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模拟血缘关系
在日本的家制度下,家族由婚姻和血缘关系构成的团体这种观念被淡化,而成为以夫妇为核心的生活团体、经营家业的经营体,以实现家产得到维持或增值以及系谱的世代存续为最高目标。家督继承人的选择可以不受血缘和系谱关系的限制,而以是否具有使家存续和发展的能力为最重要的条件。因此,成为家督继承人的人未必是儿子,家制度下的“亲子”关系也并非局限于血缘的父子关系,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通过亲子身份的认定可与家长之间形成社会意义的父子关系--模拟血缘关系。由具有模拟血缘关系的人继承家督之位是日本家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
家中的血缘关系之所以被淡化,最主要是因为日本人对家作为经济共同体这一功能的重视。有贺把家作为社会关系的纽带来进行把握。他认为家的目标在于维持系谱的世代存续,因此家一方面要接受外部社会的制约,同时还要调整内部关系从而保障家族成员的生活。因此,无论是以家产为基础的家业经营体,还是参与到经营中的家族成员,都要受到来自家的内、外部两方面条件的制约,这样就形成了日本的特殊性。具体而言,家的成员范围不是依据血缘或亲属原理来进行划分,而是由其在集团生活中是否拥有共同的功能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即使是非血缘关系的成员,如果他在家的经营上是必要的,作为家的成员就会获得认可。尽管在家中家庭成员之间也存在着情感上的温情,但这些并不是平等的(例如,家成员之间有嫡系和旁系之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家族生活中,每个成员发挥的作用不同,同时也是为了保障家族成员的生活和秩序的需要。的确,“嫡系的夫妇和他们的孩子是家的主要成员”,对户田所指出的在日本有非常多的小家庭这一观点有贺表示赞成[28]。但是他也强调家和家庭(family)在根本上的不同。因为日本的家只不过是和小家庭论的家庭在外在形式上具有某些相似性,但其各自所处的社会在诸多条件上是存在差异的。可见,有贺是在强调家即日本的家族的特殊性。正冈对有贺做了下述的评价:“他对下列事实进行了理论化研究是一大伟业,即日本的家制度不限于夫妇和血缘成员,而以功能上的需要为基础,家制度具有使非血缘成员成为家的成员的制度规范和形式,同时日本社会还具有对其赋予价值的民族性特质。”[29](www.xing528.com)
另外,有贺指出,即便父家长制家族的概念是通文化性质的,也不足以解释日本的家的特质。日本的父家长制家族具有使其世代存续的价值取向,重视系谱的连续性。这就要求家必须保护它的成员,但是每个单独的家作为“独立经营的团体”不能完成这样的任务,因此以家为单位又结成了各种交错的互助组织。由此,同族和亲属之间的共同归属感得到了强化。换言之,依靠系谱意识而连接在一起的各个家,又开始朝着结成同族团的方向发展。在分家之际,家长对亲属和非亲属的旁系成员,有尽可能地让他们的生活得到保障的想法,但要受到家的生活条件的制约,同时,家的生活条件又受到时代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像在家督继承中出现的收养养子和断绝父子关系的情况,说明在家督继承中血缘关系未必是必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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