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南宋人的忠节观
历经“靖康之难”和艰难中兴的南宋官僚士大夫,深深觉察到在民族危难的关键时刻,多么需要有“气节”之士和“专心于主”的“忠臣”。基于对亡国之痛和强邻威胁的深刻认识,时人洪迈指出:“予顷修《靖康实录》,窃痛一时之祸。以堂堂大邦,中外之兵数十万,曾不能北向发一矢,获一胡,端坐都城,束手就毙!虎旅云屯,不闻有如蜀、燕、晋之愤哭者。近读《朱新仲诗集》,有《记昔行》一篇,正叙此时事。其中云:‘老种愤死不得战,汝霖疽发何由痊?’乃知忠义之士,世未尝无之,特时运使然耳!”(53)正是出于这种在全盛之际,北宋却突遭丧家亡国之难,其间许多忠义仁人之士却被束缚而难有作为,对此南宋时人深感痛愤惋惜!于是在整个南宋时期,褒扬忠节,倡导树立忠节观念的社会风气一直很盛。
一方面,许多史书把褒扬忠义气节之士作为修撰主旨之一。如徐梦莘在《三朝北盟会编·自序》中指出:“呜呼!靖康之祸古未有也!……当其(指金兵)两河长驱而来,使有以死捍敌;青城变议之日,使有以死拒命,尚可挫其凶焰而折其奸锋。惜乎!仗节死义之士仅有一二,而偷生嗜利之徒虽近臣名士,俯首承顺,唯恐其后,文吏武将望风降走,比比皆是。使彼公肆凌籍,知无人焉故也,尚忍言之哉”!基于此,他著书的目的是:“使忠臣义士、乱臣贼子善恶之迹,万世之下不得而掩没也”。该书中所征用的《李若水逸事》、《刘怀德死节录》、《杨庐州忠节录》及《续录》等等,便是为了直接表彰这些忠臣义士。
同样,李心传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亦以“表忠义,崇死节”作为其修撰主旨之一。李心传不仅直接征引此类史书作为史源,如王杨英的《靖康建炎忠义录》、龚颐正的《中兴忠义录》和张钧的《续中兴忠义录》等等,而且在中原诸府如中山、北京、濮州、延安府、晋宁军和徐州等相继沦陷之时,他均将有关忠臣节义之士的事迹详细加以叙述。尤其像他在《要录》卷42高宗绍兴元年二月末,还特别指出:“关陕之陷也,士大夫守节死义者甚众”,为此详列有刘化源等九位忠臣义士的事迹。
再如王称在《东都事略》中专门设有《忠义传》,记述忠义之士20余人的事迹。在该传《总叙》中,王称论道:“《语》曰:‘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亦谓:‘所欲有甚于生者,则舍生而取义。’信哉!盖死者,人之所难,而得其死者,尤难也。世治,则忠义之士作其荣名;世乱,则忠义之士其节乃见。主忧臣辱,义在必死,不以祸福动其心,不以死生易其守,此诚烈丈夫也哉!乌呼,祖宗以来,忠义之士以身殉国者非无其人,仅有之而已,盖逢治世也。若夫靖康之难,则守死仗节之士见矣,此所谓板荡识忠臣者欤”!从中可以看出,生活于南宋初期的王称,是极为推崇讲求仁义的忠烈之士的,并且他认定靖康之难中着实涌现出了这样为数不多的忠节之士。在该书的《李若水传》中,王称特意议论说:“若水之忠节,凛凛如此”!不过,对有人言李若水劝钦宗出郊为其“疵病”之事,王称为了“全其名而重其死”,便采用了《春秋》为贤者讳的笔法。王称这样处理,很显然是更推崇李若水颇重名节的一面,这说明王称注重忠臣义士在名节方面的表现。
另一方面,北宋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重构忠节观,将忠义分为死节和死事。其中死节指“全节之士”,死事则指“其初无卓然之节,而终以死人之事者”,但“战没者不得与也”。他还在该书体例、内容、用词和议论等方面褒忠批逆,宣扬“忠臣不事二主”思想。随后,南宋陈亮在其著《中兴遗传》所分十二门类中,亦包含死节和死事。其中属于前者的有李若水、刘、孙傅、霍安国和杨邦义;属于后者的有种师中、王禀、张叔夜、何、刘竧和徐徽言。(54)至元人编修《宋史·忠义传》时,则完全袭用以上分法,并且还认为死节、死事“宜有别”。(55)可见,宋人在对忠义的区分标准上更加具体化了。
最后,许多坚守“忠臣不事二主”信念的南宋士人,不承认由金人扶植的楚政权和齐政权,而始终拥戴偏安一隅的赵宋政权。如王称在《东都事略》卷122《僭伪传·张邦昌》末议论说:“邦昌之僭,良由胁迫。及金骑已退,乃纳政孟后,归玺康王,其心亦可见矣。然圣人之大宝曰位,邦昌乃起而代之,可乎?《春秋》之法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特严焉,苟于大位而不问,而曰彼胁迫也,是岂《春秋》之志哉?然则邦昌之死,其亦合于《春秋》之法也,何矜宥之有云”。可见王称认为张邦昌由金人扶植称帝,实不合《春秋》之义。同样,由杨尧弼撰成的《伪豫传》,其《序》明确指出:“谨按《春秋》大法,圣人书于经,褒贬善恶彰著,以昭示后世。……今豫虽废,得免万死为幸。然尚称伪齐,若不诛绝,何以昭示惩戒?当削其僭号,贬其官,除其姓氏,作《伪豫传》,以为乱臣贼子之戒云。”(56)可见杨尧弼编撰此书,旨在申明《春秋》大义,痛斥刘豫称帝之非。同时,在《中兴小历》中,熊克记述刘齐史事,则多直呼为“吠尧之言”。(57)李心传对“颇行于世”的《伪齐录》(2卷),不仅多有详辨,(58)而且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征引该书和《伪楚录》时,则多采取节略、不录或者辨伪等方式,以示贬斥。如对于刘豫建齐称帝册文,李心传在《要录》正文中仅节略记述,并在注文中对此解释说:“伪册文不足辱书,姑摘其一二以补史阙。”(59)凡此等等。
总之,正是由于南宋士人崇尚和褒扬忠节观念,因此到南宋末,在抗元斗争中便涌现出象文天祥、陆秀夫等一大批忠节之士。其中如文天祥在其著《指南录后序》中写道:“生无以救国难,死犹为厉鬼以击贼,义也。赖天之灵,宗庙之福,修我戈矛,从王于师,以为前驱。雪九庙之耻,复高祖之业,所谓誓不与贼俱生,所谓鞠躬尽力,死而后已,亦义也。”(60)可见,正是由于文天祥以“舍生取义”作为立身报国之志,因而在抗元斗争中体现出了超乎常人的英雄气概,其事迹至今仍广为传颂。
第三节 崇尚义理的史学观
蒙文通先生在《中国史学史·绪言》中指出:“哲学发达之际,则史著日精;哲学亡而史亦废。”基于此认识,他认为晚周、六朝和两宋是中国史学达到兴盛的三个时期。(61)情况确实如此。以南宋而言,在程朱理学、陆九渊心学和浙东事功之学等思想学术的推动下,崇尚义理的南宋史学得以迅猛发展。这些治史者尝试运用新的哲学观点和方法研究历史,企图把史学从过去唯重史实及天命史观中解放出来。他们将“道”或“理”等哲学概念引入历史学,从而使史学在历史观、史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等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此问题,前揭吴怀祺、汤勤福等先生均有全面深入的论述,今在参考他们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对颇具代表性的朱熹和吕祖谦等人的义理化史学观加以剖析。
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的理学体系形成的过程,也是他义理化史学观形成的过程。他的史学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其历史哲学,而其历史哲学的最高层次是天理论。他指出:“合天地万物而言,只是一个理”,“有此理,便有此天地;若无此理,便亦无天地。无人无物,都无该载了”!“有此理,便有此气流行发育。”(62)即理决定天地万物及人类活动。他又指出:“未有天地之先,毕竟是先有理”,“万一山河天地都陷了,毕竟理却只在这里。”(63)这说明理具有永恒性。同时,朱熹指出:“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盖皆此理之流行,无所适而不在。”(64)并且说:“夫天下之事莫不有理,为君臣者有君臣之理,为父子者有父子之理,为夫妇、为兄弟、为朋友,以至于出入起居、应接事物之际,亦莫不各有理焉。”(65)如此,他便将天理纲常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并认定社会历史是由理决定的。此外,他认为在天理规范下,历史发展有种必然趋势。这种趋势唯有圣人有“察其理之所在而因革之”(66)的本领,这种本领便是心术,即圣人的主观意志。由此可见,朱熹历史哲学的内涵极为丰富,它具有多层次结构和较为完整的体系,不过其核心是天理。(www.xing528.com)
朱熹基于以上认识,因此他强调观史时就得发现天理。他认为“读史当观大伦理、大机会、大治乱得失。”(67)这里的大伦理是指宗法社会的伦理纲常,大机会是指时势,即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大治乱得失是指历史的经验教训。读史者在研读史书时,应该将三者有机联系起来考虑,最后归结到天理上来。如他认为“《春秋》皆乱世之事,而圣人一切财之以天理。”(68)这表明记载乱世之事的《春秋》,是圣人孔子用天理裁定而成的产物,因此其内处处蕴含着天理。相反,他对《春秋》三传以及司马迁之学则提出了批评。当有人问他《春秋》三传优劣时,他指出:“左氏曾见国史,考事颇精,只是不知大义,专去小处理会,往往不曾讲学。公、谷考事甚疏,然义理却精。二人乃是经生,传得许多说话,往往都不曾见国史。”(69)即他认为《左传》事详而理差,《公羊》和《谷梁》理精而事疏。他甚至还批评说:“左氏乃一个趋利避害之人,要置身于稳地,而不识道理,于大伦处皆错。”(70)而“迁(指司马迁)之学也,说仁义,也说诈力,也用权谋,也用功利,然其本意却只在于权谋功利。”(71)这说明左氏和司马迁均未能阐明史事中所蕴含的天理。他还进一步强调理存于古今事物之中。他说:“如读书以讲明道义,则是理存于书;如论古今人物以别其是非邪正,则是理存于古今人物;如应接事物而审处其当否,则是理存于应接事物。”(72)因此他主张多读书,多观史书,以理会其中的义理。在观史顺序上,他强调先经后史。他认为经过圣人之手的《六经》,“全是天理”。(73)因此,先看《六经》,便可“以观圣贤之意,因圣贤之意,以观自然之理。”(74)他又说:“先观《论》、《孟》、《大学》、《中庸》,以考圣贤之意;读史以考存亡治乱之迹;读诸子百家以见其驳杂之病。其节目自有次序,不可逾越。”(75)并且他还认为:“凡读书,先读《语》、《孟》,然后观史,则如明鉴在此,而妍丑不可逃。”(76)在这里他显然是将经作为了体认天理的本,而将史作为考究治乱兴衰的末,因此强调先经后史的次序。
在著史方面,朱熹同样强调必须贯穿义理(即天理)。他指出:“臣旧读《资治通鉴》,窃见其间周末诸侯僭称王号而不正其名,汉丞相亮出师讨贼而反书‘入寇’,此类非一,殊不可晓。又凡事之首尾详略,一用平文书写,虽有《目录》,亦难寻检。”(77)于是他以正统论作为改编《资治通鉴》的根本纲领,从而撰成《资治通鉴纲目》一书。在该书中,为明正统,斥篡贼,如他“自建安二十五年以后,黜魏年而系汉统,与司马氏异。”(78)即在此他不用曹魏,而是以蜀汉为正统。总之,朱熹通过正名定分,突出封建的伦理纲常,从而达到其史著得以体现义理,教化世人的目的。
在评史方面,朱熹以天理作为衡量标准,对许多史著和史家作过评论。如他虽然认为《读史管见》成书仓促,内容有可删处,但对胡寅的议论却十分推崇。他说:“胡明仲侍郎史论,议论亦多切于事理。”(79)即其史论多蕴含“义理”。并且他还将《读史管见》与《唐鉴》加以比较,认为:“致堂《管见》方是议论。《唐鉴》议论弱,又有不相应处,前面说一项事,末又说别处去。”可见他对同样注重说理的《唐鉴》因议论较“弱”而给予批评。又如他认为:《南北史》“除了《通鉴》所取者,其余只是一部好笑底小说。”(80)此外,他还对苏辙《古史》、吕祖谦《大事记》等都按天理标准作过评论。在评价史家方面,如他认为:“左氏见识甚卑。如言赵盾弑君之事,却云:‘孔子闻之,曰:惜哉!越境乃免。’如此,则专是回避占便宜者得计,圣人岂有是意!”(81)在此,朱熹认为左氏曲解圣人之意,未能理会其中所含义理,因而见识“甚卑”。又如他认为:“范淳夫(祖禹)论治道处极善,到说义理处却有未精。”(82)在此朱熹对《唐鉴》的优劣作了具体说明。
在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方面,朱熹仍偏重以天理作为标准。如有学生问“太宗杀建成事,及王、魏教太子立功结君,后又不能死难”事,朱熹答道:“只为秪见得功利,全不知以义理处之。”(83)在这里,朱熹认为对唐初唐太宗等作为,不能仅看“功利”,而需用“义理”衡量。又如他将东汉“名节”之士与南宋士大夫“不顾义理”加以比较,指出:“今世人多道东汉名节无补于事。某谓三代而下,惟东汉人才,大义根于其心,不顾利害,生死不变其节,自是可保。未说公卿大臣,且如当时郡守惩治宦官之亲党,虽前者既为所治,而来者复蹈其迹,诛殛窜戮,项背相望,略无所创。今士大夫顾惜畏惧,……大抵不顾义理,只计较利害,皆奴婢之态,殊可鄙厌。”(84)这同样是用伦理道德标准来品评人物。
总之,正如汤勤福先生所言,朱熹的史学思想极为丰富,具有“以理阐史,以史证理”的鲜明特点。(85)并且该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吕祖谦作为理学家,他同时把理与心作为自己的最高哲学范畴。他继承了二程的天理观,把理当作自己哲学的最高境界。他不仅认为永恒存在的理产生天地万物,而且还规范着封建等级秩序。他指出:“理之在天下,犹元气之在万物也。……理之在天下,遇亲则为孝,遇君则为忠,遇兄弟则为友,遇朋友则为义,遇宗庙则为敬,遇军旅则为肃,随一事而得一名。名虽至于千万,而理未尝不一也,气无二气,理无二理。”(86)同时,他认为永恒的理必然有触于心,心反映出天理。他断言:“圣人之心万物皆备,不见其为外也。史,心史也;记,心记也。”(87)这种以心论史的历史哲学具有浓厚的心学倾向。他在分析梁国灭亡时,便以“良心”加以探讨分析。他说:“天下之不容泯者,天理也。……世之论良心者,归之仁,归之义,归之礼、智、信,未有敢以诈为良心者也。名诈以良心,岂有说乎?曰:诈,非良心也,所以诈者,良心也。……是知与生俱生者谓之良心。毁之而不能消,背之而不能远,有以继之则为君子,无以继之则为小人。继与不继,而君子小人分焉。故学者不忧良心之不生,而畏良心之不继。”(88)可见他相当看重“良心”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此外,吕祖谦还将人心分为“内心”(又称本心、道心)和“外心”(即私心、利心)。他说:“‘人心惟危’,人心是私心;‘道心惟微’,道心是本心。”(89)他以此来批评春秋时楚平王信谗言而欲杀太子建之事。他指出:“大抵父子之道,天性也。……盖人之心有内外,天属之爱,内心也。惟后来被小人以开拓土地之说,引诱他内心向外去,流而忘反。他外心日炽,内心日消,使他里面都消尽,故其父子自为虎狼,更向戕贼。”(90)正是基于这种以心论史的观点,因此,他要求“多识前言往行,考迹以观其用,察言以求其心,而后德可蓄。”(91)
吕祖谦在“多识前言往行”以便蓄德致用方面,他特别强调观史的重要性。他在论说《左传》时,在《左氏传说》卷首“看左氏规模”中指出:“看《左传》须看一代之所以升降,一国之所以盛衰,一君之所以治乱,一人之所以变迁。能如此看,则所谓先立乎其大者,然后看一书之所以得失”。随后他还专举“隐公六、七年间”事加以详细论说。并且在该篇最后,他说:“《左氏》一书接三代之末流,五经之余派,学者苟尽心于此,则有不尽之用矣”!可见该书着实可以致用。又在《左氏传说》卷5中,他在具体论说《左传》记“版筑用兵救焚”事时,论道:“大抵《左氏》载版筑用兵救焚之事,如世务曲折,条目所裁,纤悉备具,所载甚详,亦足以见当时风声气习近于三代,其人皆是着实做工夫,皆为有用之学,非尚虚文也”。与此相反,他批评南宋时人说:“今人为学,多尚虚文,不于着实处下工夫,到临事之际,种种不晓”,因此要求“学者须当为有用之学。”(92)在谈到如何观史时,他指出:“看史须看一半便掩卷,料其后成败如何?其大要有六:择善、警戒、阃范、治体、议论、处事。”(93)由此可知,他列举的观史要点无不围绕经世致用而言,他所撰的《历代制度详说》,则突出体现了史学致用思想。其晚年所撰的《大事记》,“虽未及就,其经世之意亦可概见。”(94)朱熹亦高度评价该书说:“若《大事记》,则虽非全书,而实有益于学者,有补于世教。”(95)他的《大事记解题》则“盖为始学者设。所载皆职分之所当知,非事杂博,求新奇,出于人之所不知也。至于畜德致用、浅深大小,则存乎其人焉。”(96)这同样以经世致用作为编史主旨。他这种要求学者观史治史时应追本溯源、知其利弊,讲实理、育实才而求实用的做法,对后世亦产生了深刻影响。
总之,与朱熹、张栻一起被人称为“东南三贤”的吕祖谦,因其治学时能博采众长,兼容并蓄,从而注定其史学思想不仅含有理学成分,而且更注重史学传统,形成“言性命必究于史”和“蓄德致用”的特色,这便是吕祖谦史学思想的价值所在。
当然,除朱熹和吕祖谦之外,其他如陈傅良、陈亮、叶适和黄震等人的史学思想均含有崇尚义理的特色,在此不再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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