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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基础促进经济探索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当前的法律虽然存在缺陷,但是,违反和破坏法律的行为必然是俄罗斯建立健康市场经济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俄罗斯改革期间很多纳税人不顾道德的谴责,不惜违反国家法律逃税、漏税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有其客观性原因:首先,俄罗斯税法不具有普适性。起初国家税率过高,导致企业主逃避纳税,俄罗斯近一半受雇工人拿的是黑工资。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基础促进经济探索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基础

法律作为国家制度是限制隐性经济最具权威性和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法律自身特性决定了法律规则相对滞后于新生的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并随社会的发展不断修改和完善。因此,当前的法律虽然存在缺陷,但是,违反和破坏法律的行为必然是俄罗斯建立健康市场经济和今后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

在俄罗斯政府及科研机构中,从法律角度就治理隐性经济主要存在两种观点:(1)在高速形成私有资本理念的支配下,自由民主派从一开始就主张将隐性经济全盘合法化。包括半合法的隐性经济经营者在内,这个观点未必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因为这势必使极力合法化的犯罪经济混入其中。(2)强势派认为,应进一步扩大法治范围,加强法治力度,完善税收制度等。并应该制定严厉的奖惩措施对存在于各领域的隐性经济进行排查,甚至实施对违法行为举报的奖励制度。[1]但是,此种办法只是依赖于对人的追踪,忽视了隐性经济中有益成分可以自觉转化为合法行为的可能性。同时,这种办法直接涉及对居民消费、收入状况及其额外收入的检查并收取相应的税金。其结果不仅会引起隐性经济经营者的反抗,甚至会引起处于隐性经济最底层的大量雇工的反对,因为隐性收入为他们提供了必要的生活来源。此外,这种措施还可能产生失业率上升,高级人力资源外流等其他负面影响。

从事隐性经济行为的主体来自不同社会阶层,他们从事隐性经济的动机有所差异,尤其是在隐性经济中存在大量被迫型劳动力的客观事实,要求政府在制定治理隐性经济的政策时有必要区别对待。有鉴于此,在新的经济条件下国家治理隐性经济的首要任务是研究隐性经济资本的组成,区别犯罪型和被迫型隐性经济成分。

在加强法律建设、强化法治力度过程中税法的建设不容忽视。俄罗斯改革期间很多纳税人不顾道德的谴责,不惜违反国家法律逃税、漏税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有其客观性原因:首先,俄罗斯税法不具有普适性。因为长期以来极力人化的,而非制度化的税收政策使它适应于每个特殊情况,强化特权的多样性使税法失去了公正性和大众性。其次,新旧税法同时运行,自相矛盾。在改革期间,国家还在沿用苏联时期的部分税收制度。同时,每年还会出台新的税收政策。一些需要上税的税种前后不一,自相矛盾。再次,俄罗斯税收的功能意义过强。在俄罗斯实行的是偏颇的税法,国库收入的高低全部依靠高税收的入款。最后,由于经济状况的不稳定性,国家税收政策也摇摆不定,降低了税法的威信。很多居民产生了国家政权完全是为自身利益而在不断调整税收政策的认识。(www.xing528.com)

在最近几年,俄罗斯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税务改革。包括:减少税收负担;简化税收征缴体系;稳定税收政策,使税法透明化,杜绝对税法条文的不同解释;税法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国库积累之间的关系得到改善,等等。随着税制走向正规化,税率逐年降低。起初国家税率过高,导致企业主逃避纳税,俄罗斯近一半受雇工人拿的是黑工资。2000年初工资税收为工资基数的35.6%,即1/3的工资都要交给国家以保障工人的退休、免费医疗及其他的项目支出。从2005年起,个税税率调整降至26%。[2]

减少商业税率。一系列周转税、销售税被撤销。从2002年增值税也降至24%。对于小企业或农产品生产者则实行特别的税收制度。同时,提高外汇收益颇丰的石油化工行业的税收。此举无论从财政收入还是从人性化的角度出发都具有正确性和有效性。因为,能源行业额外收入不仅靠的是善于经营,更受益于国家能源价格的上涨。

简化和加快注册程序,减少审批种类。建立国家单线检查制,严格限制工作人员的权限。2002年俄罗斯政府出台了新劳动法。新劳动法在新时期所表现的更加灵活的特点符合俄罗斯现代国家对劳动关系调整的需要。加强制法、执法力度,鼓励发展中小型商贸或自主创业。在一定程度上放宽对隐性经济的检查尺度,将更多的经营活动纳入正式经济的轨道。这些举措使得俄罗斯从阴影里回归的资本金额估计约为100亿—150亿美金,相当于当年外来投资的2倍。

虽然国家不断调适政策以吸引社会规范经营,但不排除有些经济主体不愿脱离隐性经济圈子,而且在国家、犯罪组织的影响下,虽然这些企业逃避了税收,却又陷入了腐败官员的敲诈和黑社会收取高额保护费的陷阱中。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压在他们头上的“重税”。这样,他们既违反了国家法律,又陷入毫无法律保障的恣意勒索的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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