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乡二元体制下,进城农民工在城市劳动力市场中处于一种附属和次级的位置。尽管他们是农村中的精英分子,但在城市社会中,他们一般都居于社会下层,处于“边缘人”的地位。有的学者将农民工的地位概括为四个方面:经济上的“佣人”地位、政治上的“沉默”地位、社会上的“无根”地位、文化上的“边缘”地位,突出了农民工阶层的弱势地位。这里,笔者将从称谓属性、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地位认同和地位分化等五个方面来探讨进城农民工的社会地位状况。
一、进城农民工的称谓属性
从建国以来,我国农民工进城后所“获得”的正式称谓就始终不是那么中听。最开始时叫做“盲目流入城市农民”,后来干脆简称为“盲流”,再后来在政府的红头文件中对他们的正式称呼就是“民工”,而现在用得最多的称谓则是“农民工”。
农民大量进城,给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为了加强对城市外来人口的管理,出台了一些相关的管理法规和制度。本来从进城农民工的工作行业来说,他们主要是在工业和流通、服务业等第二、三产业里就业,因而从职业的意义上来看他们显然是工人,但是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1991年国务院87号令),进城务工农民被称为农民合同制工人,简称“农民工”,以区别于在城市的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拥有城市户口的工人。这一点是中国所独有的一种做法,在世界上的其他大多数国家并不存在这种略带歧视性的区分。说到底,尽管制度变迁为农民工进城务工提供了条件和契机,但之所以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前两种迥然不同的身份——“农民”和“工人”——同时被用来称呼进城务工农民,显然还有一个制度抗拒的因素在发生作用——即制度的某些方面抗拒农民真正进城成为工人。这些带抗拒性质的制度因素有:身份制、户籍制、劳动人事制、地方保护主义政策等,这些行政管理制度也使得当时的中国社会整合机制主要体现为一种“行政性整合”。这些制度抗拒性因素导致了所谓的“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即一种是在城市中由拥有城市户口的市民所构成的收入较高、劳动环境较好、福利待遇较好、更为稳定的首属劳动力市场,另一种是在城市中由持农村户口的农民所构成的收入较低、劳动环境较差、福利待遇较差、缺乏稳定性的次属劳动力市场。这两种劳动力市场的隔绝,反过来又会强化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低下地位。
因此,笔者认为“农民工”的称谓实际上是一种制度抗拒和制度歧视的体现,“农民工”这个词本身就代表着一种边缘的身份和低下的地位。农民工虽然干的是“工”,但身份仍然是“农民”,而在中国,“农民”身份先天性地似乎就低人一等。因此,在城市中,无论一个人干什么事,只要他(她)是一个农民,就意味着没文化、素质低,就免不了要受歧视和排斥,自然处于“身份劣势”的农民想出人头地是非常困难的。“农民工”的称谓给进城农民工造成的影响之巨大,不禁让人想起法国当代著名社会学家埃利亚斯(NorbertElais)在研究胡格诺教徒时所发现的“污名化”现象,并且这种“污名化”的起因是制度,而并非某个社会群体。而按照“标签论”的观点,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贴标签”的过程,进城务工的农民一旦被打上了低劣的烙印,便很难摆脱这一身份标签所赋予的社会意义,反过来它又会改变进城农民工的自我认同和行为方式,进一步强化他们的低劣感。
二、进城农民工的经济地位
社会的转型、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促使我国社会的分层标准从以政治身份为主转向以经济地位为主,农民工较低的经济地位,决定他们在城市社会中处于底层地位。前文已经对进城农民工的收入水平进行了研究,这里主要探讨进城农民工收入水平低下的原因。概括地讲,进城农民工收入上的低水平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城市中属于次属劳动力市场,他们的工作往往缺乏稳定性,工资也较低。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社会中劳动力的工资是由政府的劳动人事部门规定的,而农民工的工薪收入则没有相应的政策文件作出规定。这样,农民工的劳动力价格就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由市场来决定。那么,为什么同样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农民工的劳动力平均价格比城市劳动力低呢?
首先,一个关键性的原因就是劳动力的供需状况。许多调查研究都证明,我国农村劳动力将长期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亿。随着这些剩余劳动力源源不断地流向城市,使得城市用人单位有足够的选择余地来挑选需要的工人,这种供大于求的劳动力市场态势使农民工处于一种不利的境地,其劳动力价格也会被压得较低。
其次,我国农民一直无法融入先进的社会生产力系统中,农民工也始终难以融入城市的发展系统。这其中固然有农民文化水平低等自身的因素,但不可否认农民有大量的发展机会被户籍制度限制了。例如,北京市劳动局公布限制的行业和工种从19%的15个增加到1997年的34个,到1998为36个,2000年则达到103个,被挡在这些行业和工种之外的主要对象就是农民,而农民工所能从事的工种多为蓝领职业。职业选择范围的缩小,极大地影响农民工的发展机会。正如学者在对中国流动民工和美国在1880—1910年间接纳的波兰农民进行对比时所说的一样,“在中国目前的农民流动中,众多的民工像候鸟一样春来冬去,始终处在飘泊之中。这种分散的、无序的民工队伍,在输入地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被当地管理部门纳入现代化生产者的训练范围,因而他们很难转化为训练有素、有技术、具有现代性观念的工人队伍”。因此,他们也只能充当“边缘人”的角色了。
再者,城市农民工自身对于劳动付出与收益之间的认识相当朴素,加之他们没有任何组织性,也会导致在经济收入上的低水平。很多进城打工的农民都是怀抱着进城赚钱的想法,而他们的这种“赚钱”心理并非是城市居民心目中的“赚钱”心理,城市居民找工作时要考虑的因素比进城农民工多得多,如工资水平、福利待遇、住房条件、培训机会、带薪休假等。而进城农民工的唯一关注就是工资水平,而且他们的参照系是农村居民和打工的民工。因此,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他们只要感觉工资待遇与农村生产相比要高、或者与从事同样工作的民工相比差不多,就能比较轻易地接受用工单位开出的工资条件,而根本就很少顾及工作时长、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情况。考虑到工作岗位的竞争性,进城农民工往往也没有与用工单位讨价还价的余地。另外,进城农民工一般比较分散,缺乏组织性,因此往往无力抗拒在经济社会地位上都高自己一等的用人单位的老板、经理等给出的低工资水平。
个案4-7:农民工想不通大学生为什么找不到工作
与来自湖北麻城的LDM谈起到城里找工作的情况时,他突然问起一件事:“听说现在的大学生很多人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不知道是不是真有其事?”给了他肯定的答复,并简要向他介绍了笔者所在工作单位的学生就业情况后,他不禁感到吃惊,表示想不通.他说:“我们没有多少文化的农民在城市都能找到工作,工资少的也有五六百,好的还能每月一千多呢。”工资,是他关注的唯一目标,也是他进城的唯一动力,他又怎么能想得通大学生的就业行为呢?笔者告诉他,很多大学生不是找不到工作,而是觉得工作不好所以一直拖下去,最后才被统计为未就业。他说:“那多不合算,好歹先工作再说,挣一点就是一点。”似乎,他更懂得如何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就业观。
最后,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中的一些非正规现象因素的作用,也导致了农民工的劳动收益水平低下。有学者概括当今中国进城农民工在就业上存在着“三同三不同”,即“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而且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屡禁不止,使得进城农民工打工的劳动收益权无端受损。
三、进城农民工的政治地位
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中就业,但身份依然是农民,因此,在探讨进城农民工的政治地位之前,有必要考察一下我国当代农民的政治地位。建国后到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的基本阶级阶层结构中,工人和农民是最主要的成分,而从政治地位上看,农民似乎居于工人之后,位居第二。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也开始不断拉大,农民的“老二”地位也受到了严重挑战。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研究报告指出,当代中国可以划分出十大阶层,而农民已经下降到了第九位,与产业工人(第八)一样沦落到了接近底层的位置上。实际上,农民在当今中国社会中,作为国家主人的内涵己经越来越少,他们的政治话语权也越来越小,农民的政治地位受到了严重的削弱。
农民政治地位的相对低下决定了进城农民工政治地位的总体水平,因为其政治地位属性己经包含在“农民”这一身份以及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之中,并没有因为他们进城了、做工了而有大的变化。但是,我们仍然应该看到在进城后农民政治地位上所发生的细微变化,这些细微变化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我们还必须认识到那些阻碍进城农民工获得合理政治地位的因素,以便找到提高进城农民工政治地位的有效途径。因此,仍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近几年来,关于农民工的政治地位,社会各界都有一个大致相同的声音,即农民工已经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001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明确强调指出:“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文件似乎将进城农民工的政治地位提高了一个档次,并与在农村中务农的农民区别开了。但是,实际的情况并不令人乐观,进城农民工的政治权利和政治地位与传统的城镇产业工人之间仍然有着很大的差异。这其中尽管有进城农民工自身的因素,如阶级意识、组织性与纪律性以及主人翁意识的缺乏等,但是现实中各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对农民工参与政治生活的排斥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下面,我们仅以公民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例,来说明进城农民工在政治权利上的缺失状态,籍此也可以窥探进城农民工在政治地位上的低下状态。
一方面,从进城农民工在农村中的选举权利来看,我国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村民,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是,法律没有规定农村中那些数以亿计的外出打工的农民如何来实现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大量的进城农民工由于与原户籍所在地缺乏紧密的利益关联或者选举成本太高,绝大多数流动人口事实上游离于选举之外。有关研究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办法中,都有关于外出不在者可由所在家庭中的其他成员代为投票,在实践中,也大量出现了由于各种原因,由一户家庭投一票的现象。这样的话,外出务工的农民实际上己经失去了对村委会选举的影响和意义。因此,进城农民工除非刚巧打工中途回家时碰上了投票,否则就会丧失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外出打工的农民的政治地位就得不到保证。
另一方面,从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中的选举权利来看,尽管在法律上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一样享有各项政治权利,如选举和被选举权、参与政治及管理国家的权利、言论自由等,但现实的制度设计无法保障进城农民工在城市中实现这些基本的政治权利。1990年全国人大通过《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该法规定城市社区的选举对象是有本区域正式户籍的居民,并不包括在城市中打工的民工。因此,进城农民工想要在城市社区中实现自身的政治权利也基本是不可能。
不过,我国的选举法中关于选民登记的条款规定“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多数地方政府在具体实施中都对这一规定进行了细化,一般规定选民实际上已经迁居外地但是没有转出户口的,在取得原选区选民资格的证明后,可以在现居住地的选区参加选举。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几乎很少有农民工为了维护自身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而按规定的方式去获取选民资格,他们一般不关心城市社区中的选举活动,不关心工作生活中的城市发生的政治事件,因而主动放弃了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究其原因,在于政治交易费用的存在,使他们不愿去办理这些繁琐而耗费成本的选民资格手续。因为办理这些手续,他们要承担两种交易费用或选举成本。其一是机会成本,即在寻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过程中,他们有机会可以找一份工作,或者是可能要主动或被动地放弃一份工作机会,这些都是政治交易的成本。其二是在实际办理选民资格手续的过程中也要耗费成本,如手续费、差旅费、误工费等。显然,在对自身的政治效能作出判断后,大多数进城农民工自然而然地就会选择放弃参加选举的权利。不过,这种放弃并非是因为进城农民工缺乏参政的热情,而是制度安排没有考虑非当地户籍的外来暂住人员取得选民资格证明要付出多大的成本,是这种有缺陷的制度安排,把他们排斥在了城市政治生活之外。一项在武汉关于进城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的调查表明,69.3%的农民工(N=753)认为农民工应该参加城市的管理,但是与这种参与意愿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实际上进城农民工中只有20.1%的人参与过某种形式的城市社会管理(如社区居委会选举,群防等)。
个案4-8:选举离进城农民工已经很远了
在深圳打工的LXM,外出打工已经有五、六年了,但是在他的印象中,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打工后他就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选举。
问:“打工后,参加过农村村委会的选举吗?”
答:“以前在农村时,还偶尔参加一下村委会的选举,实际上也不愿意,只不过村里动员大家去,也就去了。村委会的选举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大多是事先内定好了,再让你去选。进城打工之后,几乎每年我都要回老家一次,但是从来没有碰上选举,自然也就没有投过票了。”
问:“那在城里是否参加过投票?”
答:“在城里投票,那不是开玩笑嘛?城里人的事怎么可能让我们进城打工的庄稼佬来投票呢?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回事,我打工的老乡好像也没有哪个在城里选过举、投过票的。”
问:“那你想不想通过例如投票之类的活动参加城里的社会管理工作呢?”
答:“那不是你想不想的事,想也有得用啊。按理说,我们打工的在城里也很多,城里楼房是我们在盖、马路是我们在修、清洁是我们在搞……可以说我们是为城市出了力的,那自然也应该有权利参加城市的管理工作,但是谁会答应让我们去管理城市的事啊,城里人不来管我们就万幸了。”
无怪乎有学者把进城农民工描绘为城市社会中的“沉默”阶层,因为一方面,城市社会漠视或倾听不到来自农民工阶层的声音,因而对他们的困难、疾苦关心得不够;另一方面,农民工所谓政治效能感是指公民对自身在政治活动中扮演的角色是否能改变政治进程的主观看法,如果公民认为自身的参与能够切实地影响政治过程,那么其政治效能感就相对较高,否则就相对低一些。因为进城农民工的乡村政治文化背景,大多数进城农民工对政治实际上并不感兴趣,政治效能感很低。同时,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进城的农民本身对城市社会的归属感不高,几乎没有任何关于自身的政治影响力的概念,也根本没有奢望可以通过参与选举而改变自身在城市中的底层地位。
当然,除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之外,农民工进城后,在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劳动收益权、集会结社权等很多方面都无法得到切实的保障,多种政治权利的丧失表明进城农民工在政治地位上处于较低的水平。(www.xing528.com)
四、进城农民工的地位认同
进城农民工的客观社会地位与他们的主观感受或地位认同之间是有差别的。客观的社会地位可以通过很多指标来加以测量和反映,而主观的地位感受则是进城农民工自己对于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的基本看法,它是否与客观的社会地位之间存在差别,可以窥视出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是如何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寻求心理平衡点,并借此探讨并判断在进城农民工身上是否出现了认同焦虑与认同困扰。
大多数研究者从城市的角度出发,认为进城农民工处于“边缘人”的地位,显然这是一种客位的观点,那么从主位的观点出发,进城农民工自身又是如何看待自己在社会生活不同场域中的位置的呢?
从农民工自身对自我社会地位的认同角度来看,农民工普遍认为自己的地位相对于农村农业劳动者来说要高一些,但比起城市劳动者则要低得多。根据1990年“人的现代化”课题组和1993年“社会变迁与社会意识”课题组两次调查数据,农民工在受教育程度、党员比例、经济收入等多方面都比农村劳动者高。他们对经济地位的自我评价在1990年与农业劳动者的比例是2.61∶2.29,1993年为2.69∶2.33;而在1993年的调查中,要求被访者对自身社会地位作出评价,结果显示非农业劳动者的自我社会地位评价高于农业劳动者,两者之比为2.87∶2.64。
表4-29 进城农民工自我感觉比不上市民的方面
但另一方面,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对自己与城市劳动者的社会地位都有较为清醒的认识。这一点他们是在与城市劳动者的对比,以及从切身体验到的城市人对他们的歧视态度和厌恶情绪中认识到的。农民工进城后,尽管主要仍以农村、农民作为参照,但是生活在城市中,他们也时不时地把城市居民作为他们的“重要的参照群体”之一,而这种比较的结果显然是农民工处于绝对的劣势地位,这也是农民工作为一个集群在集体意识上与城市居民对立的重要原因。表4-29反映出了进城农民工在各个方面的比较中感觉不如城市市民的方面,可以看出,几乎在每一个所列的选项上都有人感觉不如市民,从这一点上来看,进城农民工的心目中不如市民的领域是全方位的。其中,居于前四位的分别是经济收入、文化水平、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但这并非表明表中居于后几位的项目对进城农民工而言就不比城市居民差,如饮食状况、衣着打扮、权利状况等。从现实来看,进城农民工显然在这些方面与城市居民相比有较大差距,但进城农民工在主观上并没有对这些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或者可以解释为,他们更为关注的是经济收入、文化水平、生活条件、发展机会等方面的差异,而不太在意吃、穿、住等方面的情况,毕竟他们进城的主要目的就是赚钱养家、改善生活、图谋发展的。
进城农民工对自身在农村和城市中的总体地位的看法基本上与客观事实是相吻合的。然而,在这种纵览之下,我们也注意到了进城农民工在职业、身份及地域的归属等方面存在着认同上的困扰与焦虑,这特别体现在新生代进城农民工的身上。大多数进城农民工从事非农职业,偶尔在农忙时节回家务农,但是在身份上他们仍然是农民,并在进入城市的每个环节中处处被强化——进城时的障碍、找工作中的歧视、城里人的白眼、艰苦恶劣的工作环境、长时间工作换来的低收入……所有这些时刻提醒着他们农民的身份和地位。特别是那些新生代农民工,他们很多都是从学校一毕业就进入城市从事非农职业,他们几乎从未涉足乡村社会中的职业领域,他们不会务农也不想务农,他们进入城市后就很少回到家乡,但是他们的农民身份照样无法改变。正是这种实际身份与制度性身份之间的矛盾使得进城农民工在职业、身份和地域认同方面产生了困扰和焦虑。
调查表明,进城农民工中绝大多数对于自己到底是农村人还是城里人的看法相当模糊不定,在问到“目前你在城市工作生活,你认为你是否算一个城市人?”时,基本的回答情况见表4-30。可以看出,只有77人明确表示自己不算城里人,占22.3%,而明确认为自己算城里人的也只有50人,占14.5%。其余的219人(63.3%)对于自己是否算城里人则相当模糊,其中绝大部分(212人)在内心里实际上是渴望被看作是城里人,但是考虑到在城市工作生活中的很多灰色记忆,对此又抱有顾虑和困扰。一些学者的研究也对这一点给予了确证,认为来自城市居民的社会歧视会强化农民的身份意识。用社会学“相对剥夺理论”来解释,进城农民工体验到的相对剥夺感,使他们把自己当作是城市的“局外人”(uotsiders),农民的身份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相反,城里人如果能够给予进城农民工更多的理解和支持、更多的认同和尊重,那么发生认同困扰和焦虑的进城农民工人数将会大大减少。
表4-30 进城农民工对于自己是否为城市人的看法
个案4-9,:我们农民工到底算是什么?
CSL,男,25岁,湖北麻城人,初中文化程度,17岁初中毕业后没有考上重点高中,家里境况也不好,所以就回家不读书了。叔叔们都在广东打工,于是也跟他们进城打工了,到现在已经有8年了。这么多年来,在他的家庭中发生了很多变故。先是19岁时(1999年),父亲因为脑溢血去世,母亲不久后就改嫁了。无法靠父母了,他只好和唯一的亲人,长他2岁的哥哥相依为命。刚开始时兄弟俩几乎什么都不会,家里也没有任何积蓄,生活很艰苦。但是,不管打工挣到钱没有,他说他几乎没有干过任何农活,不会犁田耙地那一套,也不愿意过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现在,他和哥哥都结婚了,都有了孩子,还在村里盖起了楼房。因为他长的人高马大,所以开始时主要是在外面做保安工作,学会了开车后,给老板当司机,月收入也还可以。妻子也跟他在一个城市打工。在城市工作时,主要穿着单位发的保安制服,闲暇时也经常去逛街、上网或跳舞,但是总觉得城市不属于自己。回到家乡,别人看到自己穿的还可以,抽的烟档次也比普通农村人高很多,所以有很多人还比较羡慕他。但是,他说自己经常想一个问题,那就是自己到底算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
问:“你自己觉得呢?”
答:“我要知道也不会问你啊。说我是农村人吧,我一年到头几乎都在城里上班,在外面我也不觉得自己比城里人差多少,虽然我没读多少书,但有好多城里人的收入还不如我。再说了,我也不种田,也不爱在老家住。说我是城里人吧,我又没有城市户口,在城里还办了暂住证。而且由于文化水平低,话一出口别人就知道你的底细,别人的眼神有时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总之,我自己搞不清楚自己到底算什么?”
问:“你既然不喜欢在农村住,那干吗还盖楼房呢?”
答:“在城里没有户口,买户口觉得划不来,城里的房子暂时又买不起,亲戚们怕我们年轻,把挣的一点钱都耍了,逼着我们盖房子。其实一年最多也住不了一个月。”
问:“那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在家乡盖的房子可以算作你和家人的‘落脚点’或者说‘根’?”
答:“不好说,我和老婆都没有把家里的房子当成是以后的退路,只能说是偶尔回家时的落脚点,以后总是要想办法搬到城里去,哪怕去不了市里,去镇上也行。反正我们是不会回家种田的,不习惯过这样的生活。”
五、进城农民工的地位分化
长期以来,进城农民工更多地被视为一个同质性群体,这一群体内不断增加的多样性和差异性,以及已经出现的分化,在静态的社会分层框架中往往被忽略。事实上,“民工潮’至今的十多年中,进城农民工内部社会地位也开始发生分化,一部分人在经济收入、职业声望等方面的地位开始上升,成为融入城市的第一批进城农民工,而一大部分进城农民工则仍然处于较低的社会地位上。同时,进城农民工不仅在代内出现了分化,在代际之间,新生代进城农民工和第一代进城农民工之间也出现了分化。
有学者研究认为,流动民工经过职业分化,实际上已经完全分属于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即占有相当生产资本并雇用他人的业主、占有少量资本的自我雇用的个体工商业者和完全依赖打工的受薪者。这种分化,有的是在进城以前就形成的,有的是在进城后新出现的。还有学者通过对北京“河南村”废品回收业系统的追踪观察,认为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流动农民这一群体的内部结构已发生了深刻变化,作者称作“二次分化”。一方面在水平方向上,新的职业位置在不断被创造;另一方面在垂直方向上,其内部已出现了在资本占有、经济收入、社会声望、价值取向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的等级群体,原群体内部的同质性已被打破。另外的研究通过调查识别出第一代农村流动人口和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从代际认同角度分析了农民工的分化。认为农村流动人口已经出现代际间的变化,他们不仅在流动动机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在许多社会特征上也很不相同。
在笔者的调查中,进城农民工的职业分布相当广泛,既有占有一定量生产资本的,也有不占有生产资本的;既有在国有、集体等体制内部门工作的,也有在私营、个体、外资等体制外部门工作的;既有收入较高的,也有收入较低的;既有从事脑力劳动的,也有从事体力劳动的;既有具有相当高的职业声望的,也有处于职业声望分层体系最底端的;既有基本融入城市拥有市民权的,也有无法融入城市被排斥在众多市民权之外的。所有这些,无不反映出进城农民工的地位分化,这从前文对进城农民工的定量考察中也不难发现。
为了更为直观感性地了解进城农民工的地位分化,接下来,笔者将通过对一个进城从事白蚁防治业务的农民自组织群体内部的分化来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度剖析。
个案4-10:一个白蚁防治群体内部的分化
中国南方的大部分地区一年四季多雨水,植被相对比较发达,也是白蚁生活繁殖的理想环境。白蚁的危害巨大,我国每年因白蚁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达到20~30亿元。因而,防治白蚁的意义重大,很多省市都有相应的白蚁防治研究机构以及大量专门从事白蚁防治的就业人员,这其中就不乏农民。
笔者所了解的这一白蚁防治群体来自鄂东北M市的Y镇,由于笔者与群体内的成员有亲戚关系,因而得以深入了解这一群体内部的运作情况。在Y镇中,从事白蚁防治最早要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末,那时便有少数农民工进城从事白蚁防治工作,收入还相当可观。之后,便逐步有人师从这些“先锋军”学习白蚁防治的知识和技术,这些人出师后也开始独立地进城寻找需要防治白蚁的单位,签订防蚁合同。大约到了90年代中期,这些早期的白蚁防治人基本走上了富裕的道路。很多Y镇的人看到这一行业致富很快,于是开始跟随这些早期的白蚁防治人一起出门进城,而与此同时,这些已经致富了的早期白蚁防治人也不愿再像以前那样,自己出门接洽业务,自己动手来挖白蚁、诱白蚁、杀白蚁了,因为除了找白蚁活动路线需要一定的技术外,其他工作基本上都是重体力活,相比广大普通农民而言,生活上的优越性使得他们不太愿意干太累的活。这样一来,雇佣关系便在这些早期白蚁防治人和后来者之间产生了。
此后,Y镇的白蚁防治群体开始分化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那些业务做的比较好、收入较高的人,在笔者了解的这个相对稳定的群体中,这部分人大约有15名,他们常常在节假日互相串门、聚会,探讨一些业务问题。另一部分是那些被雇佣的,主要替前一部分人打工的人,他们往往是雇主的亲戚或同村,在外主要干体力活,平均每天获得的纯收入是20~30元(吃住由雇主提供,不论雇主是亏还是赚,类似于工资制),平均每名雇主大约拥有3~5名相对比较稳定的雇工,一旦雇主在外接到业务,就电召这些雇工出门帮忙.
1998年以来,这一群体的自组织倾向越来越明显,这当然是由那些雇主发起的,于是在这一年年底的时候,在M市科协的领导下成立了M市白蚁防治所,Y镇中那些早期的白蚁防治人由于以前就与M市科协的领导比较熟络,再加之他们外出做白蚁防治业务需要从科协开具介绍信并购买发票,因此他们为M市科协的经济收益做了不少贡献。理所当然,这些雇主一个个被赋予了白蚁防治所的所长、副所长、科长、股长,工程师、技术员之类的头衔,当然这些头衔的分配并非是随机的,主要是根据从业资历、业务能力、收入水平等来决定。尽管名义上他们拥有职位职级,但事实上他们根本就没有工资,只是为了外出接洽业务的方便而已。这一组织成立后,M市从事白蚁防治的人员都要从该所开具外出介绍信、购买发票。总体看来,这一群体基本上形成了高、中、低三个收入级别。高收入的人为数不多,大约10人左右,平均年纯收入一般都在3~6万元,个别年收入甚至达到了20万元,这些人精通白蚁防治技术、善于与城里人打交道、熟悉相应的商业规则,他们主要是在外接洽业务、“签合同”而不具体做体力活的人。中等收入的人大约有25人,平均年纯收入大约1~3万元,这些人有一定的业务能力,也能自己接到业务,但更多时候都是跟随前一个收入级别的人一起做事,分得一些利润。第三个层次的低收入者大约有45人,他们一般不懂白蚁防治的技术,与城里人打交道的能力有限,对城里的商业规则不了解,他们受雇于前两个收入级别的人,一旦有活接到电话就出门做事,一般年收入大约为5000~10000元,但相比纯粹的农民,他们的收入还是较为可观的。
笔者所了解的这个群体中,10名高收入者中,有4人在M市城区自建了3~4层的楼房,2人购买了商品房,另两人目前还在Y镇的老家,但房子也都是三层的小洋楼,大部分家庭拥有空调、冰箱、彩电、音响、电话和手机。10人中有1人购买了小汽车,其他的都有摩托车代步,有的一家还有2~3辆摩托车。这10人中,除了2人的孩子已经就读大学外,其他8人的孩子都在就读小学或中学,但他们的孩子中至少有一人是在M市内的私立学校就学,每学年的学费及各项生活开支是公办学校的10倍甚至更高,平均为5000元左右。在农村人的眼中,这些人的声望相当高,村里有什么大事一般都会请他们出面,如果有哪家的女儿嫁给这些人,一定会被同村的人羡慕“嫁得好”。他们的生活实际上已经达到或高于城市水平,生活方式也基本实现了城市化,尽管他们的户口仍然在农村。那些中等收入的人一般都在农村或镇上建了楼房,家里一般都有摩托车、彩电、音响、电话、手机等家用品,有些家庭也将孩子送到了城里读私立学校,他们中也有试图谋划进城定居的。低收入者中大部分的住房仍然是老房子,只有一小部分在农村建起了楼房,但大多没有装修或简单装修,他们生活还不能算富裕,与其他有打工者的家庭差不多。
在价值取向上,收入级别不同,价值观念上也有所不同,这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后代教育上。调查中一个非常深刻的印象就是,对于后代的教育,是这一群体中高收入者的核心关注。他们的收入尽管相当可观,但是他们都是农民,都没有接受多少教育,大多是初中或者小学文化程度。他们在城市中接洽业务,在城市中生活,深切地感受到了没有文化的难堪和不易,也因此而迫切地希望下一代能够接受较好的教育。在经济收入水平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他们宁愿自己少花一些,也要送孩子就读更好的学校。M市尽管是一个市区人口规模不足10万、并不富裕的小城市,但市内私立学校比较多,有几所学校的口碑相当好。因此这些中高收入者就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这些私立学校就读,期望他们能够从小就接受良好的教育。很多人之所以搬到城里定居或打算到城里定居,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为孩子的教育着想,因为农村的教育状况每况日下,教育质量无法与城市相比。在笔者接触的一个收入较高的家庭中,家里有两个小孩,大的是女孩,从2003年便到市内的私立学校插班读小学二年级,小的是男孩,开始是在镇上的幼儿园就读,2004年被送到城里的私立学校读学前班,两个孩子一学年的花费大约为8500元,而如果在农村上学,则两个孩子一学期的学费则可能不到700元。尽管花了这么多钱,但是他们认为这是非常值得的事,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就是“我们已经落后于时代了,现在全部的希望就寄托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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