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家庭养老存在的诸多问题,都有其内在的原因,为了能够改善农村家庭养老的状况,有必要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一)文化原因
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儒家孝悌思想源远流长,如孔子倡导“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老而无怨”。《论语》中则有“其为人叶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在以前,老年人在家庭中代表着整个家族的过去和现在的连接,也是家的根源所在。因此,如果子女对老年人不尊重或违抗老年人的意志,则显然带有否定整个家族的含义,会被认为是一种忤逆不孝的行为。加上古代农村较少变迁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大多生活在一个熟悉的环境中,如子女不守“孝道”,会受到邻里和亲族的谴责,这种因为道德控制造成的外界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着农村家庭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功能。但是如今中国社会受到西方基督文化、行为方式等的影响,逐步注重个人的价值,家庭的价值被削弱,这种传统的孝道观念逐渐减弱,中国传统文化对家庭养老的约束力越来越弱,起不到原有的效果。在这种大环境之下,中国原有的家庭养老方式就会衍生很多问题,如老年人精神受虐待、物质缺乏、生活缺少系统的照料等,都是“孝”文化被削弱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伴随着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社会由人治走向法治,计划生育制度的实行导致核心家庭的迅速增加,个人民主、独立意识的增强,家族的法律地位被取消,大家族的功能被不断弱化,家庭可以直接自主地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行为以及敬老养老态度。此外,在当今社会中,受西方文化思潮的影响,农村家庭养老开始具有了某种功利性和条件性的特征。如年轻人为了降低赡养老人的费用,通常会让老年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又或者想办法获取老人留置的家产等等。
虽然说一些好的传统美德在农村地区的对子女的约束力降低了,但是很多不好的封建文化却被老年人所遵守,导致了现阶段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养老中出现诸多问题。如“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传统;“老来从子”的顺从和依赖心理;“血浓于水”的血缘关系等封建文化的糟粕。在这种双重文化制约下,老人往往基于亲情,他们不愿意把自己受到的委屈传扬出去,反而相信“子不教,父之过”,对自己的遭受往往归因于自己命运不好。
XTF01说:“虽然儿子媳妇虐待我,但是我从来没有想着告他们遗弃,也没有恨他们,他们毕竟是我的儿子媳妇,我希望他们过得好就行,至于我,反正不久将离开人世,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二)社会整合的原因
涂尔干将出现在不发达和古代社会中的那种团结称为“机械团结”。他认为,这种团结建立在个人相似性和社会同质性基础上,当这种团结主宰社会时,个人之间还没有分化,他们具有同样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德标准和宗教信仰,人与人之间彼此相近或相似。在这种社会里,人的行动受群体意志支配,个性湮没在集体意识中。集体意识驾驭着大部分个人,左右他们日常生活,表现出强大的社会强制力。
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联系方式。个人与个人之间有强大的依赖感,集体意识的外延和力量都有所缩小,为个性的发展留下了余地。
中国的改革开放使整个农村团体从机械团结发展为有机团结,社会分工的大环境已经慢慢渗透到农村的方方面面,原有的强大的社会强制力——关于养老的责任和道德观念开始瓦解,传统家庭结构和观念的打破赋予了下一代人更多的人身和精神自由,老年人也失去了他们在传统家庭中对家庭财富的绝对控制,家长权威的弱化使得他们逐渐失去了对子女养老的控制,在农村这一变化在老年人身上就体现得更加明显,农村家庭的财富更多地集中在他们的子女身上,对老年人的赡养更多地只能取决于子女的孝心而非老年人自己。
功能主义理论认为,并非所有的制度化行动模式都具有系统调适的后果,被分析的项目很可能具有减少系统调适的后果,即反功能。社会只是一定时期而非所有时期保持平衡状态,任何项目都可能有连续性的多重后果,应当引进时间的维度对这些后果进行观察。
从调查的20个个案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的现象,那就是现在的农村老年人,如果子女不愿和他们共住,他们一般会单独另过,不愿和自己的子女绑在一起。他们一般能够自己养活自己就尽量养活自己,不愿意拖累自己的子女。这说明了我国的社会整合,特别是家庭的整合已经非常松散了。
(三)人口的老龄化以及城市化等快速的社会变革影响了农村的家庭养老
在“实用主义”盛行的经济时代,人们看重的是经济利益的得失。由于老年人生理、心理衰老的原因,不能把握经济命脉,对社会的发展、为社会创造的经济利益远远少于年轻人,社会明显地向年轻人倾斜而老年人受到歧视。人们往往看重眼前的功利,忽视老年人过去的贡献,忽视人衰老的自然过程。年轻人常常抱怨老年人占了年轻人的“便宜”,拖了年轻人乃至整个社会发展的“后腿”。老年人退休后,一般从属于社会的次要位置,在家庭中失去了经济的主导地位就失去了“发言权”。一些老人也无意识地受到“人老无用论”思想的影响,自认为是失败者。这种老人无能论思想的泛滥,使得社会或家庭中的非老年人常常忽视老年人的存在,不重视老年人的需要和感受,甚至对其进行物资和精神虐待。
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了浮躁的心理氛围,年轻人和老年人之间的隔阂与代际矛盾无论在家庭还是在社会上都日趋加深。一部分老年人把自己的交往圈子封闭在老年群体而极少同青年与中年人接触,从而加剧了日益强化的“孤独感”,青老之间的隔阂和矛盾又进一步导致了家庭中与子女关系的恶化。尽管老年人过去曾经为国家建设、社会发展、抚养子女做出过很大的贡献,但是老年人的地位和作用却越来越被忽视,养老敬老的传统日渐淡薄。有些人在精神上抛弃了老人,不仅没有对上一辈人的贡献和父母的养育之恩深怀感激,相反抱怨老年人没有为自己留下可供继承的财富。从而导致对老人精神、经济、生理需求的忽略。
人口流动对农村家庭养老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人口流动是一个必然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农村劳动力单向地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虽然一方面为农村的老人增加了潜在的收入来源,却也无法消除它的消极作用,它使得农村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大大增加了。尤其是这些流动人口中包含了老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和儿媳。特别是妇女就业为老人的生活照料形成了很大的影响,所以年龄没有那么大的老年人在自己承担繁重的农业劳作之外,还得自己承担起照料自己生活的任务。
以上20个案例中,很多人的家庭养老问题都是因为子女外出打工导致的。这说明急速的社会变迁导致了我国农村家庭养老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
(四)社会交换的原因
社会学家霍曼斯指出,利己主义、趋利避害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原则,由于每个人都想在交换中获取最大利益,结果使交换行为本身变成一种相对的得与失。对个人来说,投资的大小与利益的多少基本上是公平分布的。他认为个人之间存在一种互惠的交换模式,即在双方互换中,双方都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只有对等互惠,交换才能进行下去。
“霍曼斯继承了洛克和亚当·斯密的一些经济学观点,认为社会中的个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个人之间存在着一种互惠的交换模式,即在人们的交换中,双方都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只有对等,互惠/交换才能持续下去。霍曼斯把它归结为一个价值命题,即某种行为的后果对人越有价值,他就越有可能采取该行动,反之,如果某种行为的后果对人没有价值,他就要避免这种行为。当然,一个人视之为有价值的东西或在交换中看重的东西并非全是物质的,也有非物质的。如感激、赞赏。”(6)
我们可以认为在父母和子女之间,也存在着这样一种交换。父母抚养子女,期待年老时能够得到子女的帮助和支持。子女从父母处得到关怀和抚爱,等自己成年后以赡养老年人作为报答。但前者是容易的,因为父母生养子女,更多是出于生物学的本能,并不会考虑到自己年老时可能得不到子女的帮助就不生养子女;而子女赡养父母则是一种社会行为,更多是出于道德压力和责任感,当然其中有血缘亲情的力量,这使交换双方的行为动机和出发点大不相同,因此就出现“痴心父母多,孝顺儿孙少”的局面。在这里,亲子关系的不对称造成了交换的不对等,在中国文化下这一点尤其突出。这种交换时间跨度上也使老年人处于很不利的地位。从子女出世开始,父母就在付出,抚养子女,使其受教育。当子女成家立业后,父母毕生的积蓄甚至借来的债务都转化为年轻夫妇的财产。老人由于年老经济收入不乐观,在最需要帮助的年龄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
父母的付出在中国的文化习惯中是天经地义的,子代和亲代都觉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这种过早的财产代际转嫁却使中国的老年人在经济上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甚至使他们的基本物质需要都难以得到保障。特别是在农村,老人年老了失去了劳动能力,需要子女照顾的时候,自己却没有了可交换的有利条件。换言之,在新一轮的交换中,老人因没有可交换的资源而处于被动的地位,这使他们的利益常常不能得到保障,子女也常常忽视他们的需要。
交换还可以做另一种解释:由于老年期的到来,许多老年都有情绪上、人际关系上、人格上的障碍。主要表现为老年人易怒、固执、敏感、多疑、疑病。这些老人面对子女好心的关照,他们往往会打上一个问号。一些老人本来身体没有病,但由于对死亡的恐惧,使他们患上疑病症。这时如果子女忽于安慰照顾,老人就会固执地认为是子女不够关心自己,自己的心情没有谁能理解。在这样的状况下,老人会对子女有一种抵触情绪,比如我们常常见闻的老人装病事件。而对子女这方来说,他们也是充满不满情绪的,一方面是他们对老人的关照得不到肯定;另一方面是老人的“无理取闹”使他们失去照顾老人的耐心。本来是子女尽心地对老人照顾,却得不到老人充分的肯定,这就出现了交换的不平等。久而久之,照顾者就会觉得这种交换是没有价值的,是不对等的。所以以后他们就会改变自己的行为,对老人不管不问,真正的虐待就形成了。
XTF04说:“我生育了两子两女,小儿子在城市里打工早,购买了房子,他们生小孩后,我在他家待了五年,帮助他们带孩子、做饭,小儿子和儿媳对我还很好。随着他们的孩子长大,我的身体越来越糟,他们对我越来越差,最后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回到了农村,希望大儿子能够养我,但是大儿媳妇说,我们需要你帮助的时候,你去小儿子家,那你就要小儿子给你养老啊,我是不会养你的。我听了后,很难受,最后就自己另过,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幸好小儿子的家庭情况还好,每年能够寄点钱给我用。”
由XTF04的经历可以明显感到,在老人和两个儿子之间的互动过程中,交换的成分很浓厚,小儿子在需要帮助的时候,母亲帮助了自己,觉得付出有回报,随着孩子长大,母亲的老化,小儿媳的态度就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大儿媳妇就是赤裸裸的交换,因为她养老,不能从老年人那里得到任何好处,也就拒绝了养老。
(五)社会资源网络的原因
罗纳德伯特指出:“关系强弱与社会资本、社会资源的多寡没有必然的联系。无论主题是个人还是组织,其社会网络均表现为两种关系:一是网络中的任何主题与其他每一主体都发生联系,不存在关系间断现象,从整个网络来看就是‘无洞’结构。这种形式只有在小群体中才会存在。二是社会网络中的任何主题与其他每一主体发生联系,但与其他个体不发生直接联系。这种无止境联系或关系间断的现象,从网络整体来看好像网络结构中出现了洞穴,因而被称作‘结构洞’”。(7)
在中国农村家庭养老里面,老年人自身、所在家庭、社区和政府等几个层面的养老支持网表面上已经建立,但事实上各方的支持力量并不强,使老年人处于“结构洞”中孤立无援,相反,各方却因此被免责了。或者说老年人的养老从表面上来看,来自各方的支持确实加强了,但没有形成一张相互支撑、互为依补的网络,老年人最后获得的养老支持(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和物质给予)可能相反减少了。
“结构洞”理论是从比较宏观的角度反映了整个社会各个层面可能会共同造成家庭养老问题,其可以解释的面很广,不仅可以包括精神、物质、生活照料三个方面,而且独居养老和子女轮流养老问题,现在所知道的是表面的对老年人的支持力量,但实质上原有的家庭养老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XTM02、XTM03、XTM05、XTF02、HCF01等等都是处于一种结构洞之中,他们的子女在外打工,不愿意养老,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使得他们的养老问题出现了严重危机。
(六)社会心理的原因(www.xing528.com)
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提出了公平理论的观点。公平理论是指,人们总是要将自己所做的贡献和所得的报酬,与一个和自己条件相等的人的贡献与报酬进行比较,如果这两者之间的比值相等,人们就会产生公平感。
当一个人感觉自己在老年人的养老关系中所做出的贡献与他们从养老关系中所得到的报酬不相等时,就会觉得苦恼。这些感觉主要表现在养老关系中得到报酬过高的人,会由衷地感到内疚,相反,得到报酬过低的人会觉得极为不满。报酬过高的人会增加对老年人养老资金和感情的投入,报酬过低的相反,会减少甚至完全不投入资金和感情。
农村青年人会与一起负有养老责任的同龄人比较,在国内多子女供养老人的家庭中,由于人们普遍具有高估他人所得和低估他人投入的心理,从而产生报酬很低的感觉。例如,一个家庭只有一个儿子,如果儿子与父母同住,由于照顾老人的责任全部落在这一家身上而无其他人分担,这个老人的儿子或媳妇便会认为自己的投入比别人多,从而产生报酬低感觉。其在生活照料、精神以及物质的投入上觉得有不公平感,从而有可能迁怒于其他兄弟姐妹或者父母,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有可能面临被当成“皮球”踢的危险。
农村青年人还会与被供养的老年人做比较,农村的儿媳妇,她们往往不会把婚事的花费和房屋的建设列为老年人对赡养人的投入,在她们眼里结婚时,男方准备彩礼和住房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当农村老人膝下有众多儿女时,一旦将家庭财产平分——也就意味着老人的投入被平均分成若干份,自然会使老年人的养老关系中的投入减少若干倍,从而使唯一的供养人感到不公平,再加上儿媳妇在大多数情况下与公婆生活时间很短,感情不深厚,如果分家时不但没有得到好处,反而分到到一笔债务或几乎没有分到财产,她们更会深感心理不平衡而视老人为负担。这种负担可能令她们疏忽与回避老年人的身心需求,甚至会要求老年人对家庭做更多的家务,更加恶劣的,会直接终止赡养。公平理论充分解释了为什么老年人会受到物质上的限制和虐待,这些物质上的限制往往是产生于人的公平感的衡量。
XTM04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的儿子有三个,但是谁都不愿养他,把他当皮球踢来踢去。XTF04的大儿媳妇就是一个典型的不公平的心理在作祟,导致她不愿养老。
(七)我国现行各项制度不完善
1.法律制度不完善
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但是我国没有给“遗弃老人行为”、“虐待老人行为”做清晰的定义,这样使得司法部门在处理老人投诉问题时没有法律依据,导致我国老年人家庭养老质量低的情况。如住在济南一家老年公寓85岁高龄的张大爷以儿女两年不来看望他、感到十分孤独、精神难以得到慰藉为由将儿女告上法庭,讨要“探望权”,但法院日前判决驳回了老人讨要“探望权”的诉讼请求。究其原因,却是因法律无据。自己想要的也是自己应该得到的却没要到和得到。法律无据,老人的正常请求被驳回,从一定意义上讲,说明法律在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的缺损。
XTF01说:“我虽然对儿子媳妇的不养老具有很多的看法,但是我不会去告他们虐待我。首先,我不知道怎么去告。其次,我不想家里的事情让所有的人知道,毕竟家丑不可外扬。”
2.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我国虽然颁布了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条例》,但是这两个保障制度,颁布时日很短,很多地方很不完善,如,农村老年人投保低,导致覆盖率低,而且回报很少。又如,农村医保要在指定的医院,要在住院的情况下,才能报销。很多老年人看着这样苛刻的条件,他们不愿意投保,他们觉得自己没有钱住院治疗,交钱不划算。另外我国虽然有老年人的社会保险,年满60岁的老人,只要子女缴纳了社会保险的,可以每个月领取养老保障金,但是保障金却很低,根本无法自己养活自己,必须要依靠子女的养老。
XTM01和HCF02就是我国养老保障体制不健全的受害者,前者是子女不养自己,而自己又得不到社会的保障。后者是子女帮助自己治疗但是拖垮了家庭经济,医疗保障无法覆盖到她的身上。
3.各项社会政策缺乏
在中国广大的农村,很少有老年人的社会组织,也很少有慈善组织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家庭养老的生活满意度。
(八)青年子女的原因
1.青年子女养老存在着压力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当人们在生活、工作或人际关系中遭受压力或挫败时,他们就会寻找途径发泄。老人是处于比他们弱的地位,所以子女就会无意识中就会把不满的矛头指向老人,从对老人的命令、呵斥、侮骂中找到唯我独尊的满足感。当家庭中有老人需要日常照顾时,照顾老人本身就会使照顾者产生压力。子女更容易把这种由照料产生的压力归结于老人的存在,所以时常会见闻到照顾老人者在照料过程中的虐待事件。
照顾者大部分是年轻人,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认识不足,在面对老年人的疾病时,往往会感到焦虑、害怕或挫折。如老年痴呆症等,大多数照料者不能理解患病老人的行为,通常会认为是老人在故意作对,进而形成很多的摩擦。照料者的经济负担加重。通常照顾者因为照顾病人经常向单位请假,甚至丢掉了工作,导致收入下降;或者请保姆代为护理,再加上医疗费用支出,会给照料者家庭带来计划外的开支,造成经济负担。照料者的心理压力增大。照料者由于长期照顾病人,打乱了自己原有的生活规律,如因照料老人而没有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不能参加社交活动,或者因为病人长期卧床不见好转,甚至每况愈下,使照料者觉得他们的护理工作得不到肯定。照料者自身的身体状况下降,照料者在照顾病人的过程中,常会导致自己心力交瘁,出现精神紧张、睡眠不足、头痛等现象,甚至影响家庭和工作,长此以往,照顾者变得脾气暴躁,身体出现疾病。照料者家庭关系趋向紧张,无论老人是长期与家人住一起还是因为生病而与照料者同住,都会对家庭原来的生活习惯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是老年人思想观念与后代之间的代际差异,老年人身体衰老行动不便等原因容易造成代际误解、代际冲突。
2.很多的行为都是由于社会的风气而相互模仿学习得来的
在某些成年子女存在较明显和较严重的虐待老人行为倾向的家庭,这些成年子女的下一代由于长期生活在这种环境中,再加上父母的行为是孩子最容易模仿的。所以当孩子成人后,也会模仿自己的父母而虐待他们。这样虐待暴力行为就会代代相传下去。在被虐待的老人看来,这是自己年轻时虐待父母遭到的报应。其实究其原因,由于是一种学习行为,这种行为一代又一代地传承下去,所以在有虐待老人的家庭里,当家庭出现人际关系紧张或冲突的时候,由于承担照顾老人责任的成员没有学习采用其他方法进行反应,他们便往往习惯性地产生虐待老人的行为。
3.很多年轻人的行为是心理缺陷导致的
“研究发现,较之没有有虐待行为的成年人,虐待老人者多数有酗酒吸毒,精神或心理不健康等个人行为问题,这些有行为越轨倾向的成年子女平时对其父母有一定的依赖性,一旦年老的父母不能向他们提供支持,或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时,以老年父母为施暴对象的虐待行为就会频繁发生。”这种有关个人行为越轨的解释,明显地强调了虐待者的心理因素,由于他们本身的精神或心理不健康且容易产生急躁的心理。当他们的某种需求一时得不到满足时,就会采取虐待老人这种极端行为来发泄自己的情绪。有充分的资料显示,性格温和、善解人意的人,即使在家庭中居于支配地位,也较少有虐待老人的行为。
XTM01的儿子是个典型的有性格缺陷的人,他每天好吃懒做,一门心思想打牌赌博,让处于家庭养老中的XTM01感到非常难受,不但他的儿子不能养自己,反而自己一把年纪还要养活小儿子的一家,让自己不胜负担。
(九)老年人自身的原因
人们往往只关注子女的不孝顺,子女道德问题,其实在出现虐待老人问题上,老年人本身也需要负一部分责任,很多问题的出现,是由于这部分老年人素质问题或处理问题的方式不对导致与子女关系紧张。
1.部分老年人具有一些不良品质,导致子女反感
老年人中有一部分人本身具有不良品质,如嘴碎,经常对外人谈论子女的若干问题,窥探子女隐私并向别人提起,过分干涉子女的生活并在子女决策中影响过大与子女引发冲突;特别是感情失控,会因很琐碎的小事就生气发脾气甚至骂人摔东西,遇到小事会不明不白地乱喊乱叫,这样有时会让子女受不了!
2.部分老年人处理事情的方式不对,引起子女不满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绝大部分家庭有了积蓄以及一定的产业,但怎么样处置这些钱财,就成了一个新课题。有的老人由于对儿女的偏爱,或是出于认识的局限,以及没有经验,致使财产处理不当,由此就引发了问题。
HCF04,含辛茹苦拉扯大了三个儿女,可自己患脑血栓瘫痪在床时却没一个儿女在身边照顾。卧床不起的老人被孤零零地锁在一间旧房子里,儿女不送饭时就啃点干馍馍,身下的布垫子被尿浸透,臀部、背部片片褥疮,不时地对着空屋子喊冷喊痛,显得很是凄凉。这是因为他们老两口在有劳动能力时偏爱大女儿,出钱帮大女儿家两个外孙跑运输,引起其他儿女的不满,于是就和大女儿签协议,明确手头的万余元钱由大女儿掌管,赡养老人的责任也由大女儿一家承担。可大女儿家有生意忙不过来,由此就出现了老太太卧病在床无人照料的情况。这种情况极易导致子女间非正常攀比,使老人生活无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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