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绅粮
如第一章所述,民国《云阳县志》中记载,每年初秋,县政府按惯例召集县内的“绅粮”,请他们评议税率、征税时的银钱比价。在这里出现的“绅粮”一词,附有如下的注释:
俗谓袭冠带者为绅士,有田租者为粮户,统称绅粮。
——民国《云阳县志》卷九《财赋》
应予注意的是,“绅粮”本是在不同范畴中形成的“绅士”和“粮户”这两个社会阶层的统称。“粮户”原指负担较多税粮的户——即其实际形态是经营租佃的大地主,这个经济范畴不过是以地域的平均经营规模为基准的。另一方面,通过科举获得、对应位阶的“袭冠带者”这种与其他身份有明显区别的“绅士”,可以说是属于理念上的、统一规定的国家身份。尽管如此,到了清末,这两者被统称之为“绅粮”,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地组合在一起的一个社会阶层。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地域的目光把两者作为一体来认知、定位的呢?绅粮的登场,必须放在地方行政、地方社会的变化中来加以考察。
那么,“绅粮”一词是从何时开始出现在史料之中的呢?在辛亥革命的前夜,这个称呼已在四川广泛使用,但以笔者所见,在刊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的《江北厅志》或道光年间的巴县档案之中,有“绅耆”、“绅耆粮户”之类的词汇,却未有“绅粮”这一称呼。[27]同样据个人浅见,最早使用“绅粮”的例子,是道光二十六年(1846)牛树梅任四川龙安府彰明县知县时发布的《社仓条示》:[28]
剔除社仓积弊,为济民食以免累害事。……向来,以管仓为畏途,以公正绅粮不肯出头,专取朴讷无能人,强为举报,或致奸黠喜事辈自行充任。……士君子居家处里,为国为民,无所藉手。……岂隆重顾委诸琐琐辈?……即或另报社首专司出纳,亦须绅士大粮公举公管,社首勿独擅。……所望绅粮善体斯意。
——牛树梅《省斋全集》卷九《示谕》
从以上文字来看,可以确定以下两点:1.这里的“绅粮”,也是对“绅士”、“大粮”(大粮户)的统称;2.“绅粮”、“士君子”之类基于不同标准产生的称呼,在此实际上是以作为指称大体上同一社会阶层的词汇来使用的。也就是说,“绅粮”在地域社会发挥着领导作用,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核心,为州县政府所认识。《社仓条示》的主旨是,必须将社仓的运营委诸“公正绅粮”,以确保恢复其地域福祉的原本职能。道光二十六年(1846), “绅粮”就已经在由州县政府将行政事务委托给地域精英的文告中确立了自己的地位。
到了咸丰年间,以在第二节中引用的刊于咸丰十年(1860)的《资阳县志》开始,“绅粮”一词出现于各地的地方志史料之中。为具体了解“绅粮”的活动情况,下面介绍一下刊于咸丰四年的《云阳县志》的记述。
咸丰《云阳县志》卷十中收录了江锡麒的《铲凿庙矶滩碑记》一文。位于云阳县古陵沱镇附近长江之中的庙矶滩,由于江底岩石凸起,阻碍水运,在云阳县知县江锡麒的倡导下,铲掉了岩石。写于事后的这篇文章的末尾,列有为工程捐钱者名单。在以知县江锡麒为首的官员捐银者之后,列有来自民间的四名捐钱者:
绅粮 职员戴华万 捐钱一百千文
监生袁光仙 捐钱一百千文
监生戴正龙 捐钱一百千文
万县帝主宫 捐钱二百千文
附载于咸丰《云阳县志》卷十一中的戴华万的传记,也有“滩前石齿磷磷,向为舟者患。今悉铲平之,则戴君佐理邑侯所凿”的记载,可见实际工程的负责者是受到知县邀请的戴华万。在《铲凿庙矶滩碑记》一文的结尾所表述的是,职员戴华万[29]等人作为“绅粮”,接受知县的委托参与了地域的公益事业。(www.xing528.com)
于道光年间登上历史舞台的绅粮具有怎样的面貌呢?或者说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绅粮呢?下面通过考察戴华万的有关情况,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关于戴华万,已在第一章中提及,这里再聚焦于其作为“绅粮”的活动情况:
戴华万,字乐村。父秉福由黄安入蜀,居县南古陵镇侧水田坝,以农立家。其长子华万,性刚毅有才干,好为公共利益事,不辞劳怨。先是,场名八间铺,皆濒江细民,种江壖地自给。道光初,华万始约为市,以一、四、七日相递趁集,渐致百货,增拓贾区,日益广袤,遂为县南剧镇。又创建禹庙市门,宏其庭庑,为交易总汇。 内建申明亭,朔望读法。庙外造石桥,浚龙泉、荷池饮市人,辍私钱建乐村义塾。……矜恤孤寡,皆施茶送药,捐田谷,以为众倡。上自提学,道府州县长吏,皆榜旌其门。
——民国《云阳县志》卷二十五《士女》
乾隆年间由湖北黄安县移民云阳县的戴氏,于移民的第二代戴华万时,已经取得了极大的成功。道光初年,戴华万在长江沿岸的八间铺招徕商人,创设了定期市。从此,八间铺发展成为地域的经济中心——古陵沱镇。古陵沱镇的交易,在由戴华万在“市门”建立的“禹庙”(祭祀大禹的湖广会馆)中进行。即汇聚于镇中的地域经济,可能是通过会馆的领导者戴氏与外部的“回路”进行交流,而在交易的过程中,戴氏的影响力肯定不小。
在禹庙的内部建有“申明亭”,每月的朔望进行宣讲。“申明亭”是作何用的,请看广安州的例子:
行善举,州境城乡独多。凡神庙、公所,朔望皆有宣讲会。……词讼则有申明亭,设乡约、保正理之。故礼教盛行,绝少争端。
——光绪《广安州新志》卷三十四《风俗》
以云阳县、广安州为始,清末在各州县的场镇(四川的市场,有“场”、“市”、“镇”等各种称呼,本书中统称之为“场镇”)之中,往往建有“申明亭”,由乡约等人来进行宣讲,或调停、仲裁纷争。[30]县南由以最有能量的乡约而知名的戴华万创建、维持的禹庙,在这里并非仅仅是以统合特定的同乡集团为目的的设施,它还发挥着作为肩负交易、维持秩序等广泛社会职能的地域统合的核心的作用。
四川开发的成熟和商业化,带来了商业中心(场镇)的形成乃至活力。据高王凌的初步统计,乾隆、嘉庆年间,在四川约有三千个场镇,而在辛亥革命前夜,猛增至四千个。[31]场镇是财富集中的中心,由于具有强烈的吸引力而成为汇聚了各种社会关系的交叉点。因此,后来作为行政的补充机关陆续创办起来的公局设置在场镇,从行政服务效率的角度来看,也是顺理成章的。例如团练局在“各乡市镇设局,各置一绅董”(光绪《广安州新志》卷十五《民役》)所示,把州县之内的商业中心地“市镇”作为一个单位,设置支局。团练局不仅要保护地域,而且还承担着以场镇为中心形成的小地域社会的维持秩序、调停纷争之责。[32]
义塾、赈济等教育、福祉事业,也是由公局——绅粮体制来完成的,其据点同样设于场镇。[33]下面来看一下自咸丰年间至同治年间每每通过赈局、粥局进行赈济的岳池县之例:
同治十年……米价昂贵,贫民众多,几至朝夕不保。署县事陈以礼, 目击情形,心甚悯焉。 因首捐俸钱壹佰缗,劝谕城乡殷实绅粮,量力捐振,共输仓斗米叁佰陆拾石有奇。城内分设四局,发给附城贫民,并分设三关各场三十五处,因地布置,谕附场捐振。
——光绪《岳池县志》卷四《田赋》
赈济是由“绅粮”的义捐而在城内四处及城外三十五处的“场”进行的。岳池县城外的所有场镇有三十五之数,这些场镇的领导者请命,分别担负起了所在的赈济事业。
作为开发的结果而增设的场镇,由于商业化的进展而加大的人、财、物的往来——这些因素使得束缚于固定架构之中的州县行政的相对落后,也使得掌握了产生于“场镇”及交易之中的财富者——地域精英,发现了弥补由此而产生的空白的手段。在场镇之中,以斗息、肉厘的形式将用以补充地方行政的经费自流通过程中提取出来,同时把聚集起来的财富再通过公局回流于地域之中。这种公局财政的流动过程,或许经过场镇的领导者之手方可成为可能。场镇发挥了作为支撑公局体制之中财富的征收一再分配结构的基层单位的职能,是地方行政、地域精英(绅粮)、场镇社会三者有机结合的契机。一言以蔽之,嘉庆年间至道光年间呈现出来的三个显著的现象(因开发成熟而导致的“地域”与“行政”的乖离、“公局”财政的形成与完善、“绅粮”的登场),相辅相成地形成为一个联系紧密的整体。
州县政府把行政事务委托给地域精英的“粮户”,作为代价,通过议叙、旌表之类的方式,分给他们以威信(这令人联想到给戴华万之门以“榜旌”的事)。或者作为地方行政的骨干,纳之于行政机构之中,使之名正言顺地在地域施展其影响力,这实质上也成为“粮户”的新的威信之源。在这里,仅仅在经济上处于优越地位的“粮户”,与“绅士”一起,作为被赋予参与行政资格(这或许与由于在强大的压力之下征收行政经费的负担相表里)的社会身份范畴——“绅粮”阶层,从地域之中异化出来。他们是肩负着以场镇为据点征收公局资金、通过支局再分配的行政服务职能的场镇地域社会的核心。同时,受州县政府邀请而参与县城公局的创设、运营、决算等,作为固定成员广泛地进行横向联系,最终在州县地域范围之内形成了精英层。尽管不具备任何国家身份的依据,但事实上在地域社会作为社会身份范畴形成的“绅粮”精英层,是与在国家财政之外生长的“公局”财政相对应的。前者作为后者的基础,也可以说它的形成的契机来自上面。于是从地域方面来看,绅粮作为抵挡州县政府通过胥吏、衙役的残酷征收之手直接插手地域内部的盾牌,是必要的,并得到了信任;另一方面,绅粮的威信也来自下面——地域社会。即绅粮层不仅仅是以州县政府的补充为主要目的而创立的,它一旦形成之后,就成为阻遏公权力直接插手地域的障碍。这就是绅粮侵蚀行政权乃至“地域支配”现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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