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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生法制教育需求分析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任职能力要求国防生在进入部队之后有着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基本的法律素养。出于上述原因,国防生在法制教育中需强调个人价值取向外,还需要充分促进国防建设本位价值的实现。

国防生法制教育需求分析

第三节 第一任职能力对国防生法制教育的要求

国防生是我国军事人才的重要来源,就军事人才的成长过程来看,可以将国防生称作是军队干部的一个成长阶段。从这一点讲,国防生法制教育其实质就是我国军事人才法制教育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事人才法制教育是军事人才培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人才的教育培养都需要面临军事人才第一任职的问题,都需要在教育培养中体现对于第一任职能力的培养,所以国防生法制教育本身就要随着提高第一任职能力的要求有所针对性。

第一任职能力要求国防生在进入部队之后有着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基本的法律素养。在国防生的法制教育中,我们就可以贯彻落实这一特点。国防生法制教育的教育形式应当采用以政治理论教学的“专题式教学”为主,以多种教学模式相结合的教育形式。

政治理论教学也是国防生在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的教学内容。政治理论教学经过长时期的探索,已经基本认为“专题式教学”对于政治理论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益。在国防生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引用这一教学形式来提高法制教育的水平。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国防生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相似性。思想政治教育采用专题式的教学方法,是我军历来政治教学总结出来的优秀教学方法。对于广大的受教育官兵来说,专题式教学使思想政治理论脉络更加清晰,也更便于学习。比如说讲毛泽东军事思想,就可以分为土地革命时期的毛泽东军事思想,抗日战争时毛泽东军事思想,解放战争时毛泽东军事思想等专题来讲,不但脉络清晰便于学习,而且也方便教授,增加思想政治教育的趣味性。法制教育也是对于法理和基本法律常识的普及教育。如果说使思想政治教育生动起来的调味剂是历史的话,那么法学案例无疑可以极大提高法制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国防生法制教育专题式教学类似于法学教学中案例式教学,有利于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在法学教学中,案例式教学是教师根据课程需要必须掌握的一门教育方法,指的是每次的授课由案例引出事件本质,从实践走向理论。专题式的教学也可以采用这一方法,从我国国情、我军军情出发,从军队法制的现状入手,通过军队实际发生的法律案例,进行国防生的法制教育。(www.xing528.com)

提升第一任职能力是国防生法制教育的短期目标,而从长远看,国防生法制教育需要体现个人本位和国防建设本位的价值取向,才能实现推动国防和军队科学发展。国防生作为法制教育的主体,有着自己的价值本位判断和追求。国防生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以引导为主。在尊重和保护国防生正确的价值取向选择的基础上,用法制教育主导价值[2]去引导他们在将法的价值和自我价值实现融合与统一。法制教育对于国防生个人,其直接目的是为了让国防生们能够健康成长,遵守法纪法规。在法制教育之前强调政治思想教育先行,要求国防生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其目的是为了能够促进国防生自身能力和素养的提升,使得他们能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够明辨是非曲直,能够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实现自我价值。因此,法制教育的开展必须以充分的重视国防生个人的发展为前提,即重视个人本位。作为法制教育的主体,那么在教育的过程中则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法制教育受到一系列的思想抵制、法制教育不能使得他们构建起本应有的法制观念和法律信仰。个人本位的重视是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国防生自身的潜能,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实现法制教育的基本价值功用。国防生法制教育的重要目的是提高革命军的正规化和现代化水平,最终提升国防建设水平,适应新形势下世界新军事变革、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出于上述原因,国防生在法制教育中需强调个人价值取向外,还需要充分促进国防建设本位价值的实现。国防生作为军队的预备军官,承载着未来军队基层指挥和管理的重担,对其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目的是为了让其能够在学有所成后更好服务于基层的法制建设,最终推动军队和国防建设的科学发展。国防建设本位的价值是国防生法制教育的最终价值趋向,研究国防建设的本位价值为国防生法制教育问题研究提供了一个方向性的指导。只有将国防生法制教育的个人本位和国防建设本位的双重价值取向结合,才能充分提高国防生学习法制的积极性。国无防不立,在推动军队和国防的现代化过程中,我们遇到重重的问题。但是面对问题我们不能退缩,必须克服困难寻找方法去解决问题。国防建设特别是“依法治军”的开展也不能仅仅在部队中开展,固本方能强元,我们必须从干部的培养源头抓起,在院校期间便对国防生进行法制教育。较早的树立法纪观念,也为国防生在第一任职时,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的模范带头作用奠定了良好基础。

【注释】

[1]王鲁军.军事人才价值.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9.

[2]法制教育的主导价值即实现法的价值,法的价值包括自由与秩序、正义与利益、公平和正义等,笔者认为,社会进步的实效标准是法的价值选择的根本标准。军事法的价值选择也应遵从这一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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