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突破1 000美元之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性阶段。一方面是如果举措得当,就将促使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平稳进步,进入黄金发展期;另一方面则是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和突出,在这个矛盾凸显期,要是应对失误,将会导致经济徘徊不前和社会长期动荡。因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发展的基本特征出发,提出了加快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中,并把它作为党的执政能力之一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方面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全面、深刻地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指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必须坚持的正确原则和重大的工作部署,反映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提出,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与时俱进的重大创新,但它又是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一脉相承的:马克思恩格斯在继承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勾画了美好社会的蓝图,指明了实现美好社会理想的正确途径;我们党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领导人在领导我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和发展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例如,在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问题上,毛泽东提出要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去解决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邓小平提出要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群体的相互关系;江泽民强调要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等等。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为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正确认识、全面把握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
我们要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要正确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特别要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在社会主义社会,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也是最要紧、最有决定性的,但是,不同地区、部门、行业的人群又有各自的具体利益。事情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和发展着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更进一步推动了人们具体利益的差异和分化。这样,坚持在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和内部矛盾,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一个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在这里,关键是要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妥善处理这些矛盾的体制、机制,不断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而不让矛盾积累和发展起来,影响国家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统筹兼顾,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
改革开放的发展使我国城乡人民普遍受益,1978年—2004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343. 4元提高到9421.6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33.6元提高到2936.4元,年均增长7.1%,2005年进一步提高到3 255元,农村贫困人口由2.49亿人减少到2005年的2 365万人,农村居民生活消费的恩格尔系数由67.7%降到45.5% 。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城乡居民的收入分配差距在总体上处于扩大的趋势。如果说,在1978年—1984年的六年间,农民每年的年均收入增长16.4%,城市每年人均收入增长8%,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话,那么,在1985年—2003年的18年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增长4.3%,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却增长了8. 7%,城乡收入差距迅速扩大,由1978年的2.57倍扩大到2004年的3.21倍,如果再加上城乡之间的各种福利差距,实际差距将更大。这种差距的扩大是社会发展的不和谐音,它的不断扩大,使一些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使一些本可妥善解决的具体纠纷,往往因此演变成群体性冲突。
在当前,要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妥善协调城乡群众的利益关系,就要统筹兼顾,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快农业技术进步,加强农村生产结构调整,全面深化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改革开放的发展,也使我国各区域的人民群众普遍受益,但由于经济分布与人口分布失衡,使不同地区之间人均GDP差距扩大;由于创造财富的劳动人口与财政负担的赡养人口的空间分离,使不同区域之间人民享有的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扩大;由于经济分布与资源分布空间失衡,导致调水、输电、运煤等资源跨区域调动的压力越来越大;由于按行政区发展经济以及发展当中的不当开发,使部分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人口承载能力快速下降,适宜人们生存发展的空间缩小,这就使不同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扩大,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东部地区人均GDP由1990年相当于中部地区人均的1.56倍、相当于西部地区人均的1.84倍,扩大为2003年的相当于中部地区的1.91倍、相当于西部地区的2.38倍。 目前,比较落后和发展困难的地区,主要是发展条件不够好的中部地区、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边疆地区以及历史上曾为新中国建设作出过重大贡献的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缩小不同区域的发展差距,协调不同区域人们的利益关系,不仅具有经济意义,而且还有重要的政治意义。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党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区域协调发展的方针是: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努力形成东中西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区域协调机制;健全市场机制,打破行政区域的局限;健全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开展经济和技术、人才合作;健全互助机制,发达地区要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欠发达地区;健全扶助机制,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国家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和共同发展。
二、“十一五”期间把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着力点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又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和庞大的系统工程,而且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上,有不同的侧重。在“十一五”期间,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发展社会事业为着力点,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切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扩大作为民生之本的就业。在“十一五”期间,扩大就业仍然面临很大的压力,在5年中新增的劳动力供给达到5 000万,而能增加的就业岗位只有4 000万个,两者之间的缺口达1 000万,再加上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继续深化,还会有工人下岗,而前几年下岗的工人中还有一部分人尚未实现再就业;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技术替代劳动的速度加快,也加大了就业的压力。除此之外,劳动力总体素质不够高、劳动力供给结构不尽合理,就业潜力大的服务行业发展滞后,劳动力流动性较差等等,也都增加了就业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就必须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为此,就要充分发挥市场引导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促进就业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措施,形成促进就业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消除影响和阻碍就业的体制障碍,建立和完善就业困难群众的救助制度。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十五”期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1.7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1.3亿,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达1.1亿,参加工伤保险的达0.8亿。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增长较快,已有6 000多亿元,各项制度日趋规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在95%以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在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通过逐步做实个人账户,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层次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通过合理确定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的比例和做好扩大覆盖面工作,以及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还要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快完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另一个方面是在探索社会保障体系的新领域方面,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认真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三是调节作为民心所系的收入分配关系。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普遍地明显地有所提高,但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凸显,社会利益日趋多样化,分配领域正在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部分地区、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分配秩序比较混乱,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我国还有2 600万左右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2 200万享受低保的低收入群众,人民群众之间的贫富差距已经超过了合理限度。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和扶贫办、国家统计局、科技部支持开展的一项研究显示,我国西部居民收入基尼系数已达0.47。为了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就必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这种调节的总体思路是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大力发展生产力还是第一位的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种调节的基本要求是,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这种调节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在个人收入分配上,要特别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充分发挥政府在收入分配上的调节作用,加大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同时要规范分配秩序。
四是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在各个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长期以来重物质生产、轻社会服务,重经济增长、轻社会建设的观念比较普遍,形成了经济和社会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继续下去势必影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4年人类发展报告》的数据,在2001年前后,各国用于教育、卫生保健的支出在其GDP中所占比例,法国、德国、瑞典等国家为12%—15%,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为10%—12%,巴西、韩国、泰国等也达到6%—7%,而我国只有4.5%,甚至低于印度的5%。为了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按照我们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思想,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有效地加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体系,特别要强化其中的薄弱环节,逐步形成经济社会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良性协调发展机制,逐步建立起一套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形成对全社会进行有效覆盖和全面管理的完整体系,同时强化政府的社会服务管理功能,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助社会动员机制,有效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切实提高应对与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还要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和优抚保障等各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的服务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管理体系,积极营造能够促进社会和谐的环境和氛围。
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同激发社会活力是相互统一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提出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时,强调指出,“注重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公平和正义”;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则把公平正义和充满活力,一起列入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特征之中。
不断促进公平正义与激发社会活力的这种统一,首先表现在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时,仍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是因为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创造更丰富的社会物质财富,使国家的整体实力不断增强,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包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发展。例如,缩小区域、城乡间的收入差距,要靠经济发展;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靠经济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解决各种民生问题,要靠经济发展;建立更加广泛、更高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还要靠经济发展。如果离开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离开了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就要激发社会活力,尊重群众的创造愿望,支持他们的创造活动,发挥他们的创造才能,肯定他们的创造成果,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必须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为社会和谐创造雄厚的物质基础。
我们的经济发展不仅要持续快速,而且要协调健康,这就要求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方面的群众的利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在坚持全国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妥善协调各种具体的利益要求,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重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法律、制度、政策各个方面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从收入分配、利益调节、社会保障、公民权利保障、政府施政、执法司法等方面,逐步做到保证社会成员都能接受教育,都能进行劳动创造,都能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参与社会生活,都能依靠法律和制度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而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就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就能协调,人们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能充分发挥出来。
归结起来,只要我们按照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和具体部署,妥善协调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我们就能有力地促进一个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建设。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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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93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6页。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30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306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926—927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64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0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8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28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7页。
[14]《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15]《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载2005年4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一版。
[16] 载2005年10月15日《人民日报》。
[17] 日本共同社2007年10月15日电。
[18] 载2009年5月9日《光明日报》。
[19]《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850页。
[20]《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6—17页。
[2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4页。
[22]《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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