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个代表”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发展的,前进的。”这个论断具有多方面的内涵,但首先是从“三个代表”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发展和前进。
一、从“三个代表”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最初是由江泽民2000年2月25日在广东高州进行“三讲”集中教育时提出来的。他首先从总结党的历史得出重要结论说,我们党之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如何更好地做到这“三个代表”是一个需要全党同志特别是高级干部深刻思考的重大问题。
“三个代表”的科学内涵是什么?对此,江泽民在2001年7月1日发表的庆祝建党80周年大会上讲话中曾经作过明确的界定: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那么,在什么时候、又怎么会出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提法的?在中央文件中出现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提法始于2002年8月27日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关于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转发的这个通知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确应对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妥善处理国际国内的复杂问题,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正确回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形成新的理论成果,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指出它“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的,是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于我国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事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通知》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断夺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的强大理论武器。
应当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提法在中央文件中的提出是经过了相当长时间的酝酿的。例如,早在2001年3月,在中共中央党校春季开学典礼上所作《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讲话中,胡锦涛就指出:“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根本上回答了在充满挑战和希望的21世纪,我们党要把自己建设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为我们党在新世纪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在中央组织部主办的《党建研究》杂志2001年第4期上发表的《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一文中,胡锦涛指出:“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县(市)部门、乡镇、村领导班子和基层干部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2001年9月3日在中央党校秋季开学典礼上所作《深入学习、正确领会、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讲话中,胡锦涛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一个新的理论体系,全面体现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各个领域,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问题的新创造”;2002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2002年春季开学典礼上所作《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推进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的讲话中,胡锦涛再次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是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主动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在总结我们党和世界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从我们事业进一步发展的高度作出的战略思考和理论概括”;在中共中央党校2002年秋季开学典礼上发表的《以扎实的工作迎接十六大召开》的讲话中,胡锦涛强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脉相承;又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以新的思想、观点、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酝酿和从各个角度进行的阐述以后,2002年11月8日,党的十六大报告通篇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取代了“三个代表”的提法,并强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要求全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使我们党始终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人民群众共命运”。
从“三个代表”发展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前进过程,我们可以看出“三个代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三个代表”即中国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和集中概括。
另一方面,“‘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三个代表”又还是有区别的。
这种区别首先表现在和“三个代表”所标志的坚持人类社会的历史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最终决定、由先进文化所引导和由人民群众所创造的马克思主义的这一世界观方法论和基本原理相比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覆盖面更宽广、内涵更丰富,它构成为一个系统的科学理论,包括了从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理论创新的全部内容。正如中央同意印发、中央宣传部编写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所指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构成了一个系统的科学理论。”
这种区别同时也表现在理论主题上,“三个代表”是作为党建方针提出来的,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已经前进发展成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化了的认识。在开始时,江泽民是把“三个代表”作为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的党建方针提出来的,例如,2000年10月11日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说:“这‘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根据我们党的性质、宗旨和历史经验、现实需要提出来的,也是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实践中更好地全面落实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关于党的建设的要求提出来的”;2001年1月8日,江泽民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又指出:“‘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我们在新世纪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方针”;而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就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当作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强大理论武器,而且当作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又进而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科学理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路线、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和发展战略、根本任务、发展动力、依靠力量、国际战略、领导力量和根本目的等重大问题上取得了丰硕成果,用一系列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中央同意印发由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包括16个组成部分,正是用系统的方法整理出来的十三届四中全会13年以来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个方面的理论创新的体系性概括;如果把这个《纲要》拿来同1995年中央印发、中央宣传部组织编写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加以对照比较,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邓小平理论的基础上深化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
应当指出,从作为党建方针的“三个代表”,到作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化了的认识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这种历史发展,也是和“三个代表”的思想逻辑的发展相一致的。这是因为“三个代表”所讲的党的建设,并不是一般的共产党建设,而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建设,而且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条件下,在实行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的建设,这样,在我们党探索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问题的答案的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要面对着正确回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正确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所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妥善处理国际国内的复杂问题,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全面推向前进的历史任务。就是说,我们党就必定要创造性地把党的建设同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发展趋势,同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联系起来,在赋予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指导思想和党的任务以鲜明的时代内容和时代特征的同时,又使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的规律、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由“三个代表”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个重大发展,事情正如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所指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是我们推动实践创新的根本指针,又是我们深化理论探索的崭新起点”。我们一定要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继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探索继续推向前进。
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
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要求通过学习贯彻,切实使广大党员和干部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等方面的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
那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究竟是什么?怎样才能在对这种时代背景的认识上达到新的高度?
“三个代表”最初是作为总结党的历史经验所得出的一个重要结论的角度被提出来的。2000年2月25日,江泽民在广东高州考察工作时表述这个结论说:“我们党所以赢得人民的拥护,是因为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总是代表着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并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实现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奋斗。”但是,从这个角度论述“三个代表”,丝毫也不意味着它仅仅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事实上,虽然“三个代表”的要求深深扎根在我们党80多年的实践经验之中,然而其形成和提出,却又深刻地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于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党正是从这种新要求出发和着眼来总结历史经验的。因为时代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我们党要不断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就必须紧跟世界发展进步的潮流,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总之,“三个代表”是着眼于现实的需要和未来的发展从总结历史经验中提出来的;在“三个代表”中,历史的经验和时代的要求从一开始就是紧密结合着的,因此,也必须从它们的统一中去加以把握。
当代世界和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新变化,这些变化对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又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这些新变化可以分为世情、国情、党情三个方面:在世情方面,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改变了我们所面对的国际经济、政治关系,改变了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关系,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高新技术的发展则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国情方面,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体制环境和社会结构;在党情方面,党的地位变化要求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www.xing528.com)
世情、国情、党情方面发生的这些新变化,对于我们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多方面的新要求,但归根到底,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新的历史条件下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整、完善生产关系,根据经济基础的发展自觉地改革和完善上层建筑中不相适应的部分的问题,也就是要进一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问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这种一脉相承突出地表现在“三个代表”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和基本原理: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把生产力当作推动社会前进的最活跃最革命的力量,认为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人类社会历史的前进最终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是由先进文化所引导的;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的观点,认为人类社会历史是由群众所创造的。同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这种一脉相承,又是和与时俱进相统一而存在的。事情正如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所指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具有的基本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有论述,但把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同坚持党的先进性联系在一起,上升到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高度,上升到党的指导思想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这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坚定不移地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又赋予它们鲜明的时代精神和实践要求。”所以,在我们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代背景的认识上,还必须牢牢把握它与马克思主义既一脉相承又实现了与时俱进的统一。
那么,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认识上的新高度又表现在哪里呢?
这个新高度在于与过去我们说“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于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相比,胡锦涛在“七一”讲话中又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
时代精神和时代要求有什么区别?时代要求是一种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时代精神则是指我们党针对时代形势的发展变化对于党和国家工作所提出的客观要求,在思想认识上所做的新思考,在应对实践上所采取的新对策和新举措,并把它们提升到理论和政策的层次上,使之成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理念,成为当今世界特别是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
这种时代精神的典型,就我们国内方面来说,首先是党的十六大报告在总结1989年—2002年的13年实践时所提出的10条基本经验。从这10条经验的结构来说,每一条都由两句话组成:其中的第一句表明我们党要从各个方面坚持邓小平理论;第二句则表明我们党在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应对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于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时,所提出的新思考、新对策和新举措的理论和政策形态。例如,“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十六大报告把这些基本经验最终归结为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指出它们是“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是“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的必然结论”。胡锦涛指出,这些基本经验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只有从基本经验与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联结中才能认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除此之外,在2003年的“七一”讲话中,胡锦涛所阐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10条重大贡献里面,除其中的第一、第六、第七、第八、第十共5条同上述十六大报告阐述的基本经验的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条相吻合和对应之外,在第二条指出的关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思想;第三条指出的关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思想;第四条指出的关于全方位对外开放战略的思想;第五条指出的关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思想等等,显然和10条基本经验一样,也是我们党在应对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于党和国家的新要求时,所提出的新思考、新对策和新举措的理论和政策形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指导理念,因而也属于当今世界和中国发展的时代精神之列。
在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的问题上,既指出它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于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又指出它体现了当今世界和中国的发展的时代精神,这就更全面、更深刻地揭示了它的时代背景,从而也就把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代背景的认识推进到一个新的高度。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在《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中,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概括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
《讲话》之所以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概括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因为无论是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还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具有的基本点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是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和前提,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成果的享有者,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目的和归宿,是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我们党在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80多年的历程中,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归根到底就是因为我们党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在我们党为了实现、维护、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立党、执政以后,不断解决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问题,又是能否达到我们党全部奋斗的最高目的的关键。胡锦涛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研讨班结业式上指出:“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关键,一是要做到“权为民所用”,就是说,要正确看待和运用手中的权力,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绝不以权谋私;二是要做到“情为民所系”,就是说,必须坚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绝不脱离群众;三是要做到“利为民所谋”,就是说,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立志为人民做实事、做好事,绝不与民争利。反之,要是离开了这些,就得不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执政几十年的政党先后下台的事实说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与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的向背,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就必然要垮台。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然而,即使是对于共产党员来说,要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还是一件要在改造客观世界中不断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又用改造主观世界的这种成效去推进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的进程。
马克思主义历来主张在改造客观世界中改造主观世界。早在19世纪40年代所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就指出:“在革命活动中,在改造环境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革命之所以必需,不仅是因为没有任何其他的办法能推翻统治阶级,而且还因为推翻统治阶级的那个阶级,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成为社会的新基础”[1];在19世纪70年代所写《法兰西内战》一书中,马克思又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强调说,工人阶级“为了谋得自己的解放,同时达到现代社会由于本身经济发展而不可遏止地趋向着的更高形式,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将把环境和人都完全改变的历史过程”[2]。毛泽东在《实践论》中也重申,“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改造世界的斗争,包括实现下述的任务:改造客观世界,也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改造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主观世界同客观世界的关系”[3]。
对于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的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中起决定性作用、基础作用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就是要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其中起决定性作用、基础作用的是权力观);就是要解决好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问题。这就是说,在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过程中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之所以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正是在于它通过教育和帮助我们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方面的问题,使我们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正因为这样,胡锦涛在《讲话》中特别强调“牢牢把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
然而,改造主观世界的成效归根到底又要落实到对改造客观世界的推进方面。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认识方面所达到的新高度,必须表现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始终做到“三个代表”上取得新的成效,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着力解决实际问题。为此,胡锦涛在《讲话》中,不仅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而且指明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尤其重要的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新的领导班子在主政以后,在这些方面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中,率先地身体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首先必须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在这方面的一个典型实例,是在武汉青年孙志刚在广州被错误收容,进而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发生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不仅明确指示坚决彻查此案,严惩凶手,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还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3年6月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1982年5月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对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由“收容遣送”改为“救助管理”,这不仅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流动情况发生的重大变化和我们的政府机构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要,而且也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党和国家制定和实施方针政策工作中的落实和贯彻。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也必须落实到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在这方面的典型事例,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和国家主席的中央新的领导班子主政以来,先是在党的十六大刚刚闭幕以后,胡锦涛亲自带领中央书记处几位同志一起去西柏坡,重温毛泽东当年倡导的“两个务必”,号召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首先从自身做起,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为实现党的十六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开拓进取、团结奋斗,他强调“牢记党的宗旨,坚持艰苦奋斗这两者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只有坚持艰苦奋斗,心中装着人民群众,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保持我们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增强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才能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接着,中央政治局又开会决定改进新闻报道,要求准确、鲜明、生动,贴近人民,少报官,多报民;要求政治局官员出国访问,本着节约、务实、精干原则安排,节约使用专机,简化送往迎来各种仪式;取消每年夏天例行的北戴河会议,改在北京郊区举行。而当一场非典型性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地向全国大多数省区市袭来,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胡锦涛、温家宝等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同志又深入到广大群众中,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采取一系列果断措施,紧急动员全国上下同疾病灾害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经过不懈努力,有效地控制了疫情,在夺取抗击“非典”和促进发展的双胜利中,奏响了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嘹亮凯歌。这场抗击“非典”的实践有力地证明,只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使他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党就能无往而不胜,战胜一切艰难险阻。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还必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在这方面,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在政法机关中率先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集中推出了30项便民利民措施。据此,新生婴儿落户是随父还是随母可自愿选择,70岁老人可考领驾照,现役军人也能持地方驾照,按需申领护照范围扩大到全国100个大中城市,如此等等。公安机关要求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在执法思想上来一次深刻革命,真正把执法为民的思想化作灵魂,体现到每一名公安干警的各项执法行动中去,要求他们怀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在细微之处见真情。接着,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也在当年8月24日提出司法为民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要求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把它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针对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立足司法为民,注重从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等11个方面下工夫,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针对以上从各个方面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系列措施,境外、海外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说这是“中国领导人展现‘以民为先’形象”,“中国政府更加关心百姓生活”,“中国进入了体现以民为本的新的改革周期”,如此等等。随着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广泛和深入,我们必将迎来一个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领导下,万众一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团结奋斗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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