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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再婚难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产分配与继承问题使老年人再婚时举棋不定,进退维谷。这是老年人再婚的主要障碍。(四)子女反对干扰农村老年人再婚的诸多因素中,子女的反对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笔者调查的两个村庄中,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再婚大多能接受。老年人再婚是两代人的重组,必然涉及子女、孙子女关系的重新组合以及利益与情感的重新分配。

农村老年人再婚难的原因及解决方案

三、农村老年人再婚难的原因

(一)传统思想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有着两千多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国家,封建思想深深扎根在人们心中,儒家思想特别是南宋以来程朱理学对人们思想的禁锢,给老年人再婚设置了严重的思想障碍班固《白虎通·嫁娶》曰:“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夫为妻纲与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同属封建社会的三大伦理纲纪,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更为不平等的是,“忠臣不事两国,烈女不更二夫,故一与之蘸,终身不移”,故而“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种封建思想绵延至今,虽然近代以来大大小小的反封建运动触动着它,却未能摧毁它。老年守寡鳏居是天经地义的,老年再婚则是对传统礼教的背叛,因而不能为社会所理解、容忍。

人们普遍认为,一个丧偶老年人衣食不愁,就应该感到满足了,不应该有再婚的想法。如果提出再婚,就会被人当成“老怪物”、“老风流”,流言蜚语接踵而来。“老不正经”,“这么大岁数了还干吗”,而结了婚的老年人被称为“染一水”等等,这些对再婚老人的评价让准备再婚的老年人感到压力巨大;农村老年人收入来源少,根本不敢像年轻人那样公开地谈情论嫁;农村里的女性老年人受“从一而终”、“女不二嫁”的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认为再婚是丢人现眼,使她们的再婚艰难,而与自己的晚年幸福生活失之交臂。

舆论是控制人们行为的一种方式,农村因为是熟人社会,舆论的控制力量更加强大。农村里的人津津乐道于一些老年人再婚的事情,而他们对老年人的再婚的评论一般都是“老不正经”、“人老心花”等贬义词。而这些流言蜚语对老年人及其子女的控制力非常的强大,它们一旦传给要求再婚老年人的子女,绝大多数的子女就会不问青红皂白,不顾一切地阻挠老年人的婚事;如果它们传入老年人自己耳中,由于老年人心理受能力差,生活天地窄,有些人就会止步不前,有的甚至酿成悲剧。

在农村相当一部分人的心目中,谈情说爱建立家庭是青年人的专利。即使近年来离婚率不断升高,中年再婚逐渐被人们所认可和接受,但人们对老年人再婚的偏见却太多太甚,小到背后议论,大到公开指责,不相干的人白眼议论,亲朋好友公开说教,似乎老人再婚真的大逆不道,周围舆论的压力使得老年人再婚往往难如愿以偿。

XTF01,丧偶十几年至今单身,孩子们都在外地工作,当问及没有再婚的原因时,她说:“这些年来要说孤独确实很孤独啊,但是我把我的名声看的比我的命都重啊,有好多人说我老思想,但是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得对得起我的老头子啊,不能因为他死了我就改嫁,这样说出去也让人笑话啊!”可见封建思想在老年人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XTF06单身二十多年,当问到她想过再找一个老伴没有,她说:“年轻的时候,一个人抚养几个小孩真的非常辛苦,那时想过再找一个人过日子,但是当时丧偶的女的找人很难,村里的舆论不允许,有些再婚的老人婚后生活也不是很幸福,因此也就放弃了。”“现在子女都长大了,更没有这个想法了,现在对老年人找老伴的舆论虽然没有以前那么强,但是我都不好意思去找,传统的观念对我的约束力还是很强的。”

(二)财产制度上的障碍

建国以后,我国的家庭中实行的是夫妻财产共有制,夫妻一结婚,我的财产是你的,你的财产也是我的,财产不分你我,在这种夫妻共有财产制度条件下,不离婚还好,一旦离婚,夫妻打的就是财产分割仗。长期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形成了牢固的夫妻共有观念。老年人再婚时,也把这种夫妻财产共有制度和夫妻财产共有观念带到再婚关系中来了,不利于老年人再婚。关于财产的继承问题是老年人再婚的一大干扰因素,严重影响我国农村老年人的再婚,因为结婚就要涉及有关财产分配的问题,如果不将财产在婚前分给儿女,那么他们会害怕新老伴动机不良,儿女们的经济财产受到损失;如果婚前把财产分配给儿女,又怕儿女不孝,晚年生活无以为靠。财产分配与继承问题使老年人再婚时举棋不定,进退维谷。这是老年人再婚的主要障碍。老年人再婚后,离婚率很高,可谓十对再婚离八九,其原因是什么?主要是财产问题。

XTM11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平反的第一批人,成为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正式员工,退休后有一笔退休金,加上社保,高龄津贴等每个月的收入还是很多的,他想找个老伴,遭到儿子媳妇的强烈反对,因为他们怕自己的父亲再婚后,会把财产转移到再婚的对象名下,最后不了了之。XTM11说:“我非常希望能够找个老伴帮我做饭洗衣,可是子女们都反对,我以后的后事还需要儿子媳妇完成,我也不想和他们闹翻,还好的就是儿子和媳妇也快是老年人了,他们在家里时间多,能够帮我洗衣做饭,找老伴的事只好作罢。”

(三)老年人男女性别比偏低的影响

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死亡率是一个自然规律,人口普查的数据也表明,老年女性人口要多于老年男性人口,总体上来说,在独身老年人中,男女比例悬殊,女多男少。这种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客观现实,决定了女性老年人再婚比男性老年人再婚难,加之女性老年人受封建思想的束缚更深,再婚的顾虑更多,使得女性老年人的再婚更加困难。在老年人婚姻问题上,虽可采取扩大婚龄差来缓解紧张局面,但“女多男少”的老年婚姻现实与“男大女小”的婚姻习俗产生悖论,使得丧偶老年人的再婚问题难上加难。此外还有价值取向上的障碍,社会对老年人再婚的理解度、宽容度、支持度都低。在我国城乡还没有形成老年人再婚光荣的社会风尚,在人们的内心里,有的还以此为耻,也有的对此不以为然。

HCF10对我们说:“我的儿子姑娘成家后,他们的孩子也都上了学,他们都还是很开通的,从来没有在我的再婚问题上反对过,而且还是很支持的,但是周围合适的男性老人太少了,多少年也没有遇到一个合适的,现在也慢慢把这件事看淡了。”

(四)子女反对

干扰农村老年人再婚的诸多因素中,子女的反对是老年人再婚的最大障碍。随着社会的进步,在笔者调查的两个村庄中,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再婚大多能接受。但是一旦落到具体的某个人的头上时,却又会因种种现实问题而难以接受。老年人再婚是两代人的重组,必然涉及子女、孙子女关系的重新组合以及利益与情感的重新分配。其中既包括认识问题,也包括个人利益得失的考虑。

子女反对自己的父母再婚,一般出于如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怕父母找伴后,失去了财产继承权,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夫妻是财产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一方早离世,那么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另外一方就要继承一半,子女只能继承剩下的一半,因此很多子女害怕将来一方早去世遭遇财产的纠纷而不愿自己的父母再婚。在国人的传统思想中,母亲早逝,父亲留下的遗产应该完全由儿女继承,《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了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再婚妻子,也有继承权”。这样如果老人不再婚,那么,老人百年后的遗产就不会落到他人之手,遗产只在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中间分割;但是老人一旦再婚,那将来老人的财产就会有一大部分要“江山易主”,女方本人和女方子女就轻而易举地继承了男方的财产,削弱了男方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份额,这怎能不引起男方子女们强烈的反对呢?于是男方子女就或明或暗地抵制老年人再婚。XTM11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

(2)怕父母找伴后,感情转移,冷落了自己。亲子关系是维系家庭运转的一个关键因素,孩子对父母的依赖是一种正常的情感需求,他们对死去的父或母有一种强烈的思念感,如果自己的父或母再婚,他们就有一种对不起自己死去的父或母的感觉;再加上他们害怕再婚后的父或母会把感情放在后来的配偶身上,忘记自己已故的父或母;同时他们也担心在他们父或母心目中的地位下降,因此他们总会千方百计不让自己的父或母再婚。

XTM11说:“孩子们除了怕我的钱被继母分走外,其实他们还是非常地依赖我,希望我能关心他们,能够在每个月的收入中分一部分给他们。”

(3)怕父母找伴后,组成新的家庭,就不能像以前那样一心一意给自己带孩子,料理家务,失去了忠实的保姆。现代人的压力很大,特别是农村的青年人,他们大多要到城市里打工,因此无法照看年幼的孩子,和老家的田地以及房子,于是老年人成了他们看孩子、种地、看家的最好选择,因此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重要性。如果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再婚,就会有另外一个家,对自己的帮助会减少,因此他们一般不愿自己的父或母再婚。

XTF10说:“我有三个儿子,他们的孩子多,每一个孙子都是我带大的,他们把我当作免费的保姆,一点都不希望我再找一个配偶。”(www.xing528.com)

(4)怕父或母去世后,其遗孀成为自己负担。老年人再婚的另一个让子女担心的就是继父继母会成为自己的负担。他们一般认为赡养一个老人的负担都很重,如果再婚后,就面临着赡养两个老人的压力。

(5)怕世俗的嘲笑,说自己不孝,“逼娘改嫁”或“逼父续弦”,觉得难为情,面子上不好过。在传统的思想中,母亲改嫁仿佛只在走投无路时才能出现,而在现实生活中,一旦作母亲的再婚,不少人觉得一定是儿女们对母亲不好使然。外界的这种评价使不少子女觉得脸面无光,于是便违心地对母亲的再婚设置种种障碍,其中尤以儿女在社会上有地位的家庭为甚,他们觉得自己社会上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能因母亲的再婚让别人对自己评头论足呢?

(6)由于代沟的存在,一些年轻人不了解老年人,认为恋爱、结婚是青年人的事,老年人找对象是天方夜谭。他们认为老年人不缺吃、不少穿,逢年过节子孙承欢于老人膝下,这就是天伦之乐,老人的心愿,儿女的孝心。他们可以让老人吃好穿好,但对老人再婚的愿望不理解,不支持,乃至公开干预,就是不让再婚。

所有这些现象表明,对父母是否孝顺,不仅仅在于平时的甜言蜜语、信誓旦旦,而是真正关心父母的幸福和快乐。老年人再婚作为合情合理的要求,子女的态度应该是开明而又支持的,只顾自己的“面子”而不顾长辈幸福的自私自利,毫无疑问是不道德的,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就算一些态度坚决的老年人冲破重重阻力实现再婚,但可能导致亲子关系破裂,给老年人今后的生活埋下不幸的种子。

子女干涉有这样两个特点,一个是老人财产多的子女干涉就多,财产少的子女干涉就少。第二个是男性老人子女干涉的多,女性老人子女干涉的少。因为在我国男性老年人的财产往往比女性老年人的财产多。笔者当然不赞成子女干涉老年人婚,这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子女们的利益又不能考虑,不考虑就容易激化矛盾,造成不好的结果。

HCM08丧偶之后,伤心痛苦,在度过这段情感压抑的日子之后,想再觅老伴携手共度人生,却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当问他儿子反对的原因时,儿子说道:“有时候看着他挺可怜,但有时候真是可气啊,你说我妈才走多长时间啊,他就给自己张罗老伴,前前后后见了十几个了,中间还让人骗了好几千块钱,其实人家都是婚托,跟你好不了几天拿了钱就走了,哎!我想想都觉得丢人啊,现在都不愿意回家看他!”现在老人说起此事也是伤心至极,他说:“孩子们都不理解我啊,根本不懂我的心,现在可好,家里冷冷清清的,也不愿意回来,弄的邻居也看不起我!”可见,丧偶老年人再婚过程中子女的态度也是相当重要的!

HCF08是个丧偶再婚又离婚的女性老年人,当问及离婚的原因时她说:“其实,我跟我那老伴的感情还是挺好的,特别投缘,可是结婚之前两边孩子们就特别反对,都怕我的房子被那边的孩子给吞了,不过我俩一再坚持,最后还是结了婚。可结了婚也没消停几天,三天两头的孩子来闹腾,两边孩子特别不对眼,真是家无宁日啊!哎!最后还是离婚了,拧不过孩子啊,而且觉得一大把年纪了还是孩子重要啊,现在我俩还没事见见,倒是还有联系。”这些子女的做法是相当错误和不道德的,以老人的幸福为代价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应该受到社会的谴责。

(五)老年人自身因素

如果说老年人再婚的阻力在以前更多地来自外界的话,那么,近年来问题更多地来自老年人自身,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再婚后的老年人自身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1.老年人的身体原因

老年人由于生理机能的衰退,很多人患有慢性病,老年人性病有多种类型的心脏病高血压,以及若干类型的关节炎,有其他很多疾病,使老年人遭受不同程度的痛苦,其中最为突的有癌症糖尿病、脑溢血及血液循环系统的疾病等,疾病的折磨使丧偶或独身老年人有再婚想法也不敢或不能提出再婚要求,怕成为他人的包袱。

2.老年人的经济问题

再婚老年人的经济关系比较复杂,有时涉及双方子女,处理不好就会导致离婚。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大多数农村家庭的经济和住房都不是很充足,按照中国人的传统习惯,子女对老人的依赖性很强,自主性较差,因此,老人住房多被子女占用,经济积存也多分给了子女。老年人再婚需要有住房、经济收入,如果在这两个方面完全依赖子女的老人,再婚的难度就会很大。在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老年人的收入很少,他们的养老基本上完全依赖于自己的子女,他们能够得到子女很好的赡养都不错了,很少人会奢望子女容忍自己再找一个伴侣,加大子女的赡养压力。

3.老年人的思想问题

农村老年人特别是女性老年人从小受的是“从一而终”的教育和影响,老伴故去以后,虽然萌发了再婚的愿望,即使有合适人选,也是左顾右盼,不敢向前跨越一步。旧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伦理,“贞节牌坊”,乃至守“望门寡”的血淋淋的辛酸历史,对于60开外的老年女性来说,可谓历历在目,她们虽然也懂得新旧社会的本质区别,但甩不掉头脑深处的阴影,怕别人说自己老不正经,怕子女不理解,看不起自己,这诸多的担心和困扰,如泰山压顶,最后只好以牺自己的老年幸福来保持内心的平衡和老年生活的表面平静。对情忠贞,保持革命晚节等,也是束缚老年人再婚的不利因素。尽管他们也渴望伴侣,但一旦有这种想法,他们便以对死者的怀念来冲淡对伴侣的渴望,聊以慰藉那颗孤独、脆弱的心。也有的老年人认为再婚无疑会改变原有的血缘关系建立起的单一家庭构,这样会使自己与儿辈变得疏远,与其为贪一时之欢而令众人不快,还不如牺牲自己,以求全家的祥和、美满。

XTM07说:“我和我现在的老伴日子过得很好,比以前单身好多了,但是我老伴的子女到现在还没有原谅她,说她丢了孩子脸,让他们无法在村里落脚,因此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有来看过她,她有时候非常想念自己的孩子,但是孩子们在城里打工,避而不见,让她非常的伤心。”

(六)社会支持不够

社会宣传不到位。虽然经济飞速发展和时代不断进步,受改革开放政策的影响,人们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和程度也越来越强,但是还是有不少人头脑里还残留着封建残余思想,对于老年人丧偶再婚进行贬低和排斥,认为是丢人和败坏门风的事情。老人们迫于这种舆论压力,怕邻居或相熟的人在背后说三道四而不敢迈出再婚的那一步。另外,现在虽然倡导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将道德对人们的约束作用来辅助法律对公众的制约,但是当今社会对于敬老爱老的宣传还不够彻底,阻碍丧偶老年人再婚的事情时有发生。

社会各有关部门不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择偶机会。老年人脱离社会后,他们接触社会的机会少了,接触的人也有限,所以择偶的机会也随之减少,我们国家现在还没有一个专门为老年人再婚提供帮助的机构和部门,没有一个婚姻介绍的媒介,不利于老年人丧偶再婚的选择。

HCM06老伴去年得癌症去世,丧偶后他生活孤单寂寞,再婚的愿望还是很强烈的,但是至今未婚,他说:“想找对象其实就是想找个伴,谁知道这么难啊,开始熟人给介绍找了几个都不满意,后来他们说有人给联系,我叫他们也给我联系了一下,谁知道都是外省的那种婚骗子,遇见了两个吧,就是跟你过几天拿了钱就溜了,找人都没处找,哎!现在弄得一大把年纪了还让人笑话,真是!孩子们现在都不愿意搭理我了!”出现这种情形是我们都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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