表现形态。每个家为了发挥其保障生活的功能,实现世代繁荣的目标,单独行动会面临很多困难。为此,与其他的家进行联合,结成互相帮助的关系,这就是家的联合。最为典型的是在家的本末系谱中的本家与分家的联合(同族团),以及各种合作组织的联合。原则上,家和同族是基于共同的原理而存在的。这种认识是超越了关于家和同族的理论立场,是众多学者的共同主张。无论是上述的有贺还是喜多野,从他们各自主张的主从关系抑或对出身的相互认知中,我们能够看到其共通之处,即最终都将家导向了同族联合;若从历史的角度看其功能的趋势,会发现年代越久远其功能就越重要。由此可见,虽然他们各自强调的重点有所不同,但都将关注的焦点放在家的系谱继承和家作为经营体的联合(同族团)上面。

另外,中野卓[30]介绍了及川宏[31]的同族研究,指出若追溯日本的村落、同族研究的类型,可以分为(1)由单一的同族构成的村落;(2)数个同族在一个村落中共存两种。对于前者可以将“村落的开发过程”与“同族组织的发展”一并进行考察,后者则很难这样做。此外,中野又指出有贺将上述及川所讲的第二类型又进一步细化为两个类型,设置了第三类型。即第一是“各个同族团体间实力均衡,彼此对立的类型”,第二是“拥有突出势力的同族团体统治其他(弱小的)同族团体的类型”。

家的联合的形态多种多样,首先从地域的分布情况出发,对联合的形态类型加以分析。村落结构类型论的代表人物福武直认为[32],同族联合优先的村落类型(同族型村落)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该类型不仅本家、分家有明确的区分,而且很好地表现出了家的特征。与此相对,日本的西南地区分布着“讲”、“组”等优先的村落类型(讲组型村落)。该类型中,本家、分家是并列的关系,家的特征也表现的不明显。此后,福武将战后的日本农村村落共同体的存在形态大致划分为“东北型”和“西南型”两类。前者的特点是:“一直以来农业生产力相对低下,工业化也没有进展,从而交通也比较不便的地区”,与此相对,后者是“生产力水平较高,工业化也取得了进展,交通也很便利的地区”[33]。除上述特征外,“东北型”与同族型村落对应,“西南型”与讲组型村落对应。当然,在日本的西南地区也有“东北型”村落,东北地区也存在“西南型”村落,排除了类型分类的绝对化。

同样是从两项对立的研究方法出发,川岛武宜指出了家在地域分布上的特点,即东北地区的家是“凝缩型”的,而西南地区的家是“扩散型”的。在此所谓的“凝缩”和“扩散”是指家的特征所显现的程度,家的特征强即所谓的“凝缩型”,反之就是“扩散型”。另外,江守五夫运用川岛理论,指出日本西南地区的年龄阶梯制型的家是富有特色的[34]

大间知笃三从家的构成、居住形式等特征出发,明确区分了东北地区的家和西南地区的家在类型上的差异。他认为大家族的家大都分布在东北地区,其户主的权力很大,而且家的凝聚力也很强。与此相对,以夫妇为单位分开居住的家(一家数代主义的村落)大多分布于日本的西南地区,与前者相比,其户主的权力较弱,而且家的结合力也要弱得多[35]。(www.xing528.com)

其次,从统治的结构和身份的结构性出发,对家联合的形态加以分析。磯田进就门第制度的本质特征设定了两点,“第一,对于构成村落的个人而言,其社会的、政治的价值都是由所属的‘家’的价值决定的。第二,某个家的价值的等级划分是固定的,会一代代地延续下去”。因此,从分析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可以将日本的村落结构大致划分为“门第型村落”和“无门第型村落”两大类[36]

大岛真理夫依据近世的身份等级制度,尤其是门第制度,将村分为纵向阶层型村落和横断阶层型村落两大类。大岛还对这两种类型的特点作了明确的分析,在纵向阶层型村落中,“本百姓”和“抱百姓”[37]之间的关系既是一种身份关系,又是本、分家的关系,即“门第制度的支配从属关系是由本家、分家间的关系构成的”。在横断阶层型的家中,“虽然存在本家、分家间的关系,但是只停留在同一个阶层内部,并未形成阶层间的门第制度统治”[38]

江马三枝子和小山隆指出,在白川和越中五固山的大家庭制度下,跟外界隔绝的山里的村落受到地理、经济上的制约,家督继承人以外的家族成员既无法设立分家也无法出嫁到外面去。作为习俗,继承人以外的家族成员会采取“走婚”形式的婚姻--结婚后不创建自己的家庭,夫妻双方都住在自己的父母家中,丈夫晚上去妻子家中过夜。据说,在白川村的家中,直到19世纪初还保留着直系家族、独身的旁系成员以及女性的旁系成员的孩子住在同一个家中的习俗[39]

中野卓以有贺的家理论为基础,明确指出,不仅是在农村,在城市的商家中由本家、分家的关系也形成了同族联合。农户的同族团是以农地的所有及经营为媒介的,与此相对,商家同族团的特征则恰好是“以信用为媒介的共同经营或联合经营”[40]。这种同族团称为“暖帘内”。中野指出,暖帘对商家而言是商号,表现出系谱的相互认可和连续,是家在社会、经济上的信用。这种信用的维持是被外部社会所期待和要求的。同时,在其内部无论是本家还是分家都会对暖帘内的构成及强化发挥自己的作用。商家同族团依据买卖的内容和家族结构的不同,其形成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像三井家那样,同族虽然以本家为中心,但是亲属分家采取并列的结合而形成联合;又有像鸿池家那样,以本家为中心并且集中了财力和权力的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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