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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汉语感叹句常用副词及结构大揭秘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前文我们已经说明,客观性的副词一般不起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因而这几个词只有在表示主观认定的程度时才具有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下面我们将对与“多(么)、太、好”有关的感叹句式进行探讨。结构,指的是有“多(么)”加上形容词性的或动词性的词语构成的表示感叹的结构。

现代汉语感叹句常用副词及结构大揭秘

三、几个常用的感叹副词及相关结构

(一)“多(么)、太、好”

这几个词一般语法论著都将其归入程度副词。而张谊生(2000a)将它们同时归入评注性副词和程度副词两个次类中,这说明他注意到这几个词表示程度有主观和客观的区别,表示客观自在程度时仍归入程度副词,表示主观认定程度时则归入评注性副词中。前文我们已经说明,客观性的副词一般不起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因而这几个词只有在表示主观认定的程度时才具有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在研究中,我们发现这几个词在表示主观程度和客观程度时的话语重音并不相同,请看下面的例子:

(10)A.“旧的传统观念是多么束缚人呵!”马林生感慨系之。 (王《我是你爸爸》)

  B.从每一个人的神色举止和语言里,可以清楚看出他们对於这位叱咤一时的风云人物的死亡,有着多么不同而复杂的心情。 (《现代汉语副词实用分类词典》)

(11)A.“太可耻了!” (王《我是你爸爸》)

  B.“最近我太忙,去不了你那里。” (《现代汉语八百词》)

(12)A.“我刚才看见七架咱们的轰炸机,好大个儿!翅儿上画着青天白日,清楚极了!” (老《四世同堂》)

  B.我们走了好长一段路,才到达宿营地。

(《现代汉语副词实用分类词典》)

以上三组例子中,每组中的A句中的副词都表主观程度,是评注性副词,此时的话语重音在副词本身;B句中的副词都表客观程度,属限制性副词,此时的话语重音在副词的修饰成分上。这三组中A句均为感叹句,B句为非感叹句。下面我们将对与“多(么)、太、好”有关的感叹句式进行探讨。

1.“多(么)AP/VP!”结构。

所谓“多(么)AP/VP!”结构,指的是有“多(么)”加上形容词性的(A)或动词性的(V)词语构成的表示感叹的结构。如:

(13)一句话把慧芳说得破涕为笑:“我哪能和你比呀,你多聪明呀。” (王《刘慧芳》)

(14)想想吧,万人大餐厅,多么壮观!多么令人激动!(王《懵然无知》)

例(13)“多”后的加着重号成分“聪明”是形容词,例(14)“多么”后的加着重号成分“令人激动”是动词性短语。

关于“多(么)AP/VP!”结构,程美珍(1982)、郎大地(1987)曾进行过比较详细的研究,这里我们打算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说明。

其一,“多(么)”的语法意义及其对AP或VP的选择。程美珍(1982)指出:“‘多(么)’用于感叹句时,是一个表示程度很高,含有夸张语气和强烈的感情色彩的副词,在句中作状语。在口语中常常省略为‘多’。”这和我们把“多(么)”归入到“表极度”类副词的意见是基本一致的。因此,“多(么)”后的AP只能是表示含有程度差别的性质形容词,VP也只能是表示具有程度差别的动词和动词性短语。如:

(15)多对呀!——*多错呀!

多么红火!——*多么火红!

(16)多么喜欢!——*多么学习

多见不得人!——*多看得见人!

例(15)中的“对、红火”是可以表示程度差别的性质形容词,所以可以出现在“多(么)AP/VP!”结构中,而“错”一般不表示程度差别,“火红”则是状态形容词,因此这两个形容词都不能进入“多(么)AP/VP!”结构。例(16)中的“喜欢”是具有程度差别的心理动词,“见不得人”是可以表示程度差别的动补结构,因此都可以进入“多(么)AP/VP!”结构,而“学习”是不具有程度差别的动作动词,“看得见人”是不能表示程度差别的动补结构,所以都不能进入“多(么)AP/VP!”结构。

郎大地(1987)用能否受表示最高级的程度副词“最、顶”等修饰作为参照标准,来考察“多(么)”后的“AP/VP”使用情况,认为可以被“最、顶”等词修饰的“AP/VP”就可以进入“多(么)AP/VP!”结构,否则就不能进入该结构。如:

(17)最不自然!——多么不自然!最响亮!——多么响亮!

?最少见!——?多么少见!*最不高!——*多不高!

但是郎先生忽视了这样的事实:“最、顶”等词既可以表示主观程度也可以表示客观的程度,而“多(么)AP/VP!”结构中的“多(么)”一般倾向于表示主观程度。这就意味着并不是所有的能进入“最AP/VP!”结构的动词或形容词性词语都能进入“多(么)AP/VP!”结构。如:

(18)最主要(的)!——*多么主要(的)! 最亲爱(的)!——*多么亲爱(的)!

不过,如果把郎先生的意见反过来说,则一定是正确的,那就是:不能被“最、顶”等词修饰的“AP/VP”则不能进入“多(么)AP/VP!”结构。

其二,“多(么)AP/VP”的句法功能。这是一个陈述性结构,从我们掌握的语料来看,这个结构不仅能独立成句,而且可以充当除主语外的任何句法成分:

A.独立构成感叹句:

(19)槐花:“当着那么多客人,闹这事儿,多丢人!”

(《大宅门》)

(20)“电视好看了。”马锐说,“每天起码半小时战况报道吧?都是真枪真炮最现代化的战斗——多带劲!”

(王《我是你爸爸》)

“多(么)AP/VP”独立成句时有时可以带上语气词。如:

(21)颖宇:“多新鲜呐,这是财路!他没钱,可他爸爸有的是钱!” (《大宅门》)

B.充当谓语

(22)“那么整齐的一身肉.搁联合国也拿得出手。当过少爷吧?那眼睛,多有神!” (《王·刘慧芳》)

(23)“是呵,我发觉人真是大有可为,我们过去多不了解自己呵!” (《王·痴人》)

C.充当宾语:

(24)正因为是过来的人,才知道过来得有多不容易!

(《大宅门》)

(25)你不知道,我心里觉得多委曲! (郎大地用例)

不过,“多(么)AP/VP”充当宾语并不是自由的,郎大地(1987)曾指出这种结构“只能充当‘觉得、显得、感到’等少数动词的宾语”。此外,我们发现这种结构还可以做动词“有”的宾语,如例(24)。我们没有发现做其他动词宾语的例子。

D.做定语

由“多(么)AP/VP”作定语的偏正短语既可以作句子的主、宾语,也可以单独成句。如:

(26)颖宇:“多好的身子骨也经不住这么多的糟心事!”

(《大宅门》)

(27)孩子身上蕴藏着多么大的积极性!

(王《我是你爸爸》)

(28)“那真可惜,你怎么这么倒霉!——多好看的开幕式呀! (王《我是你爸爸》)

需要说明的是,“多(么)AP/VP”必须带上“的”才能修饰中心语,同时,当整个偏正结构充当宾语或独立成句时,都可以采用某种手段将“多(么)AP/VP”后移变成全句的谓语,如例(27)、(28)可以分别变换成:

(27)′孩子身上蕴藏着的积极性多么大!

(28)′开幕式多好看呀!

E.做状语:

(29)人们多么急切地盼望科学家早日研究出根治癌症的方法!

(30)他多么勇敢地投入了这场战争啊! (郎大地用例)

“多(么)AP/VP”必须带上“地”才能做状语。

F.做补语

(31)写得多细腻呀有几段! (王《刘慧芳》)

(32)玉婷:“这话说得多不爱听!等日本鬼子走了,我陪您唱一出《大英杰烈》!” (《大宅门》)

2.“太AP/VP(了)”和“好AP/VP(啊)”。标示感叹语气的“太、好”和“多(么)”同是表极度的评注性副词,所具有的语法特征基本相同,因而,从总体的角度看,“太、好”对“AP/VP”选择性也和“多(么)”基本相同,这里就不再赘述。本节只打算对“太AP/VP(了)”和“好AP/VP(啊)”两个结构的整体句法功能进行考察。

其一,“太AP/VP(了)”的句法功能

A.独立成句:

(33)白文氏既欣慰又有些不安:“景琦呀,太破费了!太破费了!” (《大宅门》)

(34)“老七,那汽车卖了吧,太扎眼!” (《大宅门》)

B.充当谓语:

(35)“那太好了,我求之不得!” (《大宅门》)

(36)你也太欺负人了,还当着娘家人的面儿……

(《大宅门》)

C.充当补语:

(37)景琦反倒懊悔了:“这事儿也闹得太大了,收回铺子吓唬吓唬他们也就行了,何必斩尽杀绝呢?” (《大宅门》)

(38)这本书写得太好了! (赵顺国用例)

需要说明的是,“太AP/VP”位于句末(包括分句的末尾)时,以后面加“了”为常。刘元满(1999)曾讨论了“了”在“太+形/动”后面出现的“条件”,可是据我们观察,“了”在“太AP/VP”末尾出现是无条件的(“太AP/VP”在句中作定语时,不具有感叹性,属于另一种情况),而不出现则是有条件的。考虑到本章结构的限制,有关的论证我们打算另文进行,这里只将我们观察到的结果提出来,略作说明。

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凡是不加“了”的“太AP/VP”表达的都是消极意义:

(39)老东山这一着,太出乎姑娘的意外!

(冯德英《苦菜花》)

(40)有时也真是我太不懂事!(王《我是你爸爸》)

(41)接下来是相视无语,然后双方两眼闪闪发光……太孟浪太生硬!(同上)

下面的这个例子似乎有点“例外”:

(42)就是下小雪吧,济南是受不住大雪的,那些小山太秀气! (老《济南的冬天》)

从全句来看,例(42)表达的是积极意义,但这是采用了修辞手段的结果,从上下文来看,“济南”“受不住大雪”的主要原因是“那些小山太秀气”,其表达的语义基础仍然是消极的。因此,我们不妨说,表达消极意义是“太AP/VP”后面可以不加“了”的前提条件。

其二,“好AP/VP(啊)”的句法功能

A.独立成句:

(43)“你真有脸往外说,我这个老脸都替你发烧!”他打了自己个嘴巴。“呸!好不要脸!”(老《骆驼祥子》)

(44)钱康快活地呻吟:“好舒服!” (王《无人喝彩》)

B.充当谓语:

(45)大阿哥正在暗自得意,老十四胤img28 一挑门帘进来了:“大哥,你好清闲哪!” (二月河康熙大帝》)

(46)“爷爷,我好想你呀!” (《大宅门》)

“好AP/VP”充当谓语时以带语气词“啊”(包括其变体)为常。

C.充当补语:

(47)小丽的字写得好棒! (赵顺国用例)

(48)你让我找得好苦哇!

D.在独立成句的偏正结构中充当定语:

(49)景琦惊讶地看愣了眼:“好俊的丫头!哪个房头的?”

(《大宅门》)

(50)景琦:“好大的脾气,小姐!” (大宅门)

这种结构中的“好AP/VP”一般可以后移,使偏正结构变成主谓结构。当然,随着这种变换,原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变成主谓结构的主语后,也由不定指变为定指。如:

(49)′(这)丫头好俊!

(50)′(你的)脾气好大,小姐!

3.“多(么)AP/VP”、“太AP/VP”、“好AP/VP”三者之间的区别。

从前面的考察可以看出,这三个结构的句法功能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多(么)AP/VP”的句法位置比较自由,而“太AP/VP”、“好AP/VP”则倾向于位于句末。我们认为,三者的根本差别在于“多(么)”、“太”和“好”这三个副词所表示的语法意义不同。

“多么”含有“程度极高,没有限度,不可计量”的语法意义。如“多么漂亮!”含有“漂亮得无以言表”的意味。“太”含有“程度高到超出了一定的限度”的语法意义。如“太漂亮了!”表示“超出了一般的漂亮”的含义。“多么”和“太”侧重于标示事物某一性质所达到的量的程度,往往带有夸张的口气。“好”通常具有“对感叹对象所具有的某一量的程度很高的性质予以认定”的含义。“好漂亮!”含有“真是非常漂亮”的含义。“好”侧重于标示质,有时带有惊讶的口吻。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用“多(么)”和“太”发出感叹时,一般表明说话人的一种情感态度(如:多不好!〈否决〉;太好了!〈赞同〉)。同时,用“多(么)”有时还带有希望引起别人的共鸣意图(如:多好的人啊!);用“好”发出感叹时,则是抒发说话人猛然间的一种感受(如:好痛快!),一种认识(如:好歹毒!),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未必要引起别人的共鸣。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及其变换来了解这三个副词在语法意义和功能上的这种细微的差别:

(51)景琦大喝:“不许再胡说了!香秀,你太放肆了!越说越出圈儿,今后谁要再敢提那些烂七八糟的事儿,我就把她轰出去!” (《大宅门》)

例(51)中加着重号部分“放肆”前用“太”,说明香秀不仅“放肆”而且过分了,让说话人忍无可忍,因此“你太放肆了!”就有当场斥责的口气,语气十分强烈。如果将“太”换成“好”,变成:

(51)′景琦大喝:“不许再胡说了!香秀,你好放肆!越说越出圈儿,今后谁要再敢提那些烂七八糟的事儿,我就把她轰出去!”

虽然从语感上来看(51)′引号中的话也是可说的,但语气弱多了,因为用“好”虽然可以认定香秀“放肆”但并不能说明其言行是过分的,也就缺少了指责性,至多只表示说话人的不满,而无法表明当面斥责的口气,因而和信息背景中的“景琦大喝”是不对应的。如果我们再把“好”换成“多(么)”,变成:

(51)′′*景琦大喝:“不许再胡说了!香秀,你多(么)放肆!越说越出圈儿,今后谁要再敢提那些烂七八糟的事儿,我就把她轰出去!”

(51)′′不可说,因为“你多(么)放肆”带有对已然的“放肆”行为进行评价的意味,因而,不具有当场斥责的口气,倒像是事后分析情况,与语境不符。

“多(么)AP/VP”、“太AP/VP”、“好AP/VP”三者之间的差别还表现在一些使用场合的不同:

A.指示代词“这、那”做主语。

(52)这多妙!——这太妙(了)!——*这好妙(啊)!

那多不可思议!——那太不可思议!——*那好不可思议!

我们没有见到“好AP/VP””以“这、那”做主语例子。

B.在单独成句的偏正结构中做定语。

(53)多可爱的孩子!——*太可爱的孩子!——好可爱的孩子!

“太AP/VP”一般不能在单独成句的偏正结构中做定语。

C.被“该”、“简直”修饰:

(54)该:该多(么)痛苦!——*该太痛苦(了)!——*该好痛苦!

(55)简直:*简直多(么)厉害!——简直太厉害!——?简直好厉害!

“太AP/VP”和“好AP/VP”一般不能被“该”修饰;“多(么)AP/VP”一般不能被“简直”修饰,在北京话中“好AP/VP”似乎也不能被“简直”修饰。

造成这些使用场合不同的原因可能与“多(么)”、“太”、“好”的语法意义不同有关,因本章篇幅所限,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另文讨论。

另外,还需要指出的一个现象就是:“多么”和“AP/VP”之间可以插入“地”。如:

(56)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地爱老爷!

(电视剧《橘子红了》)

(57)你看那个孩子哭得多么地伤心!

(电视剧《做我太太一百天》)

而“多”、“太”、“好”和“AP/VP”之间则不能插入“地”。具体原因尚不清楚。

还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在很多情况下“好AP/VP”和“好不AP/VP”之间的对立消失,即从语义的角度看“好AP/VP”等于“好不AP/VP”,如:

(58)好不愤怒!=好愤怒!好不喜欢!=好喜欢!

例(58)每组左右两边都表示肯定的意思。关于这个问题,沈家煊先生(1999)曾作过专门的解释。在这里我们不打算再作探讨,只是想指出,“多(么)”和“太”并没有这样的用法,如:

(58)′多(么)不愤怒!≠多(么)愤怒! 多(么)不喜欢!≠多(么)喜欢!

(58)′′ 太不愤怒!≠太愤怒!太不喜欢!≠太喜欢!

转换过后,每组中的左右两边的语义都不相等。这也体现出“好AP/VP”和“多(么)AP/VP”、“太AP/VP”之间的又一个不同。

(二)“真、简直”

前文在考察评注性副词时,我们根据表达作用的不同,把“简直”和“真”归入了不同的小类,本节我们将他们放在一组讨论,主要是考虑到这两个副词在标示感叹语气时具有相同的语法特征。

1.“真/简直X!”的结构特征。

和所有的标示感叹语气的副词一样,“真”和“简直”也是在后面带上一个形容词或动词性短语构成感叹结构,这里我们用“X”来表示“真”和“简直”后面的成分。这个“X”和上文讨论的一组副词后面所带的成分不完全相同。下面我们来具体说明。

A.“X”为“AP/VP”。

即“真/简直X!”为“真/简直AP/VP!”,“真”和“简直”后面带的是普通的形容词或动词性词语,这和前一组副词基本相同。如:

(59)瑞娴大叫:“不好不好,正张嘴吃东西呢!真讨厌!”

(《大宅门》)

(60)玉婷拿元宝回来,白文氏问:“你什么时候学的?简直就跟万筱菊是一对儿!” (《大宅门》)(www.xing528.com)

B.“X”为“是AP/VP”。

即“真/简直X!”为“真/简直是AP/VP!”如:

(61)真是羞死人了! (郎大地用例)

(62)“把这个流氓带到舰队军务部,问清他的单位。太不像话了,简直是当众耍流氓。” (王《我是“狼”》)

C.“X”为“太AP/VP”。

即“真/简直X!”为“真/简直太AP/VP!”如:

(63)您想得真太周到啦! (郎大地用例)

(64)你简直太过分了! (电视剧《做我太太一百天》)

从使用的频率来看,A式结构使用的频率较高,B、C两式的使用频率较低。我们不妨把A式结构看成基本式,把B、C两式看成为扩展式。不过,一般情况下B式可以缩减为A式,而C式则不能无条件地缩减为A式。如:例(61)、(62)可以缩减为:

(61)′真羞死人了!

(62)′“把这个流氓带到舰队军务部,问清他的单位。太不像话了,简直当众耍流氓。”

而例(63)、(64)则不能减缩为:

(63)′*您想得真周到啦!

(64)′?你简直过分了!

2.“真/简直X”的句法功能。

它的句法功能比较简单,主要是作谓语,或独立成句,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作补语。

A.独立成句:

(65)玉芬接过来一仰脖全喝了:“还得来一碗,真痛快!”

(《大宅门》)

(66)简直一团乱麻! (《大宅门》)

B.充当谓语:

(67)贵武:“嗨——你真不开眼!你这总数至少还得往上翻一番!” (《大宅门》)

(68)“明天再说吧,事情简直说不清!”祥子怕王先生盘问他。 (《老·骆驼祥子》)

C.充当补语:

(69)快瞧瞧,长得可真俊! (《大宅门》)

(70)他忙得简直喘不过气来! (《现代汉语八百词》)

3.“真X”和“简直X”在语法意义上的区别。

“真”是个表确认的评注副词,通常用来表示说话人在主观上确信感叹对象具有某种程度较高或超常的性质或特点,或者用来表达说话人自己发自内心的真切感受。“X”就是表示这种性质、特点或感受,“真X”就是表达说话人对这种性质或特点的主观认定,或者是对内心感受的真情表白。“真X”带有“就是X”这样的含义。

(71)景琦:“亲家,这小子嘴真厉害……” (《大宅门》)

(72)“真不容易。”我替她松了口气,“我瞅着你都累坏了。”

(王《空中小姐》)

例(71)的“真厉害”是对“这小子嘴”所具有的超常特点的主观认定,例(72)“真不容易”表达的是说话人对对方处境或经历的内心感受。

“简直”是个表极度的评注副词,具有“非常接近于”或“几乎完全等于”的意义。通常用来表示说话人对某一事物或现象所具有的性质或特点带有夸张性的见解或看法。一般说话人主观上先设立一个高度的或超常的标准,“X”就是这个虚拟的标准,“简直X”就是“非常接近于X”或“几乎完全等于X”的意思。如:

(73)景泗:“把犯人放出去,犯人不走,简直天下奇闻!”

(《大宅门》)

(74)詹王爷大叫:“来人!把她捆上!疯了!简直疯了!”

(同上)

例(73)的“简直天下奇闻”表示“把犯人放出去,犯人不走”这件事几乎完全等于“天下奇闻”,但眼前却不是“奇闻”而是事实。例(74)“简直疯了”表示“她”的言行非常接近于“疯了”,但说话人知道“她”事实上没有“疯”。

因此,可以看出,“真X”和“简直X”的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真X”表明说话人主观上把“X”认定为事实,尽管这个“X”未必是事实;而“简直X”则表明说话人只是在主观上把“X”作为参照标准,并没有将其认定为事实,通常是明知“X”不是事实。

(三)“偏(偏)、就”

“偏(偏)”和“就”(尤其是“就”)是现代汉语中表义非常多而又复杂的副词,本节主要是从标示感叹语气的角度来考察它们的用法。

1.“偏(偏)、就”的语法意义。

《现代汉语副词分类实用词典》对归入“语气副词”类中的“偏(偏)、就”的解释分别是:【偏】偏偏(表示主观愿望故意跟客观要求或客观情况相反……语气比“偏偏”更加坚决)。【就】一定;偏偏(表示意志坚决,不容改变。多修饰动词)。同用“偏偏”来给“偏”、“就”作注,说明“偏”、“偏偏”、“就”的意义非常接近。前文我们在考察评注副词时,特意为这几个词立一小类,就是考虑到它们具有基本相同的语法意义——表示“故意拂逆”,即表示有意和对方或周围环境的要求相反,通常含有和对方“较劲”的意味。如:

(75)景怡咳了一声,轻轻道:“有话好好说,喊什么?!”

景琦再也无法抑制心中的愤怒,一下子将桌上的一大盆汤调翻了,喊声更大:“就他妈喊了!怎么着!” (《大宅门》)

(76)“去我家?”香秀一愣,又低头铺床,“老爷开恩吧,我们家庙小,容不下您这么大的佛。”

景琦瞪着香秀:“我偏去!” (《大宅门》)

例(75)中对方本来不让“景琦”喊,可他却说“就他妈喊了”,很显然表示和对方“较劲”;例(76)中“香秀”不想让“景琦”去她家,他的一句“我偏去!”,表明他并不买账,有意要违背“香秀”的意愿。

很多情况下,“偏(偏)”和“就”可以互换而不会改变说话人所要表达的意思。如:

(77)我捉住她的两手,恳求她:“别闹了,好好呆会儿不行么?”

“偏闹,就跟你闹!”她手被我捉着,脸直逼到我脸上张嘴就能咬着我。 (王《过把瘾就死》)

如果我们把例(77)中的“偏”和“就”互换,变成:

(77)′我捉住她的两手,恳求她:“别闹了,好好呆会儿不行么?”

“就闹,偏跟你闹!”她手被我捉着,脸直逼到我脸上张嘴就能咬着我。

意思基本上没有变。

但是,这并不是说“偏(偏)”和“就”是完全等同的,事实上,“偏(偏)”和“就”在语法意义上还存在细微的差别,那就是:“偏(偏)”往往倾向于突出“主观上的故意”,“就”侧重于表达“态度上的坚定”;“偏(偏)”一般用于表示“未然”的行为,“就”既可用于表示“未然”行为,也可以用于表示“已然”行为。因此,下面两个例子中的“偏”和“就”就不能互换:

(78)越不叫我干什么,我偏要干什么! (《大宅门》)

(79)“骂你了,骂你了,”我掉脸冲他嚷:“就骂你了!”

(王《过把瘾就死》)

如果我们将这两个例子改为:

(78)′*越不叫我干什么,我就要干什么!

(79)′*“骂你了,骂你了,”我掉脸冲他嚷:“偏骂你了!”

从语感方面来看,显然不能这么说。

2.由“偏(偏)、就”标示的感叹句的语法特点。

和其他副词一样,“偏(偏)、就”一般也带上谓词性成分,构成“偏(偏)/就X”短语,以短语的形式进入感叹句。一般来说,这个“X”必须是动词性词语。如:

(80)“干嘛,你要打架?”吴建新松开妞儿。

“就打你丫的了!”许立宇大吼。 (王《许爷》)

(81)我才不管那一套呢,不让我一人出来,偏一人出来!哼,想怎么着就怎么着!

如果这个“X”是一个否定性结构,往往可以将其他成分省略,只保留否定词。如:

(82)有心地善良的大妈顶着雹子来劝我们:“还是避避吧。”

“就不!”我们赌气地说,“让它砸,今儿它要不砸死我们我们跟它没完!” (王《一点正经没有》)

不过我们在搜集语料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X”为形容词的特殊用例:

(83)“贱!”安佳白了我一眼,“你这叫贱!”

“我就贱了,怎么啦?”我一挺胸脯,“贱得光荣!我不怕骂,我又没贱外人,自个的国家,当孙子我都干!”

(王《一点正经没有》)

例(83)中的“贱”一般都认为是形容词,我们认为在本例中之所以能出现在表“拂逆”的“就”后面,主要是因为上下文的语境因素起作用,当属修辞上的“拈连”现象。

从句法表现来看,这种“偏(偏)/就X”结构只能充当谓语,而不能充当其它他成分,并且主语一般是第一人称。如:

(84)景琦生气地:“我不许你走!”

香秀:“我就走一个给你看!” (《大宅门》)

(85)不叫我去,我偏去!

由于第一人称是说话人的自指,因此,在具体的语境中常常被省略。如:

(86)“蠢么!愚蠢!”“□就是蠢,□就是愚昧——因为我爱你。” (王《过把瘾就死》)

(87)“□偏闹,□就跟你闹!”她手被我捉着,脸直逼到我脸上张嘴就能咬着我。 (王《过把瘾就死》)

例(86)、(87)中的“□”所代表的就是被省略的第一人称。

只有在特殊的语境下,“偏(偏)/就X”结构才可以有非第一人称主语,请看下面的例子:

(88)叫你去,你偏(就)不去!看他能把你怎么样!

这是典型的劝说(怂恿)型的句子,此时说话人一般自认为自己和听话人的立场是一致的,自己是在帮听话人说话,因此,虽然是用“你”来指称对方,但心理定位和“我”是一致的。如果将做主语的代词改为不指代听话人的第三人称,那么语感就较差:

(88)′?叫他去,他偏(就)不去!看能把他怎么样!

这样的句子即使能说,也不能作为表“拂逆”的感叹句来说。

(四)“可”

副词“可”用于标示感叹语气时,有两种语法意义和语法格式都不尽相同的用法,下面我们打算进行分别考察。

1.“可VP了!”

“可”直接带上表示完成的“动词性词语+了”构成表喜幸的感叹结构,这种结构通常具有“期待很久的愿望终于实现”或“为之努力了很久的事总算有了好结果”这样让人欣喜感情特征。如:

(89)景琦看他们出了屋,说道:“这回我妹妹可遂了心愿了。” (《大宅门》)

(90)毛总管:“哎,可把你盼回来了……” (《大宅门》)

这种结构可以带上“啊”类表示夸张的语气词,如:

(91)“哎哟喂!这不是香伶吗?可回来喽!” (《大宅门》)

(92)“可逮着你啦!”随着一声喝,那个戴红箍的老头儿从树后跳出来得意地指着地对关山平说:“捡起来。甭废话。”

(王《给我顶住》)

例(91)加点词“喽”是“了”和语气词“欧”的合音,(92)中加点词“啦”是“了”和语气词“啊”的合音。这种结构在加上语气词后,语势变得更夸张,抒情色彩变得更浓,因而感叹性就变得更强。

2.“可AP了(呢)!”

“可”带上由“形容词性词语+了”构成的短语,通常表示某一事物或现象具有程度非常深的某一性质或特点,带有一定的夸张色彩。使用“可AP了!”感叹句,通常伴有介绍或说明的口吻。如:

(93)“老糗在家里有什么意思?外边儿的世界可大了!”

(《大宅门》)

(94)槐花:“它那是恋生,狗这东西可仁义了。”

(《大宅门》)

这种结构可以带上语气词“啊”在句末形成“啦”音节,还可以将“了”换成专门语气词“呢”以增强感叹色彩。如:

(95)他汉语说得可好啦! (《现代汉语八百词》)

(96)去年,我培植了好几盆君子兰,长得可喜人呢!

(《副词分类实用词典》)

需要说明的是,有少数心理动词也可以进入“可AP了(呢)!”结构。如:

(97)你爷爷可想你了! (《大宅门》)

(98)黄立:“叫上春儿吧!我妈可想她了!” (《大宅门》)

例(97)、(98)“可”后所带的都是由心理动词“想”构成的动宾短语,但这两个句子都表“高程度”而不表“喜幸”。这种表“高程度”的“可VP了!”和上文所论的表“喜幸”的“可VP了!”主要区别是:表“喜幸”的“可VP了!”是有界的,而表“高程度”的“可VP了!”则是无界的。

3.标示感叹语气的“可”和不标示感叹语气的“可”的区别。

副词“可”在标示语气时,意义和用法都非常复杂,《现代汉语八百词》将其总括为“表示强调语气”。从语言事实来看,“可”“表示强调语气”可以分标示感叹语气、不标示感叹语气两大类。如:

(99)他可没说过这话。 (《现代汉语八百词》)

(100)咱们说话可要算数的! (《现代汉语八百词》)

(101)你可回来了,真把人急坏了! (《现代汉语八百词》)

(102)玉芬:“去你的,哭的声儿可大了!” (《大宅门》)

例(99)《八百词》认为是陈述句,例(100)《八百词》认为是祈使句,可见这两例中的“可”均不标示感叹语气,只有例(101)、(102)中的“可”才起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下面我们着重探讨二者之间的区别。

其一,语音上的区别。

在口语中,标示感叹语气的“可”和不标示感叹语气的“可”的最大区别体现在话语重音上。一般来说,含有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可”的句子,话语重音在“可”上;如果“可”不标示感叹语气,话语重音则不在“可”上。如:

(103)这一问可把我给问住了。 (《现代汉语八百词》)

(104)可把你盼回来了! (《大宅门》)

例(103)和例(104)中“可”后成分虽然都是“VP了”结构,但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的强调要求,例(103)的句重音在“可”后面的“问”上,该句中的“可”不标示感叹语气,这个句子是陈述句;例(104)的句重音在“可”上,“可”标示感叹语气,该句为感叹句。

其二,句法上的区别。

标示感叹语气的“可”所处的句法结构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A.“可”和其修饰的中心成分之间不能在插入其他副词,如果插入了其他副词,即使整个结构是感叹语气,“可”也不标示感叹语气。如:

(105)王喜光兴奋地站了起来:“老太爷,有您这句话,我跟皇军一说准成!您可真给面儿!” (《大宅门》)(106)香秀仍看着窗外:“今年可够热的!” (《大宅门》)

例(105)中的“可”和动词短语“给面儿”之间有个副词“真”,例(106)中的“可”和形容词“热”之间有个副词“够”,这两例去掉“可”之后并不会改变句子的感叹感叹性质,因而两例中的“可”不起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

B.“可”后的“VP”或“AP”结构中一般不带程度补语,如果有程度补语,则“可”也不标示感叹语气。如:

(107)红花:“香秀……可厉害多了。” (《大宅门》)

(108)敬业看了看大伙儿,忍不住坐到了桌旁:“吃吧!我可饿坏了。” (《大宅门》)

例(107)有个程度补语“多”,例(108)有个程度补语“坏”,这两例中的“可”都不起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

C.“可”后的短语必须带上“了”和相关语气词。下面两例中的“可”都起标示感叹语气的作用:

(109)这鱼可新鲜呢! (《现代汉语八百词》)

(110)到啦,可到啦! (《现代汉语副词实用分类词典》)

如果我们对这两例作如下变换:

(109)′这鱼可新鲜呢!——这鱼可新鲜啦!——这鱼可新鲜了!——?这鱼可新鲜嘛!——?这鱼可新鲜呀!——*这鱼可新鲜!

(110)′到啦,可到啦!——到啦,可到了!——*到啦,可到嘛!——*到啦,可到呢!——*到啦,可到呀!——*到啦,可到!

通过变换我们可以看出,这两个例子在去掉“了”或有关语气词后,都不能作为感叹句来说。(109)′中“可新鲜了”是“可AP了”结构,既可以在句末带公用语气词“啊”,也可以将句末的“了”换成专用语气词“呢”,但不能使用其他语气词;(110)′中的“可到啦”属“可VP了”结构,只能带公用语气词“啊”,不能使用专用语气词“呢”,也不能将“了”换成其他语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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