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南宋史家的身份变动
一方面,对于史官阶层本身而言,即便如李焘、洪迈和李心传等被众人公认担任史官时间较长且专的人,其职务变动亦较为频繁。其中李焘在修史机构供职前后凡三次。第一次为孝宗乾道三年至六年;第二次为淳熙三年至四年;第三次为淳熙十年六月至十一年二月。总计不到六年时间,其间主持重修了《徽宗实录》和编修了《四朝国史》等。洪迈在修史机构供职前后亦三次。第一次为高宗绍兴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第二次为孝宗乾道二年至四年;第三次为淳熙十二年至十五年。总计七年多时间。其间主修了《钦宗实录》和《四朝国史》。李心传在临安担任修史任务的时间是理宗绍定四年至六年;嘉熙二年至淳祐元年。总共近五年时间,主修《中兴四朝国史》。此外,端平元年至三年,他还在四川辟官置局,编修成《十三朝会要》。由以上三人担任史职的次数和时间可以看出,南宋整个史官阶层的职务变动相当频繁,由此造成了修史队伍无法保持稳定,修史进度难以加快,以及修史质量有所下降等诸多弊端。(www.xing528.com)
另一方面,南宋史官阶层的人员构成多为兼职。史官选任主要是通过由馆职人员兼充;皇帝亲自选任;别职转任,以及大臣荐举等途径来进行。其中除前两种主要渠道之外,大臣荐举有修史才能者充任史官,则是南宋史官构成中特别突出的现象。如早在高宗建炎四年七月,礼部尚书谢克家等奏请,将范祖禹所著《仁皇训典》和《帝学》二书令寓居衢州的祖禹之子冲勘读投进,朝廷从其请。(128)至绍兴四年,经由常同奏请,赵鼎和朱胜非极力推荐,高宗于是告诉宰臣朱胜非等说:“神宗、哲宗两朝史录,事多失实,非所以传信后世,当重别修订。著《唐鉴》范祖禹有子名冲者,已有召命,可促来,令兼史事。”(129)随后范冲被任命直史馆,重修神宗和哲宗《实录》。又如孝宗乾道三年,四川制置汪应辰奏请:“窃见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续资治通鉴》,自建隆迄元符,悉已成书。于《实录》、正史之外,凡传记小说,采摭殆尽。考其异同,定其疑谬,精密切当,皆有依据。其太祖一朝编年,已经投进,蒙付国史日历所外,所有太宗已后文字,伏乞朝廷给札付本官抄录,发送秘书省校勘,藏之秘阁”。朝廷依其奏。(130)到该年八月,李焘被召至临安,并担任了国史院编修官。后来已担任史官的李焘还荐举尤袤、刘清之等十人为史官。(131)再如和州布衣龚敦颐,尝著《符祐本末》、《元祐党籍列传谱述》等书数百卷。淳熙十三年经洪迈奏请,特补上州文学,并且“朝廷以其有史学,嘉泰七年七月赐出身,除实录院检讨官,盖付以史事。”(132)此外,李心传经崔与之、许奕和魏了翁等前后23人举荐,至理宗宝庆二年,以布衣身份赴临安,次年被特授秘阁校勘。绍定四年正月,他正式兼充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凡此等等,均说明在大臣的荐举之下,一些具有史学才能的史家进入了史官队伍,从而使官方的修史进度和修史质量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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